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2-01-30 08:48:1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施工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施工合同合集五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汇峰紫苑小区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沭阳县迎宾大道南侧、梦溪植物园东侧、汇峰大饭店与梦溪国际大酒店之间地块。

  2、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平面示意图。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4、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三、 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 工程造价及付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其包干价为210¥/m(大写:贰佰壹拾元/米)。(材料费、人工费、机械场地平整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包干)

  2、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

  ①按实际工程量每10日结算一次工程款,同时甲方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

  ②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 80%给乙方;

  ④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留工程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壹年为准,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个小时内上门维修,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壹份。

  十、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铝合金门窗及不锈钢门窗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通过甲方的验收标准金额为准。

  四、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铝合金门窗和不锈钢门窗工程。

  五、工程单价:

  铝金合金门窗125元/平方米,铝合金卷闸门200元/平方米不锈钢门400元/平方米,不锈钢防护窗85元/平方米不锈钢防护栏100元/个不锈钢防护架100元/个不锈钢地沟架100元/个维修部分材料及工资换玻璃100元/平方米拆装卷闸门360元/道换卷闸门材料底梁100元/米换塑钢滑道80元/米换塑钢窗滑轮和锁10元/个换卷闸门道槽43元/米换卷闸门锁板75元/米换卷闸门锁30元/把换铝合金材料45元/米换铝合金窗扇125元/平方米。

  六、工程款支付

  乙方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所有的工程款。

  七、材料供应

  本合同工程所用铝合金和不锈钢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工作面的`提供,施工现场及时解决交叉作业的协调事宜。

  2、保证施工现场的电力提供。

  3、准时进行阶段款的结算。

  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或协商方案)及现行规范施工,服从甲方合理化建议,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

  2、自备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器具。

  3、乙方在签订承包相关工作量范围内,不得转包他人。

  4、双方有责任、有义务与对方密切配合,文明施工。

  5、工人在施工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和个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相关事故或意外,乙方全权负责。

  6、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纪守法,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内打架、闹事,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7、严禁工人在施工区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满18岁的童工。

  8、杜绝一切偷窃行为,一旦发现工人有偷窃行为,不论量多量少,报公安机关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在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甲方付清工程款后,本合面自行失效。未尽相关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乙方现有下列规格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租给甲方使用与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决定租用乙方的施工升降机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略

  二、机械情况、数量、进退场费和租金:

  1

  2

  3

  4

  三、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乙方电梯安装及施工电梯检测合格后,甲方付清该电梯的进,退场费。

  2、乙方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必须在5天内与乙方签写使用通知确认书确认开工,使用通知确认书以甲方公司主管人员签字为准,作为电梯起租日,否则乙方有权从第6天开始计收租金,如甲方需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同意计付租金,该期间甲方不得使用电梯。

  3、电梯安装调试好后,如甲方闲置不用,在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发出办证回执当日起作为电梯起租日,开始计收首月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4、施工电梯本月租金在次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资金紧缺时可适当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四、甲方的责任:

  1、电梯所有要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电梯抵押、质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做该工地施工外的其他用途。若由甲方欠债,法院查封电梯,甲方必须申请法院解封,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电梯价值双倍的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为每台电梯提供足够的电源能量,并在每台电梯外笼5米内按用电规定要求设置专用电箱,配备两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160A闸刀隔离开关,单个电箱电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总电缆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甲方所提供并安装电缆至乙方施工升降机接线盒。电梯所需电费由甲方支付。

  3、甲方必须保证电梯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乙方进行安装拆卸和材料堆放,甲方保证采用工地塔吊安全可以满足安装拆卸施工需要,若甲方塔吊已拆除,人货梯拆卸由甲方补偿每台人民币1000元给乙方。

  4、乙方负责提供电梯检测验收备案等手续及费用,乙方电梯报装、报拆资料甲方必须配合盖章,并负责监理单位及地区建设所签字盖章手续的相关工作。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制作电梯基础。甲方自行编制预算基础部分承载力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方可开始安装电梯。

  6、甲方应根据乙方电梯厂附墙要求 2.8 米至 3.2 米附墙距离,如附墙架支撑不够长而更改附墙安装方式,则材料费和工人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每层楼层内层间门制作及安装,以负责安全平台和外笼周围双层行人通道等,确保符合检测要求。甲方负责工地的'搭设其他可能存在的障碍排除。

