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5-28 14:59:28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程合同范文汇总7篇

工程合同 篇1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速,我国建筑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已开始逐渐地全面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近年来国家对建筑行业不断加大管理的力度,积极规范建筑工程合同订立、履行与实施,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规模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条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合同的认识,重视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风险,增加建筑企业的利润。抓好建筑合同的管理,对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增加建筑企业社会经济效益,树立建筑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规范与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为保障广大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特殊意义。

  本文主要从当建筑合同管理的任务、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进行了理论阐述,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建筑工程全同管理的经验进行了探讨,为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概论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为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同时也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尽享组织、知道、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控制与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实施进度,只有对建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实施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实现建筑工程的最终目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各级建设施工单位与政府部分众多,且对社会影响巨大,直接影响到改革开放的进程、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和谐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分类、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后评价等。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越来越重要,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核心的合同管理,也日益成为一项繁杂且重要的任务,对整个建筑行业均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阶段。管理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可能引起连环的反应,因为那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因此,作为建筑工程从业者,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科学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范畴,并要对现阶段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建筑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上效力的书面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则主要是由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过程,从而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发生、制裁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合同条款得以切实执行的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通过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与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设工程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相对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增多等与现象,根本上说是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工程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合法地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筑市场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与规范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经过改革开放后30年的发展,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国内外的建筑企业都可参与公平竞争,而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国内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规范管理,只有加强与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国内建筑企业才有能力与国外建筑企业进行公平竞争,也才可能赢得自身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的效力,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合同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如果不订立合同,将无法规范双方的行为,也无法明确各自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建筑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约束

  建筑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应以建筑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不订立合同将给工程施工的实际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3、培育更市场经济下的建筑市场

  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办法,市场经济为主的体制下,建筑合同是维护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律观念,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不订立建筑合同,必将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项目谈判签订的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项目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的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的阶段,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的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的良好的建设协作关系。

  1、合同管理对建筑项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而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的,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项目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标相一致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

  2、合同管理对建筑索赔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的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的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3、合同管理对建筑投标工作的作用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在合同协议书中,在施工进度计划中规定。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单项工程的价格。它们由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报价单来定义。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责任所应得的报酬。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如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这由图纸、规范、合同条件、工程量表来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作用就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自身条件合理有效的减少投标风险系数。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有关建筑行业领域的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导致合同相对方往往在法律上“钻漏洞”、打“擦边球”;加之有法不依的现象目前较为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国仍缺乏统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还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

  另外,在建筑施工企业界,特别是众多国有企业,大多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还不同程度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脑子里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合同意识极其淡薄。有的企业对合同的签订虽然非常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业主行为不规范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由此而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作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的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主要表现是:一些业主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等,时有发生。

  3、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甚至签订无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以及迁就建设单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期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更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由于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必将导致合同一方或又方巨大的损失。

  4、在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有的不能够依照《合同法》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和工程项目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订立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即使双方签订,一方面无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由于脱离了企业实际,实施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2)依法订立有效可行的工程项目合同,在合同内容里需要明确的体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这就需要用词准确、清楚的合同文字,而有的合同条文的文字不能够做到准确、规范,有的甚至用词错误,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问题、引起争议。

  (3)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不能够做到严谨全面,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竞争非常激烈,建筑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部分承包商为了揽下工程项目,一味迎合招标方,只提好的方面,回避坏的一面,含糊其辞,一切只为把合同签下来,因此签订了不正规的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处理违约的相应条款。

  5、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重签订、轻执行,一些企业仅仅重视合同的签订,以把项目揽到手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够按照签订的合同内容办事。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具有动态性的。动态性就是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到实际操作,出现变化是很正常的,只要及时做到合同变更,就可以解决问题。而部分履约负责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对其不利的变化,没有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使企业蒙受损失。

  (3)来往书函随意化,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部分企业对合同文件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以及履约过程中不能够及时索要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施工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企业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等。还有的企业合同负责人应该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当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有的为了省事或碍于面子仅仅是双方口头答应,导致出现问题时无法举证。

  有的企业平时来往的合同文书有时是传真过来,盖了章再发回去,并未对其进行妥善的保存或是扫描存档,当需要的时候发现传真文字已经褪色,失去用处。

  (4)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程度低,部分合同的签约双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遇到问题随意修改合同,有的甚至违反了合同规定。

  (5)工程项目索赔意识不强,无论采用什么合同类型,也无论合同多么完善,都难免要出现各种问题,索赔都是不可避免。业内有一句老话“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索赔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而部分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出现问题后,索赔意识淡薄,导致自身受到损失。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剧,并向买方市场倾斜,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加强对合同文件的整理与存档,保持部门的信息互通

