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2-14 09:46:4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范文汇编六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工作方案范文汇编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体现。认真践行“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工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群众对人社工作满意度的最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20xx年底至少覆盖全县90%以上的乡镇,20xx年底全面完成。

  (一)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6月15日—20xx年7月5日)

  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调整和充实经办力量,必须将乡镇经办平台业务和卫生院业务在系统网络中办理:各乡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乡镇经办平台的经办流程、内控制度、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推进经办服务延伸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16日—20xx年8月30日)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延伸信息系统、括展下延业务范围,必须将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维权等业务在乡镇办理做深、做细、做全,到20xx年8月底前,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覆盖所有乡镇。

  (三)自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对经办服务延伸情况进行自查,找准差距,进一步完善规范,县人社局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分类验收,并及时收集和上报全县工作推进情况,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窗口

  各乡镇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在乡镇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

  (二)经办业务

  我县延伸经办服务内容参照省人社厅和州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乡镇(街道)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收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经办服务即将延伸到乡镇,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下延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切实将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就业促进的人员管理登记、认定,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待遇审核和辖区内的劳动关系维权工作等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积极开展网上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短信提示、自助服务等新服务,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城乡居民不出乡镇即可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结合基层凭条建设相关要求,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按照“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主要领导要主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加强管理,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认县事业几个设置的批复》要求和县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暨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确保乡镇农保员负责社保日常业务经办工作,乡镇农保员编制在乡镇,管理权限划转县人社局,不得随便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通过县人社局同意,确保专职专用。县人社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要积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切实加大对基础经办服务平台的经费投入,为基层服务平台解决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同时,基层平台业务经费纳入预算。加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管理,做到专机专用。

  (三)加强内部协作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将根据指导目录,制定全县经办服务延伸工作流程,明确延伸的业务内容、操作流程、系统权限等,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经办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和督促指导,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准确规范。要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积极协调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将经办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经办服务延伸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快捷、安全的信息技术支撑。县人社局将于近期对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经办能力。

  (四)加强基金监管

  要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推动实地稽核常态化。要积极加强与农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快推进社保资金代收服务平台建设,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提升社保资金的安全度,确保基金安全。

  (五)加强督导考核

  20xx年起,县人社局将加强对各乡镇服务延伸工作的指导力度,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延伸工作,迎接州县考核。

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原则

  1、严格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全市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2、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和义务教育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引导民办初中学校坚持把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确定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

  3、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确保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服务对象全覆盖。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数量,优化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二、工作体制

  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20xx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各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民办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严格控制初中班额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xx—20xx年)》的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出现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

  2、统筹配置教育资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辖区内人口数量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与学校布局设点工作。对因区域内中小学布局不合理、教育资源配置不科学造成公办初中学校容量不足、难以满足本地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市、区)政府汇报,加快中小学规划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需求。

  3、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据区域内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的入学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

  4、扩大对口直升范围

  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凡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各县(市、区)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尽可能多的小学校或居民片区实行对口直接升学。

  5、完善多校划片办法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升学。具体办法为:

  (1)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升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全部安排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生升学。

  (2)多校划片的电脑随机派位工作须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确定区域内优质公办初中“多校划片”范围时,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要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3)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不得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优质初中学校“多校划片”学区范围原则上不得交叉或重合。

  6、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2)要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

  7、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xx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随迁子女的数量和本地区初中学校的布局布点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学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确定接收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学校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4)对于随迁子女较多的地区,县(市、区)教育局可以采取“多校划片”等方式,组织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办法安排升学。

  8、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市六城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xx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9、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

  (1)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0、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纲要》所提出的:“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一精神,进一步树立“服务第一、质量至上”的观念,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家园共同努力办好abc幼儿园。

  二、工作目标:

  1、努力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提高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家园关系

  2、结合本园家长的实际,找准切入点,提高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参与度, 丰富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办好家长学校。

  3、增强对家庭、社会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 务水平。

  三、具体措施:

  1、 环境是育人的首要条件,营造家园合力的育人环境更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本学期,首先,我们将继续把家长工作作为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家长工作制度,期初有目标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并将家长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第二,要把家长和教师作为共同促进幼儿发展的主体来看待。在共同教育幼儿的问题上,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真诚沟通,同心同德完成育儿的使命。第三,在家园沟通问题上,教师要切实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思想,把家长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真心实意做家长的朋友,家园齐心协力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努力。

