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额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1)本日(订约日)先交定金_______元整。(2)甲方必须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称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第七条若发生
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找范文就来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项之款项,其余金额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则无论乙方是否实际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10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并给付乙方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探讨。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尽管该条是针对宅基地申请而规定的,但从该法及该条的规定来看,农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对该出售行为设置任何限制。但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通过房屋的转让,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扩大到非集体组织成员、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同样,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房屋转让只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也有可能使购房者通过房屋的受让而使自己拥有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农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转让,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就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持审慎的态度,缘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贯政策规定。《土地法》明确: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学论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探讨》。从八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多次行文,强调对耕地的保护。有关行政规章、文件对农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也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居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建房,还应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再按上述两种情况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宅基地申请有严格的规定,村民转让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问题,应从严掌握。只有在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申请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认定购房合同有效。如果这种观点成立,村民售房的权利将无从行使。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
买卖合同 篇3
广州即二手房网签系统于本月15日试运行。该系统首先在成交量占全市30%的天河区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试运行。今后无论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还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要通过网签系统。
广州二手房交易也将进入网签时代,记者日前获悉,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即二手房网签系统)于本月15日试运行。广州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透露,该系统对网上放盘、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税费缴交、转移登记手续等全过程进行网上管理和监管,首先在成交量占全市30%的天河区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试运行。今后无论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还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要通过网签系统。如果没有在网上备案,则无法完成转移登记等过程。广州房屋租赁网上系统也将在下半年开始研发。
变化一:放盘信息更准确遏制中介吃差价
7月15日,广州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进入实测阶段,与之前的试运行不同的是,这次有中原、满堂红、兴业、百富城金发四间中介公司参与试运行工作,主要是将天河、越秀两区的二手房交易纳入网签系统。等到正式运行时,广州十区二手房交易都要纳入网签系统。据今年初步统计,广州房地产中介公司数量已经增加到3000多家,比去年增多1000多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今后正式实行二手房网上交易后,业主首先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并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确认放盘资料,系统将通过联网确认房源的真实性和确保放盘人是产权人,拟售房信息将通过“阳光家缘”网站对外公示。
“今后就不像现在业主一个电话打过去说下情况,中介就接受放盘,不会出现假业主售卖他人房屋或一房两卖等情况,中介和买方都能更放心。”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网签实行后,同一套房屋可在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市民可以通过系统查到自己购买的物业是独家放盘还是非独家放盘。非独家盘最高只可以收取2.5%比例的佣金,中介吃差价的现象也可以得到一定的遏制。
变化二:今后可上阳光家缘网选二手房
根据二手房新系统,已登记审核的房源将同时在网上公布,当然,网上不会透露业主姓名、电话及房源具体地址等核心信息。市民可通过阳光家缘网站或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正在建设)查找房源。
“以前市民上网发现二手房源,但一打电话过去对方就说没了;网下交易会存在隐瞒实际面积、产权及贷款不明等情况,陷阱较多。今后的二手房网上平台更可靠、可信,市民可以先上网查看房源情况,觉得合适再去看房。”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人士说。
除了房源信息网上公示,系统还可进行二手房房源信息、成交信息的查询与统计。以前二手房市场成交情况多掌握在中介手中,“二手房网签实施后,市场状况就一目了然,市民可更好判断市场情况。”
变化三:与财税银行系统对接,打击报低价漏税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很多市民都是选择报低价以减免税费。以一套总价150万元的房屋计算,可以按照80万元的价格报价递件,营业税需4.4万元,而网签后可能要多交5万多元的税费。
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有关负责人对此指出,市民应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新系统实现了与财税系统和银行系统的数据共享,低报成交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中介通过先报低放盘价或让买卖双方私下交易避税等情况。
此外,新系统也将和房产中介的征信系统挂钩,如果中介有隐瞒房源信息、收费不公示、吃差价等违规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将被停止使用网签系统。因此,二手房网签系统也将进一步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二手房网上交易流程及途径
通过房地产中介促成的交易:
1、业主或其代理人与房地产中介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信息网上公示;
2、在中介机构的促成下,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变更或撤下),同时可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和托管的银行;
3、完成上述手续,缴交完交易税费后,到交易登记部门递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系统撤下房屋合同及信息,网上交易结束。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有三种交易途径:
途径1:通过互联网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根据系统给出的`编号,到签约服务点确认并打印合同。
途径2:到设置在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交易服务终端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可变更或撤下),到签约服务点确定并打印合同。
途径3:到设置在各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市场反应
二手房成交或下跌20%
国土局认为业主应降价促销
二手房网签无疑给广州的二手房市场带来巨大影响。市民袁先生看了大半年的房子,6月初终于敲定了芳村坑口附近一套不到90平方米的房子,但至今定金交了一个半月,业主还没能从银行赎契,导致迟迟无法过户。袁先生担心今后难以避税,近期加紧催促业主,希望在二手房网签前将房子过户。
不少市民听说即将实行网签后,加快买房步伐,一定程度上造成二手房成交量增加。据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介绍,6月下半月二手房成交量开始增加,7月上半月则比6月同期上升30%。除了受第三季度银行放贷量充足、刚性需求买家等不及入市等影响外,网签即将推出也对部分买家产生一定影响。
“网签新系统肯定会对二手房市场有影响,许多市民不了解,觉得不能报低价,心理有抵触,网签后的成交量估计会比此前下降20%,这种影响可能持续两三个月。”周峰说。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实行网签后,主要是中介业务需要熟悉,短期内办理速度可能放缓。至于税费方面,交易都是买卖双方促成的,原先税费5万元,现在8万元,业主完全可以稍微降价来促成交易。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09-12
建房买卖合同_买卖合同05-02
买卖合同11-17
树木买卖合同09-22
市区买卖合同11-05
山林买卖合同05-20
机械买卖合同05-27
民房买卖合同04-22
私人买卖合同05-29
锅炉买卖合同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