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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篇1
作为一个孩子,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过遭遇严厉管教的经历——父母因为我们的错误而严厉惩罚我们,让我们感到委屈、难过和生气。但是,我们也一定经历过父母严厉管教之后的关心和爱护,这种“严管厚爱”的教育方式,是父母对于我们成长的全心付出,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有方向感和目标感。
一、“严管”不是“不关心”
很多时候,父母会采取严厉的管教方式,让人感到他们是在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但这并非事实。严格管理是父母对孩子成长所要采取的措施,更是父母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父母会让自己最爱的孩子遵守规则,在伟大的爱下,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慈爱的眼神,这是父母对孩子的深情厚爱。
二、“严管”不是“恶意”
很多孩子在被父母“严管”之后都会感到冤枉和委屈,但这并不代表父母用心治孩子。在一定程度上,父母的管理方式确实是受到外界影响,但更多是基于孩子本身的利益考虑。为了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父母会从不同的方面去考虑和衡量,不会随意决定,更不会出于恶意对孩子不利。
三、“厚爱”不是“宠爱”
有时候,家长对孩子的爱和关注会产生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没有规矩和纪律的家庭里。这种“宠爱”式的爱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的,因为它让孩子失去了挑战,失去了斗志和努力的动力,这只会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失去自信和勇气。
四、“厚爱”要有度。
虽然我们都知道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但是好的爱也不仅仅是单纯的爱和陪伴,还要有度。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去鼓励和支持孩子,但也需要在不越轨的前提下对孩子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教育。好的“厚爱”应该是让孩子在正确的道路上迈出更坚实的一步。
总的来说,家长的“严管厚爱”让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感受到了父母的关注和爱护,而这种爱和关注的维护是一种不间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父母需要耐心、智慧和信任,给孩子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场景来拓宽视野、认识世界和独立思考。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的严格教育和慈爱管教,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总的来说,“严管厚爱”的教育方式可以让孩子更好地成长和发展,而这种成长和发展不仅仅是孩子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更包括家庭和社会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家长的“严管厚爱”应该被看作是一种爱、一种关怀和一种呵护,更是一种我的总结和反思,学会如何理解家长这样的爱,感悟其中的深情浓意,才能让我们更好的成长。
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篇2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开展了一系列关乎民心、影响大局的作风建设行动,从“八项规定”到“两学一做”,中央领导集体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坚决严肃的态度,重拳出击,看似不留情面,实则是对广大党员最深的爱护。
严管是爱纵容是害古人云:“虽曰爱之,其实害之。”据颜氏家训记载: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最终因言语不择,为周抽肠衅鼓云。即讲述了一个原本聪明有才气的学士,由于其父对其过于宠爱,缺乏严加管教,该学士粗暴傲慢的习气随着年龄日益增长,最终因为口不择言,不得善终的故事。实践证明,一名干部从“好同志”堕落成“阶下囚”,其间往往会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大错误”往往始于“小”问题。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放任自流;对出现问题的干部高抬贵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会让一些思想松懈、作风不严谨的干部,在“温水煮青蛙”的环境中,最终“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韩非子有言:人之情性莫爱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没有能比得上父母爱子女之情的,即使是父母的爱也未必能教育出好孩子来,更何况其他呢?习惯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而养习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溺爱是养不成好习惯的,从“八项规定”到“两学一做”,中央为党员同志养成良好作风习惯,可谓煞费苦心。
改善风气凝聚民心同志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是党员同志的第二张“身份证”,而群体内部优良的作风形象是党群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当前,中央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行动,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对维护党员群体的正面形象意义重大。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不良风气就像一座无形的“墙”,将党和群众分割两端。中央开展的一系列正风活动,就是一支“催化剂”,在提高党组织威信和政府公信力的同时,催生出更多的民心支持。“心系群众如鱼得水,脱离群众大树翻根”,获得群众的支持是巩固我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列宁同志曾说过:“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保持这个阶段,取信于民,让民众共同参与,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一环。
