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4-09-13 19:19:22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精选】转让协议书范文汇总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转让协议书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转让协议书范文汇总7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所有权证号码: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把原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加盟合同号)整体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半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甲方原经营项目()加盟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缴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

  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装修投资等所有损失,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 市__ 路__号购买住宅(期房)___ (项目名称)一套房屋,具体房号为: 栋 单元 号房。该房目前尚未建成,未具备交易条件。

  甲、乙双方就该房转让事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以其名义购买的住宅___ 市__ 路__号___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房) 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为 元。

  三、该房屋双方议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该房的首付人民币 万元(¥),在签定协议后的两天内支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万元(¥ )中的万元,其余款项待更改名字后当日付清。

  四、该房的购房款全部由乙方支付,以甲方名义直接付给开发商,由乙方收执收款凭证。

  五、该房盖到二层交全额的时候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

  六、本协议签订后,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乙方负责。本协议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八、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将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按以下第 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能取得该房所有权,甲方必须将该房拍卖,拍卖所得的款项,优先支付乙方支付给开发商购房款和给甲方的 万元转让费后,余款作为甲方给乙方的赔偿金。甲方不能从该房获得任何收益。

  九、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购房款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得到该房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不符合交付要求,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修理仍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协议,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十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立约人:

  甲方:__(签字 ) 乙方:__(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年__月__日订于___市

转让协议书 篇3

  转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下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 甲方现将坐落于矮山坪村七组墩碑岭(卜古山)约十八亩(四至按原合同四至为准)。包括房屋 间,猪舍 间,鸡舍 间,空地约 亩、水进、电线等场地转租给乙方使用。

  二、 转租期限为 年。既20xx年 1月1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承租甲方养殖场经营期间,乙方享有独立经营管理权,甲方并保证养殖场无任何争议和保证不受外界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管理,若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原甲方种植树木仍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增加种植任何树木和增加房屋建设。乙方如需要扩建猪、鸡舍需要占用场地,甲方要移植或砍伐有关树木,不得干涉,补偿资金按国家征收标准或双方协商。

  四、 合同生效后前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元(10000元/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后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贰千元(120xx元/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 月 日。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前四年租金,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四万元(40000元整)。20xx年1月1日起租金每年一付。乙方须在每年1月5日前付本年的租金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出收款收据。若乙方在逾期内还不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 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须保证路通、水电正常使用,水电费按实际用量计算,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六、 在承租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合同期内收回,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所建房屋按国家征收标准补偿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因国家征收此地段,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退回乙方提前支付的租金。

  七、 遇到国家征收这块山地,乙方所扩建的房屋补偿金按各50%与甲方分成。

  八、 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后,这块山地(养殖场)之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应确保不因之前的债权、债务影响乙方经营管理。否则,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 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排污问题,甲方应协助解决,如建化粪池等排污占需用占用甲方种植树木范围,甲方应允许乙方兴建,不得收取任何补偿费用。

  十、 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盘点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等签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承租期间保证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完整正常使用。如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自然灾害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签名并原出租人签名同意后本合同即生效。

  十二、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独立投资所有的页岩砖厂一个,(砖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坪砖厂)现甲方决定对该砖厂进行整体一次性转让,乙方有意受让,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磋商,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及内容,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内容地点及范围

  1、转让内容:________________。

  2、转让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

  3、转让范围包括:砖厂准建审批文件、批准砖厂建设批文、焙烧窑、所有机器和机械设备、修理和维修设备、修理工具、生产设备、保障砖厂生产的附属设备、变压器、砖厂所有使用的高低压供电线路、道路、设施、厂房、饮用设备和水管网、供砖厂生产使用的水井、抽水设备和管网、房屋、采矿权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境评估被报告、土地用地手续、租赁合同、以及在砖厂控制范围的的一切物品,行政公文等等,但是不包括砖厂转让以前的各种债权债务。(具体以物品清单为准)

  二、转让价格及相关费用

  1,该砖厂一次性转让费共计大写拾万零捌千元(¥108000)。

  2、转让过过程中变更各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砖厂转让及物品移交时限

  1、本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

  2、物品移交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并认真清理移交物品的同时进行编制。

  3、物品移交清单必须通过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4、甲方不得在转让协议签订公文形成时段转移和变卖砖厂任何的.物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

  1、协议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及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3、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五、协议的生效和失效

  1、该协议在完成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和承包时限内长期有效。

  4、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____(证件号码:____)

  (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证件号码:____)(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在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湘乡市____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共元出资额,以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湘乡市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乙方承认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湘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协议编号:______科技合字()第__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公章)____________(甲方)

  技术转让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

  中介方:(公章)____________

  协议登记机关:(公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

  成果鉴定时间:

  年月日

  获奖日期、等级;

  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

  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 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公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____份。其中技术转让方____份,技术受让方____份,中介方____份,鉴证单位____份,公证单位____份,受托单位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__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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