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06 09:58: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锦集九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工作方案锦集九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刻汲取“通州新华联家园物业工人维修污水管道发生中毒事故”的教训,全面贯彻落实郭金龙市长在7月4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国庆x周年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务安全监管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我区水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

  全面落实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区“迎国庆x周年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开展水务安全专项行动。确保我区水源安全、供水排水安全、水环境安全、迎讯安全、水务工程生产建设安全,为国庆x周年提供水安全保障,努力构建水务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维护我区安全稳定奠定坚实的`水务基矗

  二、组织领导和督查形式

  依托区水务局“安全检查工作”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组建领导机构,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机关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及行业监管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结合本科室、本单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在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7月13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每2周组织1次。

  各相关单位结合行业监管职责和业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三、 督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综合督查内容主要为:各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专项督查结合迎国庆x年安全保障要求及日常管理和专业检查,重点深入开展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安全迎讯、供水和排水管网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水务工程建设安全、水源地保护措施,水文观测设施、河道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到位。

  四、督查工作实施步骤

  时间安排从6月18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6月18日至7月31日)

  各相关单位组织力量,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深入组织自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督查阶段(8月1日至30日)

  各科室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及时督查,检查均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督导意见书,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抽查阶段(9月1日至30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步工作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将此项监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及时组织力量加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密切配合,做好此次专项工作。

  (二)狠抓业务,务求实效。按照本单位安全监管重点,围绕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迎讯安全、供水和排水设施、水工设施、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安全、河道安全执法、水文观测设施等方面加强督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切实将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抓细落实。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开展,各相关单位在扎实推进安全督查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好的宣传手段,加大督查行动宣传力度,并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成效,塑造典型,鞭策落后。积极教育引导单位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11日、26日将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局ftp/办公室/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夹下) ,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提交自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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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用心探索以校园为主要培训基地、校长为培训第一职责人的校本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本校的培训功能和优势,实现培训资料、培训模式的校本化,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生命活力,努力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培训目标

  1、建立主动参与、开放高效、满足教师自主性选取学习需要的教师培训体系,使我校的校本培训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2、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具有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学习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必须教科研潜力的研究型教师。

  三、培训对象

  所有在职教师(5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年9月)均需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倡、鼓励50岁以上的教师参加。

  四、培训学时

  学年总培训学时不少于80学时。

  五、培训资料

  1、师德培训

  以邓小平“三个面向”教育思想为指导,以“三爱”教育为主线,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及心理素质。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强化教师自身修养,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以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事迹为主,同时结合优秀教师的'事迹作为活教材,进行学习和反思,提高教师爱岗敬来、乐于奉献的精神品质。

  2、现代教育理论培训

  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结合新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及相关政策等。重点以教研组为单位,以课程改革为核心资料,以《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学习和对新课程改革教学中问题的研究为主要资料,搜集、整理相关课改信息,组织学习、研讨交流,使理论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促进教师将先进的理念内化为教学行为,促进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研究掌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

  3、教育教学技能培训

  在全体教师中开展现代教学技能的培训,包括个案研究的潜力、教学设计的潜力、科学运用教学评价的潜力、师生沟通的潜力、问题反思与问题解决潜力等培训。个性是任教三年内的新教师,要加大培训的力度。

  4、校本培训

  ⑴教材知识培训:教材知识过关训练资料为目前校园正在使用的学科教材,其中小学低段为一年级、高段为四年级、初中学段为七年级各学科教材。

  ①做课后题

  a、每位代课教师应在进行上课前将所有的课后题练习一遍。

  b、完成基础年级课后练习题(低段一年级、高段四年级)。

  ②画教材知识结构图

  a、教师们在进行新课前应将教材熟读于心,画教材结构图,了解教材的重难点,能够在课堂上做到有的放矢。

  b、画出基础年级课后练习题(低段一年级、高段四年级)。

  ③错题积累

  各任课教师把所带年级学生容易出错的题目进行记录,能够在新一轮的教学中做到提前讲解,避免学生再次出错。

  ⑵教法培训

  校园将以课堂教学为基础,围绕“教学能手展示——教学新手汇报——全体教师赛教”的步骤,全应对校园一线教师进行教法培训。

  ⑶基本功培训

  ①智障学生管理知识培训

  透过启智教研组组长进行每周一次的知识讲座,全面提高启智教师对于智障学生管理教育的水平。

  ②手语训练

  继续加强听障教师的手语水平,延续上学年每周手语练习过关考核的做法,再指定两位手语水平高的教师进行每周一次的手语讲座,每学期安排一次手语大赛,透过教、学、练、赛等一系列的活动,使我校听障教师的手语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③“三字两画(话)一机”培训

