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10-04 11:58:17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买卖合同模板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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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名称、特征、数量、单价与“三包”期限如下表:

  名称品牌及型号出厂机身串号附件序号进网标志码号生产厂商及产地数量单价三包期限主机随机配件其他合计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第二条 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在提货时当场确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三包标定: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三包范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

  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6.指定维修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7.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以国家法定时间为准。

  第六条 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明确规定羊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羊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收购,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卖方交售的羊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六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_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

  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卖方交售羊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卖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一条、 双方代表

  在施工期间,甲方如因出差等原因不便联系,应委托其他人为代表配合乙方施工,并需事先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如甲方不能提供委托人授权,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作针对主体仍为甲方,由此造成的配合,延迟等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双方义务

  1.开工前三日,甲方应当提供原土建水,电施工竣工图。在此基础上,竣工时乙方应当提供水,电改造图。

  2.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电梯使用费、配合费、垃圾外运费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受到扣款的,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变更

  1.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涉及修改意见及增建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书面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2. 合同签订后,甲方变更后减少金额超过合同总额10%以上的部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部分金额的10%作为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3. 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损失赔偿。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为客户提供委托购买材料服务,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购买材料协议书》。此外,乙方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为甲方购买或推荐材料均属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应当由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以及须经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等,甲方应当及时购买和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日按合同金额的0.2%支付给乙方作为误工损失。

  第五条、工程进度

  1. 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中期预决算,预决算金额是根据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加以确定。

  2. 在办理验收手续前,若甲方收回外屋门钥匙或自行更换外门锁,即示为甲方入住。

  3. 施工工程中双方产生争议,可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委员会家装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可以通过行政、司法、仲裁等途径解决。双方均同意解决争议期间不属于合同延迟履行期间,不对此期间计算延迟违约责任。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总金额

  首期款

  签订合同当日即付

  合同总额的55%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预决算后即付

  中期预决算总额的95%—已交首期款

  结算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付

  竣工结算总额—已付款

  2. 甲方应在中期预决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缴纳中期款。甲方拒绝参加中期预决算或未在两日内付款,乙方将暂时停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在缴纳中期款后提出工程变更,除签订变更单外,还须一次性将变更费用的95%交到乙方财务部后,乙方予以变更。

  3. 甲方应在竣工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缴纳结算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竣工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甲方如在工程验收后七日内未办理结算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第七条、 特别提示

  1. 砂灰墙(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等)、轻质隔墙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需加贴玻璃纤维布处理,凡外墙内保温必须加贴石膏板。以上费用均由甲方另行支付,否则乙方无法保证墙面不会大面积开裂。

  2. 客户签单时若享受优惠,发生退单或减项时要扣除相应优惠金额(以现金形式扣除)。

  第八条、本补充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合同》中的其它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补充条款签订前,乙方已明确地向甲方解释清楚,双方对条款理解无歧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买卖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站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站

  ______________季度 单位:___________元

  品名规格

  单位

  单价

  包装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单月日

  清单号码

  品名规格

  开单数量

  开单金额

  数量

  季度

  要货数量

  金额

  成交数量

  金额

  备注

  1.本合同为双方签订的百货、纺织品买卖总合同的附件,双方法人签章有效,一经签订必须严肃执行。

  2.双方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如需要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办好手续始可执行。

  3.托收承付验单付款,结算办法按银行现行规定办理。

  出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_日

  货运中转运输

  到站到站工具

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机电设备类)

  出卖人: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数量及计量单位

  2.1 数量:

  2.2 计量单位:

  2.2 供货内容:(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3.3有无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人民币,含17%增值税价):

  小写:

  大写: 元

  4.2 合同价款构成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 验收标准:

  8.1.2 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卖人负责。

  8.2 安装调试

  8.2.1 出卖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1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给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2.3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出卖人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 质量保证期满后,出卖人凭使用单位的验收意见和产品使用合格证明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5 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机电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

  12.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出卖人造成损失。

  13.2 如发生12.2.3情形, 买受人不予返还出卖人质保,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元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13.3 出卖人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3.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 不可抗力

  14.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5.2 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3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16 效力及其他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盖章)

  ( )

  住所:

  负责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税号:

  邮政编码:

  出卖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出卖人税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签字日期: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种子的基本情况

  编号

  农作物

  种类

  品种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

  (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 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3.买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方式: .

  第四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第五条 验收及检验、检疫

  1.双方约定于卖方交货后 日内对种子进行验收。

  2.双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4404.1-199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3.双方对种子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封存的.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时为止。

  4.其他验收及检验、检疫内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卖买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9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

  第二条产地:

  第三条数量:

  第四条商标:

  第五条价格:

  第六条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 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u.s.d.。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卖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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