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销售代理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代理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代理合同1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的报价和订单。代理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2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188645.22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6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6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8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8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0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2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8%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2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3、为鼓励乙方实现更高的销售业绩,双方约定将最终合同金额中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10%作为乙方奖励。奖励部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4、结佣条件:
4.1一次性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50 %(含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70 %(含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销售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为“ ___________饲料”在__________区域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可在指定销售区域发展建立经销网络。
3、乙方享受甲方区域经销商的销售政策和促销政策。
4、销售目标及奖励。
全年乙方代理的地区总销售达到_________________吨,则每吨奖励____元。
全年乙方代理的地区总销售达到_________________吨,则每吨奖励_______元。
年终奖于次年___________月份充作料款兑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以及添加非法添加剂
(3)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饲料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3)乙方应当按照所买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注明的事项以及甲方的说明、提醒事项正确使用饲料。
(4)非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第三条价格及结算方式
现行价格: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___________片区现行价格,随行就市。结算方式:以现金为结算方式,乙方应直接汇款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销售人员不收取现金或者使用私人帐户,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第四条合同终止
凡发生下列情形者,甲方有取消合同、扣除折扣、销售奖金、促销费用,并另设经销商。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越甲方所指定区域设点或直接销售。
2、乙方不遵守甲方设定的零售或批发价格,导致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紊乱。
3、因乙方疏于经营,无法达到销售目标,经甲方督促,而不能改善。
4、乙方不能现金付款者。
5、其它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约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4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_,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_㎡,(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 、 b 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 、 b 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 w) × a × 2%( 以货代款 )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销售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开拓全国医药市场,经友好认真协商就乙方区域代理销售甲方的下列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并就该协议产品的区域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产品名称: 包装规格: ,共 个品规。生产商: ,全国总经销
代理销售区域:
代理销售期限: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协议后的前期开发期为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且乙方保证在代理销售期限内不销售同类产品,并按下列指标完成销量。
阶段指标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合同期指标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件 件件 件 件
2、截止到年 月底乙方须完成 家三级医院(即 )的开发进药工作。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首批提货量为(以现款提货的方式打款提货)件 ,否则本协议立即自动失效。
4、乙方同意为保证严格执行本协议各条款,如发现窜货行为则按窜货数量零售价的五倍向甲方赔偿,并取消乙方该区域代理权。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协议产品。
2、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
3、承担解决由于产品质量(经法定药检部门确认)和甲方发货至乙方的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破损、灭失、短缺等责任。
4、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有关证书,如“二证”、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质检报告、授权书及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样品等。
5、甲方须保护乙方的销售市场及维护乙方的利益。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上述代理销售区域内积极宣传推广销售本协议产品,不得向上述代理销售区域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报价、供货、销售,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扣除乙方保证金及有权向乙方另行索赔,并取消乙方的'代理权或终止合同。
2、甲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执行三个月后就未实质开发进药的地区或医院,须增加分销商;四个月后就仍未实质开发进药的地区或医院,甲方有权直接增加经销商,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约束。解释权在甲方。
3、乙方无权向协议以内及以外的地区发展分销商,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办理所代理区域的协议产品物价备案,并且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国家物价部门所规定的批发价格。
5、乙方代理期内销售任务为件 ,前期开发期须销售 件 。从 年 月开始按不低于 件/月的销售任务执行,按季度考核,没有完成季度销售量的,下次提货则在原结算价基础上加0.3元/瓶执行,并取消返货奖励,直至达到协议量止。
6、乙方须每月末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本月的货物流向清单及真实库存。
四、结算和发货:
1、乙方以的价格以现款提货的方式与甲方进行结算,乙方汇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贰个工作日内以 的方式发出货物,到货地点为乙方注册地。
2、乙方购1.0g规格“力芬”15件,甲方返1件1.0g规格的“力芬”作为奖励。
3、甲乙双方同意:货物一经甲方发出,乙方不得退货、换货。
4、乙方每次购货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并将银行汇款回执、收货地址、收货人、收货人电话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甲方。
5、若国家定价、原材料价格等有所调整,甲方有权提出计算价格的调整。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冲货(即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或乙方分销商供货),若有违反,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2、乙方在前期开发期内若完不成件任务销量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上述地区的代理权,甲方可另外招商。
3、在合同的执行期内,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在甲方注册地提取诉讼。
六、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须按本协议各条款执行,维护市场秩序。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有任何删补,涂改视为无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销售代理合同7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_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XX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XX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
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
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
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
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
