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09-16 09:59:5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集合8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工程合同 篇2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施工概况

  施工名称: 。

  二、施工量、价格

  1、单价: 元/m2。

  2、施工款:元。

  3、如需要增加施工量洽谈。

  三、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四、设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材料、水电由甲方提供。

  六、工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七、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条件。

  八、施工机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此施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在结算报告、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盖项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发包人供材等行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约定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9、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权对工程量和价款洽商变更等材料进行签证确认的具体人员有明确约定的,依照其约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该签证人员有代理权的除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工作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是其职务行为的,对该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签证人员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10、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1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当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双方在撤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材料、后续施工资料等文件予以确定;不能确定的,应根据工程撤场时未能办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4、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此未作明确约定,承包人仅以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3.3条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认定实质性内容变更?

  招投标双方在同一工程范围下另行签订的变更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当认定为《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变更。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应以上述文件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17、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

  18、《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法院应当严格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该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

  19、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发包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0、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承揽工程后,以被挂靠人名义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21、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工程合同 篇4

岳阳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岳阳云溪污水处理厂工程,根据合同约定,我司于20xx年3月28日向贵方支付了履约保证金300万元。20xx年5月4日正式开始土方开挖。工程开工后,由于贵司原因,合同承包范围发生变化。考虑到关系平衡,我方也同意调整。但因原合同约定,我司承包工程量按1600万估算,承包范围调整后,根据我方测算,实际工程量只有1000万左右。我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比例已达到30%。因此特申请调整履约保证金额度。按市场规则,一般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0%。所以特请贵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退还我司200万履约保证金。剩余100万保证金按原合同约定分批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后,留工程总价5%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返还。

  我方于20xx年6月将CAST反应池、水解酸化池、均质池、强化一级反应池预算报予贵司,至今CAST反应池对审都未完成,其余各池工程量尚未开始对审。我司于20xx年7月16日完成CAST反应池底板砼,8月5日完成水解酸化池底板,8月21日完成CAST反应池池壁砼浇筑,累计完成工作量已达600万,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我方480万工程款。而贵司仅于20xx年6月2日支付80万预付工程款一次,8月18日借支50万工程款一次,返还了75万保证金,已严重违反了工程款支付约定。本着合作的`态度,我方一直尽力筹集资金,

  保证工程正常运转。截至目前,连同履约保证金我方一共投入了540万现金,在外尚拖欠大量人工工资和材料款,实已无力维持工程正常运行。鉴于以上事实,我方恳请贵司在一星期内按合同约定支付我方已完成工程款。且适当考虑我方所增加的财务成本,对合同约定优惠给予调整。贵司现阶段资金支付情况,已严重制约了工程进度,导致进度严重滞后,且形成了我方基本全额垫资的事实,故我方不应再承担原合同所约定优惠。

  如若贵司后续资金有困难,无法按合同履行。我方只有终止履行合同,对现已完成工作进行结算退场。

工程合同 篇5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委托,向二届四次职代会报告公司《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审议。,公司和广大职工认真履行了《集体合同》。公司经营者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和安全质量管理,合理组织各种劳动资源,超额完成了公司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局下达的计划任务,完成建安产值26.06亿元,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新签合同额27.96亿元,连续二年位居局首位。广大职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人翁意识,大力支持和参与公司改革、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广泛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履行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合同双方的共同努力,《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均已落实兑现。

  一、劳动报酬方面

  第一,公司及各单位在进行薪酬制度改革中,均认真履行了应有程序,使全公司分配制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运用分配激励机制,体现了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分配方案能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然后在下次职代会报告中予以确认。

  第二,贯彻落实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根据《工资统计报表》,截止底,公司全员年平均收入23730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收入29183元。实现了年初提出的职工收入随着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并实行属地原则,其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未发现违反最低工资保障政策的现象。

  第四,认真做好待岗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截止底,全公司待岗职工共370人,占职工总数的16%,比下降了5%。为维护待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待岗职工的生活费发放。公司共筹集待岗职工生活费约230万元,保证了待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五,员工在休各种有薪假期间和依法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期间,都能严格按照假期工资支付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清算支付员工工资或补偿费等,没有发生拖欠或不及时支付的现象。

  二、劳动用工、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方面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贯彻工作

  从8月份起,在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出台相关文件、做好相关人员调查清理和劳务队伍资质情况清理等措施,认真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举办了一系列的培训班和委外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进行深入讲解。编制了《劳动合同法学习问答》手册,发放到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同时,对全公司停薪留职、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缴纳养老保险)、“两不找”、临时用工、不辞而别(劳动合同未解除)等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共清理了98人。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出台了《中铁四局六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公司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二,公司在办理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过程中,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国家、安徽省、芜湖市和局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并注重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公司共减员86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59人,调出单位23人,死亡4人。

  第三,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各种休假制度,确保了职工休假权益的落实。

  三、保险和福利方面

  第一,进一步推进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工作。截止底,公司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总额为207.69万元,为3名因特殊疾病及死亡职工发放保险补偿金1.14万元。

