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协议书

时间:2025-12-22 10:03:5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质押协议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押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押协议书15篇

质押协议书1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xxx支行

  乙方: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xxxxxxxxx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xx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xx万元,其中由xxxxxxxxx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xx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xx万元,由xxxxxxxxx有限公司位于xx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xxx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xx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xxxxxxxxx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xxxxxxxxx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xxxx万元人民币,xxxxxxxxx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条 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xxxxxxxx,存款人为乙方;

  第三条 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 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xxxx市xx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如xxxxxxxxx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xx?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xx天内不能过户到xx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

  第七条 xxx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xxxxxxxxx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xxx支行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质押协议书2

  甲方(出借人、质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车辆质押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

  1、借款金额:乙方行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起收回借款;

  乙方质押车辆存在瑕疵的.;

  乙方无法联络或涉及较大债务纠纷等可能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

  二、质押车辆:

  1、乙方以其自有车辆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车辆基本情况为:

  车牌号: 型号品类: 价值: 元

  2、质押担保范围为上述借款款项、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含追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

  3、乙方保证所质押车辆为其合法自有车辆,无抵押等任何权利限制,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质押车辆乙方应出资为车辆持续投保各项保险及保养费用。

  4、借款期满或甲方依据本协议通知提前收回借款后乙方未还款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置(出卖)质押车辆,处置所得用于清偿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三、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司法机关处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成立,乙方提交质押车辆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质押协议书3

  1.1、证券质押典当

  系统是由创元开发的《证券质押典当业务管理与风险监控系统》的简称。

  该系统通过电脑网络技术,依照《典当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长不超过15天股票当质押服务体系,包含了相关动态监管与风险监控功能。

  《网上交易客户端》是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申请证券质押典当业务使用的软件,包括股票买卖撤单、查询、结算等功能。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网上客户端》自助申请当金购买股票,随买即借随卖即还,周而往复。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当金的天数计算和收取典当综合管理费。

  1.2、账户说明

  1.2.1、质押账户

  质押账户(包括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简称账户,是乙方在证券公司设立的个人账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将该账户的所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俗称“当物”,质押给典当行;乙方丧失账户的所有权,但可对该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1.2.2、典当账户

  典当账户是由典当行提供的资金账户(包括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简称账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获取的当金由该账户提供;乙方取得在该账户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包括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的使用授权。

  1.3证券质押授信与当金额度管理办法

  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授信管理。

  甲方通过对乙方历史交易能力的评估确定乙方授信级别。

  本合同有效期内,系统根据乙方使用账户的交易频率与盈亏状况,对该授信级别定期自动调整,若授信级别降至25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账户的`现金95%购买股票后方可申请质押典当,系统自动根据乙方当时持有股票市值的评估总额乘以乙方授信级别计算并批复;乙方当日申请到的当金额度仅限当日有效。

  1.4典当期限与月综合服务管理

  本合同期限为半年,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中,乙方应在质押典当到期前乙方应主动抛售账户的股票,否则未抛售股票视为“绝当”,甲方有权强行抛售;乙方以其账户的资产承担所有风险、综合管理费。

  1.5、定期清算、平仓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对乙方使用当今的所有交易及占用当金的典当综合管理费进行定期清算。

  系统自动管理乙方的融资买卖记录,乙方使用《网上交易客户端》可以随时查询。

  清算日乙方未抛售的股票当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当月没有申请质押典当的乙方不参与清算。

  乙方若盈利,甲方将盈利部分由账户划拨资金到乙方账户,乙方若亏损,乙方或主动支付亏损部分给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从乙方账户划拨资金到账户弥补亏损。

  1.5.2、平仓清算

  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账户资产及账户当金资产总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约定的平仓线以下时,进行平仓清算。

  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市价抛售乙方账户、账户的股票,并从乙方账户划拨资金以弥补乙方占用账户当金的典当本息及亏损。

  对于账户全部划拨或股票全部买出后仍不足弥补甲方亏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1.5.3、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内,停止乙方贷款权利,到期日前5天办理清算手续。

  一、典当综合管理费用率及计算

  甲方有权调整典当综合管理费率。系统将自动提示乙方每次申请当金的实际费率,该费率在当次质押典当期内不会变动。

  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当金额度、及占用时限计算综合服务费;当金占用时限从乙方账户当金买入股票之日起计,至卖出日次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延续计费。

  违约金:乙方占用当金超过15日未归还,按日加收4‰违约金。

  二、乙方出质账户及出质资产总值

  甲方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已将账户作为典当质押物。

  质押期间,乙方可对账户进行正常的股票买卖,乙方始终以其账户内总值项下的资金和证券持续作为典当的质押物(当物)。

  三、乙方自愿向指定营业部办理不可撤消的账户的《账户委托申请》和《授权委托书》指令。

  同时乙方将深、沪股东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置甲方。

  四、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物的质押担保范围指本合同重要一栏所规定的当金、当金利息、综合费(含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五、乙方当金申请与股票买卖规则