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XX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XX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XX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_
代表人:
20xx年__月 _日
销售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产品的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注。乙方每月平均销售某药品不得低于件。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月度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地区的指定销售代理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代理区域内开展销售,不准跨越区域。
三、代理期限
代理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期限一年。
四、保证金
为促进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并防止串货和低价销售,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结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保证金全部退回。
五、付款与发货
1、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2、合同交货地,以乙方鉴定合同所在地。
3、货物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缺损:对于货物原件缺损或运输损失,甲方承担责任。对于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缺损,乙方承担责任。
六、开票和奖励政策
1、甲方给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底价部分的税金由甲方承担,高开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后,年终时甲方对乙方返销售总金额1%,以资奖励。
七、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招标、物价、医保等方面工作的咨询和资料提供。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开发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宣传促销工作。
3、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按量供货。
4、及时查询和督促乙方开发市场和销售的进度,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进度,甲方可调整乙方的代理区域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八、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和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负责在所代理区域内,办理药品检验、物价备案、医保及招投标等事宜。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销售同类竞争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4、乙方及下级经销商要严格控制串货,否则,乙方要向被冲区域按开票金额的'3倍赔偿损失。
5、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的销售和发货计划。
6、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及流向流量和计划开发医院的名单以及二级分销商的销售情况。
7、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的影响因素和招投标信息。
8、乙方要严守价格秘密,认真维护价格政策和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九、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须在三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_________以及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_________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_________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_________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
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取消区域代理;
(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使_________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公司(下称甲方)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委托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_________商铺
项目地址:_________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间,分别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___________/㎡,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___________/㎡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工程延误、公关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或不能如期开业等原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延期支付超过五天,应按照相关欠款额支付0.3%的滞纳金。
5、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允许解除的条件以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签约地:
销售代理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位于之合法发展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事宜,订立下列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项目”全盘(总建面:平方米)独家策划及销售代理商。
委任期暂定为自二零零六年月日起至“项目”一期(总建面:平方米)销售率实现80%以上。
“项目”一期后该项目的委托事项,双方将另行商讨订立合同。
二、合同标的
1、本合同的名称: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标的金额:
本合同标的金额按照项目一期总销售金额的2.2%(百分之贰点贰)计算,具体销售均价参照市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议确认。
3、有关销售均价确定后,所产生的溢价部分的分成,双方另行约定。
4、双方约定的合同标的生效以乙方与客户预(销)售合同签约为准。
三、服务内容与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专案工作小组。在合同期间将完成下述服务内容:
市场基础调研
项目市场定位
项目投资分析
项目方案设计优化
项目案名、推广、vi系统
项目总体营销思路
项目媒体广告计划
开盘方案及相关sp活动方案
项目销售价格的制定与控制
销售资料设计、建议及审核
接待中心与销售道具布置建议
样板房装饰方案建议
户外广告计划制订、设计建议及审核
销售策略及案场销售模式
销售培训及督导
销售代理
(以上工作完成的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商定。)
四、费用支付
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启动费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直至开盘销售;若甲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开盘销售,则甲方在以后每月5日支付策划顾问费5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直至项目正式开盘。
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第二个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按前一个月的成交合同金额的2.2%(百分之贰点贰)结算,向乙方支付佣金。
溢价提成: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结算方式: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销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业绩之内,并按正常方式结算代理佣金。
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销售执行计划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市场状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后另附。
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项均为税后款项。
五、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佣金。
甲方承诺用于该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不得低于总销售金额的1.5%(百分之壹点五)。
甲方自合同签署日起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项目技术数据资料与企业背景资料等)。
甲方应于月日前确保乙方进入装修完毕的现场接待处,帮助开通现场电话及相应的办公场地与设备,并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场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够开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应于月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制作的销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确保项目能够于月日前具备开盘条件。
对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须及时回复。
甲方负责办理已签约客户的按揭与产权证等事宜。
甲方承担项目销售推广费及案场发生的水电煤及通讯费等日常营运费用。
甲方负责收取客户房款,并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户定金所需的发票或收据。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案场销售人员的.福利保险统筹等。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报告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变相在其它项目运用。
六、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保证工作质量。
