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3-06-17 08:22:09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销售代理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代理价格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给甲方,作为订金。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合同一方违约的,应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果。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_________。

  1.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_________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_________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_________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_________个区域销售,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3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_________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__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4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_________年

  1.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1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3_________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4乙方为销售_________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_________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_________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3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_,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_㎡,(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4

  供货方: 商南县金丝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商南县金丝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市场拓展需要,通过市场考察,认为乙方在市场区域内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现同意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该区域的代销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代销产品及品牌

  商南县金丝茶业发展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秦露”牌金丝系列茶叶产品及土特产品。

  二、年销售任务:扁形茶 公斤,毛尖 公斤,乌龙公斤,炒青 公斤。

  三、供货价格:按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厂价供货。

  四、供货方式:甲方统一送货到乙方门店或当地车站。

  五、代销薪酬兑付方式

  按销售额返利,实行多销多得。

  1、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实际回款的` %实行返利;

  2、乙方完成年度代销任务,甲方按年度回款总额的%,进行返点;

  3、乙方未完成年度代销任务,销售业绩每下降年度任务10%(不足10%按10%计算),在全年总返点%的基础上,返点下降1%点,以此类推;

  4、乙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甲方奖励乙方1%的返点;

  5、所有返利及返点均以实物形式兑现,即以甲方产品形式兑现。

  六、货款结算办法

  1、按送货批次结算货款。即第二次送货时,乙方必须结清上批已售产品的货款;

  2、结算时,甲方不提供正式发票,如乙方确需甲方提供发票的,由乙方承担4%的税款。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甲方运送途中货物损坏有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在乙方代销区域内开展各项产品营销和宣传活动,提升产品品牌影响;

  3、甲方可视乙方信誉情况为乙方铺货,但不超过年度任务额的30%;

  4、乙方必须保证在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不得掺杂使假,危害甲方声誉;

  5、乙方有义务及时反馈产品市场销售信息给甲方,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损坏、鼠咬、霉变等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回款,不得拖欠;

  8、如需补货,乙方必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供货;

  9、甲方所发出产品,一律不予退货,但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调剂不同品种。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低于甲方产品出厂价销售;如发现一起,由乙方按照出厂价和销售价的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掺杂使假危害甲方产品声誉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即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

  供货方:商南县金丝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 (签章 )

  代销方: (盖章)

  代 表: (签章 )

  签订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5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销售代理及商业招商。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

  1. 甲方:系指 有限公司,甲方为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

  2. 乙方:系指 有限公司,乙方在合同期间为本项目提供独家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本项目系指位于 ,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规划批准面积为准)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销售代理的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商业招商服务的面积 平方米。

  4. 正式开盘日期:甲方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之后,由甲方书面确定并在第一张广告中公布的正式对外公开销售日期。

  5. 预开盘日期:甲方对外接受预定、收取订金之日。

  6. 宣传中对外称谓:

  开发商: 有限公司

  全程营销: 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作原则

  1. 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及运作方式予以尊重,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并在本项目合作中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2. 整合营销原则:

  乙方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整合优势,将对本项目的前期市场定位、功能规划、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广告策划、公关活动与宣传策划顾问、商业部分招商等多板块服务加以整合,并贯穿本项目各期的全程,在前期阶段、预开盘阶段、开盘阶段、强销阶段、持续阶段进行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捆绑合作原则: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招商代理服务费分为贰部分:(ⅰ)销售代理佣金;(ⅱ)招商代理佣金。

  4. 书面作业原则:

  甲乙双方的工作联系均通过书面形式呈交,并获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工作完成;本项目甲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本项目乙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合同期间如有约定号码发生变化的情况,号码修改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项目销售代理(商业部分、酒店部分、公寓写字楼部分)

  2. 项目招商代理(商业部分)

  以上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第四条:本项目的合同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招商代理合作单位。本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项目进度延期时,如有需要,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责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开盘日前,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负责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3. 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和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4. 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并承担因工程逾期交房或因甲方其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退房或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相应损失。

