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05-26 17:46:2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代理协议书汇总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代理协议书汇总5篇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授权方):

  乙方(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代理项目

  1.1、甲方正式授予乙方XXX公司“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作。

  1.2、乙方代理的项目为承接的所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1.

  二、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力提供技术支持给乙方,保证项目最终的质量符合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内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出工作人员到市场予以技术支持。甲方人员只承担自己的差旅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项目明细后,来确定项目的代理价以及市场的指导价。但项目的最终价格由乙方与项目方来确定。乙方在支

  付给甲方项目代理款后,其余款项归乙方所有。

  2.3、在项目周期内,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项目代理费用,甲方有权延迟、停止项目运作,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的`调研、推广、建设、公关过程中产生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2.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技术保密协议》、《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款项。

  2.7、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以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2.8、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它方。

  2.9、

  三、项目合同签署方式

  3.1、方式一:乙方与项目方直接签署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款的约定和收取,甲方只负责收取项目代理协议中约定的项目代理款。

  3.2、方式二:如项目方提出要求,乙方认可后,甲方与项目方直接签署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款的约定和收取,甲方按照约定,在收到项目款后,按代理协议约定扣除项目代理款后,返给乙方。

  四、项目代理款的支付方式

  4.1、如项目合同按照3.1中签署,支付方式如下:

  4.1.1、付款时间:

  4.1.2、付款方式:乙方需将约定的款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4.2、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支付方式如下:

  4.2.1付款时间:按照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由项目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项目款3个工作日内,按甲、乙方签署的《项目返款协议》返给乙方。

  4.2.2、付款方式:项目方将项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将约定款直接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3、甲方开户行:甲方 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 账号:

  五、签署的相关协议

  5.1、由于项目款无法在《项目代理协议》签署之前获知,所以,在项目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代理费用约定》。乙方按照《项目代理费用约定》付款给甲方。

  5.2、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甲、乙方需签署《项目返款协

  议》。按照项目合同及《项目返款协议》,甲方返款给乙方。

  5.3、上述《项目代理费用约定》、《项目返款协议》两项协议,必须与本协议一起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6.1、协议期限: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完成,款项结清后终止。

  6.2、本协议签署地点:

  七、协议的终止

  7.1、乙方在代理项目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对外形象和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

  7.2、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署的本协议。

  八、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出现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九、协议文本及附件

  9.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

  印无效。

  9.2、本协议附件包括:

  9.2.1、附表1-甲方骨干院校建设项目内容

  9.2.2、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2.3、乙方代理商承诺书。

  9.2.4、《项目代理费用约定》。

  9.2.5、如项目合同按照3.2中签署,附件还包括《项目返款协议》。

  甲 方:

  代表人: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3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拥有( 省)区域内广泛的社会资源、优秀的项目管理运作团队和可供本项目运作的资金优势。

  乙方:①、拥有自主开发、生产的 系列产品的经验;②、品牌在国内司法取证行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③、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服务机制和产品优势;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 省)以乙方 系列产品总代理名义销售乙方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相关约定: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 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 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 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 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 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 ”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 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 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至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止)。此协议期满后,甲方可于期满前十五天申请再行续订协议,否则协议自行终止。

  三、代理条件及规定:

  1、甲乙双方就 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伍拾万圆。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 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 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 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 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 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 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 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

  附件。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 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 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51%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 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 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六、货款结算:

  甲方订购产品货款从代理年费中冲减,代理年费用完时,须按约定进行补充。

  七、价格管理和约定: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总经销价,该价格为 交货价,从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运费由甲方支付(具体细则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随时调整部分产品总经销价,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

  八、市场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护甲方正式代理商情况下签约其他省份的总代理权。

  2、本独家经营权仅限所签约指定产品的独家经营权,非签约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开发不受本协议约束。

  九、订单、发货、质检、换货的规定:

  1、乙方受理甲方订单的依据为甲方指定有效业务接口人的签名传真经确认后乙方予以下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下单。

  2、在要求现款提货情况下,乙方严格执行现款发货原则,否则乙方拒绝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可在收到货物的三天时间内,书面要求乙方换货, 乙方查实后应予以换货,并承担相应的运费;过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换货申请。

  十、售后服务规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费中,预留1/10作为售后周转配件保证金。该保证金不作为预付货款,不可以进行货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转部件、设备应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借货协议的条款进行约束。并且及时将问题部件及设备如数返回乙方。

  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经乙方确认无误,无损该保证金退回甲方。否则,乙方按照相关部件成本价格予以扣除。

  4、乙方为售出的产品进行一个自然年内的免费保修(产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厂日期为准),过保产品按国家三包法相关约定进行维修。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 协议,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 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 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 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聘用人才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二,甲方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人员调动,辞职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职称评定(确认),辞职,出国(境)政审,出具人事证明,人事档案管理及转递等。

  三,乙方负责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假期,专业培训及思想教育等。乙方与聘用人员的其他权利义务由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

  四,乙方应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事管理人员负责人事业务工作。甲方对乙方的人事业务工作予以指导。

  五,乙方按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每人每月20元整。经双方商定,同意委托银行采用同城专项收款结算方式,乙方按月划拨受聘人员人事代理服务费给甲方。

  六,乙方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办理其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七,乙方如遇停业,破产,解散等情况应妥善安置聘用人员,甲方协助办理聘用人员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八,乙方每年工商年检后15日内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帐户:建行岳阳支行

  帐号:35101515001050000943

  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二层

  邮编:3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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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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