约束权力维护公正曾经有人提出疑问:抢劫犯与贪官,究竟谁的危害更大?有看法认为,抢劫犯危害的主要是个人的利益、范围小,贪官更多的是损害了一个国家、一个集团的利益,范围大。虽然这样的比较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著名”青年贪官李真说过,他的那个官位“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卖”,在他眼中,“官位”就好比一只能下金蛋的`“母鸡”。笔者认为,无论是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敛财,还是通过权力运行占用更多好处,这些行为无一不是将公家的财产集中到了个人,损害的都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其危害不容忽视。对违法乱纪的干部严加查处,将“关键少数”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将他们独占的“奶酪”进行公平切分,让更多人享用。如在选人用人方面,通过出台一系列的规范制度,约束了干部的选拔任命权,通过建立“铁”一样的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为干部选拔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净化了用人之风,给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坚持原则的干部,提供了脱颖而出的机会,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
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篇3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一直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分别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五个严禁”的明确要求,设立了廉政监督员制度,开展了巡视制度,立案查处了本院多名违法违纪工作人员,等等。这些严格管理法官的举措,在最高人民法院建院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对此,绝大多数同志真诚拥护,认为是对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爱护。但也有同志认为,这些严格管理举措是否过头了,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对此,有必要在思想上正确对待“从严治院”的方针,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队伍建设理念。
“严管”是对广大司法干部的真正“厚爱”。过去,我们一些干部对上级领导和有关机关的“严管”往往不够理解,认为“严管”容易妨碍干事,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我们有些领导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教育子女、培养学生和训练军队,无不强调严字当头,所谓“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成祸害”是也。如果发现了问题的苗头,不及时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一旦东窗事发,那损失才叫严重呢!领导干部虽然在位时风光无限,而一旦被查处后,无不陷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亲友蒙羞、母校难堪、单位无光的丢人局面。又有多少司法干部身陷囹圄后,埋怨组织上没有对其“严管”,后悔自己没有接受“严管”,但为时晚矣。细细想来,这都是没有强化“严管”惹的祸!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严管理队伍,必须从日常管理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对于司法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一经发现,必须及时批评并加以纠正,要注意抓早、抓小,坚决避免让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严格执法,让广大干警在公正、高效、严明的工作氛围中不断锤炼、不断提升。要通过严格要求,树立广大干警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司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从严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司法管理规范。严格的.管理规范就像一面“明镜”,是每位司法干部检视自身言行的对照依据。“严管”缺乏规范,有关部门就缺了一把“标尺”,也无法衡量管理的效果,管理活动也难免会受到管理者个人主观思想的影响,随意性大,削弱了管理的权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规范并不等于实现了科学、严格管理,关键还在于规范的严格执行。可以说,“严管”就是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范,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管”就成了一句空话。“严管”就要做到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殊的人,不能搞“下不为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最重要的措施,既要叫得响,更要抓得实。不查处案件,教育和制度都不会产生预期效果。要切实抓好查处这个环节,及时解决问题,这对干部既是警戒,更是保护。要抓住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使更多的人得到警示,受到教育。
“严管要与关心爱护相接合”。严格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严管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忘记对干部的关心。“严管”本身不是目的,“严管”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每一位司法干部的价值。“严管”必须坚持有利于团队发展,有利于干部成长的人本原则。应当坚持人性化的管理,真心关注干部的思想、情绪现状、变化,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体谅干部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干部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真正接受“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严管”与加强团结并不矛盾。严格管理要把维护团结作为重要目的。司法队伍管理工作必须注意方式方法,要注意在批评中寻求团结,在教育中增进感情,把管理的过程作为增进团结的过程,要形成真诚互信、团结共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但“团结共事”不是“一团和气”,刻意掩盖矛盾,回避问题,有错不说,这不是真正的团结,而是一种庸俗的人际关系论,有悖于团结的真谛。真正的团结,必须是建立在批评与自我批评基础上的团结,必须是建立在解决矛盾问题基础上的团结,必须是建立在坚持原则维护公正基础上的团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近指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要态度坚决、坚定不移、真抓实干。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应当切实转变观念,不断深化对“从严治院”方针的认识,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干部管理理念,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定不移、真抓实干。领导干部尤其要注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只有对司法干部真正“严管”,才是对司法干部的真爱,对人民法院的挚爱,对人民群众的大爱,对党的事业的至爱。
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篇4
