代理销售合同

时间:2022-03-24 08:37:40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代理销售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销售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销售合同15篇

代理销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字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乙方在 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 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具体销售价格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

  3. 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乙方的售价不得低于委托销售底价表中的低价。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所得利润双倍的`罚款。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

  4. 甲方暂提供的首批 系列产品在进入 展厅后3个月内,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在其上有任何权利、义务的规定。

  5.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货源;双方处某型号车售空,都可以再对方处调货,双方在提车。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

  4. 甲方与购车客户签订有关合约后,因合约履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方承担

  责任。

  五、乙方任务

  1. 乙方提交代理销售建议书,经甲方认可,乙方应按计划推广销售工作。

  2. 每周乙方销售负责人员到甲方了解甲方销售情况,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并有利于本系列产品的全部销售,组织处理两地销售处的协调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急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5.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大众的相关规定。

  7. 应积极配合或独立完成代理区域的市场调差及分析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应用。

  8.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委托代理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中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货物由乙方自提,在提货及销售过程中造成损伤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需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及验货签字收获,风险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若产品再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随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运费。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妥善解决,减少负面影响。

  九、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修改、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乙双方即时向对方提供销售进度信息及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

  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则责任方构成违约,无责任方首先可书面通知责任方并给予责任方二十天地整改期,整改期满后责任方仍未修正,则无责任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责任方。

  5. 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急购车款,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随意夸、隐瞒或虚假承诺等情况,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 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甲方对乙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5. 如本合同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条款无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6.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7.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市面,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再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潍坊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代 理 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________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

  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

  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

  第一条

  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

  第二条

  第一款和

  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3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创品牌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及时间

  甲方同意将系列产品在(区域)的销售权授予给乙方,销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补货、结算及运输方式

  1、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在每次补货前应将所需货品种类及型号、数量等信息提前十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货物准备。

  2、甲乙双方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具体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乙方的要求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或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发货前按货值进行抵扣。采取代销方式进行销售的,每月日结算上月销售款,乙方按照实际销售额和约定的供货折扣将销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3、甲方交付地点为,甲方负责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托运站,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品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担的运输,运输费、保险费若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随行送货单有异,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证,逾期不通知的则视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单货物数量和金额。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独家销售证书,维护乙方经销区域内的权益,提供乙方运作市场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配套广告宣传资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

  3、甲方有义务派出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4、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协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奖励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没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或调整为次级代理商。

  5、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乙方责任

  1、在销售区域内,乙方负责维护品牌的价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

  2、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种产品当前库存量及销售情况。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及宣传活动,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区域市场需求,价格、信息、竞争产品的各种活动以及市场评估,用户信息反馈等,以便双方协作,共同研究市场策略。

  4、在代理甲方期间,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如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讨乙方的商业违约法律责任以及商业赔款,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负面影响,全权由乙方负责。

  5、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以及降价扰乱市场等行为,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扣减所交纳的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有仿造、伪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将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6、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合同续签:

  本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前30日协商续签,否则,至合同期满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甲方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代理销售合同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产品概况

  商品名称:

  规格:

  产地:

  计量单位:

  代销数量:

  单价:

  金额: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地点和时间: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1、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___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3、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5、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委托人(签盖):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

  2、规格型号:

  3、单价:

  4、数量: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2、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1、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

  3、如乙方为非代理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合计_____元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合计_____元给甲方。

  2、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1、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2、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3、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4、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______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

  3、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代理销售合同6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

  期间的所有产品在 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

  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

  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 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

  一致的价格。

  2.3 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

  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

  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 【 】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 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 (降价

  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 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

  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 因产品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 (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

  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 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 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 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 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 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 1 日内进行确认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 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 (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 【 】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 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 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 【 】天进行结算。

  4.2 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 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 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 【 】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 】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 (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 【 】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 3 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 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 货款结算采取 “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 甲方支持乙方在 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 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 (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 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 (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 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图片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甲方对上述资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

  5.8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 “空盒”产品 (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 甲方先行付款的订单 (违反本合同第 3.4条),如乙方迟延送货,每延迟一天,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 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6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20 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7 条、5.8 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 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 5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代理销售合同7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尽快推向全国,服务社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_______省_______市(县、区)的“______________”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________元/株供应产品。

  2.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3.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定代理合同或供货。

