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

时间:2022-07-08 15:01:3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项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合同

工程项目合同1

  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________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________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________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_____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_____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_____%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合同2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

  所谓经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生产运营中,企业为了明确利益双方的责权关系,而进行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企业内部责任合同,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数量、价格、地点、时间、运输、包装、质量和结算等所有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地执行。

  (二)经济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分类有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财产租赁等其他经济合同。

  二、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一)经济合同的各项原则

  1.授权制度

  现场工程项目代理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不能越过权限签订合同。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在代理截止后,未经追认所签订的合同,企业不给予承认,现场负责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合同审慎原则

  企业现场与外部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应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誉、资历等安排系统性的调查,通过走司法路线,针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一系列审议及核实。

  3.统一管理总则

  企业建立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企业现场和外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作出统一管理,现场应严格根据企业所定下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制度

  1.合同档案的制度

  现场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在建立起有关档案后,将其交到现场经营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现场在相关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下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在企业经营部门备案。

  2.责任的追究制度

  现场项目的代理企业和外部签订的合同都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若违反法律、法则与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对其进行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若严重到触碰刑法,必须交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三)合同管理的监督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在企业领导者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内部与对外部的合同签订、管理与履行的相关工作。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部门是企业经营部,其职责主要是指导、检查以及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现场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问题。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履行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现场项目工程要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并执行更加规范化的合同谈判、竞价、会签和签订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通过竞价选择中标单位

  1.标书的制作标书的内容包含工程图纸、评标准则和合同条款,合同规定双方责任、工期、质量

  要求、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条件等。

  2.邀标书的发送

  一般情况下,邀标的单位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并且所邀标的单位都必须是企业筛选得出的合格供应方。

  3.发出招标文件

  向那些达到要求和对标书有良好反应的专业队发出招标文件。

  4.标书的收集

  按照规则,应该将标书密封,即采用邮递递交或者专人递交,对资金较少的项目,可以采用传真进行明传,而对一些过期的`改标书,应作废标处理。

  5.评标

  由现场经营部门、主办部门、竞价小组组长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并且严格根据制度来进行评标工作。

  6.中标通知书

  通告合适的中标单位,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7.合同的签订

  合同双方根据招标文件来签订合同。通过公开竞标而中标的单位,即项目部门所选中的施工专业队,必须承担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任务。

  (二)竞标结果的审核

  在完成竞标选择工作后,交于企业竞价小组进行审核,并且要详细描述竞价的过程,表明选中单位的理由。

  (三)合同的洽谈

  在企业执行部门的统领下,现场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的洽谈。在谈判时,对谈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应包含:会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员和记录时间等。

  (四)起草合同

  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工期、方式与地点、违约责任等,且应明确以下三点:第一,对受托方的授权范围;第二,委托方的介入深度与决策权力;第三,说明变更设计与工程签订管理应遵循的依据与原则。除此以外,既要防止委托方的介入过甚和不合理放权,又要防止受托方的管理失职和越权行为。

  (五)合同的审批

  把合同交到企业经营部审批,相关资料必须附上。在企业会签审核后,即可完成合同的签订。最后,经营部门还要在现场把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印,分发至有关部门。

  (六)保修及其他约定

  主办方应与业主事先声明:其一,必须严格执行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长,但是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适当延长局部或全部保修期;其二,协助业主确定好保修期和最终工程尾款约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

  项目部执行企业定下的合同结算程序,有关合同结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收集整理

  经营部和有关部门需认真收集与整理有关的合同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电文消息和来往信件,确保进行合同执行时有关凭证、单据的完整性。

  (二)相关凭证的处理

  为加强经营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状况与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在合同支付初期,执行单位需持相关凭证或者发票到经营部门,经过经营部门审核之后制定支付通知文件,再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执行部门要将已付账的其他凭证或发票进行备份,并把复印件交于经营部门作存档用。

  (三)验收结算

  在合同双方完成任务后,执行单位需及时带领经营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工作,在没有差错的状况下,双方进行签认、盖章,进而宣布合同的终止。

  五、经济合同的纠纷处理

  (一)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

  在签订好经济合同后,需全面履行,若无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应及时进行补救,降低损失。由现场经营部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汇报给企业经营部门,尽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履行终止的合同,应该予以归档,然后同样要向企业经营部门进行上报。每当现场项目终止时,合同管理者应将所有合同进行整理,详细报告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且将整理妥善的档案上交企业经营部门。一旦发生合同的纠纷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快通知企业经营部门,积极参与事件处理,找到相关负责人,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二)XA项目中两个合同的纠纷处理

