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终止劳动合同集合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发生劳动工作关系的可以作为劳务关系处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劳动关系,故双方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如劳动者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就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应受理双方的争议,裁决用人单位限期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手续,双方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补缴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是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的。所以双方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的劳动关系,故双方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 止,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
二、现乙方自愿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及同意,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正式解除。
乙方为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甲方支付剩余的 个月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合共 元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结清。
三、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完结。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保证不再就劳动问题产生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单位与 同志,因下列情况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在原因编号上打“√”并在款项空格上填写)
一、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1、 本人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30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 单位要求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 项、(2)第2款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 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 项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原因(用文字说明):
职工基本情况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 个人代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就业登记证号 户口所在地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审核人:
工作简历:
甲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带本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终止证明》。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带《就业登记证》(外来劳动力带本证明书)和身份证,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就业管理中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逾期将作相应扣减 。3、失业人员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个月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在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X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终止劳动合同 篇6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但是,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
一、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二、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还包括: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还补充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公平的。毕竟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如果劳动合同还不能尽可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用人单位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的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终止劳动合同 篇7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1日内,将事先由其负责且尚未完成的工作事项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掌握和使用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电子文档及物品也应一并向甲方移交,并编制移交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三、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披露、发布、公开宣传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掌握的甲方的所有信息,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已终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对方主张权利或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8
甲与公司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其下达了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甲签字确认。之后在第二天甲在公司院内与其他员工谈话时,被往来单位车辆倒车时刮倒。经CT检查诊断为肌肉拉伤。主治医生建议休15天,该病假于12月中旬已休完。
根据甲的要求公司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部门在12月中旬下达了工伤认定书,认定工伤事实成立。现在甲提出进行工伤鉴定,由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到劳动部门咨询,确认工伤鉴定将在一个月后才能下达。
本期问题:
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不能应如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的医药费由社保机构承担,还是由肇事者承担?
三、根据甲的伤情在未达到工伤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公司能否直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一、一般在双方对工伤事实没有疑异的.情况下,应依法进行工伤鉴定。待工伤伤残等级明确后,如为7-10级工伤人员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工伤待遇。
本案中公司应向甲下达《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确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基于工伤鉴定的特殊情形,顺延到工伤鉴定确定之日终止
二、第三人侵权行为成立并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应由第三人承担全部的医药费用。如第三人无力支付、未全额支付或按责任比例由员工承担部分(应提供法律文书),由社保机构承担或者补足差额。
在20xx年7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甲的医药费如第三人不明确或者不支付,应由社保机构先行支付,之后由社保机构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该条款中的“被确认”既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已下达工伤鉴定结论,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申请工伤鉴定过程中。
甲的伤情在正常情况下可能没有达到工伤伤残等级,不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在公司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如工伤鉴定结果有利于甲,他有权申请劳动人事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劳动合同顺延后工伤鉴定结论确认员工的伤情不够工伤伤残等级,员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再次鉴定。这种情况下如公司愿意承担责任,同样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 篇9
一、经济补偿金相关事项
1、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过错)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单位提出)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错性解除)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员)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期满终止)
6)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单位过错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公司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公司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公司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公司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公司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终止劳动合同 篇10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个体户雇佣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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