  5. 甲方负责办理按揭手续及审核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6. 本项目购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收取,甲方开具正式收据或发票给购房者。

  7. 甲方负责财务、出纳、合同登记、银行按揭送审等工作。

  8. 本案销售现场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及保安保洁等相应工作人员。

  9. 甲方承担销售现场甲方人员的工资、奖金,承担现场售楼处及装修费、空调机、音响、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办公桌椅、合同文本等及样板房装修、装饰等一切硬件费用。

  10. 甲方承担模型、效果图、家具配置图、三维动画等对外宣传所用的制作费用和各类宣传资料(包括项目vi应用、楼书、海报、单片、房型册等)的制作印刷等费用,承担礼品制作及各类公关活动、促销活动以及广告媒介宣传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营销宣传费用,费用预算控制在总销售金额的2%左右,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具体的广告宣传费用。乙方在

  此费用范围内制定合理的广告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在实施广告投放计划过程中,由甲方直接或委托乙方发布,费用由甲方确认同意并支付予第三方。

  11. 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专业性建议,并对销售提供切实的工程保证和后勤配合;甲方充分利用媒体等方面的资源,配合乙方开展广告发布及宣传推广活动。

  1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有关的一切项目材料,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的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地制定营销战略与策略。

  13.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认可,甲方应明确表述其对乙方提交营销活动计划的修改意见。

  14.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 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和确认,其签字具有甲方公司法人代表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销售代理服务费、奖金等相关费用。若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日1‰的标准追加滞纳金,甲方履行完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1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招商、销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否则甲方仍需按该部分之招商面积或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17.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

  18.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建议、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会签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

  19.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

  20.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21. 甲方有权对购房客户给予折扣优惠,甲方享有对违约客户的定金没收权。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23. 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按此套房屋的全额的 1%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用。

  24. 甲方以自己或朋友的名义购买房屋,计入乙方销售额,佣金按销售额的 1% 支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责

  1. 在合同期内,乙方成立专门的 项目组为甲方进行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组由乙方公司北京总部和驻太谷相关人员组成,由 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 为乙方常驻甲方代表。项目组成员如有变动,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 项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形成项目例会制度,乙方派项目专案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例会,例会的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3. 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前述“第三条”所述的内容,实施完成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

  4. 乙方代理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工作,乙方于销售各阶段工作前两周提交该部分推广方案给甲方;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的项目招商、销售队伍;制定项目招商、销售方案;项目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项目的招商、销售进度和编制项目的销控表;乙方负责项目的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项目的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的签订。

  5. 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销售计划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以甲方签字认可后付诸实施。

  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7. 乙方应根据甲方宣传、销售、工程进度及宣传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策划方案,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服务或更换人员,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8. 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招商、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9. 乙方承担乙方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现场销售的办公文具耗材、现场水电费、电话费以及甲方提供的销售现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全费用。

  10.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11. 乙方积极加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市场结合性。

  12. 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专案经理 负责本项目营销代理与甲方接口相关工作。

  13. 在各期招商、销售过程中,乙方须在提交签约客户合同同时提交签约客户的基本资料给甲方。

  14.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初步确定项目的设计规划方案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策划宣传包装方案。

  15. 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房地产经

  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16.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17.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18.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予以满足。

  19.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20.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可中止合同。

  2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

  22. 乙方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重要活动期间,临时招募的支援人员的每日报酬除外);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的乙方人员个人销售通讯费用;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费用;负责除签约电脑以外的工作电脑、除打印合同以外的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的购置及维护费用。

  23.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以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作为结算代理费的依据。若因甲方保留房号、工程进度变化、推迟入伙、面积超标、工程质量等其它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或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乙方正常收取该部分代理费。

  第七条:营销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r),分为贰部分:销售代理佣金(a)及招商代理佣金(b)。收取的费用和方式如下:r = a + b

  销售代理佣金(a)

  1. 乙方销售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销售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销售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 关于退房/退定: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3. 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处理:

