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销售合同范文集合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合同 篇1
合同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中国生物功能日化市场迅猛发展的需求,提高_______集团品牌形象,规范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系列日化产品_______地区的经销商,乙方 在该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 并在_____日内达到大中型终端进场率为_____% ,小型零售终端铺市率为 _____% 以上。
二、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止。甲乙双方每个年度签一次( 系列日化产品经销合同)。
三、销售指标:乙方首次购货款额不得低于合同期限内总任务量的 _____% 即_____万元人民币(首款应在合同签订的_____日内交付,否则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_____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每月购货款额不得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以款到甲方帐户为准);合同期内乙方总销售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新品上市,销售任务另行签订。
四、甲方供货方式:乙方以 “ 订货单 ” 传真通知(参照甲方出具的范本)甲方申请要货,并将 “ 订货单 ” 原件交给甲方业务代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并确认 “ 订货单 ” 后向乙方经销区域发货,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由指定人员在收货凭证等有关单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给甲方业务代表(收货凭证上应注明货款支付情况)。
乙方每次要约进货,应根据季节的不同和甲方产品种类的实际情况,填写 “订货单”;“订货单”经甲方确认承诺后,应及时发货,不得拖延。甲方承担长途运输费用。
五、乙方向甲方给付货款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不得以现金方式给付)。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约定区域内对系列产品经销的权利;
2.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权;
3.享有对系列产品生物能活力皂进行促销建议的权利;
4.负有严格执行甲方商品价格体系的义务(见价格表),对不执行甲方价格体系的乙方,甲方将不给予市场费用支持及核销,并按违约处理。
5.负有向甲方提交产品运输承运人向乙方交付了不合格产品证据的义务;
6.负有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义务;
7.负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以甲方产品与其它任何第三人调货、换货、顶账的义务;
8.负有保守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9.负有在非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现金、借款要求代垫各类费用、领取样品或调货的义务;
10.负有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反不正当竞争的义务;
11.负有无低价窜货的义务;
12.负有配合甲方打击假冒及仿冒产品的义务;
13.负有及时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信息的义务;
14.负有对调换货物承担往返运费的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确定乙方销售区域的权利;
2.享有确定乙方对外批发价格的权利;
3.享有对违约乙方停货、取消经销权、进行索赔的权利;
4.享有对产品价格调整的权利;
5.负有以同一价格供货给乙方的义务(详见价目表);
6.负有确保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包括有关合格证件,以保证乙方销售工作正常开展的义务;
7.负有解答消费者咨询及处理相关售后服务工作的义务;
8.负有承担明确约定的进场费用、终端费用等支持。
八、对经销商的`激励政策
1.经销商享受甲方批复的条码费用及市场费用支持。
2.甲乙双方须共同全力做好商场陈列,宣传导购等终端建设工作,未经甲方书面签署同意,乙方单方面支付的终端商场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完成首批及月销售任务的乙方享受进货额 3%月返利,以产品形式支付;完成年度总销售任务,享受销售总额1% 的年返利,以货币形式支付。上述返利以折让形式写入发票当中。 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月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对乙方的市场费用、赠品等费用支持,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实施。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承担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非违约方因索赔所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代理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
因乙方违约或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经销商办理终端卖场的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有关合同变更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另行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为__________。
十四、乙方每次要约进货的“ 订货单” 和甲方对“ 订货单” 的确认承诺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标志合同阶段性的成立。
十五、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完全履约的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及其它优惠。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持_____份,乙方持_____份。
附:(系列产品价格表)(略)
供方:(盖章)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计价单位等:
二、销售广告: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目前最为有效的广告服务支持,待甲方第一批产品到乙方后甲方方可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需提供所在区域内客户的详细地址、门牌号、电话号码等广告发布信息,因精准定位投 放广告需要,如广告发布需求信息有调整,乙方则根据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
3、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客户提交的`需求合理安排广告投放计划。
三、销售任务:
1、自合同签订第一批产品之日起前两个月内甲方不对乙方设定销售任务。
2、自第一批产品到货之日起的第三个月起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量为________________/月。
3、以上任务量不分单品,只要完成“xx”系列产品即可。
4、如乙方市场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市场或缩减对乙方市场的供货量。
四、如乙方未按甲方指定供货商订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所列的服务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问题;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应按时按量的保证乙方的销售需求,乙方保证在收到产品时将货款全额支付给甲方,不得赊欠任何货款,如有赊欠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
六、产品价格随行就市。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按(调价协议)执行;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进行处理。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国际货运,提高运输质量,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任务委托乙方承运,乙方为甲方提供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的集装箱专用卡车,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运输时应尽可能 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集装箱拖车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提/还箱的时间和地点,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如:是否需要车辆的转关司机本;是否需要冷藏插头或需要危险品专用车;低矮板车等。
2、如甲方装/送货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尽可能在乙方未提箱前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而产生乙方车辆放空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的情承担。
3、如甲方调车后,乙方车辆到过甲方指定地装卸货地点后,因厂方或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滞留,则乙方按800元/天收取滞留金。如放空返回,则按本次运价的70%收取车辆放空费。
4、甲方应提供集装箱进出场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文件。