乙方高层领导及时跟踪本项目操作进程,并参与市调思路、总体调整、扩初设计、营销策划方案几个关键控制点的工作研讨论证和总体把握,共同确定整体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数的常驻娄底专案组
乙方负责招聘与培训案
场业务人员,并承担他们工资、奖金、福利与保险统筹。
在委任期限内,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定期召开例会,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商讨最新工作进程与服务内容。
任何有关项目的广告须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
乙方负责收取客户定金。
乙方负责安排与承担驻娄底专案组人员的食宿等费用。
乙方若调换驻娄底专案组负责人,则事先通知甲方。
在项目实际操作中,乙方将尽力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对在双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甲方商业情况负责保密。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归还甲方相关的资料。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
销售代理合同12
销售方:
代理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一、销售方授权代理方在地区 成为销售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代理方必须严格遵守销售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销售方的责权:
1、 销售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销售方确保代理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代理方查处外区域向代理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销售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代理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代理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代理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销售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代理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销售方返还代理方保证金。
四、代理方的责权:
1、代理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代理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代理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代理方自负。
4、代理方拥有销售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销售代理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销售方在收到代理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代理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销售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销售代理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销售方: 代理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销售代理合同13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共同开拓______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
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______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
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__年__月__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______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______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
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需方:
法人: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供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需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销售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批文为准。)提供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
3、物业类型: ;
4、占地面积: 约为 平方米;
5、总建筑面积: 约为 平方米;
6、委托销售范围:委托销售项目全案∕项目 期,物业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车位 个,详见附件 。委托乙方销售的最终面积数、套数、价格等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 日以附件 形式盖章确认作为乙方销售的最终依据,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委托工作内容
1、本项目全案营销策划(营销策划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
2、本项目住宅及可售停车位等物业的销售代理(销售代理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双方向对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经双方核实乙方工作确有不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
2、甲方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变更。同时双方应相应调整乙方的考核任务指标;
3、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4、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协助乙方办理代理销售相关工商、行政审批手续;
5、在本项目开盘日前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 律手续。保证本合同约定物业在正式开盘销售前具备《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完成价格申报等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
6、甲方保证在各期物业正式开盘前完成与按揭银行的签约工作,使买家具备 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提供专业且服务水平好的签约律师在销售现场办公,向客户提供签约及相关法律服务;
7、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⑴ 办理销售收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包括定金、认购款、购房款、违约金等);
⑵ 负责认购房屋的网上备案工作;
⑶ 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设施、销售工具及承担相关费用:
提供样板间(含装修、装饰、家具)、销售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电话、装修、装饰)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销售中心、样板间水费、电费、保安、保洁等物业费用等);
负责销售体日常办公费用;
负责提供看房班车及承担相关费用;
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广告的审批、制作及费用;
按双方确定的宣传推广计划投入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含奖品部分)、模型、报纸等媒体广告、宣传品(包括楼书、海报、户型图单页、客户通讯等)制作、发布等所有宣传推广费用。
9、甲方同意在本项目的所有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0、根据本合同第六、七条有关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组成专案项目组进行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确保销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供诚心、诚信、全力服务;
2、为保证本项目销售推广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工地现场包装
项目引导
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建筑、装修、装饰的设计和施工
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
向甲方推荐优秀的广告发布公司
向甲方推荐业绩优良的律师行、公证处、按揭银行等单位
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根据不同阶段向甲方提供项目市场 调研、市场定位研究、设计评估、全方位策划报告、销售执行报告、销售策略(含销控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等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具体组织执行工作,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予以书面确认(认可)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对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认可)文件内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进度和销售要求为依据,制定销售进度表;在销售过程 中,制定销控策略和销控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具体负责销控执行工作;
5、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关于媒体广告发布、展示会、宣传品、促销及客户 联谊活动等方面的计划、策划方案和费用预算,由甲方审核批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关承包商;乙方应全面参与以上工作,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将费用控制在约定范围之内;
6、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
7、 不得擅自以低于甲乙双方认可的销售价格销售本项目;