  1)甲方达成关系客户或团购客户界定:指通过甲方关系确定的客户以及确定的一次性团体销售、租赁等,套数在1套以上及其他一次性成交额在1000万以上。

  2)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团购部分的业绩计入乙方的当期考核目标,销售提成则按销售额1.5%结算给乙方。

  4. 甲方保留物业:甲方保留单位不超过本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 %(或 套单位),保留单位用于关系客户或自用,甲方出具书面的《保留单位房号表》。甲方保留单位计入/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计入/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不收取保留单位的代理费,乙方只收取保留单位销售总金额0.1%(或者每套单位收取人民币 元)的服务费,如因实际情况保留单位的售出部分超过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 %( 套单位),超出部分按本合同约定计付代理费。该保留单位不列入/列入《委托代理房号明细表》。

  5. 甲方关系客户: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介绍的客户,若乙方接待后才提出是甲方关系客户的,仍视作乙方客户。甲方关系客户须经甲方总经理( )签字确认,甲方在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基础上额外给予其折扣优惠,该部分售出单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并按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 在代理销售期限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成交物业不再计入乙方销售面积和结算代理佣金;

  7. 由于客户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已收取客户违约金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8. 如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不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且从退房当月代理服务费结算中扣除该套房已结的代理服务费。该套物业由乙方

  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招商代理佣金(b)

  1. 乙方招商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招商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招商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营销代理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1.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获得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且预售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2. 本项目销售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销售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3. 销售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代理费率(固定费率):本项目乙方的代理费率固定为:____ %,

  即代理费=售出单位累计合同总金额×固定代理费率。

  4. 销售代理奖励佣金:在销售物业的销售价格超过双方约定的售价时,甲方应将超额部分的50%作为奖励佣金支付给乙方;

  5.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招商,获得销售招商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租赁者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额租赁款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招商。

  6. 本项目销售招商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招商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7. 乙方计划的销售招商进度计算(招商进度以实际成功招商的面积计算为准)

  8. 招商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以正式招商日起的五个月为时限,乙方实际完成计划招商率达到或超过80%的,佣金标准按照一年招商租金的____天计算提取;乙方完成计划招商率达不到80%的,佣金标准按上述完成标准之80%提取;

  (2)佣金支付

  正式招商后,时间未达到三个月的,甲方每月以实际招商部分一年租金的60天的80%的比例向乙方预结代理佣金;时间达到三个月时,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甲乙双方进行补足清结;三个月以后,甲方每月以实际收款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3)招商进度

  乙方应在该项目结构封顶之日起每个_____月完成总招商面积的____%,自结构封顶之日起 ____个月内完成的总招商建筑面积不低于总招商建筑面积的____%。总体招商时间初步确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9. 招商奖励佣金

  如果通过乙方的工作,项目首年实收租金超过预定的首年总体租金,甲方将首年超出部分租金的50%作为招商奖励佣金奖励给乙方。

  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与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首年的总年租金(元/年)-预定首年年租金(元/年)*50%

  支付方式:招商奖励佣金在乙方完成预定招商目标时支付。

  10.如甲方项目于 年 月开盘,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免除全部上述营销顾问服务费,甲方已经支付的营销顾问服务费,乙方同意甲方每月从应结算的代理费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支付代理费总额的10% ;

  11、如甲方不能于_____年_____月开盘,延期开盘在_____个月以内的,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将已收取的总营销顾问费用的'一半返还甲方;延期开盘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不再返还甲方已收取的营销顾问费用。

  第八条:招商、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 约定的招商销售期内甲乙双方现场销售人员的所有成功招商、销售,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 甲方提供乙方本项目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

  第九条:知识产权

  1.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方案及/或其他建议、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传阅、引用、复制和发布报告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十条: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