  要注重 加强对合同文件的整理与存档工作,以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对来往合同文书要做到及时准确的整理和存档,留取证据。同时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少不了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因此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的知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 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尽量避免出现问题,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赔策略。

  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教育和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还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实时特征、具体要求以及工作侧重点等实际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项目各个部分, 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 同时建立企业自身积极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监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向性作用,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5、做好索赔工作的资料收集工作

  在建筑业内有一句老话“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索赔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日常工作中就要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理由充分资料齐全才好及时就相关项目进行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索赔工作应贯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始终。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践分析

  (一)工程背景

  西安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2)工程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3月21 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8)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2、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a.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b.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

  3、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二)合同管理分析

  由上所述,可知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建筑合同的一种类型。但从该合同条款的内容来看,该建筑合同明显存在不妥之外,表现为: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的“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5)从该案例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合同生效;

  (6)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的除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如何调整。

  此外,建筑合同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合同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面对此种建筑合同签订时未能考虑到的情况,首先应合同一方应及时与另一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小结

  由上案例可知,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建筑合同整个管理过程中,很容易由于合同中用词用语错误或不准确这样的问题,而业主往往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做出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加之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而建筑企业大多较为缺乏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往往在合同签订时对相关问题不够重视,导致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诸多问题。

  五、结论

  作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建筑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管理中。一个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需要对项目整体及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作为建筑企业,首先应该不断加强合同的法律意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纪律与制度建设,也必须认识到建筑合同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同时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建设单位进行足够的了解,并与业主进行充分的谈判,同时要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结合业主的具体建设施工与监理要求,以保障所签订的建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学性,有条件的企业,应该设立专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聘用专业的人才负责建筑合同的管理、审核及风险评估。工程合同管理必须以国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为根本,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纠纷,漫长的法律程序将对工程各方产生很大的损害。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应把握风险因素。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争端有时候是难以避免的,其最终的解决方式一般有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是解决合同争端的两种最终方式,属于法律最终解决方式。按国际惯例,合同双方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其结果均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因此,作为合同管理方,应充分制定合同管理的风险预案,以快速、经济且合理的解决纠纷。

  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法律对双方采用友好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此建筑企业在标准合同条件应尽量采用仲裁条款,双方在该条款中约定选择的仲裁机构给予明确,以完善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章程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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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

  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万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签认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

  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的征地问题。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6、乙方应负责协调村民的闹事及解决村民与甲方矛盾的发生。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共计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日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潜江市城南新区教学楼水电工、消防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保证金∕元,合同签订后交甲方,工程验收合格退乙方。

  三、承包范围:

  1、施工图和图纸会审变更所含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

  2、承担。

  四、承包价款和付款办法

  1、按建筑面积每㎡(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

  法计量)承包价款中含工人劳保费和养老保险金∕。

  2、基础底层完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承包价款水付20%,内粉含天棚、楼地面,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外粉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竣工验收付%,余款保修期满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保证施工工人的工资,乙方如有拖欠施工工人工资,影响工程施工,甲方可从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如乙方承包款超支,用乙方设备机械抵扣。

  五、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接受甲方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得随意增减项目,严格按施工规范检查、验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工程质量达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因乙方人员违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从承包款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因乙方违章作业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乙方人员进场,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章程,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按文明施工条例施工。计划、节约用料,水电材料按计划领料,每天领料未用完交会保管,现场每天无余料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二次清退出场。

  八、工期: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乙方按期编排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施工形象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按期交工。工期延误每一天罚款2000元,提前奖2000元。施工中乙方工期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其施工费用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支,因甲方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等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合同范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

工程合同 篇5

  装饰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人):乙方(被委托人):

  一、 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因天气变化造成施工难度,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7 月 30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3、在工程保修期内,如甲方人为造成损坏,要求乙方维修,甲方应全额付给乙方材料费及人工维修费。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造价的 20 %,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水电施工完,瓦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35 %,计;瓦工结束,木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40 %,计 元;余款:5% 计: 元,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由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⑴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⑵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⑶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⑷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⑸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⑹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

  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⑺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乙方

  ⑴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⑵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⑶ 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时,一并结清。如需减项不可超过总价的5%。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阻止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⑴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1‰。

  ⑵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⑶ 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⑷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⑸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⑴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⑶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⑷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上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上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议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除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3严格按照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施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摘要:合同管理一般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宏观合同管理;其二,是微观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发生的问题一般都出现在施工建设的中期或者后期履行阶段。由于合同是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产生的,所以合同前期阶段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结合作者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方面,探讨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体会,并从微观合同管理角度,分析了如何对合同实施正确的管理。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合法权益;改进对策