5、甲方应根据各协议车队的经营规模、运价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来合理分配业务量。乙方作为甲方的协议车队而拥有同等条件下协议车队的载货优先权。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年审合格有效的企业合法登记注册的文件副本(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品准运证、海关本等)和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提供能够执行运输合同的车辆资料(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和每台车所购买的货物保险等正本复印件)。
2、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不具有留置权、货物所有权及其他任何处分货物的权利。
3、该合同项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单位的任何个人支付任何形式的暗佣和回扣,否则,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下的运费进行扣减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将丧失之后与甲方或甲方的任何关联方进行合作的资格。乙方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调派符合要求的车辆。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提/还集装箱,并在闸口与集装箱堆场进行集装箱设备检验交接,同时应确保所提集装箱完全适货(对于冷藏箱,制冷机组要运转正常),对不适货原集装箱应及时要求集装箱堆场换箱,如集装箱堆场拒绝换箱或遇到其它有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换箱协调处理。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主拒绝装货、倒箱,码头拒绝接受空箱还场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装货或送货的目的地。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到达,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另作
安排。如甲乙双方对货物运输时间和赔偿责任另有严格约定的,乙方应按此约定执行,该约定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7、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归还空、重箱的,乙方应按照集装箱经营人的公开标准承担滞箱费。
8、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电话通知甲方和客户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运费中扣抵款项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具体扣款金额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定,并在下次综合评估时重点考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9、乙方应保证随时、准确地提供车辆营运动态信息,如因乙方的虚报和误报导致客户的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运费中扣抵款项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具体扣款金额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定,并在下次综合评估时重点考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10、乙方应绝对保证甲方集装箱和货物的安全,在运输过程如造成货损、货差或集装箱损坏、灭失,乙方负赔偿责任,并同意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的'7天内,将赔偿款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将在乙方的押金或运费中扣除。
11、乙方损坏集装箱如经甲方同意可按修复处理的,必须在甲方认可的指定地修理。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提取空箱后及时将提单号、集装箱号、铅封号传真通知甲方,并保证正确无误。在装卸车时,乙方驾驶员及跟车人员必须监视装卸作业,确保货物及集装箱的安全可靠,货物运抵港口、码头或者堆场后应及时交甲方签收。
13、乙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人员泄漏甲方客户名称、地址资料,不得向甲方客户套取运费、价格等。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货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如:送货签收单、重箱的进场设备交接单和装箱单等)按时送给甲方,若不能提供齐全相关的签收文件,乙方将被视为未按甲方要求按质完成运输而被甲方扣除相应运费。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每月初乙方指定专人向甲方提供拖车运费清单,并指定专人与甲方核对,甲方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核对帐单,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核对帐务,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结算费用。
16、乙方确认对甲方直接委托的所有公司集装箱箱体和其它客户或货代间接委托的集装箱箱体完好负全部责任。
乙方在提箱时应确认箱体完好方可提走,否则视为中途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17、如乙方接计划后,不能按时发车,则按800元/天/车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拖车执行费率以及结算方式
1、拖车费率以甲乙双方商定的拖车运输费率表执行(如有附页的费率表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燃油费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码头、港口等收取的相关规费大幅度变化而需要对费率作出调整,乙方应书面对此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新费率与甲方结算。
2、运费双方确认的一票一议的委托优先于合同费率。
3、甲乙双方就拖车费率每半年调整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行情
和实际承运的箱量提供优惠费率的调整,具体调整幅度双方友好协商。
4、在同一地区,如遇进口重箱送货和出口重箱回码头堆场时,运费以双程运费和七折计算。
5、乙方对与甲方合作的结算拖车费率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人。
6、因货主原因产生和压车、放空等费用,双方应以客户至上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7、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采取月结方式,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帐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反馈乙方;甲方有收到乙方发票后,在乙方的签收发票日期后的10天内将无疑议的运费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或乙方如需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或条款,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合同。
5、甲方将随时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都将作为不合格供应商,甲方有权单方做出终止本合作协议的决定,并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在履约过程中中,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除法定或
销售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商量,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商量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商量解决。
2、 商量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商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销售合同 篇5
编号:年营 字第 号
甲方: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签约地点:浙江嘉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关系原则:
1.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省地区的战略合作商,乙方直接面向被授权地区的形象店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本协议并未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资或合作经营等关系。
2.乙方将单方面承担其对被授权地区的加盟经销商及广大终端消费者做出的任何超出甲方有关规定的与价格、数量、保修或实用性等有关方面的承诺,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责任。
第二条.市场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战略合作商,须交纳 元作为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支付到甲方账户,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的开据的盖公章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发展的加盟商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并出具收据原件。