  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回避原则

  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遵守行业内竞争项目回避原则,不能接受本合同代理项目规定范围四至内的定位相近及形成竞争关系的楼盘(已推出或即将推出市场)的任何形式合作或代理委托。规定范围四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各项事项均视为违约。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结清所发生的款项外,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2. 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3. 不论何种情况下,若乙方未能代理销售本项目,甲方应足额支付全部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并向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4、在乙方代理销售的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如未经甲方同意对客户作不实承诺,夸大事实等行为)导致客户与甲方发生纠纷,产生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6. 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应向新委托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应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不构成根本违约。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并无法避免的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2. 自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3. 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完成其应尽义务或无能力继续履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令任何一方遭受损失的,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15日或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5. 乙方如欲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法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6

  为确保合同双方合法的.经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在双方自愿协商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规格、单价、金额、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

  二、交货方式:□铁路□快递□物流□送货□自提□其它方式:____________乙方须在货到三日内提货,否则有乙方承担药品存放滞纳金及药品变质的报废损失。

  三、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货到付款□送二结一、付款方式:□转账□支票□现金。

  四、产品质量标准:《药品管理法》规定和要求,验收及储存标准: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和要求。

  五、货运到站:收货详细地址:,收货人:,货运运输费用负担:,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

  六、甲方发货后开具的发票,邮局或送至需方,乙方在收到二日后回执甲方或告知甲方代表,如甲方需进行查询、对账,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退货应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条例》。

  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再续再订。

  甲方:乙方: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7

  甲方:电器四川营销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牌吸油烟机,灶具,消毒碗柜,水槽,热水器,集成环保灶等厨卫产品的销售,实现互惠共赢。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合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代理合同条款:

  第一条、经销授权

  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牌厨卫电器产品在____ (以下简称"授权区域")内的授权特约经销商,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往区域以外,否则按《市场保护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条销售目标与进度表

  1、经销商销售额计算方法:销售额=产品提货额—产品退货额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销售""牌厨卫产品____万元(以下简称"年度任务")

  3、乙方保证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缴纳品牌代理保证金____元作为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品牌代理保证金可转换为乙方首次提货款)

  4、销售指标分解:(单位:万元)

  第三条、价格规范

  1、结算价:甲方向乙方供货以"合同附属价格表"执行供货价格。因市场变化,原材料上涨等引起的价格变化而进行的价格调整,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2、 ""牌厨卫产品零售价: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并保障经销商合理经营利润,甲方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终端建议零售价。

  第四条、下单,结算及发货方式

  1、乙方如若订货需当日17:30时以前将产品的型号,数量传真至甲方销售部,甲方保证下单产品在货款到账后次日出货;

  2、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确认到账后方可发货(乙方将货款汇错账号或没能于订单次日15时前汇款而导致的延迟发货,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收货后,应于当天检查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销售单》对比是否符合,如有不符,应于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处理,逾期视为验收无误。

  4、乙方指定货运单位:电话:

  收货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第五条、销售奖励

  乙方年度提货金额达"年度任务"70%以上,甲方给予乙方年度提货总额的3%作为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奖励(特价机只计销售规模,不计返利),超出"年度任务"部分按超出部分提货款的7%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场推广支持

  为促进乙方快速打开市场,提升乙方区域市场总体销售及品牌影响力,甲方给予乙方以下市场建设支持。具体支持如下:

  1、专卖店装修支持:

  (1)乙方装修""品牌专卖店费用,甲方全额支持。

  (2)乙方门店装修设计,费用预算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审批同意方可施工。

  (3)乙方专卖店装修完毕,按照公司规定终端上样。即可享受装修总额50%返还。

  (4)剩余装修费用总额的.50%,甲方给予乙方分期核销(每季度提货额的5%),报完即止。

  (5)乙方首批上样货款不享受以上政策。

  2、营销活动支持:

  (1)甲方每年度开展4次大型促销活动,分别是元旦节,3、15,劳动节,国庆节。

  (2)具体活动内容由甲方统一策划,全省统一开展。

  (3)活动项目,具体产品,促销力度由甲方统一安排。

  (4)活动所需道具,帐篷,DM宣传单,宣传海报,喷绘,广告贴,陈列物料等由甲方统一制作免费提供。

  (5)活动开展费用按照甲乙双方1:1承担!(审批合格后一月内核销)、

  3、品牌广告支持:(1)""品牌在川渝地区的品牌建设及推广甲方根据市场销售状况由甲方统一策划,制作,执行。

  (2)乙方代理区域如需做大型的宣传广告需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费用按照甲乙双方1:1承担。(审批合格后一月内核销)。

