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4-08-14 07:50:01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销售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销售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销售合同 篇1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

  1. 合同金额:含17%的增值税及安装费。

  2.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标执行,质保期从货到之日起算。质保期

  3. 交货地点:

  4.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条件:货款全部付清,货物所有权转移给需方。

  5. 包装标准:包装应确保货物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需方对包装物有特殊要求的须书面注明并另行收费。

  6. 结算方式:□电 汇 □银行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支 票 □现 金

  7. 货款结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需方预付50%预付款,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全部结束后支付至100%。

  8.货到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合同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执行;货物表面无瑕疵验收,货到三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有效,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需方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交货日期,需方不得以晚交货为由向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9. 安装、调试:产品的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并给予技术指导;

  10.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1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12. 开示发票的类型及时间:

  13. 其它约定事项: 延,需方不得以晚交货为由向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xx 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20xxxx年xxxx月xxxx日 20xxxx年xxxx月xxxx日

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______台。

  车辆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____%车款订金。

  2、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车方式:

  3、交车地点: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5、 验收方式:由乙方派人到甲方仓库验收或委托甲方代为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为___________市区域内独家经销,本公司在此区域内不设第二家经销,如发生同类产品由其它区域向乙方区域供销,由乙方提供确实证据,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补偿_____元/辆。

  2、甲方保证款到指定帐户后____天内发货,并不断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证乙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求得较好的经营利润,甲方提供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

  3、甲方严格质量管理,并严格履行产品承诺,协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厂价配件价格__________配件,用于三包配件调换,在甲方规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损坏的不予退换,由乙方自行购买。

  5、乙方保证专销_____线电动车一个品牌,如有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电动车,甲方有权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实行出厂基础价结算(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自理,(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提货地点在甲方仓库,如有缺货,甲方负责追查)。

  7、服务中一年内,每月销量_____辆,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周转电动车一辆,销量数超每月_____辆另加服务电动车一辆。

  8、乙方所辖区域,空白点连续两个月无_____线电动车销售或连续两个月没完成合同数量平均指标的,甲方有权将空白区域另找经销代理,乙方对该区域经销权亦自动失去。

  9、乙方确保全年合同期内销售_____线电动车系列每月_____辆,全年______辆。

  10、乙方应负责具有备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积极、稳妥、方便、及时地帮助用户解决实际问题,确因产品质量所异议引起的投诉及法律纠纷,严格按照产品三包规定及有关售后服务三包配件和相关的手续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产品改进依据。

  11、乙方在甲方仓库高的'配件,必须符合甲方三包规定进行以旧换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价值资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须在____个月内与甲方结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销售电动车过程中,必须给用户安装、调试、填妥三包手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禁原包装串装,否则由此造成的恶性窜车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并处以罚款_____元/辆,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资格。

  13、乙方必须将每月至____日止的销售数量、车型、库存在____日之前按时传真至甲方销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动态,及时反馈当地____线电动车竞争车型和价格。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双方及时进行财务清算,并结清在合作期间的一切财务往来货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及时产生相关补充协议。

  第八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为____年。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乙方应承担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洪水、暴风、雨、地震、火灾等)以及其它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情况致使交货延迟或不能交货,甲方对此不负责任,但需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交详尽的延误原因及资料。

  6、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 项目建设需要购买乙方免漆套装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

  方共同遵守。

  一、 订购产品内容及价格(型号以乙方出厂型号为准)

  注:1、以上产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单价不含税金、运输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

  二、送货时间

  甲方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免漆套装门的型号、数量和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以利于乙方安排生产。乙方应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三、送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 由乙方负责运输至工地

  五、安装与验收方式

  (1)乙方产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先对乙方产品的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数量验收单给乙方。

  (2)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甲方及监理方在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若分批安装,则分批验收)。

  (3)乙方产品进场施工,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用电、灌浆等基本的安装条件来保证乙方的安装进度(若有货梯,则免费提供给乙方搬运之用)。

  (4)乙方安装施工期间应遵守现场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施工违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保修