  继续落实全体教师的“三字两画(话)一机”的培训,坚持每一天午后保证培训时间一小时,每周培训五天。学期底每位教师要完成毛笔字作业两本、钢笔字作业一本、简笔画作业一本的作业量。本学期结束,力争2/3教师都能取得四个计算机模块证书。

  ⑷开展生活技能展示活动

  继续用心开展以生活为核心的技能教学,如开设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等生活化课程。继续开展“我有一双勤劳的手”等生活技能教学和活动,让学生在校学会自理生活,学习掌握必须的技能,养成健康、用心、向上的心态,构成良好的习惯。我们还将采取“一月一个主题,一月一次展示”的活动形式,开展生活技能展示活动,透过一个月的训练使学生学会一项生活技能,然后在月末举办的“我有一双勤劳的手”展示活动中进行现场展示。教师根据学生残疾程度的轻重和个别化教育计划中的目标评定该生生活技能的等级,登记并存入个人档案袋。

  六、工作安排:

  九月份:

  1、教学能手示范课。

  2、“三字两画(话)一机”培训启动。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十月份:

  l、新任教师汇报课。

  2、“轻负高效”教学赛讲。

  3、手语训练(1)。

  4、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十一月份:

  l、师德培训:学习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撰写体会文章,组织交流。

  2、智障学生管理知识培训。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4、手语训练(2)。

  十二月份:

  1、教师手语汇报展示。

  2、组织教师观摩拔尖人才展示课,并撰写听后反思。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一月份:

  1、教师教学设计评比。

  2、启智生生活技能考评。

  3、资料整理。

  三月份:

  1、教学能手示范课。

  2、“三字两画(话)一机”培训启动。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四月份:

  1、“轻负高效”教学赛讲。

  2、手语训练(3)。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五月份:

  l、师德培训:学习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撰写体会文章,组织交流。

  2、智障学生管理知识培训。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4、手语训练(4)。

  六月份:

  1、教师手语汇报展示。

  2、组织教师观摩拔尖人才展示课,并撰写听后反思。

  3、启智生生活技能展示。

  七月份:

  1、教师教学设计评比。

  2、启智生生活技能考评。

  3、资料整理。

工作方案 篇3

各市、县(区)林业(园林)局:

  今年6月17日是第二十一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为做好“6·17”宣传活动,推进荒漠化防治工作,现将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宣传工作的通知》(林沙综字〔20xx〕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好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专人、有行动、有成效”,要充分发挥当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共同做好“6·17”宣传工作,确保荒漠化防治宣传工作有序扎实进行。

  二、突出宣传主题。今年“6·17”的宣传口号为“汗滴禾下土,收获盘中餐”,主题是“绿化荒漠,守护家园”。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结合防沙治沙执法年活动和当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宣传《防沙治沙法》《xx防沙治沙条例》及执法成果,宣传生态改善、民生进步的荒漠化防治典型,特别是防沙治沙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宣传防沙治沙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地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努力扩大宣传工作的影响。要在“6·17”当天开展一次“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同时,通过采访领导、专家和发表专题,组织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专题报道,向公众编发公益短信,以及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全社会对荒漠化防治的关注,提高广大群众生态意识,深入持续推进荒漠化防治工作。

  各地要对宣传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7月10日前报林业厅植树造林与防沙治沙处。

  xx回族自治区林业厅

  20xx年6月1日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xx年底,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10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专职委员为成员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日常工作。

  (二)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级康复服务机构。

  (三)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需要基本型辅助器具的,残联按乡镇组织发放。乡镇残联要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及时向残联反映情况,帮助残疾人解决好实际困难。