  4、推广费用管理:(1)甲方给予乙方所有终端建设费用必须按先申请再审批后核查的流程核销(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勒令整改合格后方予以报销)

  (2)乙方报销费用必须按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如有弄虚作假,甲方则立即停止报销任何终端建设费用。

  (3)甲方给予乙方报销的费用以货款的形式冲账。

  第七条、售后服务约定

  1、安装、维修费用约定:

  (1)乙方负责""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售后服务。甲方给予所有产品的相关配件免费提供(所有配件以旧换新),乙方在合作期内所产生的安装费用按照烟机20元每台结算,热水器10元每台结算。乙方销售,售后服务人员可以到甲方公司免费培训,服务人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甲方安排落实;

  (2)安装费用结算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月客户安装结算单,甲方回访属实后每季度核销一次!(以货款形式冲账)

  (3)配件管理: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所有配件!甲方会给予乙方易损件的配备

  (4)易损件是指:纸箱,泡沫,油杯,灯板,说明书,塑料袋。

  2、非易损件乙方可以按以旧换新的形式向甲方免费调换。

  3、由于甲方产品存在设计制作工艺原因的质量问题甲方同意无条件退换,若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一律不能退换。

  第八条、关于终止合同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2)乙方合同期内两次以上串货;

  3)乙方销售假冒""产品(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售后服务太差造成严重后果的;

  5)甲,乙双方因以上原因终止合作,甲方对乙方的一切承诺自动失效,乙方与其他渠道的一切合作与甲方无关;

  2、终止合同的相关约定

  1)甲方收回合同期内对乙方的所有授权,甲方归还甲方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2)乙方可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及金额报销甲方已经批复并已经产生的费用;

  3)合同终止,乙方代理权转交时,需清点全部库存商品,包装完好且无损的产品按乙方最后一次提货价或甲方的现行提货价全部转让给予新代理商,其他产品(样机;裸机等)按乙方最后一次提货价或甲方现行供货价的七折转让给新的代理商;

  4)双方账务处理完毕,合作权利,义务解除;乙方此前售出的甲方产品用户服务工作由乙方负责,直到免费保修期满;

  5)此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索要任何形式的赔偿,且不能有任何损害另一方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否则受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凡是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浙江电器四川营销中心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销售代理合同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1.5%。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正式预售开始完成销售的30%、60%、85%。(根据项目市场情况和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工程进度确定)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80%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20%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 ”牌全自动麻将桌的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乙方以“贵州永丰七星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经销点”的名义对外营业,但乙方不属于我公司的分支机构,经销点财务独立核算。

  2. 乙方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同时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政策、统一形象、统一价格和统一服务方面的要求。

  3. 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派遣一名员工到甲方进行麻将桌的安装、维修等技术学习(学习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不能修理麻将桌故障时,由甲方安排一名人员到乙方辅助维修,维修实际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乙方办理各项经营手续,并提供销售的相关宣传资料。

  5. 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经销甲方品牌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如违反本条,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无条件将乙方其它品牌麻将桌作没收处理,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没收乙方的甲方品牌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并处_元/台的违约责任收取乙方违约金。

  6. 配件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但购买超过一年的配件不能以旧换新,乙方将损坏的配件寄还甲方,由甲方重新配寄新配件。

  7.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8. 甲方以低价发货给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9. 运输过程中货物残损,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与我公司业务负责人联系,并经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运输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货品的质量如乙方有异议,应在收货后7天内用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接受,甲方承诺所有产品自出货当日起如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包换(一个月期限为甲方出货当日至甲方收到返修产品当日)。

  10. 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以甲方制定的代理商价格为准,如有变动,以实际调价为准。

