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买卖合同模板汇总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合同 篇1
原告: ,男,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 。
被告: ,住 。
法定代表人: 。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从 年 月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0.1的违约金,暂算至起诉之日止违约金暂计 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 月 日,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第三条,“原告购买被告商品房为第 层 号房,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原告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房款”。
第十六条,“被告承诺与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规定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付给原告”。被告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权属证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处理:2,约定日期起90日后,被告仍不能交付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双方同意按下列1,2项目处理:“(2)原告不退房,被告自约定日期至实际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0.1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约定,于当日就向被告缴纳了房款 元。被告却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 年 月 日前,不仅未交付房屋,也未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付给原告,致使原告到目前为止不能登记过户。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均未果。
原告认为,合同签订后原被告双方应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未交付房屋及未交付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因此,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我方诉请。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家住江安县铁清镇回龙村陈家咀组)的黄角树达成如下协议:
一、树木的品种、价格及数量
(1)黄角树:树木规格直径约 公分左右,不限树冠的大小和树高。
(2)数量: 壹 棵。
(3)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共计人民币 圆整。 (¥: 元。)
二、树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对树冠进行修剪、对树根进行切割,有可能对树木周围作物造成一定的损伤,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因甲方要对树杆进行草绳保护处理,所挖的树木土球不小于 70 公分,并进行草绳缠绕保护,乙方要无条件的协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树木的栽培现场对符合要求的树木进行标识后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在甲方验收树木完成并上车后就立即支付。
四、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价款的 2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即赔付对方违约金 元。
(2)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预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方迟延履行超过定日期 15 日以上或有其他行为严重损害守约方利益导致守约放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第一条 项目内容:
第二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包装及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简易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 交付(提取)货物时间: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交货。
第五条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清单及配置说明见附件)。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出厂前按照清单要求验收。
第七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免费指导安装。
第八条 质量保证条件及期限:自货物出厂后,实行全套保修叁年,太阳能板保修十五年。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不在保修范围内。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如出现货物的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发货前付合同总款的50%,货到现场安装点亮后付合同总款的50%。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时起即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按法律规定办理,同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款,超出规定时间之日起按每天合同总价的0.1%赔偿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货,超出规定时间之日起按每天合同总价的0.1%赔偿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在甲方未付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 方:xxx 乙 方:xxx
委托人:xxx 委托人:xxx
xxx年xx 月 xx日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__ ,为_______
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
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万元整给丙方作为房屋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房屋交接完毕后 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房屋可以在所在区局规定的正常时间内办理甲方名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称两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办理甲方名下两证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于签订本合同起 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购房合同、发票、土地分割证、权属转移证明书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所需相关资料,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甲方名下两证。□甲方 □乙方 将办理甲方名下两证费用 元整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打入丙方帐户,丙方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甲方名下两证,该两证出证后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后期过户及贷款等相关手续,具体出证日期以各区局公示时间为准。
3、乙方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以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打入丙方监管帐户,过户当日,丙方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首付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签订本合同之日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打甲方指定帐户;
3)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帐户;
4)以为甲方提前还贷形式支付,并另行签定《借款协议》。乙方签订合同后,在交易房屋的原贷款银行第个提前还款日,在甲方及丙方陪同下至甲方原贷款银行完成提前还款,如交易房屋原贷款为公积金贷款,则需甲方还满六期后方可办理提前还贷;丙方在提前还贷结束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交易房屋相关的抵押注销手续;
4、尾款人民币元整,乙方□自行办理 □委托丙方 办理商业贷款,具体金额及年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屋房产证收件单后(部分区局要求见房产证原件、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及契税发票,以所在区局规定为准)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在丙方陪同下,至贷款银行通知放款到甲方指定帐户。如首次贷款金额、年限不足或因乙方原因银行拒签,乙方在得到银行或丙方通知后日内,以下列第 方式补齐:
1)现金; 2)更换贷款银行;
如乙方在更换贷款银行后,再次出现贷款金额、年限不足或因乙方原因银行拒签的情况,则乙方在得到银行或丙方通知后 日内以现金方式补齐;
5、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因甲乙双方自行交接产生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如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发生因国家或武汉市房屋管理、税务部门及银行调整相关政策,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过户、贷款、交易税费产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条约定承担相应费用,多退少补,甲、乙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内,(2)贷款审批通过 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应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租赁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
(1) 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
(2) 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该房屋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房屋内水、电、天燃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物业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及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_______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额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 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 (盖章)
经纪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移交清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资料清单
甲方提供资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份) □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 份) □ 结婚证复印件 ( 份) □ 配偶或产权共有人同意转让证明( 份) □ 房屋产权证( 份)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份) □ 承租人同意转让证明(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份) □ 离婚证复印件或婚姻状况证明 ( 份) □ 其他
乙方提供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 份)
□ 户口本复印件( 份)
□ 经济收入证明( 份)
□ 流动人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 份) □ 计划生育许可证复印件 ( 份) □ 其他
买卖合同 篇5
供货方: (简称甲方)
需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依送(提)货单填写为准,钢材单价以当日西本价格上调60元为准。
二、 质量标准、送检及费用。
乙方使用钢材前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钢材送检或已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三、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堆放货物场地,如需甲方送货则乙方承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元/吨,送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专人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送(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该送(提)货单作为乙方已经验收和收货的`凭据。乙方指定收货人和验收人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货款的支付期限
乙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送(提)货单签收之日起,按下列第 种约定付款:
1、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2、甲方铺货 吨,该款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其他货款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四条之约定未按期限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后,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乙方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以乙方应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六、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本合同交易与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应付货款之日起2年。
七、双方若有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生效。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区为供货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
电话: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买卖合同 篇6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
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
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
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买卖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农作物种子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的种子:
二、供方对以上种子出具农作物种子检验证书(标明种子实际质量指标)供需方复检,需方收到货后15天内,对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的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三、调运种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种子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发货时需方与供方对每批种子共同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于生产收获结束。
四、供、需双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等供货、付款,如有变化,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同,否则,视一方为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违约金额10%经济损失费。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据当地生态类型进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区种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如种子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补充条款,增补条款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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