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合同模板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在施工现场初步达到三通一平的条件下,承包人完善修理达到施工要求后进行工程建设。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设面积130000m2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6 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10 月 13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36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优良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25450000.00 元(人民币)¥: 贰仟伍佰肆拾伍万圆整 元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施工变安装工程
2、 工程内容:
(1)、配电房土建工程(由发包方按绿能设计图自行施工):安装 (规格)变压器 台,在户外新做一组接地网并引接至 。
(2)、配电房内:安装高压柜三面(一进一计一出),安装低压(抽出式)馈电柜三面(一总二出),敷设 (规格)高压电缆 米及两个电缆头制作,对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进行调试。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如有超出设计图及本合同安装工程预算书内容的部分,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工期从甲方自建配电房交付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算,同时以甲方预付款付到乙方帐户的次日开始计算工期,此两项条件以最迟达到的条件开始计算工期,竣工日期以乙方完成安装并经 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取得、并向甲方出示“接电通知书”之日止。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施工的,甲方应顺延工期。
3、等待 供电局高压线路安排停电计划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4、等待甲方向 供电局交纳计量用的电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的时间不在本合同工期内。
第四条 工程预算造价及工程款的结付方式:
1、 工程造价按照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目表》和《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计取,安装工程预算为人民币 圆整(¥ )(本预算书只作为拨款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定额子目以实际发生计取)。
2、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安装变压器并敷设电缆完成至总工程量的 %时,甲方按预算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在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及有关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及完善的资料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此之间,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审核工作,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后,并在送电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付工程余款(须扣除1%的维修保证金,不计息)。
(3) 结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按结算总额提供税务发票(含保修金)。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保修期限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正常使用条件是指:按配置的负荷要求用电,不超负荷用电),乙方对本工程安装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两年,从供电局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
1、 甲方所采购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有相关的认证资质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产品进行购置。乙方包料所用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必须清退出场,已施工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
2、 在甲方工地范围内施工,待施工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如出现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 供电局按有关供电技术规范进行初验收,甲方以本工程通过 供电局验收合格作为合格的标准。如工程质量出现不符合 供电局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所造成的整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整改至通过供电局的验收为止。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供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安全、保险等手续,如有因乙方自身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隐蔽工程
在乙方进行电缆或接地网等隐蔽施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预算员及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工程量,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否则甲方对已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如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到场而甲方不到场的,乙方应推迟施工,并由甲方工程部向乙方签认“工期顺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如期付款的,逾期每日应按甲方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及通过验收的,每超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需返工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 由于设计变更的费用另计,因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应顺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后湖国际艺术区
2.户型规格:_旧厂房改造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
4.委托方式:模式具体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
5.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7.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甲方分三次付款付款时间金额
签定合同后40%开工前元
施工过半40%泥工木工基本完工元
施工基本完工15%油漆完工元
安装完成5%工程完工验收时元
2、工程款尾款按5%收取。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电话: 电话:
如甲方不能到现场沟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职责与甲方同等。甲方授权代理人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职责制,对实际状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务必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状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
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务必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务必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务必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务必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务必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务必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务必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务必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务必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就应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务必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务必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务必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
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a;adc;,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XX编码:XX编码: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施工合同 篇6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1)杜绝四级以上安全事故;
(2)年负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年负伤频率在0.1‰以内;
(3)一般火灾,爆炸事故控制在0.1‰以内;
(4)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1‰以内;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
(6)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起重机械检测率达到100%,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上岗;
(7)增强环保意识,市区(城区)内的工程采用环保型临时设施,使用密目全封闭施工,防止扬尘。污水必须沉淀处理,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备案的产品。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8)注重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消耗。水电消耗不超过定额,尽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不过定额预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道工序的废弃料。按照地方要求必须创建绿色节约型和平安工地的项目,项目部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开展创建工作;
(9)现场安全标化考核必须达到优良等级;
(10)现场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化安全模块录入工作,录入工作做到实时,真实,完整;
(11)_____________项目,目标到达_____________,(区文明工地,区标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省市级标化工地)。
二、具体要求:
(1)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及创建文明卫生工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创建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防汛等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火灾,中毒等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施工。
(4)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5)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有关安全备案的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及时采取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采取技术措施,以保证分部,分项工程顺利进行。
(8)根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特点和作业条件,在班前就当天施工工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操作人员详尽交代并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五牌二图”和地方规定必须增设的牌,图,施工区域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应当齐全,整洁,醒目。
(10)场容场貌必须保持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各种施工用具应按照施工平面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严格隔离,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封闭围挡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和地方规定要求现场主要施工通道,加工场地必须硬化。
(12)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13)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供水供应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14)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准时参加公司的安全例会和其他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安全员应及时上报公司要求的各种报表,整改回复等资料;按地方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各种网上报表填报工作,如月度隐患信息排查表等。
三、奖惩办法:
按照上海公司综合考评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办法执行。
四、责任书期限:
(1)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交验终止。
(2)如因履行本责任书发生纠纷,可诉至南通万众登记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南通万众建设有限公司和项目部各拿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文秘站刊出
施工合同 篇7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职责范围和经济关系,分工协作,相互制约,较好地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项目
道路维修工程
二、甲方承担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
2、派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技术认可,提出变更图纸施工计划通知。
3、按施工程序流程进行工程验收,按承包定额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施工中所需的一切施工设备自行解决。
3、因施工错误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返工,应负担一切经济损失。
4、一切施工程序及工艺,必须提前报请甲方,在取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认可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应负一切后果。
5、施工中出现的一切车辆、人员伤亡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负。
6、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规格和质量进行采购,费用均由乙方自己垫付,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统一结算。
四、施工时间
工程动工时间为20xx年x月20日到20xx年x月15日,
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初验,发现问题,根据情况进行处罚或令其返工。合格后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六、承包费用及定额费用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元整,(¥ 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
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
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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