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4-15 17:39:5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买卖合同模板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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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1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夏元龙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卡通小台灯(61000293)、折叠电吹风(61000294)、明霞玻璃办公杯(61077781)、紫砂办公杯(61077782)](以下统称货物)。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详见附件。[说明: ]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叁仟五佰]元整。(小写[¥: 123500.00]).

  2.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 支付

  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颖东工行颍河分理处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3.2.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9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不适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

  3.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交货

  4.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买方现场或本合同附件中指定的地点。

  4.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在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或根据附件确定的交货日期,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条 包装

  5.1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2关于货物包装的其他约定: [无]

  第六条 货物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3未能通过买方验收的货物,以及买方接受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卖方自费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十日内收回,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10]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

  6.5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6.6有关货物保修事项的其他约定:[按国家或行业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7.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迟延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累计超过30日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7.2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

  7.3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7.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7.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7.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2]种争议解决方式:

  (1) 将该争议提交[ 买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买方住所地]进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5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买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答辩人(本案第二被告)WZL针对原告Wb的起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如下。 一、关于举证期限。 我(答辩人)收到原告的诉状时,没有收到原告的任何证据。在开庭时原告突然出示证据,使我无法做到充分的辨认和答辩。直到今日,法院仍然没有转给我原告的任何证据副本。原告的行为

  答辩人(本案第二被告)WZL针对原告Wb的起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如下。

  一、关于举证期限。

  我(答辩人)收到原告的诉状时,没有收到原告的任何证据。在开庭时原告突然出示证据,使我无法做到充分的辨认和答辩。直到今日,法院仍然没有转给我原告的任何证据副本。原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影响了我正常行使答辩权。我认为,法院在立案时没有要求原告必须提供证据、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证据的副本,有程序上的过错。这一过错也影响了答辩人的诉权。

  虽然依照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在开庭时递交新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但是,原告递交的、在当庭请求质证的不是法律规定的“新证据”,而是在起诉书中应该附录的证据。因此,我认为,要求我仓促质证,是不公平的。

  我认为,在开庭时原告递交证据,法院完全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原告逾期举证为由,不接受原告的证据、不进行质证。现在我也知道我有权利拒绝进行质证。但是,因为我的法律知识很欠缺,接受了质证。这是很遗憾的。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质证和答辩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现在,按照公平的原则,我请求:

  (一)、请求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责令原告将提交给法庭的全部证据(复本)同时递交给答辩人一份。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给予举证期30日。

  (三)、请求在答辩期内允许答辩人补充证据。

  (四)、在答辩期内,如果答辩人(本案被告)认为需要提起反诉,请求法庭考虑反诉请求。

  二、协议有效。

  答辩人(本案第二被告)认为,答辩人和第一被告(Wy)之间在20xx年4月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

  (一)、合同是否有效,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判断。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本协议没有上述的情形,因此是一个有效的协议(合同)。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法律规定的第五项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规定排除了部门规章和其他低阶位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从一般的民事行为来看,行为是否有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了七种无效民事行为。本协议不属于这些无效行为,因此,本协议是一个合法的民事行为。

  所以,答辩人认为,合同是合法的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原告诉请“确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在原告的诉状中提到“国务院的相关法规”,没有具体所指。答辩人认为,这也说明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原告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对原告逾期递交第000000号房产证的意见。

  (一)、房产证的填发日期是20xx年6月19日。也就是说,这个房产证可以证明,从20xx年6月19日起,原告取得了协议房屋的产权。这正说明,原告在20xx年6月19日之前没有产权证明。

  (二)、既然原告提交的房产证已经证明了20xx年6月19日之前原告没有产权证明,就应该作出结论,原告对协议的合法性没有诉权。

  (三)、通俗的解释。

  购买二手房过户以后,购买人会拿到一个新的房产证。显然,这时购买人以新的房产证主张:“这个房子从古来就是自己的”,并且要求出卖人退款,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假如购买人提出这样的请求,社会公众会认为购买人的精神是不正常的。

  现在本案的情况是类似的。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协议签订时,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原告自己的证据证明,后来,也就是在20xx年6月19日,才取得了一个所谓的房产证,想以此证明其以前也是房屋所有权人,这不是很可笑的吗?