  产品保修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如超期未上门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期满后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2)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门的种类、规格、型号、颜色及数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应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7日内负责调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若乙方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损坏或遗漏的,或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遗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产品安装完毕至业主入住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提供免费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补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若乙方产品安装后出现色差,则由乙方负责调换。

  九、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若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自双方签印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结清时失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销售合同 篇4

  合同签订地:

  买受方:(以下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买卖物权的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标的物的具体内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地毯﹑地毯辅料及铺装服务。具体如下:

  一﹑地毯的花色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为需方指定认可,明细

  本合同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地毯性能必须符合双方所约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供应由乙方提供,由甲方回收,包装标准为:按照行业标准和足以保护标的物的标准;

  第2条 价格

  以上地毯标的额总计(大写)¥肆拾壹万肆仟零柒拾肆元整人民币。以上地毯单价为双方约定的最终价格,如遇市场风险价格波动,本价格不随之作变动或调整。

  第3条 支付

  甲方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乙方款项: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伍万元整作为定金,乙方开始生产备货;

  ②乙方货到甲方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货款161337元,乙方开始铺装施工;

  ③工程铺装完毕,甲方验收铺装质量合格后,将161337支付给乙方。

  ④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41400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甲方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质保金。

  3、3 付款方式为:

  第4条 交货、铺装与验收

  4、1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乙方负责送货。

  4、2交货的地点为: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乙方应在交付货物前完成地毯的检测工作,并负责货物交付后的铺装到指定位置等工作。甲方负责协助,并积极配合。

  4、3验收期限为:货物交付铺装完毕后三天。

  验收标准:按供方提供样品验收。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办法:以甲方验收乙方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具体数量多退少补。

  货物验收合格的,甲方须在地毯验收单证上签字认可;

  货物经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乙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经校正后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对货物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乙方必须在收到书面异

  议当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认,同时,甲方有权行使抗辩权,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4铺装工期:地毯铺装工期为10天。从地面清理完毕具备铺装条件开始计算工期,因需方内装修未完工退场及其它原因不能铺装施工,工期顺延计算。

  第5条 合同的更改和解除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并盖章认可。

  第6条 保修

  6、1乙方保证不会因地毯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地毯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6、2售后服务:由乙方提供的地毯及铺装服务,终生免费维修(人为因素除外)。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壹日内进行修理和零部件的调换,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甲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3服务方式:如出现问题,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通讯手段通知乙方,讲清问题现象,乙方应立即答复,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通讯手段解决问题;若仍不能解决问题,乙方承诺该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第7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交货的(不可抗拒原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每迟延交货一日按货物总价款的2%进行计算,按迟延日累计。

  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或者拒绝交货,视为乙方根本违约,除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7、2 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后,对其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调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逾期调换的,按照上条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计算。

  7、3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后,其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达到合同货物总数量的20%以上(包括20%)时,视为乙方根本违约,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7、4 乙方没有按约定履行保修条款的,买受方有权扣除质量保证款。

  第8条 其它约定

  因履行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货物在交付甲方验收期结束之前,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货物在交付甲方验收之前,因运输、保管货物等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内容均作废。

  其它约定事项: ①乙方出具产品质检报告,防火报告及环保证明;②乙方提供工厂发票;

销售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xx 签订时间:

  一、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天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方工及费用承担:需方公司内交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设备的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按行业技术标准供货,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设备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内设备有质量问题,供方实行免费三包。

  四、结算单证:供方为需方开具17%税务发票,供方为需方开具的发票额度为需方付给供方货款额度,并同步提供。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结算货款。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先协商后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有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6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乙方自愿任职本公司销售人员,双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权利: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生产品种。

  2.针对市场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及考核目标。

  3.对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全面管理。

  4.对未完成销售任务或违反双方协议规定的一切不符合销售条件的销售人员.随时调整区域市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作协议。

  义务:

  1.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2.不强迫乙方从事超强度,危险性劳动。

  3.每月15日按时发放乙方上个月应得报酬。

  4.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果连续1个月无单或不能达成月销售计划销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权利:

  1.依据双方约定享有薪酬待遇。

  义务:

  1.在公司和上级销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思想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熟练,服从领导管理,工作积极。

