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01-20 08:59:59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四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x先生/小姐

  乙方(承租方)x先生/小姐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xx市x镇正华苑x座x层x号的房屋(建筑面积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x日前交付给甲方。租赁押金x。租满一年租金每年递增x元/月。

  三、付款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转帐支付,汇入甲方帐号为x镇x银行的帐号x.

  四、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按月向物业管理处交付。物业管理费x元/月。

  五、物业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物业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

  3.如需要出卖或抵押上述物业而须乙方退房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在通知之日起以一个月租金代替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

  六、物业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要转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物业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物业,应提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2.中途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把租赁押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二十天未交租金或连续三个月未交清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将被视为违约自动退租。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有享受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权利,同时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

  十、乙方在租期内有责任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有违法行为发生,如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租赁者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印道中学对面路桥头5米处罗明健界处的715栋场地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260平米左右,里面设施四围墙、有铁门、混泥土地坪、彩钢棚150平米。

  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期间,甲方提供水电设施和场地。

  2、租赁期为五年,即xx年元月26日至xx年元月26日止。乙方将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为捌万元(¥:80000.00元)整,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转让权、使用权和出租权。

  3、在租用期内,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将付给乙方未满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设施费用 元。

  4、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转租。

  5、若甲方的彩钢棚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设施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乙方在爱护甲方的.建筑物及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7、租用期间乙方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8、在租用期间,乙方所用水电费及其它税费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甲方应退还乙方未租赁满时间的房租费。

  注:若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的房租费和设施费,还要赔偿乙方所有房租费有设施费用的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1、当事人约定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条款,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正常终止的情形。在房屋租赁纠纷中,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装修和增设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和增设投入损失的承担按当事人事先约定处理,这是民法自愿原则和民事权利处分原则在此类纠纷处理中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86条中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此为确立当事人约定原则的直接法律依据。

  在依据当事人约定原则处理承租人的租赁物时,如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即使当事人事先约定了具体处理条款,笔者认为也不能按约定处理,因为当事人双方对添附物处理的事先约定是基于原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是附条件约定,当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时,当事人原先据以约定的情势已发生变更,若仍按原约定处理,难免危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2、侵权责任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或增设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财产所有人只有在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房屋承租人只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设,实质上已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在交还房屋时,原则上应对承租房屋恢复原状,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上述规定是侵权责任原则的主要依据。

  3、过错责任原则。

  在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添,但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的装修或增设。

  (1)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对房屋添置的添附物,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折价赔偿。(2)租赁合同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对于承租人添置的添附物应当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无权再向出租人主张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承担返还各自所得的`财产、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平原则。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人应当按公平原则给予承租人进行补偿,即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装修物和增设物可利用价值经济补偿,现存鉴定价值与可利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承租人的损失,该损失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属于拆迁致合同终止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对承租人的补偿,以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额为准,而不存在损失分担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致 :

  您好!

  贵方与 (以下简称“我方”),于 年 月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贵方租赁我方位于的房屋,面积 ㎡,租期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每月 元。现因我方经营需要,拟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与贵方续租。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作为出租方现依法通知贵方如下事项:

  一、自 年 月 日,贵方与我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约定,请贵方在合同期满(即20xx年2月28日前)搬出位于的`房屋。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规定,如贵方逾期不搬出上述房屋,我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进行强制清场。

  二、若贵方与我方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方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贵方,一份我单位存留。

  特此通知!

  通知方: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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