  11. 为确保发货及时,乙方必须提前三日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并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甲方收款后负责将产品发放到乙方指定的接收地,乙方自行提货。

  12.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13. 如合同终止,乙方退还甲方提供给的所有产品,甲方按照乙方当时进货价退款给乙方。并且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证书资料等。

  14.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15.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其它补充事项:。

  17.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__年__月 ___日止。

  1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 方:贵州永丰七星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真: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10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家园小区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由甲方开发的位于港西镇政府驻地独家代理的吉利家园小区房产(项目详细资料见附页)。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同合作期限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将吉利家园小区作为首推楼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1、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制定推广方案,如电视广告、印制单独宣传材料,售楼书,刊登报纸等,方案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可实施。

  2、甲方对乙方广告的推广方案具有监督权。乙方的推广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所聘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附件。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须在价格作出调整的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将调价方案告知乙方。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结算

  1、甲、乙双方商定采用如下方式结算代理费:

  1)按揭客户按合同成交金额(含住宅、车库、储藏室)的4%计提佣金。

  2)分期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总房款的5%计提佣金;车库、储藏室按3%计提佣金。

  3)一次性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总房款的8%计提佣金;车库、储藏室按3%计提佣金。

  2、结算标准:

  1)按揭贷款客户以首付款50000、00元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50%结算佣金,剩余50%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所有相关购房手续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客户以首付款100000、00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70%结算佣金,剩余30%待交房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3)一次性付款客户以房款100%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70%结算佣金,剩余30%待交房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4)为防止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因客户退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所有分销商从第3套成交的客户开始结算佣金,前2套佣金作为退定保证金待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给予结算。

  3、结算时间

  佣金每月结算一次,销售周期为当月5日至次月4日,每月5日以后乙方将上月的销售报表及佣金计算表报给甲方审核,如无异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5日内结表上月佣金,如甲方超过1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如超过3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1)乙方结算的款项,必须出具正式的佣金发票并经乙方代理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2)没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收房款,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3)代理佣金基数为住宅,商铺,车库,储藏室四项合计总额。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负责提供该物业的工程、建设开发手续及相关证件之复印件及宣传材料,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2、负责本物业必要的.形象和市场推广宣传。

  3、保证本物业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入住时间。

  4、应乙方要求,定期将本物业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以免乙方重复销售。

  5、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销售合同文本及相关销售文件资料。

  6、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代理项目的合法性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7、甲方负责合同登记、客户贷款、产证办理、交房及进户等工作,以及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协助、

  8、甲方委派财务人员,负责定金、房款和其他费用的收取,工资和福利由甲方承担。

  9、甲方负责制定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样本,供乙方执行。

  10、甲方负责对合同样本以外的附加条款予以审核,合同附加条款须经甲方确认后方能有效。如在审核期限内,甲方无任何反馈意见,则视合同附加条款甲方已确认。

  11、甲方负责售楼处,样板房的建造及装修,并提供必要的销售道具及配备(水、电、空调、电话等),售楼处及样板房费用由甲方负责。

  12、因甲方原因给予客户价格折让的,在结算乙方代理费时,仍按未折让前价格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作期间,利用乙方的客户网,通过直销等各种方式对该物业进行市场推广,寻找并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

  2、有权了解甲方销售策略及与物业销售有关的配套、设计、规划等相关资料。

  3、若乙方洽谈的客户与甲方洽谈的客户相冲突,则甲方有权决定此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销售资料,代表甲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解答客户提问,并按甲方提供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销售价格与客户商议销售条件,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销售客户不做未经甲方许可之承诺。

  5、对因本协议获取的有关甲方及物业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销售合同,并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内容(包括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为准,乙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修改,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删、变更合同条款的,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任何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与客户的约定,其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外销售使用的销讲资料内容和广告方案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设计的宣传资料及广告稿需交甲方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发布。

