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10-29 04:44:2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买卖合同汇总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买卖合同汇总9篇

买卖合同 篇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的有名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出卖人、买受人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所以说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订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有:

  (一)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

  1、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

  出 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如依有关规定不能确定交付地点的,应分别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以 运交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如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点的,该地点为交付地;如不知道的,则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交付地。

  标 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因买受人违约未能交 付标的物的除外。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交付的标的物要符合质量要求。

  如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权利保证义务,如保证标的物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二)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

  1、支付价款。

  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

  2、检验和接受标的物。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并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 验,并将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如在合理期间或自标的物收到后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但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出卖人知 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总之,买卖合同订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买卖合同订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土建合同纠纷

  一、合同争议点

  1)招标图纸中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业主在结算时希望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将减少或取消的内容在结算中全部扣减掉。而承包单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减少或取消内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承包单位利润空间多的子项。承包单位认为业主虽然有权利提出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但是不能够在招标投标后有意将招标图纸内容分解取消,从而有意降低工程造价。另外,在投标预算书中由于承包单位作为当时的投标单位,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可能会出现工程量上偏差,即与招标图纸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对于减少或取消的内容是按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扣减还是按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扣减,也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2)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由于承包单位在投标预算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在有些子项上有意漏报,而这部分内容业主恰巧在后来施工阶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减少或取消该子项。那么在结算时业主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上扣减。而承包单位可能会认为这些内容当初是作为投标时一种优惠条件,而在工程量上少报,或没有计取,在结算时不能够将投标预算书中少计取或未计取的内容再扣减。同时,在扣减时如何取用单价也使双方不可避免的产生争议。

  3)招标图纸设计中没有的内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内容。

  此情况对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说争议较少,一般业主也能够同意在结算中将招标图纸中没有而施工图纸中增加的内容给予增加。可能会存在争议性问题就是在单价的计取上。

  4)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部分内容。

  此种情况一般业主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增加的内容在结算中予以认可。但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使得投标预算书中这部分内容工程量不准确。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过多,则业主可能不同意在结算中再给予增加,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相比过少,则承包单位可能利用设计变更,要求按施工图纸工程量与投标预算书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单价时候,是否延续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报价,还是重新取用新单价也成为不可避免的争议,双方都会力争采用此内容。

  5)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内容。

  承包单位认为投标预算书中未计取的这些内容是投标阶段作为一种优惠条件,现在业主在实际施工中增加了这些内容的工程量,承包单位不能够再承受,要求在结算中增加这些内容的工程量。而业主可能认为既然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未计取这些内容,属于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作为优惠主动放弃这些项内容,因此不能在结算中增加计取。其次对于单价取用上也会存在争议。

  二、解决方法: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应站在比较客观公平的角度,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结算方式应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标预算书造价+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的差异,其优点是充分遵照合同约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倡导思想相吻合,结算内容相对明确。采用这种方式结算,要建立在投标预算书、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之间的图差上,应该本着“交易习惯,双方协商”的思想由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解决问题。对上述五种争议应采取以下相对应的五种具体解决措施:

  1)对于第1种减少或取消的内容,首先确定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单价进行扣减量差。对于投标预算书中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虑,因为为了使投标在总体上有竞争力,并且赢得合同,投标人对某些分项的'工程量计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对其他的分项中工程量的计取偏低。投标预算书中的单价问题也是同样道理。

  2)对于第2种漏项错误,承包单位无法证明其漏项错误究竟是工作疏忽、让利行为还是故意留有余地。此处的漏项错误损失有可能被别处的重项错误所弥补;漏项错误使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乃至获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标图纸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量差进行扣减。单价的取用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取,既可参考标底,也可参考当地标准定额及市场造价信息,双方协商确定。这种解决方式符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对于第1种和第2种情况所涉及内容均为取消或减少的内容,在这里要做特殊说明。如果减小或取消的子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直接对工程价款产生巨大影响,笔者建议不能完全采用以上两点方式。我们可参考国家水利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中第39条中相关规定。对于减少或取消内容所涉及工程价款与所增加内容相比超过合同价格的15%时,笔者建议只扣减主材费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3)第3种情况,属于新增的工程变更范畴,可以根据施工图纸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现行定额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造价信息调整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4)第4种情况与第1种情况相对应,属于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5)第5种情况应与第2种情况相对应,亦是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总之,对于施工图纸预算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发生变化时,在结算工作中应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本着“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三、工程量清单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近年来大多数的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形式产生。一般情况招标人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应该是准确的,投标人在投标前也可以复核,有重大错误时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这种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因上述情况发生施工图纸变化时,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争议,可以采用以实际发生为基础进行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根据上述分析的“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五种情况对应实施。

  不得租赁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5、违章建筑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赁房屋,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上述九种情况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样,有利于从法律角度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租房纠纷。

  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处理一般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四种方式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下这些方式是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的吧。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 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租赁应交哪些税?