近日,多次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彰显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将成为新常态。而要真正把“严管、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入,贵在坚持,重在长久,不能松一时、紧一时尺度不一,不能此一时、彼一时朝令夕改,更不能口头严、执纪宽高举轻放,必须以制度规范行为,靠监管提升质效。
严管须有“铁”制度。古有圣贤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意思是人存在欲望就像天地间存在时间和空间一样,要让天地人和谐共处,唯有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也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欲望,有的欲望越了界就会铸成大错,而单靠个人自觉,自行约束显然靠不住。因此要严管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才能明晰行为底线。制度是框,一言一行都必须符合框内标准。制度为严管提供了依据,党员干部心中有戒,言行才能不妄为。
制度须靠“硬”监督。好的'制度只是好的开始,任何制度不能逗硬的话就只是一纸空文而已。“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一些干部对上级领导和有关机关的“严管”往往不够理解,认为“严管”容易妨碍干事,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有些领导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但我们常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成祸害”,这样的俗语一定有着它的道理。如果发现了问题的苗头,不及时进行提醒、批评、教育,一旦东窗事发,那损失才叫严重呢。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领导干部在位时风光无限,一旦被查处,无不陷入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亲友蒙羞、母校难堪、单位无光的丢人局面。落到这样的下场再埋怨组织上没有对其“严管”,后悔自己没有接受“严管”,又有何意义呢。强化监管,逗硬落实制度才是对干部的“厚爱”。
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篇5
“对大家、对自己怎么爱护?只有严管。严管包括自律和他律。以自律为主,他律强化自律。自律就是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谷法院赵军院长给全院干警讲课时,这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仔细回味开来,慢慢的咀嚼其更深的含义,感想颇多。
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缺乏“自律”的意识,学生时代的懵懂至此尚有理由,但毕业后参加工作却依旧如此。读书的时候分数至上,疲于应对各类考试,考试前忙于复习,毕业前忙于找工作,感觉一直都很忙碌,没有仔细想过是否有过“自律”的意识。现在回过头来,才恍然间意识到当时其实并没有这种概念。那些每天感觉的忙碌都是因为有一项项的硬性指标摆在那里,论文不通过拿不到毕业证,考试不及格找不到工作,在忙于这些东西的时候,甚至没有时间去思考,如果当时能对人生或者未来有更清晰的`规划,也许工作后就不会感觉手忙脚乱。以至于在听到赵院长的这句“什么是本科生?学到了基本的、初步的专业知识就是本科生。什么是研究生?具备了初步的研究能力就是研究生。博士就是学问更广博、研究能力更强”,我开始更深刻的反思自己,如果可以对号入座的话,我想我仅仅是初步掌握了基本的专业知识,甚至这一些基本的专业都还不够,另一个角度来说,三年的研究生生活里,真正收获的东西不多,研究问题的能力并没有掌握。
“自律”就是高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在参加工作以后,慢慢发现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太弱,研解问题的能力还需要加强,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但是,在发现了这些之后,依然找不到突破和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在业务庭室每天接触案件,接触当事人,当时抱怨每天没有时间研究案件,将大把的功夫花费在琐碎的程序上。在综合职能部门开始转换视角,又觉得接触的案件太少,没有可开展的调研素材,好像每次都有理由推托。现在反思这些实际上就是不自律,没有自律的意识。“谦虚使人进步,真谦虚才能使人真进步,因为只有你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你才能做到真虚心。你心情不愉快是因为你进入了误区,你对工作发怵是因为你能力还不足,你身上的一切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源于你自身。你有许多改变不了的东西,但你可以改变你自己,让自己能适应环境,迎合趋势。”现在就我自己而言,在工作中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比如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强,遇到问题想当然,被束缚在自己所知道的仅有的法律的条条框框里。与当事人沟通的时候明显发现自己能力还有欠缺,掌握当事人心理的能力差。虽然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但是又总以自己还没有实际办理案件为由而搪塞推托。实际上这些问题在发现之后是应该正视的,并且应该在现有的环境内逐渐的改善,而不应该逃避。
严管与厚爱心得体会 篇6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这句话,每个党员干部都需要仔细琢磨。当下,我们有些领导对下属充满了“人情味”,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然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干部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如不及时敲打、告诫,小错误会不断放大,最终不可挽回。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多当“保健医生”的“严管”才能让干部防微杜渐,才是对干部的真正“厚爱”。
怎样做到严管厚爱?
制度规范是“标尺”。无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管理制度是每一位干部检视自身言行的“镜子”,也是部门衡量管理的依据,能有效避免随意性。
执行制度是关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管”就成了一句空话。“严管”就要做到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殊的人,不能搞“下不为例”。查处违法违纪既要叫得响,更要抓得实,对干部而言这既是警戒,更是保护。
以人为本是核心。“严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干部的`价值,在严管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忘记对干部的关心,既要大张旗鼓肯定工作,大张旗鼓批评不足,大张旗鼓指出方向,也要教育与处理并重,表扬与批评并重,奖励与处罚并重,经验与教训并重,让干部觉得工作又搞头、又盼头,真正接受“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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