  1.造桥机的施工合同

  因为在该项目中,造桥机被频繁使用,而造桥机在当期还属于新型工艺,在施工的初期阶段,工程进行得并不顺利,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再者,承担单位在与项目部洽谈合同时,对施工的难度、工期没有做到合理预估,造成团队已完成的工作量度无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资,进而无法对合同进行履行。为了解决该纠纷,造桥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办法。在经过项目部门的测算分析后,造桥机团队确实因为自身原因与整体施工进度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在报请企业同意后,没收造桥机团队的履约保证资金,并将项目由原先的合同单价结算向工班计时结算转变。

  2.锚具的供应合同

  该合同中的供应方是由业主通过招标而选中的,在箱梁预应力的施工过程中,却意外地出现了安全事故。经鉴定得出,除了施工原因之外,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锚具的质量问题,经几方协商之后,锚具供应商同意赔偿15万元,最终供应合同被解除。

  六、结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项目,要求合同管理者有很强的责任心,对业务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并且掌握经营管理以及经济合同法的专业知识。要全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方来说,选择最合理的合同方,相对而言,对于未来的合同履行成本和监控控制是有帮助的;在合同条约方面,合理完善的合同条款利于避免很多风险;在合同的履行监控方面,做好监控工作可以帮助合同条约的准确执行;在合同终止方面,为了规避一些未知的风险,可以采取终止合同的措施。总而言之,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目标成本管理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帮助。

工程项目合同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排除六组间超内毛石挡墙因倒蹋所造成的安全隐患,经管理处研究决定,以总包干的形式将挡墙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间塘内挡墙维修工程以总包干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挡土墙长度约15米,高约2米。

  二、工程方案

  挡墙为浆砌毛石,底板宽1.2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挡墙顶宽0.6米,挡墙毛石勾平缝,墙顶水泥扫平,挡墙与路之间缝隙用沙土夯实(毛石强度等级MV20,1:2水泥砂浆强度等级M10)。

  三、工程价格

  1、按照砌毛石每立方米270元(包括毛石面勾平缝,沙土夯实缝隙,水泥沙浆扫平等)。

  2、抽水台班费用 元。

  四、工程期限:自此合同签订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如甲方要求暂停工作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否则不得延误。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现场丈量,按实际工程

  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结算。甲方按总工程款的70%付给乙方,其余30%为该工程的质保押金一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期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在施工中有偷工减料不按方案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扣险其质保金,如质量问题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理。

  八、其它事项:在本合同以外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应由甲方负责人同意和现场签证方能认可,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保证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乙方愿与甲方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尽可能安全的施工环境,因为存在安全隐患,确实不能作业的场面,乙方有权拒绝参与施工。

  2、由于甲方保管不妥,造成乙方机械配件被盗或其他被损坏的损失,甲方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自己或他人伤亡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等人为因素造成国家或地方通信、电力、水利等设施损坏的损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在机械停放及机械检修过程中,无其他人为影响造成自己或他人伤亡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6、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冰雹、地震等)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要服从甲方内部各项安全制度。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合同5

  甲方:(居间人)

  联 系 地 址: 乙方:(委托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 项目居间费用总额 = 项目信息费 + 项目提成。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300㎡-700㎡(含)/项目,1000元/项目;装修面积700㎡/项目,1500元/项目。

  B、 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3%,5%

  1) 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3%。

  2) 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5%。

  3) 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3.41%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 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 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 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一年。

  七、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工程项目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呼伦贝尔市原野测试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内容: 雨棚改造工程(边棚钢挂铝塑板,棚心刮外墙腻子,刷外墙涂料)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伍万叄千元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材料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40%。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0 %;

  第五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4、负责工程所需灯具、电工电料。

  5、如需向乙方索要发票,则支付工程造价税款(工程总造价6%)。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款项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项目合同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书(样本)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办理进京注册登记,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或本市郊区、县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外施队),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劳务时,须在签定《劳务合作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合同书》。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个施工现场都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人,并设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进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有关用工手续和条件。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经贸委或北京市经委核发的操作证上岗。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条 总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外施队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及外施队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技安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外施队,有权收回《安全资格认可证》,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外施队负责。

  4.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防护设施,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三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责任和权利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队伍名称:

  分包施工内容:

  劳务分包队伍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合同8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

  甲方在高速公路合同段工程项目施工,经过对乙方资格审查,同意将部分劳务工程的劳务作业委托给乙方,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于20xx年月在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劳物作业概况

