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销售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销售合同 篇1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商品销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_空调外机养护罩、内机养护罩,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商品销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就乙方购买商品房屋事宜,经双方洽谈,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正县物化街南、步行商业街西、博汇阳光小区东。房屋性质(住宅)芙蓉花园小区(电业小区): 号楼室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 元;)。 注:面积最后以房产部门测绘核实为准。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三、交付日期:
甲方将于日前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四、工程质量:
商品房质量符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五、商品房屋付款方式:
按 甲乙双方采用共同认定的方式执行。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期将商品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延期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房的'3%计算。
2、甲方延期交付商品房屋六个月以上,除支付违约金外。且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购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为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购房款,延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房款总额的3%计算。
2、乙方支付应交款和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将乙方定购房转手他人,在扣留定金和违约金后,退还乙方预收房款,终止合同。
七、交房标准:(商服为白钢门),车库(电动卷帘门)
进户门:防盗门
窗:塑钢窗
大怒俺们:电子防盗门
室内:毛胚房、楼梯间刮大白
楼梯间:大理石地面、白钢扶手。
外墙:外贴苯板、外墙刷防水涂料。
厨房:毛胚。
卫生间:毛胚。
阳台:塑钢窗、封闭阳台、
其他:地热采暖、分户控制、电话、有限电视入户。
八、办理产权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实际接收该商品房六个月后,办理其他手续。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任何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额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的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议定,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清单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1)有破损;(2)有残缺;(3)经生效判决后确认商品或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可以一律退货,退货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条件的简易包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乙方的质检报告为准,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货。退货商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与洗标、成分标不符时,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打印贴纸,符合标准的贴纸在五个工作日到达甲方指定处。贴纸收到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 如乙方所售产品和/或其包装、标识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该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许可使用登记,并严格在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许可使用期限内依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同时,乙方须确保其拥有销售或者经销所售产品的权利。
6、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美特好公司或门店发现违反了上述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媒体、任何单位及任何其他人)声称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而美特好公司和/或门店因前述任何原因遭到投诉、报道、调查、查处、索赔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
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涉产品下架或者撤柜,并
进行封存或者退货。
7、其它
三、货物交付
1、乙方交货时间:乙方收到货款后一周内发货。
2、乙方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龙城大街56号。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采购的编号、颜色、数量进行装箱,并附装箱单,在甲方物
流中心验收完毕,甲方需以书面传真方式。如发现包装内有破损、脏、乱等与
甲方需求不一致,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
换。退换的.一切物流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交换的文件清单
(一)乙方应提供的材料;
1、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3、由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并发给乙方谈判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的授
权书原件;
4、商标注册证;
5、提供相应商品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二)甲应提供的材料:
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3、由甲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并发给甲方谈判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的授
权书原件;
4、收货地点和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付款信息
1、付款方式:现金。
2、付款信息:甲方向乙方所作的所有付款应排他性地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至下述银行帐号
部门编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本合同所述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4、如有价格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
自变更价格。价格变动在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物流费用承担
乙方须承担所在地至甲方物流中心的物流费用,甲方自行承担物流中心至门店
的物流费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未尽事宜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八、违约与责任
1、甲方如有退货时(除货品有残次,破损,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足量向甲方交货,每逾期3天,须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足部分金额的 % 的违约金。逾期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已
预付了货款,乙方应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在甲方未付清全额货款前,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所注时间按时付款,每逾费 天,甲方应按已到期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商品销售合同 篇5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l、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第四条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 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条 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2、本工程按车方计重结算,过磅量容重为2300-2450kg/m3,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过磅。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 ,乙方指定签字人: ,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的质量和资料由甲方保证,乙方保证供应混凝土的质量和资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将提供的外加剂送乙方作相溶实验和对混凝土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于主体封顶完毕后90日内提出,并申请专业机构鉴定,超过异议期,即视为对混凝土质量认可。
第七条 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占道,环保等城管手续。由于甲方的相关手续(如夜间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3、在乙方浇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当次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4、甲方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孔桩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出的指导说明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6、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迟办理结算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特殊原因双方无法再继续合作时,甲方必须付清所有货款双方终止合同乙方退场,否则双方在未结清本工程所有货款之前,甲方不得与其他商混公司再签订本工程混凝土买卖合同。
8、甲方每次浇筑完混凝土后必须使用塑料薄模进行覆盖,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及裂缝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
l、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它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自觉保护甲方现场钢筋、模板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特殊部位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正常浇筑时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两台混凝土泵,每台混凝土泵每小时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证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应量,不能满足供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5、洗管废渣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浇筑完后负责清理干净。
第九条 安全文明生产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以人为本。乙方不违章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强行安排乙方从业人员在带有明显安全隐患的环境中作业。
第十条 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浇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额货款,并承担每天本合同混凝土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 间: 时 间:
商品销售合同 篇6
商品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和资金的周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简称"本案")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下列物业:
1.物业名称:**街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推广案名另定。
2.物业座落:**街。
3.物业性质:内销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5.物业户数: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限:
自本物业销售预售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24个月内。
三、 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和销售总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对外推广均价为3850元/平方米,总销售金额约为15400万元。如销售期内市场有较大波动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幅度为+ 5%。
四、代理期限内,乙方全权代理有关本案销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销售费用及开支办法:
1、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可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1.5%佣金,此佣金应根据合同金额每一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下一个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项目土建开工前需乙方融资,则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须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2.5%佣金。
2、为促销本案,甲方须支出总销金额1%的广告宣传费,此费用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各种宣传品,费用具体安排见附件。
六、为确保销售进度,乙方向甲方确定以下销售指标:
1.自预售许可证发出至土建结构封顶。销售率达20%.
