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合同

时间:2022-11-15 14:58:4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工程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工程合同

项目工程合同1

  为了完善甲方正在新建的小区配套功能,为使有线数字电视分项工程设计、施工更加规范,确保有线数字电视的收视质量,提升业主生活品质,根据淮安市物价局文件(淮价服【20xx】23号)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与内容

  1.项目名称:

  2.配套施工地点:

  3. 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乙方所负责施工的有线数字电视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 由乙方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勘察、设计。

  (2)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外管网的管道预埋(含人工挖填土、砌井、室外竖井箱的安装)、布线,机房内机架、交换机、UPS电源、光接收机、放大器和其它器件的安装及室内布线。

  (3)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的调试、验收、开通信号工作。

  (4)对小区内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实行终身免费维护。

  (5)免收小区住宅业主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

  第二条 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规划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有线数字电视配套设施工程费按11元/平方米收取,甲方共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整 (¥: ),(最终结算以规划部门核准的竣工测绘面积为准)。

  2.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50 % ,计人民币 (¥: ),乙方进行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设计;

  (2)乙方进场施工前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30 % ,计人民币(¥: ),乙方进场现场施工;

  (3)乙方工程完成后,双方组织验收,合格当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20 %,计人民币 (¥:),结款后 7 日内,乙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3.乙方应于甲方配套工程费全部进账后向甲方提供总造价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资料后30日内完成设计。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设计费用及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后 7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贰 份。

  5.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直至该情况得到妥善解决:

  (1)因甲方原因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款项;

  (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5)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

  (6)因路由办理、市政手续、土地性质等政府行为受阻时;

  6.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递交<<进场施工通知书>>,工期:暂定60天(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方案为依据向乙方无偿提供不少于15平方米底层机房,以满足有线数字电视的扩容、升级以及维护。

  3.甲方应确保所承建的单体楼内广电专用管道畅通,符合乙方设计要求,满足后期配套布线功能需要,服从乙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

  4.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面图、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办公地点、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证号、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水供电设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

  6.负责协调乙方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7.单项工程结束后,有线数字电视相关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在施工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毁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广电行业现行《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淮安市新建公共建筑及住宅有线电视暂行设

  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

  2.小区室外管道和室内外布线施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且实行终身维护。

  3.有线数字电视的使用与维护问题,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业主予以说明。

  4.后期业主入住后凭甲方(或物管)、乙方共同出具的证明免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现场工种相互交叉作业要合理避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逾期付款的按照配套工程费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按照合同暂定总价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入住信息,乙方免费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不再收取380元/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营业性用房和其它公益性用房不享受此服务,如需要安装有线数字电视,需到乙方营业厅按标准交纳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以及相关费用,业主如不愿缴纳,则乙方可以拒绝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此合同只限于双方流程,甲乙双方应共同保密,如因一方泄露造成损失,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3.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 ,乙方持 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工程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_________________%,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____________%,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

  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

  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_________________个月。

  2、质保金

  承包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3、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工程合同3

  发包方: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排除六组间超内毛石挡墙因倒蹋所造成的安全隐患,经管理处研究决定,以总包干的形式将挡墙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间塘内挡墙维修工程以总包干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挡土墙长度约15米,高约2米。

  二、工程方案

  挡墙为浆砌毛石,底板宽1.2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挡墙顶宽0.6米,挡墙毛石勾平缝,墙顶水泥扫平,挡墙与路之间缝隙用沙土夯实(毛石强度等级MV20,1:2水泥砂浆强度等级M10)。

  三、工程价格

  1、按照砌毛石每立方米___元(包括毛石面勾平缝,沙土夯实缝隙,水泥沙浆扫平等)。

  2、抽水台班费用___元。

  四、工程期限:

  自此合同签订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甲方要求暂停工作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否则不得延误。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现场丈量,按实际工程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结算。甲方按总工程款的70%付给乙方,其余30%为该工程的质保押金一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期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在施工中有偷工减料不按方案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扣险其质保金,如质量问题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理。

  八、其它事项:

  在本合同以外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应由甲方负责人同意和现场签证方能认可,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4

