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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笔迹鉴定申请书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笔迹鉴定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笔迹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XXX,X,X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镇XX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XX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XX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XX元,XX年X月XX日,X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X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XX族。
住址:XX
身份证号码:XXXX
联系方式:XXXX
笔迹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张三,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株天法民一初字第44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张xx,男,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xx。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xx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株天法民一初字第 44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镇xx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xx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x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xx省建安公司钢材款xx元,xx年x月xx日,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x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马xx,男,19·64年**月**出生,汉族,教师
住址: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陈聪诚、吴立爽(前者为宁波大学组织部副部长);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马xx
20xx/4/16
笔迹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合肥市______区路号______幢______室,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8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xxxx市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xxxx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艾xxx,男,哈族,19xx年6月13日出生,现住xxx煤矿生活区,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7月15日出生,现住xxxx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xx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xxx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xxx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xxxx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xxxx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xxxx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20xx.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5月28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xx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20___年6月通过河北区劳动仲裁调解时,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疑点如下;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原告自源提供20___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___年3月20日和20___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___年最新实施的劳动合同的'法律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小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B47,现住济南市x路x号x小区X号楼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小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________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民生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的帐号________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苏日娅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苏日娅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________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25000美元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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