  4.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授权区内合法合权的经营活动,产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供货

  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迅速占领市场,乙方需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购货计划。

  2.甲方可代办货运手续,并承担包装及________________km以内的运输。

  3.甲方在乙方款到后保证及时按量送货,不得延误。

  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作为合作伙伴,各自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经营,各自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应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期满须续签,如乙方不提出续签要求,此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无力经营,宣告破产;

  2.合同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签合同的;

  3.乙方用其它植物顶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坑害消费者,非法牟取利润的;

  4.乙方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销售被发现的。

  五、其它

  1.区域代理条件为:地区以上级(含地区)须承销____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____株以上,县市级须承销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株以上。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合同8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188645.22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6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6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8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8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0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2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8%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2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3、为鼓励乙方实现更高的销售业绩,双方约定将最终合同金额中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10%作为乙方奖励。奖励部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4、结佣条件:

  4.1一次性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50 %(含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70 %(含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代理销售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代销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乙方委托给甲方的具体商品为:。

  2.甲方在_________为乙方提供代销售服务,包括展厅装修、样品展示、客户接待、销售下单和日常维护。

  (二)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作为享受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展位租赁费用。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将从双方合作之日起每月收取乙方托管商品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销售佣金。销售佣金每月的30日(最后一天)结算一次,甲方在次月10日做完销售报表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前将销售佣金支付给甲方。销售佣金的比例为: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从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内有效。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乙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1 日内告知甲方,应在 7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2 日内告知甲

  方,以便甲方及时更正产品供应信息。

  (二) 乙方店铺的库存须真实有效,如因乙方库存不真实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已经订下货物的客户最终无法收到货物而申请退款的,乙方仍须在次月结算给甲方该笔交易的销售佣金。

  (三) 如果乙方委托销售的产品类目发生变化,双方需要重新商议销售佣金比例。

  (四)如果乙方店铺经营两种以上(包括两种)类目的产品,在结算销售佣金时,甲方将按照当月销量量最大的产品所属类目销售佣金比例提取销售佣金。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乙方需对提供给甲方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乙方托管给甲方销售的产品必须是乙方合法获得。

  (八)乙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买家发货。

  (九)乙方除不能参与展厅的现场销售之外,其它如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等问题乙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十)对于乙方托管的售后服务,甲方会在每日集中处理,如遇到甲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甲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如乙方不予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十一)乙方如因货源等问题导致其商品无法继续正常销售,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退还其已交的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尊重乙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甲方保证不对乙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甲方所使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甲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乙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代销售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甲方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约定的内容外,乙方不可以干扰甲方的正常操作;

  (六)合同期间,乙方被托管的商品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甲方的销售业绩。

  (七)乙方必须按第一条第(二)款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销售佣金,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甲方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甲方保留上诉及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乙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甲方据此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乙方干扰甲方正常操作的。

  因乙方存在前款第1项至第5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甲方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甲方承担因乙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甲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向乙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存在下列行为,则甲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 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做与代销售服务无关的事宜,致乙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

  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 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 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1、2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3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服务费数额,即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

  事件。

  (二)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双方各出一半。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中签订的店铺为甲方唯一认可的给乙方提供托管服务的店铺,乙方换店铺的唯一前提是因为违规被淘宝强行封店,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方应为乙方做代销售商品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代理销售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防水材料之事,同意如下条款:

  乙方为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受权甲方为合肥市的代理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从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是非本厂产品,甲方有权拒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介绍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供甲方制作推销产品材料之用。

  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甲方负责在 市内的一切宣传销售工作,负责产品在当地的检验,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如产品出现问题,属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施工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价格分别为 元/公斤。甲方收到乙方发来的货物后,应在三天之内付清所有款项。每延迟一天付款,加收总货款的10%的滞纳金。与次同时,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商资格或终止本合同。

  作为代理商,甲方第一年应完成销售 吨;第二年完成 吨;第三年完成 吨;以后每年应完成 吨。如甲方的年销售额超过所规定最少销售定额,超过部分每吨优惠 元。

  如甲方需要防水材料,应尽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销售所得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产品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 元/公斤。