  甲方(委托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秦俑馆综合服务楼改造项目标段1—建筑改造施工标段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及资料。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5%。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支付 整,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修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心办公楼地板、天花板修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乙方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2、工程范围: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良好。地板砖:121、88m2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之全部过程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发票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即____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工程延误: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按预期之日算每日赔偿合同总价3%;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支付人工工资,予以补偿。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符要求,除无条件进行维修更换外,应当违约承担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等全部责任。

  八、工程验收

  1、本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后,由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有关设计人员进行验收。

  2、不符合涉及有关规范时,不许限期整改。

  九、责任范围

  1、乙方对施工质量负责,凡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修期为三年)

  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其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6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范围: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费用为。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但2.1条文件如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无法确定签署时间的,以2.1条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津政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约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约定;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约定;

  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号码:

  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委托人认可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下列服务由受托人组织实施: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程序;

  2、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3、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议和编写答疑纪要,完成备案及发放工作;

  4、按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

  6、组织评标会议,编写招标情况报告;

  7、刊登中标公示,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3)应尽的其他义务:。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项目名称、工程承包方式、标段划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项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

  ①招标工作的组织;

  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

  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

  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委托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

  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第(1)款至第(7)款的约定。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约定。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执行通用条款第7.1条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受托人可向投标人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则不得再要求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费的,应向投标人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毕后三十日内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报酬。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为x/元整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双方无约定。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双方无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招标咨询服务有误而造成委托人损失,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经营的或参与经营的咨询公司或者下属咨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该咨询公司承担相关咨询业务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担,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支付代理报酬的7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且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相关代理工作,造成招标工作中断、暂停、终止,或者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本工程招标工作出现瑕疵,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由于受托人不当代理或无权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托人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超额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图纸押金等费用造成的投诉、违规等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赔偿委托人相应损失的情形。

  10、争议

  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

  12、补充条款:

  12.1该项目招标代理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的招标工程师,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如连续两次不能及时响应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招标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约日期:

项目工程合同7

  1、制定、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2、协助部门主管对各项目的信息及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3、组织与指导各项目组做好工程档案的建档工作;

  4、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可研报告、合同、预算、中标通知书、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纸、施工总进度计划表等。

  5、及时准确收集各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周编制《项目工作周报》并转呈公司领导及部门主管,以便公司实时、全过程地掌控项目进展的情况;

  6、负责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建档工作,包括:项目协调(联系)会会议记录、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报验、竣工资料汇总等;7、收集、汇总各类市场待建项目信息,并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

  8、负责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用户信息的收集、整理;

  9、负责公司在建项目建设数据统计,建立、完善并适时更新各类项目资料、档案等数据库;

  10、认真完成工程资料的制作、装订成册及资料交接等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交给其他任务及不确定工作。

  项目经理

  在工程副总和项目管理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项目经理作为承担项目的总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组织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计划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确保合同履约;

  3、落实责任,做好现场的动态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工地现场达到约定的文明工地要求;

  4、与建设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配合项目管理部做好建设方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工程量确认、工程竣工验收;

  5、自觉接受项目管理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等特殊事项应随时报告,上报各类报表和保证项目管理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6、主动积极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所承担的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并对项目中涉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7、有权对项目组的人员、生产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调配和管理,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权利为:

  (一)项目的用人权。提名确定项目小组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不服从项目经理指挥,协调工作困难,影响项目正常工作的项目组成员有权进行更换(核心成员需要项目管理批准);

  (二)涉及项目的财、物等生产资源的优先支配权;

  (三)对项目内各项工作的调度权和指挥权;

  (四)成员考核奖惩权。对项目组成员在承担项目中绩效考核有优先决定权,但必须确保做到公正、公开。

  8、完成上级主管交给其他任务及不确定工作。

  集成实施技术员在项目管理部的领导和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按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技术支持和客户培训。

  3、认真检查设备使用状况,做好保养维护工作。

  4、对所实施施工产品及时进行检验。

  5、认真填好施工记录,做好项目的技术档案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和班后清理工作。