  (四)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残联档案室,进行留存归档。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学校期初工作安排,切实保证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有效开展,决定创建镇中心校“名师工作室”,力将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我校优秀教师的成长地、骨干教师的集聚地、未来名师的孵化地。为学校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名师为引领,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专家型教师群体,推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发展。

  二、名师工作室性质

  名师工作室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师主持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由学校各学科或各学段市级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研究、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非行政性机构,是具有先进教育思想观念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开展学校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或学段教育教学健康发展。

  三、名师工作室建设

  “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名师工作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负责人:xx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xx

  成员:xx、xx

  四、名师工作室职责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全面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2.负责制订“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3.负责开展工作室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引领工作室成员提高综合素质;

  4.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提供具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学及管理质量的论文、调查报告等;

  5.负责对本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负责成员的档案建设。

  6.负责组织工作室成员学习交流活动、培训活动;

  7.负责总结“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传播先进教育理念;

  8.加强自身修养与建设,每年至少完成1本教育教学理论读书任务、做读书笔记不少于3万字、写读书随笔不少于5篇;

  9.接受上级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职责

  1.听取名师即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指导,接受名师检查评估,向名师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2.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参加学校教育教学研究;

  3.认真开展课题实验的实践与研究,力争出经验、出成果;

  4.积极参加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每年至少完成1本教育教学理论读书任务、做读书笔记不少于3万字、写读书随笔不少于5篇;

  5.积极为全校教师提供研讨课例,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

  (三)名师工作室的具体任务

  1.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全体成员要广泛开展以小课题研究为主要载体的课题研究,每学年要进行课题结题或中期评审;三年内至少要完成1个区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2.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室全体成员每月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天,每学年为全校(或全区)教师上展示课、示范课或研讨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

  3.辐射研究成果。工作室全体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交1篇学科课堂教学案例;三年内至少要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1篇论文(负责人不少于2篇)且有2—3篇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4.开展网络研讨。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开展网络研讨活动,可充分利用qq群功能,使之成为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并面向学校师生。

工作方案 篇6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现在各个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在企业普遍建立起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较少。

  现在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托管形式呈现出来,知识产权托管是一种服务模式,是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定性和长期持有、非货币性、创造经济效益不稳定的无形资产特性,提出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企业在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商,签订授权托管协议下,托管服务商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协助企业实现名牌的经济价值等等。实行企业托管。

  知识产权中商标也是重中之重的,是企业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法宝之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提高商标意识,及时注册商标,加大商标的广告宣传力度及商标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商标战略。

  商标战略,是指企业将商标工作及商标手段运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以带动和影响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企业经营战略的组成部分,并随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而调整。商标既是经营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象征,又是经营者独特个性、文化品位、商业信誉等因素的综合载体,是为经营者创造财富的无形资产。商标战略能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商标本身所拥有的功能和它为商标所有人开拓市场所具备的`作用,使其服务于经济发展。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树立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声誉和信誉,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有利于将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优势、服务的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增强产品和服务开拓、占领、巩固市场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名

  牌产品、名牌企业聚集。商标战略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商标战略是要以商标为工具,塑造企业形象;

  以商标为商战利器,求生存,求发展,开拓市场,占领市场;

  以商标为广告宣传的焦点,让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认识商标所代表的企业和商品;

  从一般角度来认识,商标战略具有几个方面的特性:商标战略集中规划商标方面的长远的基本方向;商标战略是从企业领导人为实现企业长期总目标所进行的商标方面的谋划。

  企业商标战略的最高目标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拥有良好声誉、商品或服务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企业拥有了驰名商标,不仅拥有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而且还拥有了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有力武器。在我国《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中,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是必备条件。因而,企业在使用商标时,要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商标的知名度,为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把商标作为企业广告宣传的重点,成功的广告,都是围绕企业商标进行宣传,才能效果显着,使企业的形象、产品定位深入人心。

  广告创意要新颖,独具特色,这样才能把本企业的广告宣传与其它企业同类产品的广告区别开来,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

  所以说商标注册后,如何运用也是有为重要的。

  然而专利方面 ,企业积极主动的开发出来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并取得专利权,利用专利权保护手段抢占和垄断市场。它是企业利用专利制度建立并并扩大自己的专利阵地取得市场竞争主动权,避免受制于人的前提和条件。专利战略是企业是基于企业对发展方向的预测,为保持自己新技术、新产品竞争的优势。将其核心技术作为或基础研究作为基本专利来保护,并控制该技术领域发展的战略。