  我希望法庭对违反常识的请求依法驳回。

  在这里我郑重告知原告和第一被告:对以欺骗的方式获取00000号房产证的行为,我们必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予以纠正。

  四、原告应该知道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签订协议、履行协议的事实。

  原告诉称:“WZL是在明知被告Wy没有房产证且未经实际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购买该处房屋的。但是,原告对这个事实,没有举出任何证据给予证明。无法说明答辩人是怎样“明知”的。

  相反,原告和第一被告(Wy)是父子关系。从原告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中也可以看出,原告和第一被告(Wy)的'居住地是相同的,都是“北京市××区HLG三区5 号楼2 门402号”。若说第一被告“未经实际产权人同意”,从常识上看,是不可能的。另外,房屋交付长达四年,接近五年,长期在一起居住的原告对第一被告(Wy)的行为没有任何察觉,也是不可能的。原告在这么长的时间内,特别是在交付房屋这个重大的事实发生时,从未作出任何反对的表示,对答辩人也从没有主张过任何权利,这就说明原告的诉称,是无稽之谈。

  在第一次开庭中,审判员曾经询问Wb在哪里居住、在哪里工作、哪一年结的婚,等等。我认为,审判员是从公正、公平的角度出发,探求原告是否是否存在“应该知道”的事实。

  众所周知,法律上的“应该知道”,是一种推定的“知道”。因为,很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却坚称对法律事实“不知道”,以此来推卸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上规定了“知道”。这个“知道”是一种主观上的表示。这种“知道”是自己承认的,属于法律上的“自认”。所说的“应该知道”、或者是“不应该知道”,是社会公众的判断。如果是社会公众按照正常的思维认为,当事人应该知道,尽管当事人断然自称“不知道”,那么法律仍然以其“应该知道”处理。这就是“推定”其“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判断力。设置“推定的知道”,目的就是为了制裁 “瞪着眼睛说瞎话”、“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所以,法官在这种情况下是社会公众判断力的代表,是公众良心的代表。

买卖合同 篇3

  木薯种植合同书

  合同编号:LZ20160101A-2

  甲方:x市x利淀粉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人:欧x超身份证:

  联系电话:18x640417(连州)1392x964(东莞)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x市x镇垦区管理区步津村联系地址: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公司明年木薯种植计划,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的友好协商,签订该合同.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种植面积及地点

  1:面积亩

  2:地点:

  收购木薯质量标准:

  1:木薯大小不限,根需干净,不得粘附过量泥土。

  2:收购的木薯须保持新鲜,从泥土挖出超过三天的木薯不予收购。(因本厂收购的木薯是作为提取淀粉的原料,并非作为饲料用途,变软或开始发黄,发黑的'木薯本厂不予收购)

  收购木薯价格标准

  1:保底收购价格:600元/吨(包拉货到厂)

  2:市场变动价格:在600元/吨的前提下,按上浮升幅的50%收购。

  比如:市场价现时为650元/吨,比我司保底价高出50元,则我司的收购价600+50X50%=625元/吨,如此类推.。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l统一提供木薯种子,每亩50元。

  l制定种植方案,提供种植技术指导,安排人员对各个环节进行指导。

  l对乙方在合同种植期内的合格木薯产品,绝不拒收。

  l如乙方种植面值超过200亩以上的,甲方提供乙方每亩50元的肥料,作为支持乙方种植,在收购乙方木薯后扣出此笔资金。

  乙方责任

  l为保证种植的木薯得到预期产量,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施肥,除草等农活。

  l种植期内因病。虫。鸟。兽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另因大雨,干旱造成40%种子未能出苗的,由甲方提供种子,乙方及时铲除,补种。

  l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按时,按量交给甲方,乙方将产品销给他人一经发现,每亩按20xx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

  其他约定:

  l种植要求:按广西多年的木薯种植经验,并根据连州当地的情况:

  甲方建议种植间距为:70cm×80cm,则每亩最少可种1100株。

  l在本公司生产期间,乙方须按甲方生产要求,按时收采木薯,不得影响本甲方生产,(比如本厂停机时间为12月31日,在12月31日之后的木薯,本公司不予收购),不

  作出任何赔偿。

  l甲乙双方签订种植合同后,如乙方未能按照签订合同所标示面积种植的,乙方须提前向甲方知会,以免影响甲方种植计划。如不及时通知甲方的,乙方须赔偿甲方900元/亩.(比如本公司与A君签订种植面积是300亩,但实际种植面积为250亩的话,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50亩的损失。

  l收购完乙方木薯后,甲方在30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l如乙方将木薯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亦不对本公司做出赔偿的,本单位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乙方进行起诉,由甲方到当地法院提出仲裁,一切诉仲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补充,另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7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买卖合同 篇5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

  │ 品名 │ 种类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化肥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生产

  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 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化肥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于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提示:化肥经销企业应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

  监制部门: 印制部门:

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棉花品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棉花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