  2.公司送货,客户未能按规定结清货款,后果由乙方负责。

  3.对自己所负责的辖片区域制定日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进度。

  4.自建辖区销售网络表.终端客户拜访表.终端客户资料库。

  5.深入终端店和消费者之中的宣传.销售产品.了解公司产品质量和价格是否 合理,以及与同类产品之间的差异。保管管辖区域市场占有率在一年内达到50%以上。

  6.在公司和经销商之间起纽带作用。代表公司指导.协助经销商做好产品的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能够解决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团结经销商圆满达成任务。

  7.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向甲方建议制定合理的销售方案,并严格跟踪和执行,及时做好促销效果的评估工作。

  8.乙方严格约束本区域经销商按界定的销售区域销货。

  9.、不迟到,不早退,不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物,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了确保甲方对市场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乙方每天早上7:00到晚上9:00之间确保手机畅通。

  三:乙方薪酬:

  1.每月跑单超过20xx平方米,每多一平米再补助一元。工程面积以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合同后为每月业绩。

  2.业务员每平方米提成一元,如果业务员所销售产品价格高出公司的定价,高出的部分业务员和公司各分50%。

  3.公司除给业务员的保底工资两千元,不再补助任何费用。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不弄虚作假.欺下瞒上,不得接受客户以及终端店的宴请及贿赂。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解除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3.未经甲方法人书面授权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借款,贷款。

  4.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乙方因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被甲方辞退的,甲方不给乙方当月 薪酬或追究经济责任。乙方不再提出补偿和赔偿。

  6.本企业的业务员所接的订单决不能流转到别的同行企业。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赔偿违约金1000-20xx元。

  7.保留客户所提供的产品底单,以便出错时的责任划分。

  五:违约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自愿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此协议一示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具体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方式座机: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销售合同 篇7

  甲 方: 寿光市中阳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乙方自愿任职寿光市中阳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双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协议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 利:

  1、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生产品种。

  2、有权针对市场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及考核目标。

  3、有权对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全面管理。

  4、有权对不能完成销售任务或违反双方协议规定的一切不符合销售条件的销售人员,随时调整区域市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作协议。

  义 务:

  1、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2、不强迫乙方从事超强度、危险性劳动。

  3、每月按公司规定发放乙方上个月应得劳动报酬。

  4、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乙方工作表现、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给予乙方一定待遇。

  5、乙方工作满三个月试用期后甲方无异议,甲方正式录用乙方为合同工。甲方为乙方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果第一个月完不成月计划销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 利

  1、可自由选择甲方。

  2、依据双方约定享有薪酬待遇。

  3、可不执行协议以外的违法行为。

  4、有向甲方建议提高工作效率权利。

  5、在不损失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作协议的决定。

  义 务

  1、在公司和上级销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熟练,服从领导、工作积极。

  2、协助公司经理在辖区内选择和考核所招聘业务员,对业务员的销售情况、全面掌握。

  3、公司送货,业务员未能按规定结清货款,后果由乙方负责。

  4、对自己所辖片区制定日,周,月,年工作计划表并向主管经理汇报完成情况。

  5、自建辖区销售网络表、终端客户拜访表、终端客户资料库。

  6、深入消费者之中宣传、销售产品,了解公司产品质量和价格是否合理,以及与同类产品之间的差异。保证管辖区域市场占有率在一年内达到30%以上。

  7、在公司和业务员之间起纽带作用。代表公司指导、协助所辖地区业务员做好产品的宣传促销、售后服务等工作;能够解决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团结业务员圆满完成任务。

  8、要对业务员积压产品及时调配,不能因产品积压给公司造成损失。

  9、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向甲方建议合理的促销活动、制定销售方案。并严格跟踪和执行,及时做好促销效果的评估工作。

  10、市场因产品发生问题,应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并上报公司。

  11、经常抽查终端销售产品情况,看看是否有产品质量,及时报告并查找原因。

  12、乙方严格约束本区域业务员按界定的销售区域销货。不得出现串货情况。

  13、不迟到、不早退,不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务,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了确保甲方对市场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掌握,乙方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到中午11:00分,下午2:00到5:30分。乙方每天早上7:00到晚上9:00之前保持手机畅通。