  第二,为提高广大职工抵御风险能力,公司行政和工会出资近5.19万元为1909名在岗职工办理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合作保险”。

  第三,社会保险缴费规范,发放及时,缴费率为100%。

  一是养老保险方面。公司参保职工2116人,基本养老保险上缴1246.24万元,其中:企业上缴881.58万元,职工个人缴纳364.66万元,确保了应保尽保。公司离退休职工3893人,共支出养老金4455.92万元。

  二是失业保险方面。公司上缴失业保险金85.93万元,其中:企业上缴57.29万元,职工个人缴纳28.64万元。

  三是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公司参保人员6233人,上缴医疗保险579.20金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基本医疗保险金331万元,企业缴纳补充医疗保险金165.4万元,职工个人上缴82.8万元。

  四是工伤保险方面。12月,公司续保工伤保险。公司参保人员2627人,上缴工伤保险金58.72万元。第四,大力开展再就业工作。公司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送培、办班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职工技能,并积极推荐上岗。全年共推荐待岗职工上岗95人。

  第五,关心职工身心健康。认真抓好职工短期健康休养工作。全年共安排60名先进工作者、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作业的职工和一线生产骨干进行了短期疗(休)养。

  第六,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在各系统先进人物中,评出了公司“十大标兵”,但受公司生产形势所限制,年内组织观光旅游未能开展,公司对“十大标兵”给予了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七,开展了“送温暖”活动。“两节”共发放送温暖慰问款21.64万元,慰问了361户特困、重困职工、劳动模范、离退休困难职工及职工遗属、伤病住院职工。看望慰问了1300多名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发放“三不让”承诺困难职工日常救助资金5.55万元。

  第八,加大“三工”建设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公司“三工”建设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

  二是加大了表彰奖励的力度。公司拨出4万元专款用于对“三工”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局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公司标兵单位、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紧扣公司职工体育“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运动促健康,和谐谋发展”的工作主题,做好职工体育工作。成功举办了中铁四局奥运旗帜飘扬建设工地万里传递活动启动仪式,共有1000余名职工和农民工直接参加了传递和体育活动。开展了“建功武广”篮球联谊赛等主题体育活动。

  四、职工教育方面

  共培训职工8057人次,其中干部培训4214人次,工人培训3843人次。

  第一,干部培训:

  (1)规范化岗位培训57人;

  (2)适应性岗位培训2593人次;

  (3)政治理论培训991人次;

  (4)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培训136人。

  第二,工人培训:

  (1)规范化岗位培训120人;

  (2)适应性岗位培训2426人次;

  (3)特殊作业工种培训取证197人次;

  (4)政治理论培训1068人次;

  (5)执业证书培训32人次。

  第三,学历培训:被党校、国民教育成人高考录取5人。

  第四,在送教上门、服务现场活动中,共计办班226期,培训7018人次。各单位组织的现场培训各有侧重,各有特色,能积极有效地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第五,加大技师、高级工送培力度,全年送培技师10人,通过8人;送培高级技师3人,通过1人,超额完成合同约定的指标。

  第六,全年师带徒结对68对,开展技术比武1次。为鼓励全员学技术和传帮带活动,公司表彰奖励了10对师徒,其中1对师徒获局优秀师徒称号。

  第七,认真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局鉴定工作与培训相结合,坚持“先培训后鉴定”,“不培训不鉴定”的原则,积极开展技能培训,重点抓好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鉴定工作。全年共开展鉴定工种10个,鉴定人数168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下人员157人,技师10人,高级技师1人。

  第八,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积极开展了推荐“专家职工”、“金牌职工”和“首席职工”评选活动。评选了六公司“首席职工”10人,机械租赁中心高级电工技师黄乐忠被局评为“金牌职工”。

  五、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全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未发生职工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死亡及重伤率均为零,实现了公司确定的杜绝因工责任死亡事故和重伤率低于0.3‰的安全生产目标,连续第7年实现安全年。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铁四财[]649号文件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同时,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有效地保证了安全措施的落实,改善了劳动卫生条件和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为公司实现安全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加强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坚持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现场对职工进行持续性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工会积极配合行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坚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工会组织积极配合行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工会能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围绕公司管理年的要求,积极拓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新领域。今年5月成立了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聘请工会劳动保护与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员的通知》,把协作队伍的员工和农民工也纳入监督检查员聘请范围。目前,全公司已聘请工会劳动保护与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员39人。

  第四,全公司各单位防暑降温和冬季防护用品发放到位,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并得到落实。

  第五,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及时完成新工地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食堂卫生检查,对饮服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全年公司共完成职业健康体检90人次,未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未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例。

  六、首次签订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协议》的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首次与工会共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协议。履行情况如下:

  1、未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待遇依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2、完成了由工会牵头,公司行政出资的每年一次妇科体检,此次体检共有328名女职工参加,支付体检费4.1万元。

  3、为545名女职工办理了特殊疾病保险。

  4、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做到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5、确保了女职工经期劳动保护费用按时发放。

  七、存在的差距

  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是比较好的,职工福利得到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个别单位在集体合同履行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劳动保护的指标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个别项目有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报酬支付办法和标准不规范;