  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的商标,专利和其他工业知识产权被第三者侵害时,应及时报告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相关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到期后合同自然失效。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合同期限,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根据双方的意见,本合同可以续延或重新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为最终裁定,双方都应服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代理销售合同11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吊灯灯具,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 则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名称:天津 工程地点:天津 工程范围:吊灯的定制、加工、购买、运输、安装及售后。 承包方式:全包 工程总价:元(大写: 。) 灯具安装数量: 套; 灯具尺寸规格和型号、材质详见附件:灯具供货明细 工程工期:前从..发货。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8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至30%,即 (大写: ),通知发货前付清尾款即 元(大写: )方可发货;

  第二条 责任与权利

  1. 甲方责任和权利

  1.1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包括重大变更和甲乙双方已确认部分的再次变更)费用及延期损失。

  1.2 甲方有责任组织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工作,对于乙方现场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现场设计人员提出更换,更换乙方现场服务设计人员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1.3 甲方应在确定摆设时间后的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安装。

  1.4 甲方应于乙方进场开始安装时将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交乙方使用。

  2. 乙方责任和权利

  2.1 乙方需保证最终完成效果与之前确认的设计图纸一致。

  2.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资料保密,本设计版权最终归于甲方。

  2.3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火、防盗、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损 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三条 采购工程期限

  1. 现场安装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后即送货,货到现场乙方即安排安装。

  2. 上述开竣工日期,如若有灯具未按合同日期发出,每拖延一天,扣除未发出灯具金额的

  3 。如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相应顺延工期:

  2.1 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时;

  2.2 如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8小时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后,

  工期相应顺延。

  2.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乙方应于完成现场安装的前1天通知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验收。甲方应安排负责人员在乙方完成摆设的`当天进行物品的移交清点,并确认物品的数量及完整性后,由甲方负责对物品进行保管负责。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市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结清全款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甲方必须在安装完毕一周内验收,逾期没有验收视同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和∕或其他利益的,乙方应承担修理和∕或更换等责任。

  2.光源不在质保范围内。

  甲方: 乙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户名: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12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XX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 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代理人发现

  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

  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佣金百分比如下:

  XXX美元按________%收佣。

  XXX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五条 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条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八条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条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条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

  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________年后,一方提前___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___个月通知,于下年的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根据

  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五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

  第十五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九条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XX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原则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详见附表一)。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附表一中所列的甲方的总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以及附表一中所列的乙方及其相关公司。乙方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的相关公司的增加或减少,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全国地区所有门店进行销售(详见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乙方有权决定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产品进入的门店,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节名词定义

  第四条产品:是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销售支持:指的是甲方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因乙方提供服务无条件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资金、物质支援。

  第六条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在甲方给予乙方销售所在地的所有经销商中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第七条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滞销产品: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产品经过______天的时间,销量与进货量的比低于二分之一的产品。

  第九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在甲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乙方的进货折扣。

  第十条特价机: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乙方从甲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条件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铺底:是指甲方给予乙方的不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做为在合同有效期内样机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第十二条货到付款结算:指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库房验收后______小时内即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十三条回款额: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包括扣抵甲方在乙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四条利润补偿款:指在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五条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他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的,由乙方独家经营的产品。

  第十六条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七条帐期:指产品进入乙方指定仓库到乙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期间。

  第十八条降价款:由于供价下调而产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降价金额。

  第十九条给乙方造成了名誉损失的情况包括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暴光的;

  2.因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媒体暴光的;

  3.因产品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4.虽未被暴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3%,致使乙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第四节产品订购、运输、结算及其他

  一、产品订购

  第二十条乙方代销甲方生产(或经营)的饮水机、净水器品类沁园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一条甲方带货安装的产品为:/品类/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须提前向甲方口头或传真或送交进货计划,甲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2日内书面答复乙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甲方的印章),并于乙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乙方指定地点。非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______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运输

  第二十四条甲方负责所有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第二十六条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供货金额,扣除采用帐扣方式收取及甲方逾期未付的利润补偿款、商业折扣款以及其他甲方承诺支付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第二十七条货款结算日期:货款结算周期为______日,结算日为结算周期届满的______日后。

  第二十八条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______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3.______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第二十九条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增值税票可按以下(____)办理:

  (一)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二)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乙方向甲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三十条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乙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第三十一条乙方结算日由乙方各公司具体指定,结算日外的时间乙方不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进行对帐,整理提供票据。每月最后一日及法定节假日乙方不进行结算,帐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四、残次、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残次通知后3日内更换残次品或退残次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遇滞销产品时,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或进行退货,如甲方逾期未予调换或者退货,则乙方可向甲方收取产品供价总额每日3%的保管费。逾期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处理该产品,从处理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并自行扣除保管费、处理费等费用。

  第三十四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对于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五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销售支持

  第三十七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免费为乙方提供展示甲方所供产品的展柜、展台、展架,委派促销员,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应对乙方所有的门店实行无差别待遇。如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展柜、展台、展架,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付款通知______日内将制作款以现款方式交付乙方。逾期未付,乙方可在下次结算货款中扣收。如甲方按净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有权加扣______%的增值税款。在甲、乙双方停止合作时,甲方无权向乙方要求展柜、展台、展架、促销员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补偿。

  (一)促销员管理

  第三十八条甲方负责派驻促销员到乙方营业场所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工作。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与促销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甲方未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其他违反劳动法规等行为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十条促销员服从乙方的日常行政管理,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促销员的出勤证明和绩效考评,作为甲方对促销员月度薪金发放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动促销员的工作岗位。如促销员不服从乙方管理,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促销员,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更换促销员

  第四十二条在得到乙方允许后,甲方在节假日期间可加派临时促销员。临时促销员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甲方负责定期对促销员进行商品知识培训,促销员同时接受乙方销售流程、服务标准及行为规范等培训。

  第四十四条甲方派驻的促销员应积极配合乙方营业场所的销售,不得诋毁乙方经营的其它品牌的产品及商誉,不得有损害乙方、消费者及其它与乙方合作的供货商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甲方派驻乙方的促销员不得虚假介绍产品,不得介绍顾客到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处购买产品。

  第四十六条甲方对其派驻的促销员在乙方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一切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甲方保证乙方享受统一的促销赠品的配发,所有促销赠品的发放由促销员负责登记,发放完毕后将登记单提供给甲方。

  (二)场外交易行为管理

  第四十八条场外交易行为指甲方促销员违反乙方对于销售场所的管理规定,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以下简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甲方其他相关人员利用为乙方工作或为乙方顾客提供服务的便利,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视同为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进行场外交易行为的理由,换言之,“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不构成场外交易行为的抗辩理由。

  第四十九条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是严重违反合同及商业规范的行为,构成对乙方违约,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一)甲方每次发生场外交易行为均视为对乙方的违约,应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以上(含______万元),______万元以下(含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发现甲方有场外交易行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该通知包括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事实及经过、对甲方发生场外交易行为的促销员及相关人员予以辞退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等内容;该证明包括书面证明材料、有关当事人叙述等可以证明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证据。甲方收到该通知和证明后应在______日内辞退促销员及相关人员并支付违约金。

  (三)如甲方在______日内未按乙方要求辞退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甲方须按照该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继续工作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每日______元违约金;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按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乙方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还有权按违约金总额的______%要求甲方承担迟延履行金。

  (四)乙方发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并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时,违约金的数额由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自行决定,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十条为防止甲方场外交易行为的发生,甲方应对所属雇员加强管理和培训,乙方对此予以监督和检查。

  (三)样机条款

  第五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样机,具体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机模或空壳样机。

  (四)保修条款

  第五十二条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由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五)卖场管理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在(五)卖场管理费用中约定的费用按以下第2种方式交纳:

  1、按第五十四条到第五十八条的约定交纳;

  2、按率收取卖场管理费用,以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此卖场管理费用的计算基数,按4.5%交纳,发票开具方式、支付时间按月度商业折扣的约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进行销售,需向乙方交纳营业场所支持费。该费用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营业场所支持费,此后在每季度第一个月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营业场所支持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五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内设置展柜、展台、展架、灯箱等需向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____/元。《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场地使用费,此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进行市场推广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费。市场推广费按乙方举办的促销活动性质不同收费标准不同,节庆日收费的项目有:

  1、元旦________/元/店

  2、五一节________/元/店

  3、国庆节________/元/店

  4、春节____/元/店

  5、新公司开业彩排____/元/店

  6、新公司正式开业____/元/店

  7、现有地区公司新店开业____/元/店

  8、现有门店重张开业____/元/店

  9、店庆—门店的开业纪念庆典____/元/店

  10、司庆—地区公司的开业纪念庆典____/元/店

  11、彩电节____/元/店

  12、制冷节____/元/店

  13、冰洗节____/元/店

  14、手机节____/元/店

  15、数码家电节____/元/店

  16、厨卫小家电节________/元/店

  17、音响节________/元/店

  18、家电节____元/店

  门店个数为举办活动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甲方在节庆日开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缴纳该费用。