  1.1工作名称及范围:合同段及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满足设文件(图纸、变更)、技术规范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业主、监理工程师的验收。

  1.2地点:八合同段

  1.3期限:甲方要求工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完成工程附表1《劳务合同一览表》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如施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

  2、劳务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劳务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且附表2《管理人员表》、附表3《技术工人数量表》、中所有管理人员、劳务人员、机械设备需要在20xx年月日前全部进场。

  3、工作内容及单价

  3.1工作内容:基坑开挖、基底换填碾压、回填土;工程用材料小搬运、半成品钢筋的绑扎、焊接、运输(钢筋加工场到施工现场)及预埋件加工;模板的安装和拆除;运至现场的成品混凝土的拌和及成品混凝土的养护完成整个通道工程所有工序。

  3.2单价:含除成品混凝土(运至现场)和半成品钢筋及预埋件(预制厂内);费用以外的完成此项工程所有人工费、机械费用。单价不含税金。

  3.3计算劳务费用的工作量是实际完成、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家访有关人员前人的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工作量。

  4、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4.2乙方的劳务成果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92%。

  4.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自检,配足配齐质量检查人员,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工地代表检查,甲方工地代表检查合格并按规定的表格填报工程质量检查证,经甲方工程质量工程师及业主质量工程师联合检查通过并工程质量检查证上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支付,并可以质量得不到保证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4.4乙方的劳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公费以及由于返工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误、材料损失、机械费用等方面损失。

  5、工程进度

  甲方上月末下达本月份的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以形象进度和目标产值为双控控制目标,并实行计划任务月度滚动。

  5.1如乙方为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的80%,则甲方将给予书面警告则其整改。

  5.2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任务的80%,甲方可以将其工程任务进行分割,其分割标准如下:

  5.2.1分割任务不少于乙方剩余工程的50%,分割任务部分的单价为在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上浮20%,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支付。

  5.2.2如果任务经分割后,乙方仍无法完成剩余甲方下发的`月工程进度计划任务的80%,则甲方终止乙方在本合同段的承包,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任务责任的前提下,由甲方另外雇佣指定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其工程单价按照上述5.2.1规定的单价标准执行。任务分割时原则上按连续段落分割。

  5.2.3乙方一个月内无法完成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任务的50%,甲方将清退乙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在不免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将剩余工程交由甲方指定另一施工单位完成。

  6、双方工地代表

  6.1甲方授权的工地代表:职务:

  6.2甲方授权的工地技术主管:职务:

  6.3乙方授权的工地代表:职务:

  6.4乙方授权的工地技术:职务:

  7、合同词语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8、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印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10、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合同附件

  附表1《劳务费用一览表》、附表2《管理人员表》、附表3《技术工人数量表》、附表4《甲方提供机械费用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项目合同9

  发包方:xx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一、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三、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四、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一、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三、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四、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五、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六、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一、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一、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四、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三、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五、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六、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八、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二、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三、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四、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三、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四、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五、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七、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八、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九、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一十、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十一、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十二、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工程项目合同10

  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项目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制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一、双方严格遵守《网络程序版权管理条例》。

  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确认功能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

  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全部结清。

  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____%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

  七、承制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合同1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工程项目合同13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房建、厂区硬化、道路、土方、给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

  上述工程范围内相关变更、新增工程结算编制

  三、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的`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四、乙方在承办委托业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编制。

  2、甲方提出的结算编制要求。

  3、与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预算核对。

  4、配合甲方及时完成相关咨询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变更、新增报审项目,神华国际结算审定总价的2‰计取咨询服务费。(税后费用,若甲方需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在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与神华国际完成预算核对,且与神华国际确定审定总价后,2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年___月___日与___公司签约承包施工的《_____拆除处置协议》工程的施工需要和公司管理的工作需要,为了确保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经营管理等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施工经营,为了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各占50%股份共同经营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由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及相应设备,甲方负责协调各种关系。

  二、甲方已向____交纳的____元(大写____元整)工程保证金及_____公司借资甲方的____元(大写____元整),由乙方再交给甲方并在签订合同时付给。以上____元(大写____元整)资金在本工程结束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垫资并列入施工成本,工程结算完毕后予以退还乙方。

  四、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财、物的事宜,需双方研究决定。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乙方将____元大写(____元整)资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即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合同15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_________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___%,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___%,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___%,封顶付总造价的___%,内外粉刷时付___%,工程竣工付___%,余款___%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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