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买卖合同模板集锦六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可以证明是9月1日。故本院确认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
二、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被告已付货款多少元?原告认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货款100000元,同年11月卖给原告价值6724元的货物,同年12月19日卖给原告价值34950元的货物,20xx年2月7日付货款86944.20元,共计被告已付给原告货款228618.20元。被告认为已付上述款项是事实,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银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货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货物的款项,且与本次货物的规格也不一样,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9月6日,且合同约定了带款提货,故原告的异议成立。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本院确认被告已付货款228618.20元。
三、反诉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给反诉原告的钢材根据合同规定是否违约?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应于9月7日前供货,而其于9月10日供货,逾期3天构成违约。反诉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故反诉被告应依约支付8243元的违约金。为此向法院提供了双方所签订购销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货单1份。反诉被告认为,在9月6日送货后,根据反诉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规格的货物,反诉被告没有违约。本院认为,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送货单看,反诉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货物与双方所签订合同所需钢材的规格不一样,且反诉原告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也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故反诉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货行为并未构成违约。
通过对上述争议焦点的认定及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给被告约定规格的钢材一批,同时约定带款提货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给了价值为274795.25元不同规格的钢材,被告在收货后已支付原告货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违约金5649.92元的计算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钢材后,尚有46177.05元货款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对被告逾期支付的货款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对原告违约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49.9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诉原告诉称反诉被告构成违约,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34元,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共计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24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0xx元,反诉受理费340元,合计24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05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施 飞
审 判 员 傅 建 昌
代理审判员 王 辉
买卖合同 篇2
供方:飞羽养殖场(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源兴鲜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1998年12月16日
签订地点:××市X X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二、产品的质量与标准:甲方售给乙方的.鲜蛋应符合国家的收购规格,即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其表面清洁。
三、包装要求:用硬塑箱包装,籍由甲方自备。运输结束后所用箱由乙方在三天内返还甲方,若乙方将箱损坏,按价赔偿。
四、价格及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按有关规定,收购旺季实行最低保护价,即鸡蛋每千克三元六角,鸭蛋每千克三元八角。
五、交货地点:花园乡飞羽养殖场发货室
六、交货方式与运费负担:由乙方自提,运费由乙方负担。
七、验收方式与期限:乙方在提货前一天验收,一天内验收完毕。
八、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验收后一周内支付现金或汇款。
九、超欠幅度:甲方在按合同规定的月交货量交售时,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
十、违约责任:甲方在允许的超欠幅度之上,每欠一千克鲜蛋,应补偿乙方损失四角钱。乙方违约拒收一千克鲜蛋,应补偿甲方损失六角钱。
十一、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19 X X年×月×日至20 X X年×月X日。
供方(甲方):X X县飞羽养殖场(公章)
代表人:X×X(盖章)
地址:××县花园乡
开户银行:×X县农业银行
账号:X X X X X
电话:X X X X×>
需方(乙方):X×市源兴鲜货公司(公章)
代表人:X×X(盖章)
地址:X×市青山路×X号
开户银行:×X市工商银行
账号:××X××
电I话:X××X××父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均为合法公司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就 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苗种 (产品)买卖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查办法
1.等级和质量:乙方所提供必须是在野生环境合法捕捞的野生雅鱼苗种,且规格大小为8~10cm,健康状况良好。
2.检查办法:于交货地点,甲乙两方共同检查。 第三条 时间、方式、地点
1. 交货时间: 甲方指定时间 。 2.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通过验收,并且乙方提供合同总价金额百分之百(100%)税务专用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5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5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3.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5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如甲方仍然需要,乙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甲方偿付货物总值的 5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按未交货款的 5 %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乙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甲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5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同意接受,不按违约处理。
3.乙方交售的 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鱼苗 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4.乙方交售的 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鱼苗 ,经甲方接收后15天内如发现有死伤现象(且非甲方因素所致),乙方应如数补齐死伤鱼苗数目。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成都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甲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属乙方;产品的风险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第十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立生效。本合同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副本三份,由甲方执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订购产品名称、单位、单价、数量约定如下:
1.产品名称: 。
2.单位:。
3.单价:。
4.数量:。
第二条 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
2.每包净重: 千克。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五条 验收方法:。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 。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乙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3.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 天,应向甲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3.乙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 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月日年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1.交货日期: 20xx年12月13日前。
2.交货地点: 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
3.技术条款: 按国家指定的同行业的技术要求执行,技术抽样达到同行业标准,达不到标准即退货
4.验收标准: 乙方收,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的当场退货。合格的即入库
5.包装条款: 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其它说明等。
6.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无质量问题)
7.违约责任: 如果产品达不到标准即退货,甲方承担所有运费及其他费用,如果要货请提20天通知对方,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供货,如有违约按20%赔偿违约金。
8.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
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护照:
买受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
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3、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 成交方式及佣金
1、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北京房田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东城第一分公司,营业执照编号:110101013033744,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同时由 方向居间方支付服务佣金 %合计: ( 大写 )。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 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买受人可以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 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六。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1)买受人支付定金的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___________。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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