  洲头咀隧道系统工程项目是连接广州市海珠区与芳村区之间的重要通道,全长约2200米,其中过江段为沉管隧道,两岸地面部分为明挖隧道及立交桥梁,该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4亿元。笔者有幸全程参与了项目合同的编制管理工作,仅就合同实施过程的一些问题提出经验和思考。合同管理一般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宏观合同管理;其二,是微观合同管理。宏观的合同管理,是指工商管理部门抑或是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解除等行为,所进行的组织、监督、指导与核查等,从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合同的依法履行。微观合同管理则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或其设立的相关机构,通过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行为,所采取的策划、核查等一系列活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宏观合同管理和微观合同管理构成了合同管理的两个主要方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前者体现在有关职能部门的范文制定、行政执法管理等;后者则是指具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为了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合同条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入手,开展规范、系统、科学化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小、做实,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合同管理发生的问题一般都出现在施工建设的中期或者后期履行阶段。由于合同是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产生的,所以合同前期阶段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签订阶段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前期需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充分的预估

  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以保证项目合同双方可按合同约定解决难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于项目风险,洲头咀隧道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考虑了项目建设期长,以及当时经济增长快、建材价格上涨幅度大的因素,特别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同设置主材可调价条款,并明确约定可调价的材料、调价范围、调价公式等。由于对这一价格涨落风险在合同中进行了预先约定,在项目建设期间遭遇材料价格变动时按合同约定调整材差,使工程得以顺利推进。此外对项目的重点难点,也需在合同签订时做充分谋划,防止承包人把难做工程低价转包、分包出去,降低工程质量。在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时,由于水下监测是水下隧道监理的重点难点部分,合同中专门单列了一个章节,对水下监测的技术要求、专业人员配备,成果提供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并把监理费用支付与水下监测质量、进度、专业人员进场等进行挂钩。该措施促进了监理公司按合同要求严格提供相应服务,保证隧道沉管水下安装环节安全、保质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在前期合同签订阶段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关键节点、难点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充分评估,在合同中加以分门别类、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前期考虑得越充分、约定越明确,对合同执行越有利。

  2.政府投资项目合同霸王条款不一定对工程有利

  政府投资项目为控制投资,规避政府风险,往往在合同中加入“霸王”条款,比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作违约处理,而因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施工,工期却不能顺延,承包人需通过抢工期措施保证工期等等,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承包人无法承受长期窝工的损失,或拒绝继续实施工程,或中途转包等等,最终使工程无法推进下去。吸取这些教训,洲头咀隧道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对工期延误补偿开了一个活口,约定“除甲方批准外,延误工期不予补偿”。在合同执行中,部分用地由于征拆原因超过一年无法施工,经甲方批准后承包人获得适当补偿。有些政府工程的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工期很紧张,有些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工期。例如,经常出现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工期条款“合同签订后起计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按照现行的勘察设计作业规程,勘察需要现场取样做室内试验的时间已经超过5个日历天,而设计按现行的ISO三级校审制度执行的时间也远远不止5个日历天。因此合同签订前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科学合理地确定合同工期。众所周知,建设工期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高低,不同的工程项目因其性质不同,所要求的施工工期也不同。实践中,一方面有的发包人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一味地强调要缩短工期;另一方面,有的承包人出于私利,为了降低成本,不惜代价只求快而省略了质量,有的甚至偷工减料,其结果必然会给后期埋下严重的隐患,更有甚之造成重大事故。所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出发点,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切实避免工期不合理带来的无效合同。

  二、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应该及时变更的合同没有按规定及时变更,结果必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变更不够及时,对后期工程推进及结算收尾影响较大。工程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设计深度不足,合同主体变更,价格浮动变化等等,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变更是需要控制的,也是可以控制的。合同中变更控制应侧重在:变更提出依据是否充分?变更方案是否合理?变更费用是否符合造价约定?变更权限是否突破规定范围?变更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合同变更管理条款的设计是否合理,直接体现了项目控制能力的强弱,间接体现了项目管理能力的强弱,最终体现了建设管理团队的市场竞争力的强弱。洲头咀隧道项目的个别附属工程由于工程收尾阶段赶工期,变更的依据没有及时完善,导致工程结算阶段变更依据不足,需做多次补充资料,说明和证明材料,有些变更最终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只能作无效变更,施工企业承担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变更,必须遵循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对实在来不及办理变更手续的,也要及时完善变更依据,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及时对合同进行调整、修正。在项目建设中根据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乃正常之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许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忽视了及时变更这项关系后续工作成败的事情,结果造成日后缺乏变更依据,给项目造成损失,后悔莫及。

  2.应当及时发出的会议纪要、各种信函等没有及时按照要求发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某一事项的预告、提醒,以及各种会议纪要等,要及时送达项目各方。这是取得签证的方法,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工作内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管理人员不注意这些具体工作的落实,造成项目过程资料缺失,后续工作推进缺乏依据,结算资料不全等。

