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11-26 08:18:3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集合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买卖合同范文集合6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的效力,仅存在于已经成立并且具备法定要件的合同,而并非是所有已成立的合同。只有满足一定的要求,合同的效力才能够实现。具体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例外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但也并非是所有合同的主体。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它们的行为能力又受其自身形态、职责、业务或者经营范围的限制。法律的该规定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为合同在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律可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产生此种约束力,则取决于此种意思表示是否同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不得规避法律。所谓强行性规定,是指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但若仅仅是部分条款违法,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不仅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将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可以大大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对于那些表面上虽未违反现行立法的禁止性规定,但实质上损害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合同行为,都应认为是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衡量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为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4条也作出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买卖须经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生效。

买卖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3

  需方(甲): 供货(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配置、单位、数量、单价

  二、 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2.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一年

  三、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5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甲方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异议全额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 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延迟交货 15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延迟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延迟300元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淮南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 其他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十、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买方(章): 卖方(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化肥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生产

  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 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化肥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于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提示:化肥经销企业应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监制部门: 印制部门: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约地点:

  第一条:产品、含量、数量、 价格、金额。

  第二条:产品质量按化工行业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产品重量和含量损耗计算均按国家标准统一执行。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质量检验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检验,如客户发现质量问题,在到货一周内提出异议,并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时与乙方商定异议处理办法。超出异议期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付合同总款额30%作为预付款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合同生效,发货前付清余款。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不按约定的时间付款或提货,甲方有权将30%预付款作违约金扣留。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

  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理想厨房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信守约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的承诺、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整体橱柜及相关配件系列产品和一次性送货安装服务和售后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承德市双桥区和双滦区市区范围内 ,超出此范围的安装和售后服务按照路程远近加收相应的运输交通费用;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合格产品,不会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以陈代新,保证产品的整体统一性;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配件给予调换;

  3. 《签约客户报价单》附后,甲方如要调整供价,须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否则,对方有权提出让违约方承担损失;

  4. 甲方在产品更新或新品上市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销售;

  5. 甲方代表应向乙方销售讲解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的专业培训,并及时解决由产品延伸的技术问题。

  6. 甲方必须做好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可将此协议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须安排专门人员积极开展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乙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积极销售推广甲方产品;

  2. 乙方须提供较好的空间,对甲方产品进行充分展示,并将甲方产品纳入相关产品“菜单”,便于产品推广;

  3. 本着对终端用户负责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在质量、质保、服务等系列问题上享有监督权;

  4.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价格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可将此协议透露给第三方;

  5. 乙方视甲方的需要须配合填报相关业务表单,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配货和市场分析的依据。

  6.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前确保当次安装地点具备送货及安装条件,如因道路不通、高层电梯关闭/故障、管线未就位、停电等因素造成的运输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作流程

  1. 乙方需在测量前确保客户墙地砖铺好,水电、燃气管道改造完毕,具备测量条件;

  2. 乙方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将需要测量的客户姓名、地址、电话、订购产品样式等相关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测量并完成设计方案及产品报价,并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交与甲方;

  3. 为保正顺利产品安装,乙方在与客户确定图纸及签订合同时如果需要对方案进行改动,一定要通过甲方相关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需在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图纸、相关要求、与报价单签字确认,以书面形式交与甲方;

  5. 甲方将在收到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图纸要求完成产品的生产及安装,并在安装完成后通知乙方验收。客户自备的.电器、水槽、五金配件等甲方不负责安装及售后。

  6. 乙方验收时,如发现有产品设计、质量或安装问题,须通知甲方,甲方将尽快安排处理、维修。

  7. 验收完毕后,产品自动转入售后流程。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尾款结清。

  8. 甲方为产品提供为期壹年的保修服务。甲方需在接到乙方或客户售后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客户沟通,并尽快安排售后。非人为损坏的故障及问题壹年内免收上门费及材料费。如果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壹年内只收取材料费,免收上门费。超出保修期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会酌情收取材料费及上门费。

  第四条、结算价格及结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参看《签约客户报价单》。

  2.乙方需在甲方向车间下单之前将当次产品结算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交与甲方,并在验收完成后将剩余的 %尾款交与甲方。

  3.原则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测量及设计服务不收取费用。但如果甲方将设计方案交与乙方30天内没有签订合同,甲方将收取每次200 元的设计费用,当月月底累计结清。如乙方在30天后签订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从当次产品预付款中扣除。测量后未出设计方案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1. 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自

  第六条、争议解决、违约责任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及声誉损失或损害等,违约方必须给对方补偿。

  第七条、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或因故终止前,甲乙双方必须按本协议执行。

  2、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帐务。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协议届满后,如需续约,同等条件下甲、乙方双方均有优先续约权。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理想厨房 乙 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xx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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