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时间:2023-05-15 14:59:1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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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1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 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

  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叁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 万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

  见证人:

  见证人:

  日乙方: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 见证人: 见证人: 日 月 月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2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房屋门牌号为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提供图纸、资料);甲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公摊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卡转账付款方式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付款当时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____年____月___日交付房屋给乙方后当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并将此房房产证、土地证(如有)过户到乙方的当日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四条中明确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并将此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款项等一切和该项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至此该项房产及其附带权益已全属乙方享有。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及任何理由拒绝阻挠。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甲方按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房时间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壹%(大写数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陆拾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和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本房产属安置房,当产权能登记到甲方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60日内完成登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完成登记后应在15日内主动联系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无法办理房产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如甲方有意隐瞒或单方面反悔要求终止合同,需向乙方赔付全额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和追究违约责任。

  如果此项房产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因国家对此房产的政策原因(依国家下发的政策为准,参考此小区其他同类房产)而使甲方无法取得产权,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已支付款,并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已支付款的利息款给乙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和追究违约责任。

  2、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_叁拾_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协商解决过户问题和追究违约责任。

  3本合同约定价款为一口价,日后房屋是否升值贬值与甲方无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房款,否则乙方有权退房并要求退款和追究违约责任。

  4、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5、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6、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7、乙方如不能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即为违约;

  8、甲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即为违约;

  9、甲乙双方故意拖延办理过户,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90日即为违约;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

  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青白江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收购方)

  乙方:____________(种植方)

  为了推进我县葡萄产业化经营,探索科技兴农、品牌兴农战略,生产绿色食品,打造知名品牌,开拓市场,促进农户增产增收,推行订单农业模式,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种植葡萄面积共________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打造我县“________”葡萄品牌。增加必要投入,在品牌上做好广告宣传文章,切实提高和扩大我县“________”葡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________”葡萄注册商标的使用需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乙方销售的葡萄必须统一使用甲方按成本价提供的外包装纸箱,甲方对使用上述外包装纸箱的葡萄质量及规格进行监督。

  3、质量及规格要求:

  (1)收购的葡萄无明显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农药残留量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绿色食品要求。

  (2)分级指标和收购价格

  特级:穗重600克以上,粒重9克以上

  一级:穗重500克,粒重8克

  二级:穗重400克,粒重7克

  (3)为保证葡萄种植户的收益,实行最低保护价,最低保护价不低于当年的市场价,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4)货款结算办法。乙方产品交货后,甲方应在30天之内,凭甲方开具的收购单据,向乙方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对乙方的葡萄种植、销售、经营管理要实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帮助乙方技术培训、考察及新品种引进、市场信息提供、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三、乙方的责任及权益

  1、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从种子引进、栽培、施肥、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产品适时采摘及销售需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确保“________”葡萄成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

  2、乙方在葡萄种植期间、采摘期间如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冰雹、台风等),或因乙方种植管理上差错造成葡萄质量不能保证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提供必要扶持,减轻农户损失。

  四、在订单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期限_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招标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_________地区飞虫综合治理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综合治理范围:_________地区具体包括_________以北,_________以东,_________以南,_________以西,_________河道以及_________范围内的绿地、河流、湖泊、道路等飞虫治理。

  2.治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飞虫综合治理标准

  1.控制区范围:早晨及傍晚飞虫群舞现象明显减少,一视野2处以内。

  2.草坪:飞虫数平均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__只左右。

  3.水域幼虫指标(按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用500ml收集勺采集沿湖、沿河水体中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_________只。

  四、飞虫综合治理基本要求

  1.为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破坏,乙方必须采用环保、安全药剂并积极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治理。

  2.乙方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工作人员、公众和他人财产的损害,因乙方操作不当及治理不当造成行人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3.乙方应针对各类飞虫的特性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4.消杀时间安排:

  (1)制定整体飞虫控制方案,确保每天有至少_________名消杀人员在现场;

  (2)制定飞虫活动季节常规消杀方案;

  (3)有重要活动或特殊情况时,相应增加消杀次数以尽量降低飞虫密度。

  5.乙方应聘请有关农业植保、林业方面的专家共同探讨、研究长期治理方案。

  五、飞虫综合治理考核措施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每7天考核一次)由双方共同考核飞虫数量,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只以内为达标;检测飞虫数量每超过一只扣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元);连续三次检测结果超过_______只飞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治理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3.每月对乙方的治理的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经甲方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支付养护费用。