  企业通过申请基本专利享有强而有力的专利权,这种法律赋予的垄断权既可以转化成排除竞争对手和最大限度的占有市场。所以说一个企业如果拥有强劲的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雄厚的资本,从研究入手,首先获得基本专利是十分必要的。为避免企业基本专利战略的孤立运用,企业应采取基本的技术战略。专利发明人应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阻止在技术周围残留未开发的领域被他人获得专利;由

  于专利有一定的保护期,为长期占据垄断优势,应当对产生专利的技术作一定的技术存储,以便在专利期满时,通过取得改进专利仍能起到保护作用。

  一个企业不能顾全所有知识产权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托管才更为重要,首先要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平台

  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和中介机构力量,建立企业托管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方便企业随时查询、跟踪和监督托管事务的进度,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托管工作的服务效率,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产业化是企业创新、发展和壮大的基础,是企业市场竞争的助推器,托管工作的重点是协助企业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充分利用有关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以及网络等渠道,提高知识产权交易的成功率,为企业发展持续不断的增加动力。

  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发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引导越来越多的企业把生存发展和参与竞争的长远目光投向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实现多方共赢:政府有效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得到免费的知识产权方面咨询、培训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意识增强和申请量增长;中介机构拓展了业务范围,培育潜在客户。

工作方案 篇7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 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篇8

  为了促进学校教师教学工作,狠抓教学常规过程管理,量化评价结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内容:

  教学工作评价分为教学纪律,教学常规,教学成绩,教学研究四个部分,其分值分别为10分、40分、30分、20分。

  二、评价标准:

  (一)教学纪律:(10分)

  1、在学校安排的教学时间之内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5分。

  2、除学校公假之外的病事假每天扣1分。

  (二)教学常规:(40分)

  本项评价取每月所得分数的平均值。

  1、教师月教学常规任务:

  体育月备课8节,其中《生命与健康》2节;劳技月备课4节;音乐、电脑月备课各4节;美术4节,作业3次。校本月备课3节。

  2、备课:(10分)

  备课质量分 A、B、C三个等级,各计10分、8分、6分,其中每少备课一节扣1分,无教案上课每次扣2分。其中A等名额不得超过本科教师的三分之一。

  3、作业 批改:(5分)

  作业批改分为A、B、C三个等级,各计5分、4分、3分,其中每少一次作业扣0.5分。其中A等名额不得超过本科教师的`三分之一。

  4、学生辅导:(5分)

  每月能对潜能学生进行单独或小组辅导10次以上计分,从不辅导计0分,偶尔辅导计2分,经常辅导记5分,根据学生反映情况而定。

  5、考试考查:(5分)

  每科每月进行一次考试考查并有成绩记录及成绩分析记5分,有成绩无分析计3分,未进行考试考查计零分。

  6、听课评课:(5分)

  全期听课评课在10节以上,每少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

  7、业务理论学习:(5分)

  每期按教导处编印《业务学习资料》认真进行业务理论学习,并认真作好重点标记,并在学习的文章后面写好心得。并少一篇扣0.5分。

  8、教研活动:(5分)

  教研组、备课组进行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每缺一次扣2分。

  (三)教学成绩:(30分)

  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全期教学成绩评价,成绩在全县本年级本科进步且超过县平记30分,未超过县平但进步的记25分,超过县平但未进步的记20分,未超过县平且退步的记10分。

  (四)教学研究:(20分)

  1、论文:(10分)

  a、每学期至少完成1篇论文和5次教学反思记5分,每少一篇扣1分。

  b、论文获奖得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记5分、4.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记4分、3.5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记3分、2.5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记2分、1.5分、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记1.5分、1分、0.5分,在国家公开杂志上发表以同级计分。

  2、教学竞赛:(5分)

  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记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记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记3分、2分、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记2分、1分、0.5分。

  3、辅导学生获奖:(5分)

  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记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记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记3分、2分、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记2分、1分、0.5分。

工作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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