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04-12 10:12:4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锦集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工程合同锦集7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鸡项目

  2、工程地点:宝鸡市

  3、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施工方案、指令及施工图纸施工,达到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龙居1区1#、2#、4#室外土方回填(含土源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指定地点,进行分层压实)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运输车辆、包洗车、保洁、包安全、自带机械、不得转包等。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按照实际用量进行结算。固定综合单价:23元/立方(含一切包干费用,不另计取任何费用)

  2、合同中未标出的工程细目,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完成未标出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结算和支付。

  五、付款方式

  所有土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支付一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属地地税正式的建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六、合同工期

  施工有效工期分两个施工段流水施工,每一施工段施工有效工期分为5天(遇暴雨天与政府禁运日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要求所有的部位必须合格。严格按照甲方安排及图纸、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有关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水。

  2、甲方在施工中负责排水。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管理、规范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回填土方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6、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取土场取土,土质不得含垃圾杂物、20cm以上大石块、淤泥。

  7、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 200元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8、如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9、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相关手续,承担政府和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并获得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需文件,在施工中遵守市容、城管、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发生违章、处罚等经济罚款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10、乙方为显示信守合同及承包工程的诚意和实力,自愿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 5000元的保证金。待结算时若乙方无任何过错,没违反合同条约后一并返还。

  九、工程结算(按实结算)

  1、施工图、设计变更。

  2、甲乙双方现场测量资料。

  3、经甲方规定的程序审核的工程量。

  4、甲方实际签收数量。

  十、安全施工

  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善后事宜,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甲方发出的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本合同失效。因乙方不作为使得无法完成本合同交付的任务或因乙方行为使甲方名誉、工期等受损,乙方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保证甲方发出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土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工程结算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单或(手印)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龙居建项目部

  签约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保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甲方决定将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室的阳台及阳光房工程委托乙方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订立 以下合同条款共同 遵守。

  1. 工程量及价格:工程量按实际测量计算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

  元:总价______元。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人工费及政策变化引起造价增减时均不调整:各项取费标准不变。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以上单价包含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制作、安装、运输、密封等均由乙方负责。

  4. 1.工程质量: 材料选择____________品牌:______厚度:______玻璃:______技术指标符合物业提供的图纸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以上型材、玻璃、小五金、配件必须符合现行安装以验收标准及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材料检验合格的'材料。2.工程的质量要求:应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3.保修期为两年。安装完毕后使用中如有质量问题需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4.工期:双方签订合同的 ______个工作日。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______工程款。

  6. 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材料进入小区,提供乙方安装时需要的水电等。

  2.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3.乙方原因造成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7.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跟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或另行补充条

  款。2.本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 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签字:

  9 年月 日年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 壹张

  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

  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

  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

  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江苏新时代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新时代电器2、3楼营业区电梯周围不锈钢扶手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签订如下不锈钢工程合同条款:

  一、包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二、材料要求

  1、此不锈钢工程合同全部用料均为优质不锈钢料,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材料规格用料,保证管径、管壁厚度符合用材要求。

  2、楼内楼梯防护栏用料由乙方提供:型号304 ,管壁足0.8㎜ , 立柱管径ф51㎜ ,扶手管径ф63㎜,横撑管径ф32㎜,立撑管径ф22㎜。

  三、质量要求

  1、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保证式样、规格尺寸一致。

  2、不锈钢焊接口为全口径满焊,不得漏焊。焊口必须平整,焊口表面作打磨处理,不能有毛刺,要有较高的光洁度。

  3、不锈钢表面不能有划痕及凹凸。

  4、地脚安装必须牢固。

  5、与墙面、地面接触处,必须加扣压盖。

  6、楼梯转角处转弯自然、匀称,弧形角度统一。

  四、工期要求

  全部工期为 天,从双方签订不锈钢工程合同之日起,按日历天数计算。乙方自签订不锈钢工程合同之日起天内准备制作好所有材料,听甲方通知入场安装,必须确保在 天内安装完工。

  五、工程价款

  包工包料380元/M。以上费用为主材、辅料、工时费等全部费用,即成品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工程总价款待完工后,现场量尺,据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总价款的5%,留取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三个月,待质保期满,甲方将此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相关约定

  1、乙方应加强对在甲方现场施工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违规作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果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与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2、乙方应强化对现场作业进行严格的防火管理。电源线路与插坐插头等按技术规范配置。任何人不得在楼内吸烟、用电饭锅、电炉子、电褥子等设施。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等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要加强对员工进行珍惜劳动成果成品保护的教育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对其他工程队及其他工种的成品、半成品工程要注意保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已完工工程。乙方施工人员如果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半成品工程造成损坏,乙方应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应注意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及时清除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如果不及时清理,甲方将安排人员清理,其人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不得在楼内便溺及泼水,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动用甲方或第三方材料及物品,不得挪用防火设施、照明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向室外楼外抛弃杂物,凡违者甲方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本不锈钢工程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不锈钢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向和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不锈钢工程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工程合同

  1、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提示: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经定作人的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由承揽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举例:甲为发包人,总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总承包人A经过发包人甲的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B来完成,总承包人A和分包人B应当对发包人甲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例题】20xx年4月1日,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2、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甲公司、A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A公司为承包人,双方约定,在07年4月1日之前支付8000万元的工程价款,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A应当催告发包人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甲公司仍然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A可以将该工程建设项目折价抵偿8000万元,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从拍卖所得中享有优先受偿工程价款的权利。

  4、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桩基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7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2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0.3%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的违约金。若超过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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