  第五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促销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促销管理费。促销管理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______/______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促销员管理费,此后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促销员管理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八条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向乙方以现款方式交纳,乙方应在收款时提供正规的服务业发票。若甲方逾期未交则乙方可在下次支付货款时直接扣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应结货款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可加扣______%的代缴税款。对于撤店的情况,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应在办理撤店手续前______天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否则乙方视甲方仍在乙方门店经营,并按收取标准收取各项收入。

  第五十九条以上各项费用甲方(或甲方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应直接交到乙方所属的各地区公司的财务部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十条乙方为促进甲方商品的销售,经与甲方协商同意临时举办促销活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促销费用全部用于甲方商品的直接促销,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数额由双方签订临时促销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举行不少______次大型共同营销活动,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约定。甲方举行所有促销活动,乙方均有权参加,并享受甲方促销活动中的一切优惠政策。

  第六十一条如双方中途停止合作,乙方不再退还甲方已交款项。

  第六十二条对于甲方推出的采用新技术、新外观的新产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销售,优先销售的享有期不低于______日,供量不低于______台。

  第六十三条为了维护双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应不间断地向乙方提供包销机型。甲方不得在乙方包销该产品期间向其他经销商提供类似外观功能组合的,性能价格比相近或优于乙方的产品,同时,甲方自己也不自行销售该包销产品,以维护乙方的包销权益。

  六、商业折扣约定

  第六十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商业折扣形式:常规商业折扣有月度商业折扣(含单台折扣和开箱费)、年度商业折扣、特殊折扣等。

  第六十五条甲方给予乙方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1:______(根据双方协商选定一种方式)

  1.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

  2.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

  其中:“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是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加上乙方采取帐扣方式收取甲方的各种应收款项(帐扣的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除外),具体计算以乙方的结算单据为准。

  “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是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商品的全部价款减去已扣收的降价款、退货款、退残款以后的余额。具体计算以乙方的入库单据为准。

  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为期间进行计算;年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合同的有效期为期间进行计算。

  上述计算基数中包含甲方向乙方销售而在中国被课征的增值税。

  第六十六条商业折扣的支付方式为:帐扣(支票、电汇/信汇、帐扣任选一种)。月度商业折扣的结算周期为与货款结算周期相同。月度商业折扣的支付时间为甲方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甲方在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直接帐扣或交纳。

  第六十七条月度商业折扣为:______%;

  年度商业折扣比例及规定为:______/ ______。

  第六十八条凡是商业折扣率发生变化的机型,应由双方签署《特价机协议》、《特供机协议》或《包销协议》另行规定,否则视同常规机型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折扣率。

  第六十九条年度商业折扣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为年度商业折扣结算日,按全年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甲方在______月______日和次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期间发生的年度商业折扣支付给乙方。合同到期后双方按实际销售规模计算全年度商业折扣,实际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减去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即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余年度商业折扣金额。该笔商业折扣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必须将商业折扣款直接交到乙方的财务部门(由乙方的财务人员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十一条在本协议期满后至新协议签订之前(以下称为“特殊履行期”),双方商业折扣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以下称为“原折扣”)。在新协议签订后,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低于新协议中约定的商业折扣(以下称为“新折扣”)的,甲方应按“新折扣”向乙方补足新旧折扣之间的差额,补足时间为新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高于“新折扣”的,双方仍按“原折扣”执行。新协议的签订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乙方可暂停对甲方的结算,直到新协议签订为止。

  第七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销售的特价机产品,商业折扣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特价机协议书》。

  第五节甲方权利、义务

  第七十三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七十四条甲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甲方应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要求每次最低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人员私下向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索取费用,甲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七十五条甲方保证在乙方卖场的零售价格比同行的本地市场最低成交价格低______%或低______元/台,如不足,则乙方有权自行调整,调价损失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若调价后乙方所获取的商业折扣金额未达到按照双方约定的商业折扣比例计算出的金额,则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对差额部分直接扣收。