2.结构封顶至外立面装修一半。销售率达20%.
3.外立面装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销售率达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许可证。销售率达30%.
如果预售许可证发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则销售速度也相应延期。
七、乙方奖金提取办法:
乙方的奖金采取溢价分成的方式,凡销售合同单价高于底价部分则为溢价(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价分成比例为甲、乙双方7:3分成,即甲方为70%,乙方为30%。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具体责任
甲方负责本案的规划审批、土建施工,以及水、电、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为乙方的销售带来困难。由此产生的销售滞缓,由甲方承担责任。物业交付时应配套齐全,并能合法办理单位或个人产权登记。因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代理销售期限内,甲方应配合需要,提供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交付使用许可证、房产配套供应证明等乙方所需的销售资料以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这些文件作为配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内,由甲方在本案现场提供一处经装修的售楼处及二套样板房。
若因施工质量,配套完成,办理银行按揭或产权证等所有甲方原因而与买受方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此对销售产生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应本着代理销售的行业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业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按物业的实际状况对客户进行介绍,不得有任何欺骗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负责客户咨询、带客看房、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出售合同,为客户代办公积、按揭和产权证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代理期限内,客户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与甲方结算.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保留总户数的3%留做已用,具体房号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归入乙方业绩,但佣金不予结算。
若客户签约并支付签约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户,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没收客户之部分违约金,该款项甲、乙双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如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代理佣金。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物业预售许可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若乙方连续6个月未完成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销售权。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商品销售合同 篇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销售项目名称及地址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销售房屋为________[预售商品房][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号:_________)
第三条 受托销售范围
(一)乙方受托销售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销售房屋计_________套,销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销售面积计价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计价:
1.按套(单元)计价;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3.按建筑面积计价。
第四条 委托销售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代理方式:
(一)整体包销: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以甲方名义销售,向甲方支付包销价款,获取销售差价利益,并保证在包销期限届满时完成甲方应售商品房。
(二)风险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按销售业绩及约定获取报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对房屋进行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由甲方承担。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体内容、事项等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 销售价格
(一)本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的房屋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起价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价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楼层、户型定价销售(见附件)
(二)在实际销售中,每套房屋售价如需折扣优惠,须经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价经甲方同意折扣销售的,代理服务费应按下列第________项计算:
1.房屋原售价;
2.房屋折扣后售价。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销售计划及进度
完成售房套数(套)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完成售房金额 (元)
第七条 销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应在收到购房定金及预付款后________日内将代收款项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在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商品销售合同 篇8
一、 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 品牌 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 万元,甲方给予返利 。 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 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 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 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 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商品销售合同 篇9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作为保证商品房交易正常进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一商品房销售合同,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商品房销售合同不仅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方法。然而,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更由于房地产市场中不法开发商的合同欺诈行为,以及人们对司法手段管理合同和行政手段管理合同界限混淆不清等原因,使商品房销售中的合同欺诈行为成为人民群众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国务院也将合同欺诈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能不能依法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房产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也是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我国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有一个重要职能,那就是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就是国家行使这样一种职能的具体体现。国家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与司法手段有机结合,达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房产主管部门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我市房地产市场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销售进行管理。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用实际行动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
为了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5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等。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适用法律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并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建设部第95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作了细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应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l995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法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20xx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1 3项主要内容。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少项和当事人意见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通过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推行《示范文本》,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管理
对商品房合同依法进行管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要求。在我国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后,人民群众生活逐渐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建设部为小康社会的住房确定的目标是“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设施齐全,功能齐备”。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将会有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秩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必须依法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完整科学体系中,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的最终归宿,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然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在一步一步扎实具体的工作中。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只有维护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住房消费环境,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管理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微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调整,使得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井然有序,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市场中仍有不法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其中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近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国务院、建设部均将整顿以合同欺诈消费者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只有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管理,消除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由于商品房不仅是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家庭财富普遍有所提高的重要环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意义重大。更由于商品房从预售到竣工交付的时间一般较长,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扎实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房地产法律、法规意识,让商品房消费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据统计,目前,消费者在购房时自己聘请律师的不到2%,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人认为:目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国家制订的,以为很全面,《合同示范文本》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且大多数人在购房时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这样签了,我也这样签算了。因此,加大对房地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育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就必须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严格对商品房销(预)售进行管理。按照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预)售的规定,一是严格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同时配合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预售许可办理情况,以供广大消费者监督和作为购房参考;二是销售商品房时必须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使用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三是加强对商品房销(预)售的检查巡查。
3、会同工商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力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但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某些广告,谈不上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更是无从谈起。目前的商品房销售中所涉及的广告内容,l00%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几乎没有,一般都包含了30%以上的虚假成分。对广告中大量的承诺性内容也不能全部约定在合同中,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在商品房销(预)售时,房地产销(预)售广告必须注明预售许可证号及准予预售的相关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4、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现在某些商品房开发商单方面制订某些对开发商有利不可商谈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单方扩大相关法律术语的内涵与外延等等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此,必须对已经出售的商品房的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不按法律规定明示相关法规及合同文本的:对违反法律扩大解释或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合同条款,除要加以纠正外,还要对商品房开发商予以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合同制度的严肃性。
5、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从严建立和管理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和商品房买卖中的产权办理档案,在办理他项权证或产权证上杜绝一房多贷,一房多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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