  2、注重家长工作的实效性。家长工作必须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目前,家园合作虽有不小的成果。但还有许多的地方要加强要提高。表现在家长直接参与教学不够,尤其体现在深入到幼儿园教育过程的深层不够,教育观念有待更新,教育行为需要转变,本学期,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园地、家长开放日、班级博客等方式,切实提高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3、善于做个别家长工作。由于环境和教育不同,孩子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家长的素质、教养水平也差异,因此教师做家长工作,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也要“因人而异”,根据家长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素质,采用不同措施。同时教师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幼儿的情感、态度、言行,察觉到家长在教育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交谈,继续做好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特别是新生的家长工作。

  4、发挥家委会的桥梁作用。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幼儿园与家长间的纽带,增强教育合力。家委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了解幼儿园教育计划和要求,同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协调家园关系,配合园方做好期末家长评议工作,召集家长对幼儿园的保育、教育、伙食、保健以及教师的教态与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议情况转达给幼儿园,以便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5、开辟家园合作的有效途径。办好家长学校 ,根据家长和教学需求 ,开办 识讲座,技能培训,调查问卷、亲子互动,小小亲子运动会,联欢会。尤其是家长开放日活动,使家长通过观摩可以从中具体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可亲眼看到自己孩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得知孩子的发展水平及与伙伴交往的状况,特别是可看到自己的孩子在与同龄幼儿相比较中显示出的优势与不足,从而有助于家长深入了解孩子,与教师合作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同时,家长在观摩与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观察到教师教养态度、教养方法、技能。但是,对家长的参与活动,教师要作必要的引导,告诉家长活动看什么,怎么看。比如要着重看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看孩子怎样与同伴相处,看孩子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从而学会对孩子的正确评价。

  6、充分发挥家教园地作用。本学期我们将重视各种宣传工作,拓展原有家长园地版面,鼓励教师根据班级、家长以及教学的需要设计新颖的家长教园地,形式多样,突出新意,增加互动内容,办出特色和品位。其中“互动内容”主要是根据班级幼儿实际情况提出各种家庭教育热点问题,再有针对性地吸引家长积极参与讨论,并将好的文章张贴在联系栏中,实现家长教育家长的目的。

  7、网上交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电脑已走过千家万户,上网具有信息量大,获取知识便捷、效率高、速度快的特点,因此网上学习、交流、沟通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提高素质的有效手段。我园各班已在网上开通了博客,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幼儿园,同时家长通过在网上查阅关于幼儿园的信息或在网上与幼儿园进行交流。极大的拓展了交流空间。

  8、不断完善教师家长工作的考评方法,将教师的家长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幼儿园教师月份工作考核细则》为标准,我们将从要求教师家长工作的量化、质化和内涵化,对教师和班级家长工作采取园长室考核、自我评价和听取家长意见相结合的数量考核和质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衡量教师家长工作的内涵。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动,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根据《亳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蒙经【XX】11号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放置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镇统一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应电环境,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电力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电力设施保护。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楚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

  2、电能保护。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些企业供应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企业供应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能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把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建立有效防范的安全管理机制。派出所、安监办和供电所在执法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查处一批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分子,侦破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影响供电安全的案件。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镇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出动人(此)、查处案件数及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违法案件整该落实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等,及时提交“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稿件和《执法专项行动战果半月统计表》,自集中整治阶段开始 每15日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安全监管部门督办处理的重点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

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20xx年招工工作,根据武办发《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工业园区企业招工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县外商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园区企业招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研究,就切实做好20xx年招工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积极响应我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决战工业500亿为目标,更好服务于园区项目建设,立足本县,面向县外,圆满完成本部门园区企业招工任务,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领导

  成立县商业管理办公室招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目标任务

  本年度继续实行组团招工,我办与石渡乡、人大办、发改委、气象局组成招工团,石渡乡与发改委为牵头单位。本系统今年招工任务70人(其中以工招工10人),招工方向立足本辖区内及主攻县外招工。

  四、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全系统各级班子在招工工作的领导作用,在积极筹备春季招聘大会的同时,广泛发动全系统干职工积极投入到招工工作中去。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开展招工宣传,特别是对“山水灯饰城”商户和工业园区绿色光电产业用工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宣传。

  2、采取离岗招工,鼓励以工招工。必要时按照县里统一调度,组织招工团外出抓招工,确保全面完成招工任务。

  3、把招工经费列入年初费用预算,按每人600元计算,另安排工作经费5000元。

  4、招工领导小组成员招工情况列入年终个人考核,优胜者年终通报表扬及奖励。

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 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 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 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 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 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 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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