  7、电梯安装于维修时,甲方提供电焊机、氧气及乙炔等工具给乙方使用。

  8、甲方负责对租用的电梯设备及零配件包括呼叫系统进行保管,若甲方人员顺坏、遗失需按原价赔偿。

  9、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操作电梯或工地人为损坏电梯,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对施工电梯进行现场安装时,甲方提供塔吊配合乙方使用。

  11、甲方在使用电梯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严格要求其员工遵守制度,安全使用电梯。若因甲方指挥调度不当或强行生产作业造成的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梯安装或拆卸后10天内完成安装或拆卸完毕(若因天气原因或者不能安装拆卸则时间顺延),如不能正常安装,根据延误天数与日租金的乘积,作为乙方对

  甲方的赔偿。

  2、乙方负责提供电梯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编写安装与拆卸方案、顶升加节及附墙方案,并及时提供电梯检测备案资料、安装验收资料、使用登记资料等。

  3、乙方负责电梯进场、安装、加节、拆卸、退场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防坠器的检测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且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防坠器送检过程不能影响施工电梯正常使用。若电梯出现故障。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工地,每延迟一小时,罚款100元,技术人员到场后,需在12小时内处理完故障,并使施工电梯投入正常使用。如超过或每月累计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租金(正常保养、加节、安装附墙架除外)。

  4、乙方不负责为每台电梯配备电梯司机。

  5、乙方负责提供楼层无线呼叫系统。

  6、乙方提供电梯基础地脚螺栓,甲方浇筑电梯基础时,乙方派人到现场安装。

  7、如因乙方原因(施工电梯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提供电梯的安全性能、设备、质量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电梯安装完毕能满足施工要求并与甲方交底确认后七天内,若甲方未能完成层间门安装配合验收,乙方有权从第八天开始计收租金,甲方不得拒绝支付。

  2、在安装验收过程中,由于甲方不配合造成的验收不合格由甲方承担第二次支付的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甲方应随时向乙方告知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采取防患措施。乙方应积极处理,消除隐患。甲方需每日安排人员清扫吊笼的卫生和安排人员清理吊笼底基础面水泥砂浆。

  4、电梯施工结束时,甲方应以有效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拆卸电梯退场,甲方20日内结清乙方租金及其他费用后。

  5、本合同所有费用均未包含税金,如果甲方需要开发票,税金另加9%.

  6、租金计时开始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7、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延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可解除合同。

  8、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协商不成,

  双方均向珠海市有关机构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电梯拆卸完毕离场,且租金及其他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信丰水东

  1.3 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施工图规定以及甲方认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协助将施工所需水、电、在签订合同后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 2 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3.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四、工期

  4.1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5 个有效日历天。

  4.2 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五、质量

  5.1 工程质量

  5.1.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6)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20xx]221号)

  5.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承包方5.4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一 套竣工图。

  5.5 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6.1 合同价款及调整

  6.1.1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壹仟贰佰万元(小写:12000000元)。

  6.1.2 本工程按甲方认定的工程量数据计算,执行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计取综合管理费率22%计算,材差不计取管理费只计取营业3.413%;市政道路管网按施工图计算套用标准取费。

  其它说明:所有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签证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盖章等。所有现场签证、零星点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计)、设计变更及甲方工程部下发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条第1款执行。

  6.1.3 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

  6.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15日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本工程工程总价款的70%以桃江龙城小区5#楼房屋价款抵扣,余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质量保证金在内)于本工程量过半后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按适当比例付进度款。抵扣单价按本公司售楼明示的销售价,具体抵扣房号详见附表。

  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统一在销售部销售,销售款由发包方待工程进度返还给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开具有效建安税票。

  6.3 竣工结算

  6.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6.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 双方确定工程竣工扫尾工作正式完成 确定后二个月内结清支付。

  6.3.3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7.1 违约

  7.1.1 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7.1.2 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2 索赔

  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7.3 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 有关法定部门 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8.1 合同解除

  8.1.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1.2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8.2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8.3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xx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开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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