  三、如何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建立职权兼备、能够进行全过程专业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因其本身的特性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成为一种特殊的工作,既不同于生产、供应、物流、财务等业务部门,已不同于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等管理部门,因此,必须构建一个由法律、管理、经济、技术、造价、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草拟、谈判、签订、履行,以及纠纷的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的专业管理。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企业领导要根据合同管理对法律、建筑、计算机、预算、财务等方面知识的要求,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义务能力,思想政治觉悟比较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合同管理人员队伍中。同时,要利用一切条件和机会开展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各方面都能够“拿得起,用得上、信得过”,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的企业合同管理专业队伍。

  3.利用大数据平台,加速构建合同管理的信息系统

  信息时代,各种数据千变万化,转眼即逝。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建筑市场也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方式在扩大,传统的信息交流手段已经落后,如果不能及时更新马上就会被形势所淘汰。因此,无论是建筑企业高层领导抑或是建筑项目负责人,都要对此有个清醒的认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利用现代化的大数据信息平台,掌握了信息资源,实时、动态地对各种数据了然于胸,谁就掌握了市场的话语权,就能够逐鹿中原。因此,一是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各方面的信息,链接大数据平台,力争做到信息共享,实时了解信息流的动向,从而能够举一反三,将有效的数据运用到具体项目中,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二是要加强对项目参加方各种信息的管理,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只要是数据信息发生变动,都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责任人签字留档,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

  4.对合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合同实施情况的检查,是项目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能够“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并杜绝风险,从而确保合同按预期设计推进。其一,要经常邀请相关各方分阶段、分内容、分项目进行通报,让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师以及分包商、工程小组等对项目落实的整体情况都能够深入地了解,使大家都有一个全局观念,共同为项目的进展、合同的落实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其二,合同管理人员要深入第一线,随时检查、了解和掌握合同实施情况,发现工程变更要及时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通报,开展有效的管理。其三,要落实合同评审制度,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每一份合同都要逐一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其四,要将防范风险关口前移,跟踪合同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存在隐患与潜在风险的项目;同时,对可能影响合同落实而出现的合同实施目标偏离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四、结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程合同管理是关系着整个建筑项目能否按预期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同时也反映了项目管理的综合水平。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保质保量地落实每一个工程项目,就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凡是涉及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重视,认真做细、做小、做实,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从而确保我国建筑市场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小军.关于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现代商业,20xx(6)

  [2]唐同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珠江现代建设,20xx(6)

  [3]郭清玲.关于公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xx(8)

  [4]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中国科技信息,20xx(12)

  [5]郝丽萍.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思考.中国科技信息,20xx(7)

  [6]张晓丽,邓建文.建筑安装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建筑,20xx(8).

工程合同 篇7

  7.7.1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协议,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1. 广义——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狭义——专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3. 民事法律关系——由三部分组成,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内容。

  4. 权利主体——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又称民事权利义务主体。 5. 权利客体——指权利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产品。 6. 内容——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法律特性

  ①合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②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合同的法律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7.1.2 合同的类型

  (1)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2)双无合同与单务合同 (3)承诺合同与实践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要式合同与不要是合同 (7)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7.1.3 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2)标的 3)质量和数量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期限 6)履行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条款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普通条款 (3)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7.1.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

  (1)合同的履行 1)履行合同的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合同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 2)合同履行的原则 ①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2)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的概念

  是指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者调整达成协议。

  2)合同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原合同已经设生效。 ②原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③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即对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 ④当事人对变更合同的内容约定明确。 ⑤遵守法定程序。 (3)合同的转让 1)合同转让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合同转让的分类

  ①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责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②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③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权利和义务一并装让又称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承担这些权利和义务。

  3)合同转让的批准或登记 (4)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的,合同终止: 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②合同解除 ③债务相互抵消

  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⑤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券。

  ⑥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券,而由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的债务,同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

  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任务7.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核心是发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价款,承包人完成建筑产品。

  (2)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 施工合同明确了在施工阶段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

  3. 保护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2)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程序性; 4)建设工程何荣是要式合同 5)合同履行的长期性

  7.2.2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

  为了便于更好的认识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还可以按其他方式进行分类。 (1)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分类 1)建设工程勘察

  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勘察文件的活动。

  2)建设工程设计

  对建设工程所需的 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 (2)按照承发包方式(范围)分类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将全部勘察、设计或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或者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将专业性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合同、电气与机械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是指建设单位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单位,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建设单位交付具有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3)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只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单价不做调整。

  2)总价合同

  在约定范围内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3)其他形式合同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4)按签约方承包关系 1)总包合同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称为总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