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4-03-06 16:38:4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合同期间因为________事件,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劳动纪律。乙方也承认自己的错误,同意甲方提前解除和自己的劳动合同。

  二、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与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甲方给乙方交的'社保、公积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乙方,所以甲方不必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及其赔偿金额。乙方也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四、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在____日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离职等证明。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从双方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约定:风险提示:

  请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双方具体权利义务的处理: 如双方之前已约定竞业限制义务,请贵司确认是否要求其离职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无需履行,可考虑增加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如解除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乙方无需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就此支付乙方任何竞业限制补偿等费用。

  一、甲乙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风险提示:

  请注意,如有具体离职手续,且之前未经对方确认,可将相关离职手续在本协议中列明。

  三、需要结算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积金交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元。风险提示:

  请注意关于经济补偿金双方如何协商,如采取劝退形式,由员工提出解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及甲方制度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相应离职证明。

  五、本协议系解决双方劳动争议所有安排,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4

  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

___________:

  你与公司签订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无法继续履行,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结算款项包括: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

  1、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其他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包括:公司代缴社会保险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社会保险缴纳至:___年___月;

  公司代缴住房公积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住房公积金缴纳至:___年___月;

  代缴___年___月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请自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___日内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领取经济补偿金。如员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离职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和终止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公司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

  兹有 刘春梅 ,性别: 女 年龄:32 于20xx年xx月xx日被我单位录用,从事 工作。 20xx年 2 月 1日因 个人原因自动离职 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鉴证编号 :

  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月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8

  存根xxxxxxxx第xxxxxxxx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xxxxxxxxxx,性别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因xxxxxxxxxxxxxxxxxxx,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xxxxxx年xxx月xxx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员工联)

  送xxxxxxxxxx本人

  单位(盖章)

  xxxxxx年xxx月xxx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9

  一、患病、工伤、非因工受伤的职工

  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别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1)工伤认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退休;

  (2)工伤认定为5-6级,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伤认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

  (1)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届满,按照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内的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解雇。

  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员工服兵役期间;

  2.员工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的;

  3.员工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职工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0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若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一、法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有劳动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产假期间的女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上述解答未解决您的问题,您可向专业的律师做进一步咨询。

  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法律咨询劳动保险 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1

  1995年4月,李先生被分配到一家集体企业。10多年来,李先生服从单位安排,在数个部门从事清洁、保安、销售等工作。20xx年6月初,单位发了一个通知给李先生,里面写到,单位和李先生的劳动合同即将在20xx年6月30日到期,因为李先生在单位工作已满10年,单位愿意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由于单位存在债务问题,可能面临倒闭,所以要求李先生和单位的另一家关联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先生收到这份通知后,马上找单位人事部门,表示不能认同单位的处理方式,要求直接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单位人事并没有答应。20xx年6月25日,李先生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单位一份申请,再次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李先生并没有等到他所希望的单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而是在20xx年6月30日收到了单位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要求李先生在5天内到单位办好离职退工手续。

  于是,李先生拿着终止通知书,来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双方观点: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李先生出具了寄给单位的申请书以及快递单,表明他已经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向单位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李先生也不想继续为单位工作了。所以李先生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单位直接赔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而单位答辩称,单位已经通知过李先生和另一家关联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李先生自己放弃签订的.机会。所以单位在原劳动合同期满时,通知李先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

  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单位工作已经满10年,符合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李先生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李先生签订。而单位要求李先生与其他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现在单位拒绝和李先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

  最后,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单位支付李先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实案实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显然,本案中,李先生符合第一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既然李先生符合订立条件,单位就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就无法律依据了;如果单位仍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终止。

  对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李先生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直接支付赔偿金。现在李先生主张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又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两个条款,明确了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所以,本案中,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总合计算,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支付李先生2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2

  编号: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 项之 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项

  之约定,双方 于 年 月日签订的 年月 日起 至 年 月日止或 的`劳动合同 于 年 月日(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年限 为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 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 签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月日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4

  xxx,于20xx年xx月xx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现因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自20xx年xx月xx日起与xxx劳动合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在劳动法的框架内,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必须合法,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工会是发挥积极的作用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解除劳动法合同的法律知识,请电话咨询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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