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2-24 17:19:2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户口类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从事xx工作,工作地点在xxx。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出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以满足单位第一线生产需要为条件提供全面服务。满足累计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超过工作时间每周累计不超过9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可集中休息、轮休、调休。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以下方式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应付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工资制。

  乙方月工资为¥ 元(大写: )

  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大写: )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60%的养老保险费和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特点,依法制定了符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在甲方单位进行了公示和组织学习。乙方对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具体内容,已充分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执行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精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向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是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1、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补偿金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和解除或在终止合同2年内,乙方不得将其所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向其他同行泄漏。若乙方违反该条约定,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经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违反合同期限约定中途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是甲方培训乙方总的支出费用,扣除已经履行年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费用。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加法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

劳动合同 篇4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 个月是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具体的休息休假的条件、程序和需要办理的手续,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来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一)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是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的工资是 元(含加班工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具体如下: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人民币 元;

  2、加班工资 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被安排补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的确定及加班的程序见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发薪日期

  甲方每月 15 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调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和工作内容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调整的工资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同意购买社会保险,并主动向甲方提供购买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另签订书面的《培训与服务协议》,如果约定的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为准。

  (二)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在离职后,乙方都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

  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经济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八、解除和终止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离职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后,甲方才与乙方结算所有的债务(包括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赔偿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甲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赔偿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

  时间:20xx年7月10日 作者:

  审批依据:

  1、《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46号)

  2、《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xx]54号) 受理范围:驻市内四区的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

  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

  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备案数据电子版。

  审批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下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

  2、受理并审核: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登记表》;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开通网上办事: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中心为企业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权限

  4、登陆网站:用人单位根据授权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

  5、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后,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6、网上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 的,给予备案,在3日内办结。对审查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将通知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备案。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香港中路17号二楼)

  联系电话:85916409

  根据20xx年《青岛市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法》》要求,企业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首先应持《营业执照》、《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等资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生成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第二,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录入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第三,由于用工登记部分材料需存入职工个人档案,还有涉及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企业完成网上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确认。

劳动合同 篇7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xx年12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我于XX年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

  转眼三年多过去了,我一直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也很珍惜同事之间的友谊。但是现在,由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下定决心,准备离开公司。可能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让我在工作上更进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学识水平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平台,我需要再次到学校寻求深造。

  总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状况来看,现在离职,目前对我和公司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比较的好的机会。

  希望公司领导能都仔细考虑我的申请并同意。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 有 制 性 质:

  地 址:

  乙 方(劳动者)姓名:

  (职 工)性别:

  身 份 证 号 码: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绍兴县和兴印染有限公司与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阅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车间管理人员,原则上年薪为

  三、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不同意变更,可按《劳动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办理。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2、营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辞退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甲方从事新产品开发、研制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脱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违者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对合同期限约定,由违约方支付主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未尽事项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法》已经审议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甚至一度引起了欧美一些国家工会组织和媒体的注意。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来讲,该法带来的10个用工管理的变化和影响值得关注。

  一、法律适用范围扩大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部法律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照本法执行。这样的规定,不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了这部法律的调整范围,而且将法律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毫无疑问,越来越趋于全面的法律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庇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

  二、制定规章制度不能忽视民主管理

  《劳动法》已经明确了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劳动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该法律还明确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情。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因此,民主管理的具体表现将更多地体现在制度制定和修改环节,而建立劳资共决、劳资协商的机制自然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三、招聘用工中的订立合同要求细化

  针对目前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事实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法律既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同时,法律还确立了用人单位招工应当进行备案的制度,希望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和明确法律责任,多种手段并用,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用人单位招工违法的结果,将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这样的规定,的确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因此,企业在招聘用工中应当更加强化法律意识,用工管理应追求精细化、严谨化,避免草率用工、不规范用工造成双倍赔偿。

  四、长期用工制度需要慎重签署合同

  长期以来,我国各类型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合同期限没有应有的重视。从有关调查来看,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普遍以短期为主,而且较为普遍地存在“不求同年同月签订,一律同年同月终止”的一刀切现象。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将随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调整,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重。

  五、普通员工流动需要更新管理理念

  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此次立法与《劳动法》保持一致。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离职。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能够对用人单位形成法律约束,而对于普通员工基本没有限制。这样规定,一方面会形成更多的长期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必须调整已经产生惯性的用工规则。如何降低员工流动,避免员工流动率过高甚至“员工荒”的出现,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马上思考的问题。构建企业核心价值观,营造稳定团队文化,或许是法律给管理出的一道难题。

  六、核心员工管理依托个性化约定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心员工,如何保护核心员工,防范核心员工的无序流动,一直是企业用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此,《劳动合同法》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仅明确了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且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权利。同时,基于公平原则,法律也对培训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额度、竞业限制的年限和经济补偿等作出了比较详尽的安排。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个性化约定成为用工的重点。如何设计、签署一套内容详细、合法有效的特殊协议,是企业解决核心员工流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七、弱势员工保护得到强化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环节上,针对《劳动法》实施以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弱势劳动者屡屡遭受侵权的状况,此次立法强化了对部分弱势员工的强制保护。比如,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不难看出,法律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和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给予了更加强化的保护,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八、经济补偿金支付体现劳动价值

  在《劳动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合同正常到期终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金的性质,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此次立法从开始就明确了经济补偿金扩大支付范围的原则。在新的法律中,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贡献的补偿和肯定,也要求用人单位思考如何才能使劳动合同管理满足成本合理和管理便利的双重要求。除了续签劳动合同外,对劳动者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意识,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实现劳资和谐和共赢才是根本。

  九、劳务派遣解决同工同酬难题

  由于我国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规避法律要求的劳动义务,劳务派遣曾经一度成为企业规避法律、非法用工的代名词。《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务派遣一次正名的机会。为了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作为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应该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律还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明确了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虽然此部法律仍然没有能够彻底解决哪些岗位和行业能够实行劳务派遣的准入限制问题,但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还是能够使刚刚发展起来的劳务派遣发生改变,避免以往无序运营的状态,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于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新的法律规范要求必须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在充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调整用工观念,尽量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十、灵活就业体现灵活特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日益复杂,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就业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的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专门就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既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问题,也让使用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有了法律依据。可以相信,对灵活就业的法律肯定和保护,必将使小时工、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得到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_,从事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公司安排)、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计时工资形式执行。乙方试用期正常工作时间工资_____元/月,试用期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______元/月。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首日至每月末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_____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调休或计发乙方相应的加班工资。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按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竞业禁止及商业秘密

  (一)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上同或有利益冲突的行业。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之后,都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私自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的客户资料技术资料、产品构成、运营方案、人事档案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薪酬待遇由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甲方生产经营的产品的职业危害性已经明知,同时对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已知悉全文,并愿意遵守,如违反按厂规处理。

  3、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十一、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公司的管理条例、岗位说明等所有规章制度。

  2、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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