  5.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账户授权乙方使用,乙方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动进入交易及查询交易记录。

  5.2本合同有效期内系统自动限制乙方买入具有风险的股票。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股票的风险几级别进行调整,风险级别在25分以下的股票为系统限制交易的股票,、※类股票的默认风险分别为零。

  乙方认可该限制可能对乙方的投资产生影响,并承诺对此限制不提出任何异议。

  5.3乙方对所持有的账户总资产享有完全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不得将该账户的资金及其对应证券账户资产借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5.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账户冻结、合同单方终止

  6.1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营业部提交《账户委托申请书》后方可获得会员资格。

  申请书申明自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冻结账户,包括停止上述资金账户的银证转帐功能、柜面资金提取与转出,限制证券账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深圳)指令、办理撤单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户等。

  6.2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后,才能获得典当质押资格。

  合同有效内遇定期清算或平仓清算,该《授权委托书》被使用后,乙方需要再次填写并提交甲方后,才能继续申请当金额度、并获得交易授权。

  否则按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6.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使用账户资金或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后,可单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账户资金或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后,由于乙方授新额度降低至合同规定最低值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续当、赎当、合同绝当、交易绝当

  7.1、本合同不得续当。

  本合同限界满前20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重新订立合同。

质押协议书4

  出质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xxx有限公司向xxx借款万元,期限,并与其签订来看有关于该融资需求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拥有的重庆迈时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xxx(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xxx有限公司与质权人及担保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

  31.本合同签订后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实现质权人在主合同中的权利)。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变卖、拍卖质押股权,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押股权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

  (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质押股权收益

  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

  第七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

  4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2)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3)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

  5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4)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5)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质权人非经出质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人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出质人拒绝向标的增资等,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出质人确认,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足以对质权人实现质权或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出质人每次违约行为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质权人有权主张其基于主合同享有的债权提前到期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6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本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质押协议书5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尼桑牌轿车一辆,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甲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2、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质押协议书6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质押财产清单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协议书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 )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总计20xx年X月XX日。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打入乙方在开立的帐户中,帐户号: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乙方。抵押权利价值。

  六、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

  抵押期间,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期间,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担保人清偿。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应一次性偿付甲方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付相应金额,乙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得款项超过乙方债权部分,归甲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的,乙方继续对甲方及其他担保人行使追索权。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XX份,双方各执一份,XX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质押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经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规避风险,将车主抵(质)押在该处的车辆转(质)抵押给乙方或使用,车牌号: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_。

  二、为本车真正所有者,甲方转(质)抵押给乙方时提供的手续有: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承诺此车手续正规,保证此车原车原码原号,手续真实,非盗抢黑车,非出租,非走私套牌或牵涉其他刑事、民事案件车辆,使用中如发现此车之前有隐瞒的不良性质与乙方无关,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双方如出现任何纠纷,向由双方协定法院(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由于找不到原车主,暂时不能提供过户手续,甲方为回笼资金,只能将债权转让车继续转(质)抵押给乙方使用。

  五、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以人民币向乙方转入债权和质押或使用权。

  六、今后如车主出现,协商后提供过户手续,按现在二手车价互补差价,如车主不愿意提供过户手续,在车主与甲方签订的'(质)抵押协议逾期后,车主或甲方仍然想将车赎回,车主或甲方必须补偿乙方一定的经济费用。

  七、乙方转抵(质)押后出现的违章违纪、交通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本协议签署之前所有与本车相关的不良事宜都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承诺:车主与甲方签订的(质)抵押协议已经逾期并违约,保证不是租赁车、盗抢车,如果出现所述情况,甲方无偿退还给乙方全部车辆转押款。甲方已经联系不到车主本人,逾期后车主同意转(质)抵押该车。

  十、甲方收到人民币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质押协议书9

  出质人: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 万元(x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x%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借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借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有关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

  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出质人因就解除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质权人有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一旦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资料提供给出质人并允许出质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7.质权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还清乙方本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协议及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出质人的有关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XX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

  (1)在丙方如约进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完毕时;

  (2)当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

  (3)当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损害,不得影响受损害方在本协议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不得视为受损害方同意其违约行为,亦不构成受损害方放弃对违约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协议书1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账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一~(大写)元整,质押率为——%,实际质押额为——一(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一一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_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术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上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小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他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儿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问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丰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略):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防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淆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箍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地点:

质押协议书12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协议书13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 20##年9月26日

质押协议书14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xxx支行

  乙方: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xxxxxxxxx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xx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xx万元,其中由xxxxxxxxx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xx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xx万元,由xxxxxxxxx有限公司位于xx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xxx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xx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xxxxxxxxx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xxxxxxxxx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xxxx万元人民币,xxxxxxxxx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条 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xxxxxxxx,存款人为乙方;

  第三条 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 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xxxx市xx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如xxxxxxxxx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xx㎡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xx天内不能过户到xx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

  第七条 xxx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xxxxxxxxx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xxx支行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质押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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