  4.对于乙方治理期间由于治理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治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治理费中扣除。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飞虫治理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综合治理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花木的应保持完好,因乙方治理不善而损坏的设施设备和花木应负责修复和移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在每月经验收考核后,按月从财政部门领取养护费用。

  八、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2)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价×90%/8-当月考核未达标扣款。

  (3)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财政部门次月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 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附 汽车的标示:牌

  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6

  一、案例

XX年11月21日,原、被告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中约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货至需方(即被告)仓库或指定地点”。原告完成供货义务后,双方于XX年7月3日共同确认出具了一份《对账单》,载明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5万余元,但对付款方式和付款地点未作约定。原告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为由,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偿付货款。

  二、分歧

  对本案的履行地及其管辖法院存在不同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共同出具的《对账单》,对付款方式和付款地点未作约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本案《对账单》,原告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本案的履行地应在原告一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为合同履行地的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对账单》是基于双方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而成立的买卖法律关系,应以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确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交货地点为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三、管辖权的确定依据

  买卖合同(即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一百六十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等等。实务中,对以确定管辖的被告住所地争议不大,但是,由于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使得此类纠纷引发的管辖权争议问题较多,前述就是典型的`案例。

  四、合同履行地的理解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认为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说来,出卖人必须履行交付约定标的物的义务,而买受人则必须履行支付约定价金的义务。合同法对买受人的主要义务规定了三条(第159、160、161条),要求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价款的所有权转移给出卖人,对出卖人的主要义务规定了四条(第135、136、138、141条),要求出卖人在约定的期限、地点,将标的物或提单交付买受人并转移所有权。既然存在买方主要义务履行地(即交付价款地)和卖方主要义务履行地(即交货地),那么,买卖合同的主要履行地自然也应是两个(有些情况下可以合二为一),还可能有一些与履行该合同有关的地点,如: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理论上讲这些有关地点均是合同履行地。

  五、管辖的确定

  既然一个买卖合同因有两个履行行为而有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合同履行地,那么,这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是确定所有合同管辖的一般性规定,理应适用于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按该条的本意,与买卖合同有关的履行地(包括接受价款地等)法院本应都有管辖权,但《民诉意见》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了专门规定,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约定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规定》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了最狭义的规定,仅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其它地点(应包括价款接受地点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既然有了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专门规定,那么,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只能作狭义的理解,就不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作广义的理解。还要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和《民诉意见》第19条有冲突,因《规定》的颁布生效在后,故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及管辖权的确定自然应适用《规定》。

  对《规定》笔者的理解:

  1、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那么,上述地点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原约定的地点,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否则,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这里的其他方式应包括双方实际已交付和接收地点,即以实际交货地点作为履行地而确定管辖。

  3、当事人在合同中虽有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4、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否实际履行或交货,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5、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六、存在问题

  值得注意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虽有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规定》中没有明确如何确定案件管辖,笔者认为理应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即只要未实际交付货物,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对是否已实际履行,存在一个程序和实体审查的问题,原告方往往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义务,故在履行地法院起诉,而被告方可能以对方没有履行而抗辩,要求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以是否实际履行属于实体审查范围,在程序阶段就以原告的诉请确定管辖。

  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在于管辖权异议纯属程序问题,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定性属实体问题,程序审查不应审查实体问题。如此认识则过于机械,因为,许多程序问题的确定,必须依赖实体问题的正确认定,如特别地域管辖就是依不同性质、种类的实体关系来划分的,实体关系的性质、种类不同,是适用不同管辖规定的连接标志。所以,就被告依实体关系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的关键就在于当事人之间属何种性质、种类的实体关系,不能简单以“据原告诉称双方应属于某种关系”而确定管辖。

  七、该案的处理

  前述的案例双方虽然有《对账单》,载明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5万余元,但是,必须查明被告欠原告货款的原因,即被告是基于什么事实、原因欠了原告155万余元,对发生争议的合同纠纷分清是什么性质的合同,这才是双方法律关系的真实所在。如果被告曾向原告借款,而仍有155万余元未还,说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因而原告所在地因原告是属接受的给付货币一方而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就没有问题。但是本案双方是基于买卖合同关系而产生纠纷,《对账单》只是对以前的发生的事实加以追认和明确下来,仅是一个“从合同”而已,应按该“主合同”即买卖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该案合同约定“由供方送货至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因此,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为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八、结束语

