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2-08-16 13:19: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后感15篇

《故乡》读后感1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故乡》读后感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3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读后感4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故乡》读后感5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读后感6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故乡》读后感7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8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9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读后感10

  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11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故乡》读后感12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13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故乡》读后感14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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