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

时间:2024-07-18 13:24:0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重返狼群》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1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2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个暑假,我为大家推荐一本让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的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重返狼群》。

  这本书讲的是年轻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捡到了一只失去亲人、奄奄一息的小狼。李微漪被小狼求生的目光所感动,把它带回自己的城市,给它取名为格林,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可繁华的城市终究不是野生草原狼的美好家园,为了自由,“狼妈妈”做出决定:格林,走吧,回草原去。经过几个月的草原生活艰苦训练后,格林渐渐熟悉了草原生活的习性,在李微漪的帮助下,成功回到了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狼之柔情”。这个片段讲的是:李微漪带着格林来到若尔盖大草原后,遭遇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病倒了,病得很严重。在病得不能自理的日子里,格林趴在李微漪的身边寸步不离。

  为什么我最喜欢这个片段呢?因为这个片段是《重返狼群》中最让我感动、最不能忘怀的一个片段了。说到狼,想必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白眼狼”、“狼心狗肺”等这一类的词。但是格林不是的,它是一只知恩图报、懂得感恩的狼。

  说到保护动物,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有一次我和父母去动物园,当我看到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的.时候,有点于心不忍。它们本来可以在草原上自由奔跑,在蓝天上自由歌唱,在山谷中尽情玩耍......但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私欲,它们失去了自由,被关在这小小的笼子里痛苦呻吟。

  今天,若尔盖大草原已经建成了多个狼群保护区,我希望野性的狼嚎可以永远回荡在草原之上,动物们自由的身影永远活动在山谷之中,美丽的草原永远生机勃勃!

《重返狼群》读后感3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4

  格林,一只小狼。在二零一零年李微漪救下了它;二零一一年格林重返狼群;二零一三年格林与李微漪,亦风已经分离了七百多天,在这七百多个日夜之中,他们没有一天不想格林。

  终于,日夜悬心的李微漪变卖家产为寻找格林的下落重返若尔盖草原。

  我们能救下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是的,李微漪救下了一匹匹小狼的生命,可是小狼终究要重返狼群。狼是群居动物,如果狼离开了狼群,那么这匹狼生存下去的机会便会很少很少。这是狼一生不可改变的命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狼的命运。

  曾以为找到格林就可以安心的离开,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更是沉重了一页——狼的自由不羁背后,是凶险万分的`生活,颠沛流离的命运和消逝中的家园。在寻找狼群的过程是艰难的又是欢乐的:艰难的是,找了一年也没在狼群之中发现格林的踪迹;欢快的是,在这一条路上,他们认识了更多的动物朋友!终于在二零一三年底,格林出现了!令人想不到的是,格林竟与辣妈在一起了,而它们也生下了三只小狼——双截棍、福仔、飞毛腿以及他们抚养的一匹小狼,小不点。李微漪非常地惊讶,原来她以前接触过的四只小狼就是格林的孩子。可是,李微漪却无法接受双截棍、福仔、小不点已经死了的消息……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非常的感动,因为李微漪与小狼建立了这么深厚的情感。在她遇见了格林,本可以与格林生活在一起,可是她终究放手了。

  她没有留住格林,因为李微漪明白格林需要生活下去,她需要照顾格桑(辣妈)、飞毛腿。

  再见,格林。

  格林,上一次,回草原,是为了送你重返狼群,这一次,轮到我们,为寻找你重返狼群。

  ——后记

《重返狼群》读后感5

  起初《重返狼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真实,然而,随着第二部的情节发展我愈发希望:这本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从未发生过。

  拿到书,土黄的封面让我对它没有一丁点好感,可这不正代表着沙化的草原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放狼七百多个日夜后,听说格林(她放养的小狼)被抓后,历经一年与狼仔——格林重逢的故事。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场景:盗猎者(捕捉野生动物换取高价的人)——冯汉川家中成千上万只旱獭(又名土拨鼠,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活活冻死,626只狼头皮制成的“百狼袍”就这样有泪无珠……听索朗(动物保护区的工作者)说,为了让狼皮好看,一般是把狼麻醉后就活生生从它们身上把皮扒下来,狼逃走后,跑着跑着,发现自己没有皮了,活活冻死……

  这不禁让我想起李微漪和姜戎的一段对话:

  “四十年前的`内蒙古真的那么美,真的有过那么多狼群吗?”

  “四十年后,不,也许十年后,人们会遇到与你同样的问题。”

  据统计,每一个小时就有一类生物灭绝,每一分钟就有一个动物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

  人们为了观看,把动物抓进动物园里,可那是动物们的归宿吗?不!草原和森林才是呀!我们听不到动物的哭泣,人们为了利益不断向地球剥削……

  对于草原上的牧民,草原是他们的“命”,可对于城里的人呢?什么是“命”?宽敞的房子?优越的汽车?高薪水的工作?强大的电子设备?高档的奢侈品?无所不能的金钱?看着被大风刮蓝的天空,光秃秃的树枝上塑料袋哗哗作响,答案似乎在嘴边呼之欲出……

  狼已成为传说,请不要再让诺尔盖草原和那里的其它生灵也成为传说。

《重返狼群》读后感6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读后感7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8

  暑假,我读了一本让人热血沸腾、激动万分的非虚构动物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书的作者就是这个传奇故事的`亲历者李微漪,她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只濒死的小狼崽闯入了她的视野,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便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取名为格林,细心呵护。

