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3-01 18:52:2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买卖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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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1

  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 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法条后,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买卖合同 篇2

  答辩人:××市××厂,住所地:××镇××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

  答辩人:××厂,住所地:××镇××经济开发工业区,电话:××

  被答辩人:××市××经营部,地址:××市××镇××铺,负责人:××,电话:××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与法律,现答辩如下:

  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名分别是“××”、“××”“××”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名的员工;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厂收货章”,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一直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货款。

  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被答辩人并不完全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

  (一)被答辩人提供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106717.1元)并非归其所有,而是一家叫做“××有限公司”的企业,经查询“××有限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应该是在送货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利,答辩人不需要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重量与答辩人实际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上对实际收到货物进行了标注),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该以答辩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重量来计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送货重量,所以被答辩人主张的数额是错误的。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据(数额共计8344.8元),这部分单据是因为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进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在买卖合同案件中请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

  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请求的总金额218103元,应当减去属于“××有限公司”的送货单货款106717.1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8344.8元及实际送货的差额,答辩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货款95857.98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不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地址为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二)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房屋没有侵犯第三人权利,并保证该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_元)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 公积金按揭 方式付款。

  2、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卖方。

  3、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卖方。

  4、卖方在收到定金后 日内协助买方完成公积金按揭资料的递交。

  5、公积金按揭资料由银行工作人员初审后 日内,卖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交付给卖方。

  6、买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后 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

  7、楼款余额(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 元),在办妥公积金贷款手续后,由银行直接转账给卖方。

  (三)卖方同意买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号,视同卖方已收款项:

  开户行名称:

  户名:

  账号:

  第四条 户口迁出

  卖方应当在收齐房款总额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且向买方支付房价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地产(如有)以 方式支付。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则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应付之定金。且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卖方不得再为此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再要求赔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卖方受理人:

  买方受理人:

  日期:

  日期

买卖合同 篇4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编号:

  住房出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住房购买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杭州市市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杭州市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 的住房壹套(附图)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该套住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乙方个人出资拆迁扩面 平方米,个人出资款元),按规定可享受成本价购房的面积为 平方米,按市场价购买的面积为 平方米,按商品价购买的面积为 平方米。经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批号 )核定的总售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乙方以现金一次付清全部房款,应实际支付甲方房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

  第四条 购买现租住房者,按本协议规定的`实际交付购房价款的次月起终止租赁合同,停止收缴房租。

  第五条

  付清全部房款后,所购住房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住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证的转移变更手续,由 方办理,所需的费用,应按收费单位规定承担或分担。

  第六条 乙方取得住房所有权之后,室内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共用部

  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养护,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分担,乙方在首次交纳出售公房款时必须按成本价的1%(计 元)支付甲方维修养护费,由甲方负责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乙方在装修住房时,不得损坏共用设施、侵害他人利益,不得破坏和损坏住房结构或承重部位,违者,甲方有权责令纠正,乙方必须服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购买新建住房一年内,如发现确属住房建筑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从到期次日起每天按逾期付款额的5‰向甲方偿付滞纳金。

  2、单方提出终止合同者,已发生经费开支,均由提出终止合同一方承担。如购买腾空住房或新建住房首次投入使用的,甲方提出终止的,应允许乙方租用;乙方提出终止的,如已搬进使用的,应腾空住房交还甲方。

  第九条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依法成立后,双方都必须自觉履行,需要变更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签补充协议。在新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继续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别送有关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夫妻双方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为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x x x 、x x x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x x市x 区x x路x号x x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 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 x x x元整。

  (二)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 x x x元整。

  (三) 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x x 元整。

  (四) 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x x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 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 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x x 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 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x x x x年x月x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x x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 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 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x x x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x x 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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