  三是“三工”建设还有待加强;

  四是安全质量工作仍然有薄弱环节,部分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外协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不深入。

  以上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认真解决,坚决克服。各位代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依法办企业,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和职工应共同遵守的准则。同时,集体合同也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书。我们必须团结一心,携手并进,信守承诺,在二届四次职代会上,我们还将签订公司《集体合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谢谢大家!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

  乙方:

  依照;,;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和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塑钢门窗工程内容、造价、材料要求:

  1,塑钢门窗综合单价按( 295元㎡)发包,约 30000㎡,总价约

  885万元,此单价含加工安装费,运输、检测费,不包括(钢化玻璃,土建配合费,纱窗,税金)的费用,在上述单价的基础上单钢玻璃另加15元㎡,单面(59a5—e)玻璃另加工80元㎡。

  2,塑钢门窗型材选用浙江XX公司生产的88系列共挤公元型材壁厚为

  2.0㎜。60系列共挤公元型材壁厚为

  2.2㎜。

  3,玻璃选用(5㎜9a5㎜)中空玻璃。

  4,钢衬为标

  1.2㎜(177;2%)热镀锌防锈。

  5,其它五金件(毛条,皮条,锁,胶,发泡)按封样,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三,准备工作: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门窗表(建筑窗洞口尺寸)及施工图纸,资料。

  2,甲方应在安装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临时电源,垂直运输等便利条件。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图纸及说明文件的要求设计窗型,并绘制完整的窗型图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制作和安装。

  4,甲方按规定要求向乙方提供安装基准:包括打底灰,弹水平线,窗口立樘的位置基准等。

  四,施工配合 ,成品保护,施工安全:

  1,双方要密切配合,保证对方在工地现场的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把工地土建进度计划及时送达到乙方,使乙方及早知道土建工地的施工安排,做好本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土建把相应作业的项目完成,甲方的施工安排要给乙方本项目留有施工时间和施工技术间隙;

  2,乙方在工地与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甲乙双方出面协调。

  3,对于工地土建的施工。甲方变更进度计划的,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窗框安装后由土建施工方用水泥砂浆堵塞窗框二侧面下部。

  5,施工项目的材料和框扇(附五金件)进入工地后,甲方应妥善保管,甲乙方应协调进行成品保护,防止成品的'损坏和五金件的丢失。框扇上墙后各施工单位不得在窗口进出,不得绑,不得踩,压,碰,划,以免造成损坏。若造成损坏和丢失,由责任方负责。

  6,玻璃安装应在土建与涂料施工作业结束后进行,以此减少对成品造成受损和污染。

  7,甲乙双方应加强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管理,进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应用护膜全裹。施工人员应爱护已完成工程成品,若因施工人员过错损害工程成品,甲方可要求必要的赔偿。

  8,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服从工地统一管理和安全管理,遵守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9,甲乙双方均派出工地代表,便于双方沟通协调。

  甲方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五,工程期限:按栋号具体施工时间另行签订门窗施工时间:

  1,乙方的施工安装工期: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土建进度安排好施工安装进度。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顺延:

  (1),甲方未能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如约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经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六,工程量结算及工程变更:

  1,工程量以实际加工量为依据,按洞口尺寸与图纸据实计算。

  2,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图纸和说明。

  3,由于甲方对原工程变更,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工程量由甲方承担。

  4,由于甲方对原工程变更,未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变更,造价相应增减。

  5,增加原合同中未包括的项目,经甲乙双方书面达成施工要求和造价协议后,乙方按要求施工,甲方对合同价款进行增加。

  七,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按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2,验收分三个步骤:

  (1)材料及附件验收。(2)上框验收。

  (3)封闭后验收。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通知,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验收,并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无条件整改至合格,所造成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十五天内不组织验收的,自第____日起风险转移至甲方,甲方从第十六天起承担工程产品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5,产品保质期为________年,从工程验收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6,在保质期内,凡是因为制作安装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保修,若因人为或其他外力造成的缺陷,由乙方配合维修,合理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提供型材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中止合同,给予乙方合理期限补救,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补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 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合同的价款

  1、总价: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元整);总价包含且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文明施工费、水电费、资料整编费、总承包配合费(合同总价的1.5%)、测试费、利润、税费、验收费及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全部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

  2、本工程总价为最终结算价,合同履约期间,合同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_________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单后3日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过3日不组织验收,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有关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移交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八条 工程材料的提供

  整个弱电工程采购部分包括:除综合布线工程所用的交换设备及UPS配电工程中所用的UPS主机由甲方采购外,其它材料和主材由乙方统一采购。

  第九条 工程的`验收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第十条 维修期限

  1、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个月;

  2、质保期内发生保修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或用户通知的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到场维修,如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或用户有权自行或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工程合同03-11

标准工程工程合同05-01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3篇05-18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4篇07-05

精选工程工程合同三篇07-07

常用版工程工程合同03-15

工程工程合同(15篇)04-29

工程工程合同 15篇01-21

工程工程合同(精选15篇)06-26

常用版工程工程合同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