  李微漪从不把格林当宠物狗养,而是激发它基因里的野性,带它来到若尔盖大草原,让格林学会了化敌为友、护食、藏食、猎食、夺食等各种生存本领。

  格林也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守护在李微漪身边。当凶猛的藏狗追咬妈妈李微漪时,它会毫不犹豫地与藏狗搏斗,不惜负伤累累;当妈妈生了重病,卧床不起时,它日夜守候,将存粮拿出来喂妈妈,自己却挨饿;当在狼山上,食物缺乏时,它起早贪黑地打猎养家。

  一对母子情谊深,功夫不负有心人。狼妈李微漪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也遇到了狼王,得到认可,听到了亲族的召唤。

  离别的时刻终究还是到了,作者细腻的文笔让我感受到了格林回归狼群的喜悦与割舍离别的痛苦,甚至能感受到格林遥望狼群时激动得热血沸腾以及回看狼妈时的纠结和思念。

  传奇的故事就此结束。读了这本书,我由衷得希望若尔盖大草原那充满野性的狼嗥能多一点,再多一点。

《重返狼群》读后感9

  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很特别。

  首先,它是一本长篇非虚构类小说。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叫做李微漪的人,在若尔盖草原救活了一头小狼崽。取名为“格林”,并把格林带到城市抚养。可是格林更向往自由的生活,于是李微漪又把格林带回了若尔盖草原。在这里,格林慢慢地长成一只大狼,开始捕猎,开始搏斗。李微漪一心想把格林送回狼群,所以她们来到了荒山野岭上。这地方可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她们遭遇了很多困难,比如被野狗偷袭、没有食物……但李微漪和格林坚强地挺了过来。终于,格林找到了属于它的.狼群,李微漪和它含泪而别。人和狼能够如此和谐相处,真是太不可思议的。

  其次,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一个年轻的女画家,竟然能把一只狼独自抚养九个月,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呀!《狼图腾》作者姜戎在此书写道:一个中国现代青年女性能如此敬狼爱狼,能如此理解狼和自由,能有如此自由意志和胆魄,真让我这头老狼肃然起敬。我对这句话感触很深,是啊,李微漪很能理解格林热爱自由,并把格林带回它的家乡—若尔盖草原。它在荒山野岭上,也是顽强地生存着。

  如果说以上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遵循野性的呼唤和对自由的向往,可能是更吸引我再次读这本书的原因。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一路上,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历经九死一生。“嗷----嗷”当听见消失的狼群发出的长长回应,我也和作者一样几乎感动得要哭出来。这低沉的野性的呼唤,尽管脆弱却无比自由,尽管粗野却是真情流露。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很感动。圣洁的若尔盖草原,一如从前的宁静与安详。多么希望,人和自然能永远和谐共生。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11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很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身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身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纯粹,那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身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读后感12

  假期,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狼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和对待"家人"的情感。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写生的时候偶然救了一只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带回城市的.家喂养,并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没有养多久,因为各种原因,作者发现在城市里不再适合喂养小狼了,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决定把格林带到草原。于是他们来到草原的獒场生活,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

  作者和小狼亲如母子,在书中"狼之柔情"里写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听见作者咳嗽时,小狼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引颈相探,它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闹,宁愿一直官运亨通在窗外观望。作者在小桌前写日记,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台上看着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窗口看着作者睡觉,站累了就回到正对窗口的草地上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守望着。作者连日来死撑硬扛,结果病情趋于恶化。也许狼能闻到死亡的气息,小狼越来越不安,在作者窗前来回徘徊,日夜翘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时候,小狼毫不犹豫地选择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小狼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

  书是通过一个个小故事进行讲述的,通过这些故事让了解到在草原上,作者和小狼相守相依,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在作者不懈的努力和帮助下,小狼终于得到了狼群的认可,离开人类重新回到狼群中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13

  《重返狼群》是老师所推荐的一本书,看完之后,那一幕幕仍在脑海中浮荡。

  在一次巧合中,作者遇见了一头自幼无亲的小狼。虽然狼在人的刻板印象中是邪恶的象征,但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很有可能毙命于草原之上或被人进行贩卖,毕竟它实在是太弱小了。好在万物皆有情,作者好心的收留了它,像慈母对待自己孩子那样。在这期间,当然也发生了许多引人发笑的事。

  本该在蒙古草原生存的黑狼,来到了城市生活,到底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起初格林还没有一个月大,是一个如小猫一样的小不点儿,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地,尽显出一番憨态可掬之色。几十天过去了,格林已经颇具狼的野性,他的野心也渐渐的展现了出来。不屈、嗜血,再到敢挑战“狼妈”的权威,他们之间的感情仍在一步步升温,但人与狼注定不能共生,分别之日迟早将要到来。放荡不羁的性格也受不住画室的狭小与这城市的喧嚣,它最终的归宿还是那处处吹荡着自由之风的.内蒙大草原。

  草原上的时光仿佛是冻结的,但日子一天一日的流逝,无拘无束的草原将格林基因中的野性激发,有时作者为了保护它,不让它参加斗争,这虽然符合当今社会的人道主义,但绝对违反狼道。两者之间的感情也在潜移默化的淡化着……

  抚养一头小狼的故事虽然感人,但在动物的眼中,好人并不是辅助它们生活的人,而是多留一片净土、多留一些自由,才是它们真正渴望的、所追求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14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15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

  《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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