8、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协助甲方办理客 户契约签署。乙方现场销售人员应进行全面销售服务,包括协助甲方配合银行和律师办理按揭手续、催缴房款、协助甲方办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9、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保险。
第六条 销售价格、销售条件、销售任务指标、服务费用标准
1、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商业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车位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表。
2、本项目正式开盘可售应具备下述条件:
本项目拟定于 年 月 日正式开盘销售。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本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⑴ 甲方应于本项目各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1个月前取得当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价格申报备案工作;
⑵ 甲方应于首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两个月前完成现场包装、接待中心、样板间的装修及布置;
⑶ 于正式销售前,甲方完成与按揭银行以及相关律师行的签约工作,使得买家具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⑷ 甲方完成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印制;
⑸ 工程业已开工,并按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之约定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营销策划方案、推广计划如期执行。
3、销售任务指标
4、服务费用标准:
⑴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标准:
本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元人民币/月。
从 年 月 日起支付当月营销代理服务费用,以后每月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
⑵ 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标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照乙方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
⑶ 超额奖励:超额奖励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费用支付
1、从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日止。每月 5日为乙方营销策划服务费的结算日,甲方应在此日前以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
2、每月月末之日为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结算日。乙方按已签订《商品房预 售﹨买卖合同》的总合同房款,计算出当月应结代理服务费用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务费用表后3个工作日内对表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乙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文件内容。甲方须在确认代理服务费用表后5日内以支票或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销售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此费用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由甲方退还购房客户已交的一切款项 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销售代理费,如该房由乙方继续出售,则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另行支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销售代理费。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
5、由于客户原因退房,乙方退还已收取之销售代理费,甲方收取客户违约金、 定金的,甲、乙双方按5:5分成;
6、乙方销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购 买的,该部分购房款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但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的购房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委托销售物业面积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已交齐定金或部分购房款并签署《认购书》或《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及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购房款对应的`全部销售代理服务费。
8、乙方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应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关报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后 享有上述报告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保留署名权及必要的对外宣传将本项
目列为乙方作品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客户)因知识产权侵权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赔或另一方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违约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款、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文件的传递及工作对接方式
甲乙双方明确工作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双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对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
甲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邮箱: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变更一方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变更人员的名称、职位及职权等信息,如变更一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如一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履行签收义务,则另一方按本合同首页对方地址或本条所列对方电子邮箱发出书面或电子版文件之日,即视为对方收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于合同届满前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如因甲方确定的调价幅度超过开盘前甲、乙双方确定的调价原则及涨幅 (调价原则详见全案策划报告)导致乙方无法完成销售任务指标,则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5、合作期间一方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及社会形象,受害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一切后果由失误方承担;
6、若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装修标准变化或质量、无销售许 可证、未按计划足额投入宣传费用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7、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未达到甲方制定的销售指标 时,甲方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要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期间的营销策划服务费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8、本合同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议定,无论合同以何种原因、方式解除或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人、社会公众批评、职责对方。乙方在本合同终止10个工作日内,应将甲方提交之所需返还的资料返还甲方;
9、在下列情形中,可提前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 ”为本合同附件一;
2、“ ”为本合同附件二;
3、“ ”为本合同附件三;
4、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15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1-4层商业面积为 平方米,5-24层公寓面积为 平方米,公寓共计套,以上面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双方同意,项目的1-4层商业销售底价为 元/平米,项目的5-24层公寓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上浮的差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销售。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所有股东签字正式委托乙方为_ 项目销售代理的授权书,并现场公示;
(5)甲方负责办好项目相关政府和税务的优惠政策及免税手续。
(6)甲方提供项目所在银行贷款的所有抵押资料文件,关于银行负债问题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承诺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9.甲方负责安排专人办理所有销售买卖房屋手续,乙方积极配合协调关系。
10.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1.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
1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6)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
7.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8.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9.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壹佰万元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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