  8、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代理。

  第八条、相关管理事项

  一、佣金结算方面

  1、买受人不能亲自到现场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书〉〉的,必须由相关代理人出示客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方可代为办理,否则一律视为无效认购协议,佣金一律不给算。

  2、已经给分销商结算佣金的买受人退定时必须由买受人和相关分销商同时亲自到场并出示买受人身份证明和相关分销商盖章签字的〈〈吉利家园客户退定申请证明〉〉方可办理退定手续,否则一律不得退定。

  3、已经结算佣金的客户退定时甲方有权在买受人诚意认购金中扣除已经给分销商结算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扣除部分由相关分销商负责补齐并退还给买受人,否刚一切后果均由分销商承担。

  二、业绩确认方面

  1、各分销商传真客户资料时,只需填写客户姓名、看房日期等基本资料即可,无需填写客户联系方式,传真资料仅做甲方与相关分销商的业绩确认证明,不作为分销商之间的业绩确认证明使用。

  2、各分销商之间发生的窜客、跑单等行为的业绩确认执行"小定七天时效法则"。即分销商之间的业绩确认仅以客户小定资料为准,客户在交纳小定后的七天之内无论在任何分销商那里或以任何形式成交的,均算作带客户交小定的分销商的业绩;超过此期限,此客户无论在任何分销商或以任何形式成交,均与带客户交小定的分销商无关。

  三、销售管理方面

  1、严禁分销商与售楼员通过挪用、欺骗等手段转移公司客户或其他分销商客户的行为,一经发现售楼员作辞退处理,销售提成全部没收;解除相关分销商的分销合同,佣金一概不与结算,情节严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任何售楼员以任何形式获取分销商客户资源,有类似行为的,相关分销商可以举报,当事售楼员被举报超过两次,做辞退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销售代理权,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甲方在合同期间违约,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同等金额赔偿乙方。

  3、乙方私自收取业主房款,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销售代理权,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辞,以补充协议为准。

  2、若因甲方(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行解除本合同。

  3、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乙方未达到销售指标时,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需要支付本合同工已履行期间的销售代理佣金外,不承担任何期其他责任。

  4、在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备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第十二条

  1、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清单及价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软件品名数量单价备注

  1乙方仅提供加密狗和说明书,软件载体甲方自备。

  2乙方仅提供加密狗和说明书,软件载体甲方自备。

  3乙方仅提供加密狗和说明书,软件载体甲方自备。

  总计大写:无

  二、发货和付款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立即发货并附发票。

  三、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一名操作员、协助甲方进行初始化工作。同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壹年的升级服务和技术咨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五、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调解决。若协商不成功,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供货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乙方: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名):开户行:帐号:经办人(签名):开户行:帐号: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拓展甲方产品在市场销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协商之原则,经双方确认,乙方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经销商,负责甲方所生产约定产品的销售工作,就此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协议。

  第二条相互关系

  乙方为甲方在的普药代理经销商,乙双方之间系购销合作关系,除甲、乙双方已订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其他关系为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要求对方承担额外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协议区域

  乙方的销售区域为连锁公司直营店,如乙方须扩大业务区域应与甲方协议商定。

  第四条产品价格及质量

  一、甲乙双方协议产品、规格、供货价格(含税)如下:

  (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物价部门核准的物价单)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件装量供货价格最高零售价

  注:此供货价格为第一次要货计划供货价格。如因国家政策及市场因素已导致产品原材料价格和生产成本上涨,供货价按甲方调整后价格执行。调整后价格以甲方价格调整通知单为准。并作为协议附件生效。

  二、乙方如需甲方高出实际供货价开票,对其高开部分金额乙方按:

  【(开票金额-供货价金额)÷1.17__0.1853】补税,并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有效费用票据。

  三、甲方应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退货,由甲方负责退换。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负责运输造成的破损,乙方提供运输部门的'证明,甲方确认后负责补、换货。

  第五条销售发货及付款方式

  一、合作方式为实销实结。乙方每月月底盘点当月销售数据,甲方根据数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款。每月1-5日对账,10日前回款。