  6、执行售后运行保养和故障维修,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等原始记录。

  7、完成上级主管交给其他任务及不确定工作。

项目工程合同8

  1、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保证仪器准确无误。

  2、熟悉施工图纸、标高、坐标、轴线数据,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严格遵循测量规范及操作规程,填写好测量工作表格,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负责对外施单位测量人员放线进行复验,如有误差,及时核实纠正。

  5、按照项目经理生产计划及进度安排,及时测量放线复验。

  6、各类相关技术资料必须手续齐全,按照资料管理规范进行整理、存档备查。7问题,应事先联系安排,确保施工放线的.安全。

项目工程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费及税金提取:

  1、甲方按工程价款竣工后据实调整。

  2、定额管理费、交易费、安全保险、环保费、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

  三、责任:

  1、乙方应服从领导,思想上、行动上与甲方保持一致,遵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与安排。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退出甲方管理,强行退出者,视其情节和经济损失状况,予以经济索赔,并承担相应合同法律责任。

  3、乙方为工程承包责任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对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全面负责。

  4、应接受省市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及达标活动,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组织安排。

  5、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甲方有权对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奖罚,乙方必须协助、服从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建议立即改进。

  四、质量:

  1、乙方应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精心施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五、安全

  1、乙方应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一标、五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合格标准。

  2、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由项目部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工期: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建设单位给予的工期拖延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工程款:

  1、乙方对该工程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因工程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自身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和赔偿。

  2、乙方不准拖欠工人工资和材料款,如果由于以上原因,引起诉讼,由乙方负责清偿债务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款支付:

  (1)施工人员与建筑机械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付工程款的_________%,临时设施与生活费。

  (2)完成本工程一层主体付工程造价的___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造价的_________%。

  (4)剩余的质保金_________%,本工程交于甲方使用,一月内清算。

  (5)如甲方变更或不在本预算之内的工程量,另算。

  八、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业主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因维修、回访服务不到位出现问题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扣除质保金。

  九、违约: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建筑工程遭受严重的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条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财务部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本合同未能表达的条款,可加附则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 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 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

项目工程合同11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房建、厂区硬化、道路、土方、给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

  上述工程范围内相关变更、新增工程结算编制

  三、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的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四、乙方在承办委托业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编制。

  2、甲方提出的结算编制要求。

  3、与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预算核对。

  4、配合甲方及时完成相关咨询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变更、新增报审项目,神华国际结算审定总价的2‰计取咨询服务费。(税后费用,若甲方需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在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与神华国际完成预算核对,且与神华国际确定审定总价后,2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工程合同12

  工程项目名称:xx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xx易学院

  管理人:x理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珠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月 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管理人:(签章)xx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xx社营业部 账号:

  账 号:xxxx116012

  邮编: 邮 编:5zxxx5

  电话: 电 话:2x78xx0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项目工程合同13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工程合同管理从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主要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方面。

  内容简介

  本书在现有工程合同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重点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常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与使用技巧。

  本书可供工程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作为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参考书。

  图书目录

  本书在现有工程合同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重点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常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内容与使用技巧。

  本书可供工程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作为本科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参考书。

项目工程合同14

  1、熟悉设计图纸,参加会审、设计交底,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洽商,编制施工方案。

  2、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编制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负责试验工作审核确认,做好对试验工的交底工作,负责检查施工现场计量、环保工作。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文明施工检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5、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参与iso9000管理体系在技术管理中贯彻实施工作。

  6、协助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完成工程的报验、资料的汇集等工作,参与样板工程的检查验收。

  7、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

  8、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分包单位的计量管理业务,完成技术质量管理部下达的计量工作任务。

  9、责组织本单位:能源、经营、工艺质量计量检测点和计量器具的配备。负责对本单位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

  10、定期核查在用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11、负责本单位的检测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送检,并保证按月完成周检计划。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和评审。

项目工程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五、约定施工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扣10%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到期返还)

  七、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一年)此工程质保期______年:______年___月___日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生效,并结清全部款项,随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工程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项目合同07-08

工程项目转让合同07-26

项目工程合同(15篇)01-24

工程项目合作合同09-04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08-30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11-09

项目工程合同15篇01-12

工程项目合同书02-24

项目工程合同(集锦15篇)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