  第七十六条甲方确保给乙方的供价为在当地同期的最低供价。此最低供价至少低于甲方给予其他经销商或代销商供价的______%或低______元/台。甲方须诚信履行本条款,不得有虚假行为或变相提高供价,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十七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场所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十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人员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七十九条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

  第八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最低供货价格。

  第八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八十二条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随时调低供货价格,以保证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八十三条在乙方进货后,甲方在给予乙方的供货价的基础上下调价格,甲方应对乙方尚未售出的该产品进行价格补差,并且同时对15日内购进的产品进行价格补差。补差确认时间为乙方提供库存数后二日内。甲方交纳补差价款的时间为最近一次货款结算日,支付方式为现款或帐扣。

  第八十四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宣传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十五条甲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甲方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十六条甲方应经常性地在乙方指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促销演示活动。

  第八十七条甲方应保证乙方零售价在当地具有优势的情况下帐面毛利润率不低于______%;如乙方当月(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各门店所获取的帐面毛利率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比率,则甲方应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次月______日内以现款方式予以补足,否则乙方在下一次货款结算时对差额部分直接扣收。

  应收利润补偿款=当期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收入×(合同规定的帐面毛利率-实际帐面毛利率);

  实际帐面毛利率=当期乙方帐面实际毛利额/当期乙方实际销售收入。

  第八十八条因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乙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名誉损失。

  第六节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十九条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九十条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个门店的代销额至少为______万元。如乙方实际销售额低于保底销售额,则乙方有权以保底销售额与乙方实际销售额的差额为基数计算甲方应补偿乙方的利润(含帐面保证毛利润和商业折扣及按第五十三条2中约定的按率收取的卖场管理费用)。

  注:1.按月结算时,商业折扣率以月商业折扣率、单台商业折扣率的和计算;本合同所适用的商品商业折扣率、保证帐面利润率或卖场管理费用率不一致的,乙方将使用从高原则计算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2.被末位淘汰的,提前计算年商业折扣率。

  3.非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被末位淘汰的,可按月均的保底销售额乘以甲方在乙方卖场经营的实际月数计算保底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4.实际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的,不再加收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第九十一条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产品在乙方营业场所的位置和面积。

  第九十二条乙方有权优先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促销活动,并优先享有各种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

  第九十三条乙方有支持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乙方通知退换货后,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存放的,每日乙方按库存货物价格的3%收取保管费用。

  第七节违约责任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九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而延迟履行义务,应当每日按照应当支付而未支付,应当交付而未交付款项或者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第九十七条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商业折扣(按本合同规定的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及其它甲方承诺支付乙方的款项,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多余的货款,同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甲方退还商品并结清应付货款。

  第九十八条甲方违反第七十五条规定,乙方有权进行降价销售。甲方应对乙方降价进行全程补差,补差幅度应保证乙方获取双方约定的最高综合利润及各项优惠条件。同时,乙方有权重新商议合作条件或终止协议。

  第九十九条甲方违反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供价非当地市场最低供价的,甲方应对其提高部分向乙方双倍赔偿。

  第一百条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甲方对乙方所有应付款项逾期未付的,乙方可在结算时直接扣收,并享有每日收取______%滞纳金的权利。甲方未能就扣收部分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退残款、退货款、降价款除外),乙方可加收______%的代缴增值税款,

  第一百零二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甲方应以______(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日内以现款;2、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方式向乙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甲方应另向乙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______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一百零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包括甲方工作人员及代甲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______万元以上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乙方单独决定,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的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上述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具体事实及相关材料,乙方确定的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

  第八节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一百零五条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一百零六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______个月。试销期内,如甲方产品连续______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中销售排名倒数______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内(试销期和非试销期可累计计算)甲方的产品连续______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商品中销售排名倒数第______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将库存的全部货物退还给甲方,而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

  第一百零七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下列情况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

  2.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乙方书面催告,______日后仍不改正的。

  第一百零八条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甲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第一百零九条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应以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的方式向乙方的每个分公司缴纳______元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______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九节不可抗力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甲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或乙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发生不可抗力不影响其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节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节合同有效期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一百一十八条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

  第十二节其他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签订。

  第一百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代理销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

  甲方的______(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_________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____供货价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_________公斤,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_________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

  如果______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______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销售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

  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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