  二、乙方须按照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制定月要货计划,于每月1日前报给甲方,若乙方未报月要货计划而造成甲方未能及时发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应及时查收,如对数量或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承运部门的证明)。乙方收货后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五、甲方发货方式为汽运、铁路运输。货到乙方接货站(或邮局)前的运杂费(以铁路快件费用为最高限)由甲方承担,到站(或邮局)后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改变发货方式,则超过甲方承运费用限额以上部分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窜货处理

  (1)按窜货额(按零售价计算)1-5倍罚款,

  (2)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配送权。

  严禁乙方将甲方供货产品放入批发大流通市场,出现此种情况,甲方对乙方按窜货条款处罚。

  第七条产品宣传与推广

  一、乙方在所负责销售区域宣传、推广甲方产品,甲方提供数量合格的产品资料、宣传资料。甲方若需乙方进行产品宣传,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二、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提供信息和市场报告,尽可能的保证产品销售。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开具供货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委托书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甲方协助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招标,及时提供各种招标所需的资料。

  五、甲乙双方须设立专人管理普药产品的市场运作,及时保持沟通联系。

  六、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扩大供货产品的销售,发展下游分销商、销售商并积极组建终端销售队伍,推广甲方供货产品。

  第八条相关销售约定

  一、乙方在甲方产品市场销售工作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若有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发生,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二、严禁甲方销售业务人员(包括各级执行业务经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货、调货或借款。一旦发生此情况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协议终止:

  只要双方终止协议,乙方在两个月内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条其它

  一、若遇政策调价造成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时,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其补充条款可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果本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甲乙双方对协议遗留事宜应在一个月内进行交接和清理完毕。

  三、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规定,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则向甲方所在地一审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公司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合同14

  甲方:(客户)

  乙方:苏州联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本次酒后代驾服务的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酒后代驾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乙方按照"酒后代驾管理制度"的要求,接受甲方合理的酒后代驾服务预约。服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及相关责任以上述“制度”为准则。

  乙方仅针对为其车辆至少投保了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三项车险的客户提供酒后代驾服务。

  甲方做为乙方酒后代驾服务对象,甲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车辆等其他必要信息,如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及其他信息与实际不符合,乙方服务人员有权不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服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为甲方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需佩带本公司胸卡,按甲方与乙方电话预约时收费标准填写工单。

  乙方将把甲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从预约指定地点安全送到目的地。目的地若有变化以甲方实际接受服务的人员确认签字为准。

  单人醉酒且无清醒同伴陪同的情况,乙方可不受理甲方代驾服务需求。

  出发前甲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应配合乙方车务代表检查车辆特征等情况。如甲方车辆已有破损情况需经双方确认。若甲方车况不良而引发的车辆损坏,乙方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责任保管好自己随身及车内财物,若在代驾服务结束时,甲方确认在乙方服务过程中,随身或车内的财物丢失,可拒绝在服务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并第一时间致电我司调度中心,也可直接报公安部门处理。我司工作人员将积极予以配合。若无异议,请在服务回执单上签字确认。

  送车途中甲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不得干扰乙方服务人员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操作和行驶。如果提出过分要求,乙方服务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报告乙方相关领导请示处理方法。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有发生交通违章的,由乙方公司进行承担。

  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以外的部分,若属于乙方服务人员的.违章行为而应承担的责任,按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车辆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属对方车辆负责的部分,乙方不负责损失赔偿,但可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陪。

  甲方需如实告知车辆保险情况。乙方声明:乙方只为有基本保险(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同时也仅为通过电话预约的客户服务(私下约本公司的车务代表签定本协议无效)。如有乙方隐瞒以上情况未如实告知出现任何车辆、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结束后由甲方实际服务接受人需要在服务工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甲方实际服务接受人因醉酒严重而无法签字确认的情况,乙方服务人员会将服务工单的客户联留存于甲方实际服务接受人车厢内,视其已确认该次服务。

  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服务时间:时分

  起步公里:()km

  终止公里:()km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客户)乙方:苏州联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理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帐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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