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2-03-16 15:51:2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出资协议书汇编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资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资协议书汇编5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座落于 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房屋作价出资入股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买卖手续。

  第二条:甲方出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产权人 ,产权证号 。

  第三条:甲方出资入股的房地产经过专业评估,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元。乙方目前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四条: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及所有权转交给乙方所有。

  第六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甲方违约,应按违约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2

  第一条甲、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 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 ,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 ,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 ,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 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 。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注册资金 元。

  甲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 %。

  乙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 %。

  丙方投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出资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韩国进货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分享经贸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额壹佰万元整(100万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70%;乙方占出资总额的30%。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___

出资协议书 篇4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 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 作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作董事,副总经理, 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xx年 日 月

出资协议书 篇5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

  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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