1.乙方保证金最高额度为50000元人民币。
2.如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则对其违约行为的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从保证金扣除。
3.双方终止合作时,保证金将在相关手续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两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
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奥普厨卫吊顶产品价格表》执行,全国统一供货价,该价格均为离岸价,即乙方支付运费。本价格未含税费。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政策支持
1,年度销售目标及销售返利
1-1, 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期内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返利(返利只针对电器部件的实际货款额计算),全年签约目标低于40万的客户不享受年度返利政策。
1-2, 返利计算方式:为了提高乙方经营产品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甲方对全年销售目标分解为季度返利政策,季度核算,在销售考核季度的次月给予货物形式兑现。全年追加部分在20xx 年1月统一以货物的形式兑现。:
附注:
季度目标达成100%-120%(含120%),该季度目标的'电器部分返利3%季度总目标完成150(含)%以上,该季度目标全部电器部分返利5%全年总目标完成,且每季度目标完成,直接全年电器部分追加1%的返利,未完成一季度扣除总额的25%,并以此类推。
备注:单品特价促销可计入提货额,但不同时重复享受月度其他奖励、返利等。成后经过专卖店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按照乙方月度进货额的8%在次月公司统一时间段冲抵货款。乙方享受补贴的专卖店至少保证两年的形象展示,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同等装修补贴的索赔。经协商,乙方发展或自营奥普厨卫吊顶专卖店的全年建设目标为 个。
注:对于随意修改公司装修方案,采用低劣的替代装饰材料装修者,公司不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贴,直至整改合格!首批进货不享受装修补贴。对于运营代理商下属加盟门店的补贴,按照该补贴方案标准执行!下属门店的装修补贴采取公司承担70%,运营商承担30%的分摊方式执行。下属加盟门店补贴时,必须提供下属门店的实际销售进货数据!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甲方收款开单发货,开单即扣款。
第六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 乙方要货时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由甲方确认货源及型号数量无误后通知乙方付款。
2. 对于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甲方将按全国统一代理价格向乙方供货。
3.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到位之日算起,甲方承诺在款到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否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特殊订单另外协商)
4. 乙方向甲方订货后,由甲方代办发运送货,乙方必须提供详尽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货物
的损失责任以承运单位到乙方当地后乙方检验签收为准,签收后甲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 货物由甲方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向承运方验收货物时,以包装完好无损为准,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如有破损,必须要求承运方赔偿并作好证明以备追溯,并24小时内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处理。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甲方产品的经营活动。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本合同月度、季度销售任务进行警示,且有权要求乙方追补未完成任务。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品牌形象支持,提供宣传用品,协助或指导乙方店面装修、培训等工作。
(四)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促销政策及乙方的经营情况,给予促销支持。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负责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在当地的网络拓展、促销、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其授权地区对奥普厨卫吊顶分销网络的拓展和管理,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对其被授权区域内的加盟经销商实行销售激励。擅自加价供货。乙方零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区域统一标价,以维持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能低于区域指定的最低限价。乙方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有足够的奥普厨卫吊顶系列产品的库存,以保障其被授权区域内的消费者、分销经销商的货源供应。
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搞好市场规范和清理工作。在市场区域管理中,严禁出现跨区域销售行为(即窜货)。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到授权以外地区时必须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5.“”、“”字样的专利及注册商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相关商标及图案的产品或其他广告品投向市场,倘若违反,乙方负责一切后果。
6.乙方成为区域战略合作商,不得经销同质化的竞争性品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仓储、展示、运输、作业人员(业务拓展、售后等)等运营平台,以保证甲方品牌、产品发展的正常需要及提升。
8. 乙方保证甲方新产品及时上样,对甲方新品推出后30天内不上样的,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考虑发展新发展客户进行新产品上样,以保持甲方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甲方规划每年不低于两个系列的行业领先产品研发上市)。
第九条.售后服务:
1.奥普厨卫吊顶吊顶产品如有批量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负责当地客户的售后管理和服务工作,售后服务所需零配件按照公司要求以旧换新
3.乙方退换货的数量,以甲方的仓库验收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达不到签订月度分解的60%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2.经过商议,乙方保证金办理结束后 日内未办理首批货款的,则该合同自动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继续签约则本合同自然终止。
4.双方由于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协议期满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不再经营奥普厨卫吊顶产品时,乙方必须归还在协议期间甲方放置有奥普字样和logo的展牌、展柜、广告牌等广告及相关的一切标识、资料,不得继续陈列、销售奥普厨卫吊顶产品(包括装修、门招等),如乙方拒不执行,其行为视为假冒侵权,甲方将依法起诉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且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专卖店补贴完成但是该专卖店未保持两年时间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返利核销的部分专卖店补贴费用。乙方在甲方账户的余留货款,在甲乙双方交接完毕无异议后给予退还。
6. 乙方出售的产品,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售后服务照常。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一)甲方业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私下与乙方发生的借贷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二)除甲乙双方确认或甲方对外公布的文件外,甲方其他内部文件或非书面的承诺对外均无效。
(三)双方如另有约定,则在第十三条中填写规范,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经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四)双方无特殊说明或约定而发生争议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条款:
(一)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 基于本合同的签定,乙方应明确: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账函等设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法律效力待定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解释权归甲方,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予以裁决。
(三)本合同不跨年签定,截止为20x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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