  基于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无论是货款纠纷,还是货物数量、质量、期限纠纷等等,应依照《规定》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7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旧物品(以下简称“废品”),乙方有意收购该等物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废旧物品出售与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

  二、提货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按件计量物品:由双方共同点数,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负责废品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品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装运需求。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品损毁、灭失或给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装运废品时,不得违反甲方厂区管理规定及作业要求,不得装运本合同约定标的以外的物品。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三、结算

  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四、废旧品处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已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甲方产品。

  3、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品,乙方应承担在废品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将废品加工后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食品类,乙方不得将废品加工后以食品方式进行销售;

  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食品类乙方加工后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应确保出售前已去除该废品上的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并经碾磨等特定程序;

  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非食品类的,乙方应在转让废品前去除该废品上的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

  4、甲方有权派专人自废品出厂时起对乙方销毁处理废品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如发现甲方所派监督人员有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规定流程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举报。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后3天内,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

  2、乙方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六、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行政许可及相应处理能力,并保证在甲方工厂装运废品时,遵守安全作业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任何财物损坏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厂作业时,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协调,不得损坏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并保持废品仓库和厂区的'清洁,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开。

  5、乙方保证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将未去除甲方标识的废品直接转让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挂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营业证照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工厂提取废品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批废品价值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废品时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工厂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装运废品时,混装两种以上废品的,统一按价高的废品结算废品收购款,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时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

  8、乙方违约情形已构成行政或刑事违法的,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责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九、禁止商业贿赂

  1、为保证廉洁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对于员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业贿赂之要求,并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业贿赂机制。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与本合同项目相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旅游或任何形式的馈赠),或上述人员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类似要求而乙方照办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乙方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 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基于上述实质性违约行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有形、无形之损害赔偿。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上述商业贿赂之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员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系为图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类行为均视作 乙方行为。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执行,积极照办。未尽事宜应本着依照 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后附《废品招标会说明》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3、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对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双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写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为准。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6、其他约定:

  签署双方: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8

  卖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兼公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拥有的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___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人各_______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经销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产品为:系列葡萄酒

  第2条经销区域及渠道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产品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为:地区。

  乙方保证在其授权区域、渠道内进行封闭式销售,不向其授权区域、渠道外供货,并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上述区域、渠道不直接开发其他经销商,确保乙方为合同产品在上述区域、渠道的独家经销权。

  第3条价格体系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如下。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标准,严禁低价销售,如果甲方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品名

  规格

  裸瓶经销价

  建议供终端价

  备注

  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包装,包装价格见表格中备注,特殊需要另议。

  第4条销售任务与支持返利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销售本合同产品的总销售回款为万元,销售回款目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普通系列万,比诺系列万。

  第5条往来结算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纳人民币作为窜货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给乙方,终止合同退还给乙方。

  第6条货物运输及交接

  乙方需提前1天向甲方申报发货品种及数量,甲方安排发货。

  甲方负责将乙方《订单》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后的货物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订货时,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及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延误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经甲方确认后配合甲方予以回收。

  发现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二件以下且情况简单的由业务人员验收签单并报甲方“销售部”确认后报损退赔。二件以上且情况复杂,由甲方派质监人员核查并给出处理结果,予以赔偿或退换。乙方不得将问题产品私自处理,否则甲方将不予赔偿或退换。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虚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虚报产品价款的'倍支付违约金,直至终止本合同并取消经销商待遇。

  由于乙方保存货物问题导致产品变质,甲方不予赔偿或退换。

  第8条市场开拓与渠道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铺市及销售进度、销售价格、网络建设等与甲方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有权对甲方业务人员监督与管理,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9条区域责任与价格控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具有良好终端控制能力的分销体系,明确分销商的责任销售通路。

  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在渠道上低价倾销,未经甲方许可以低于甲方规定最低限价进行销售的行为均视为低价冲击市场行为,一经甲方查实,乙方同意承担相当于所销产品货值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承诺对其经销的合同产品实行封闭式销售,而不流向其他区域、渠道。否则,乙方同意按照当地经销商的零售价予以回收,并自行承担运费。

  乙方须做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二周的最低销售库存,以防止市场断货事件的发生。

  第10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乙方连续个月未能完成协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约。

  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争议由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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