  房屋租赁也应该纳税,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合同变更转让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变更合同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因此,需要当事人对合同内容重新修改或者补充。由于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所以,当事人在变更合同内容时,也应当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当事人可以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是否就变更事项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不仅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变更既可能是合同标的的变更,比如,买康佳牌彩电改为买长虹牌彩电,也可能是合同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比如,本来计划租赁十间办公用房,后改为租五间。既可能是履行地点由北京改为上海,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变,比如,原订出卖人送货后改为买受人自己提货。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违约责任的重新约定。当事人给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调整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担保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的变化也会导致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法第十条规定,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事项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合同事项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了合同,变更的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指出的是,本条规定的合同的变更的概念,不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改变。虽然从广义上讲,合同主体的改变也是合同变更的一种原因,但是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变化,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改变,是通过本章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制度调整的。所以,本条规定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合同变更的形式做出过规定,明确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及债权人发出的变更合同的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已不局限于原有的经济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的范围,包括了一些基于自然人所发生的合同关系,所以,本条未对变更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变更合同主要内容的,还是以书面形式为宜,这样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在发生纠纷时找到解决争议的依据。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合同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情况。比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月15日。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提前交货。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具体的交货期没有明确做出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货,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为了减少在合同变更时可能发生的纠纷,本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规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变更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买卖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 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灯塔村拆迁挂户房,建筑面积为68平方米的自有住宅,以及挂户房拆迁后补偿的安置房出售给乙方。

  二、经双方约定挂户房房屋总价,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购买安置房价格以政府出台的为准,挂户房拆迁后政府安置房房屋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所有拆迁补偿均属乙方拥有。

  四、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拆迁挂户房费给甲方;待交付安置房时,乙方按自己需要的面积支付安置房房款。安置房领取时,甲方需将安置房房屋钥匙、及相应信息交给乙方,乙方拿到后写个收单。

  五、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安置房,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

  六、甲方所出售的房屋为拆迁安置房房产所有权,乙方通知甲方在能办理房屋产权时,甲方应该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产权登记后把相关信息交给乙方,乙方在了解到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通知甲方立即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乙方。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将房屋以任何形式占有、抵押、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屋总价外,还需要赔付安置房房屋总价款50%的违约金给乙方。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购买甲方房屋,如若违约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安置房房屋总价款50%的违约金。

  十、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十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 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领到 新房钥匙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 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卖给乙方 车,车号 ,驾号: ,车款价格: 元整( 元)。

  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真实没有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交车时以前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来承担,本车在_____年 月 日 点 时交车,交车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三、此车档案的真实,完整由甲方负责,车辆过户,提档事宜由__________负责。

  四、车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均无异议。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元/建材名称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________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____%),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制度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甲方: 乙方:

买卖合同 篇7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买卖合同 篇8

  设备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于年 月 日 将货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电话:

  乙方姓名:

  电话:

  单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9

  卖方: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卖方向买方出售自有的车辆牌号为 小汽车壹辆(具体描述见合同第一条)的意向,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转让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 车辆登记地址:

  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车辆使用性质: 品牌:

  型号: 颜色:

  出厂日期: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有效期至 年 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税纳税缴付截止期 (证号 )

  车辆路桥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交强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车辆转让价款

  该车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车内的附载设备等款项。(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本合同签订的当天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于办理车辆转籍后的当天内支付。

  第三条、转让车辆相关文件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买方出示并提交该车辆及车主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情况如下:1、《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无)2、《机动车行驶证》 (有、无)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有、无)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有、无)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有、无)6、路桥费缴付凭证 (有、无)7、车辆保险单 (有、无)8、购车发票 (有、无)9、身份证(代码证)复印件(有、无)10、户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无)(以上资料有无在括号内以打勾方式选择)

  第四条、转让车辆的交付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定金后应即时将本车辆的相关文件交付给买方。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本合同的第三条条款的选择。车辆及行驶证即应在车辆办理转籍、买方支付剩余购车款后的当天支付。

  第五条、转让车辆的风险承担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发生的费用、路桥费、税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六条、转让车辆的转籍时间、地点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定金并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后30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具体的办理过户时间、地点由卖方电话、短信形式通知买方)。

  第七条、转让车辆的转籍费用

  本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中介服务费等全部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1、卖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明文件是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本车价款总额 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收到赔偿金、违约金后将车辆退还给卖方。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3%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30日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3%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30日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3%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6买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由卖方没收定金,合同终止;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由卖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合同终止。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买卖双方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买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买方、卖方各执一份,交车辆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车库买卖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20xx年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09-12

建房买卖合同_买卖合同05-02

买卖合同09-11

买卖合同10-20

买卖合同11-17

详细买卖合同11-14

授权买卖合同09-17

企业买卖合同09-10

天津买卖合同08-27

甲乙买卖合同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