  14、每天下午20:00之前将当日工作主要内容以手机短信或者网上上报的`形式汇报给销售总监,然后有销售总监统一汇总后,第二天上报总公司。

  15、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于企业的言行。吃苦耐劳,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扩大业绩。

  三、乙方薪酬及实习期限:

  1、销售人员是以业绩获得薪酬报酬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在区域、工作职务、工作表现确定乙方薪酬待遇。经双方协商,乙方实习期三个月,实习期是有责任工资。提成,补贴等和正式聘用等同,仅五险一金实习期过后缴纳。

  2、每月工资标准:

  实习期工资:6000元

  正式期工资:12000元

  提成:10%

  奖励:面包车一辆

  交通

  燃油

  补助:500元

  话费

  补助:300元

  每月合计: 元,以此类推

  3、按时完成公司安排工作任务的,工作满一年,公司给业务员奖励20万元高级轿车一辆。

  4、业务员每完成一单,提成10%,以完成第一单业务起{以乙方打款凭条和公司账户到账凭证为准},本合同开始生效。

  5、月规定销量(月计划)将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公司的年初销量年预算,进行调整。

  四、销售任务的分配:

  1,本公司规定每个专职业务员工作:

  第一个月卖10台产品加十个加盟商.第二个月20台产品加十个加盟商,第三个月30台产品加十个加盟商,以此类推,理论上本规定一年内不变。

  2,但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看上月全国销量,由公司销售部每月下发各区域销量分解指标。

  五、其它约定:

  1、乙方在此之前无违法等社会不良行为。

  2、乙方能较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乙方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接受客户、业务员的宴请及贿赂。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私自解除甲方与所属区域签订的合同。

  5、未经甲方法人书面授权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务员及客户借款,借货。如有违规,立即开除。

  6、乙方每个月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法人汇报合同履行情况。甲方每月在工资表里体现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将自行解约,合同作废。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再重新签订合同,但试用期延长不得超过2个月。

  7、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8、乙方因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被甲方辞退的,甲方不给乙方当月薪酬或追究经济责任。乙方不再提出补偿、赔偿。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自愿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七、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公司一份,营销总监一份,业务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寿光市中阳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乙 方; 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具体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方式座机{手机}:

  乙方邮政编码: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销售合同 篇8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销售合同 篇9

  甲方(授权方):______市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约事项

  1.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约书的全部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双方合作的基础:风险共担,利益共用,共同发展。

  3.双方合作的目标:长期合作,谋求产品的更大市场占有率。

  4.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区域内,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2.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各种促销活动及广告发布;

  3.代理区域内的'分销/零售商户及销售/库存状况/客户退货及反馈,须每月定期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告;

  4.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及价格体系,不得在代理区域外或非价格体系内销售;

  5.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价格体系,不得有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报告及打击;

  6.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且任何往来款项需汇至甲方指定帐号.没有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的款项,甲方则视为未收款;

  7.乙方和甲方确定试销关系以后销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转交给乙方负责后期的经销,在此期间甲方不得重设分销商,影响乙方的销售。

  三、代理/经销数量/价格/广告支持

  1.代理/经销商之销售数量要求:

  独家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此代理数量,为我公司系列产品之数量,各经销商首次提货量在必须在_____台以上,乙方试销期为_________个月,试销期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____台。

  2.如确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动的支持,乙方需把相关的资料传给甲方,经过甲方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广告或推广上的支持

  四、交货与订货

  1.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票据-本合约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应至少有一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调换货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保修”,所有保修服务按照<保修单>处理。

  2.乙方在担当甲方产品代理时,有销售与甲方同一类型的产品需与甲方协商。

  3.乙方确定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销售范围。并能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4.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妥善处理价格体系。

  6.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总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7.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期间 返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乙方月销售额低于__________元,或由于乙方项目转变造成双方三个月未合作,合同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再承担维修及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及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及形象/破坏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与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约,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合约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10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规定制定大厦管理公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所有;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圆整)。在卖方交货,并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万圆整)。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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