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2-05-06 19:00:50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销售合同锦集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销售合同锦集6篇

销售合同 篇1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本站合同范文·销售合同的格式范例·办公家具销售合同·苗木销售合同·电子产品销售合同·房产销售代理合同·建材销售合同·手机销售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家具专卖店加盟合同协议书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别:___ _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销售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房地产营销行业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办公用品。

  (三) 对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销售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点 元/月。

  (二) 午餐补贴 元/月。

  (三)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未从事过销售行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在销售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 对于负责或经(管)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年___月_ __日 年___月__ _日

销售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规格(包运输,包安装、包配件等),乙方应当给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 %作为订金。门进入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 %。所有门安装完毕,经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37%,留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开始安装,在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下计算安装时间,因客户要求,本合同包括五金及配套消耗品。

  3.2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 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2 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

  4.3 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 现场安装原则上要求单一施工进行安装作业,如多工种交叉作业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因此造成木门外观损坏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两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 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免费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如甲方提供的五金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乙方保修范围;

  4.7 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产品虽然在保修期内,但经过双方确认为非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例如玻璃使用不当破碎,木制品因使用不当受到外力破坏,受潮和浸泡引起膨胀变形、开裂分层等);

  4.8 本合同内产品乙方承诺免费保修两年(自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出现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及人为损坏情况除外。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 PVC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非明显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5.2 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制作的定制产品,除非质量、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予退货;

  5.3 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由提出更改方承担。

  5.4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5.5乙方负责成品门运至施工现场后的保管,如有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5.6乙方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安全措施,如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7如木门检测不合格,其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承担木门安装完毕至交钥匙期间的保管责任。

  六、包装与运输

  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门扇表面覆盖薄膜,纸箱盒外包装,货物到现场,包装物由甲方处理;

  2、交货地点、方式:乙方汽运至需方工地,乙方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发货时间,以便甲方安排货物及配件存放场所。

  七、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符合安装条件后3日内或甲方要求竣工日期内将全部木门安装完毕,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质保期两年内,木门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签订合同代表: 签订合同代表: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4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货明细见附页(品名、数量、规格、品牌、单价、金额)。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一次性包死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七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定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须严格按照双方合同标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并将货物发往甲方工程所在地,货到工程地安装验收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余款即合同总价款的5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完毕后一年内付清。

  以下是乙方公司的汇款资料卡号公户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个人帐号:

  注:以上合同总金额包含:税金、包装费、安装费、运杂费(包括产品运抵甲方工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该合同总价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并且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任何附加费用。此报价方案完整,能达到合理使用,不可再有追加费用及产品。如有追加产品及费用现象,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承担

  1、到货时间:

  2、安装地址。

  3、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备品备件运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并符合产品在购买、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对包装物颁布的包装标准及管制要求。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产品质量保证: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39—97《数字指定称》之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为:执行国家衡器标准、行业标准GB/T7723—20xx、JJG539—97、JJG555—96。并向当地计量监督部门省报检定通过。

  2)乙方保证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另外,乙方应保证产品完整无损,全新未使用过,是原装原厂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30 %的违约金。

  3)产品运抵目的地,甲方派人员进行初步检验,若初检时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安装工期延误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30 %的违约金。

  4)乙方须同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所有政府部门验收需提交的相关报告及全部资料。如因资料不全不能通过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20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凡属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包括合同签定后新增的车辆、甲方更换的新车)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安装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安装数量为 台,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功能及价格

  1、产品型号:甲方装置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型号为CW-701D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布标平台。

  2、乙方为甲方提供基于GPS/北斗无线定位的智能化车辆管理业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硬件安装调试、技术和功能,须满足甲方和同类产品的标准。

  3、价格:

  (1)甲方支付乙方设备价值、技术和安装调试等费用 元/台(含壹年服务费),再倍乘装载数量。从第二年开始按每年每车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已包含设备价值、技术、安装调试费用和首年通讯服务费价款)。

  二、付款方式:XXX

  三、网络资费及通讯服务费

  1、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需要租用GPRS网络,由乙方负责为甲方租用,开通流量套餐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额定流量,由乙方负责(含于第一条第二款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以下年交费时结算为准。

  2、通讯服务费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装一台车向乙方支付一台车的费用;次年开始服务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讯服务费,支付前核对流量是否超额。

  四、 安装和调试

  1、乙方负责卫星定位终端硬件安装、调试,直至其技术、功能满足第一条约定标准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统进行相应监控调度等功能所需电脑硬件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

  有义务对甲方网络环境及电脑配置提出建议,甲方电脑、网络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后维护

  1、乙方承诺对自己所提供的产品质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处理意见,无法远程维护的,在一个工作日上门对甲方故障进行维护。

  3、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损坏导致终端不能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责任及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甲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功能实现、系统优化等技术支持;乙方24小时服务热线:XXX,投诉建议专线:XXX。

  六、培训

  甲方冀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对甲

  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整体系统操作培训,提供操作使用手册。

  七、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本产品可以加强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该产品的车辆被盗抢等意外事故发生。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对于车辆的意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 违约条款

  1、甲方于合同未满前单方面悔约的,须补满合同期全部价款;

  2、乙方提供的卫星定位终端硬件设备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须于2日内调试至达到标准或要求,否则更换,直至达到标准;

  3、甲方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售后服务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每辆车达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关于该车辆的售后服务合同,减少相应价款;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或法定义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造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保密,涉及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的,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业、组织、个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协议内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条款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所有装车所需的各种资料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安装有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车辆营运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对此合同续签事宜无书面异议,此合同将按年自然延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2、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甲方需要继续安装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或类似的系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费用和对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附件等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日日 期: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需方: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注:本协议产品价格为中国境内所有城市的综合含税报价,即到需方工地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干压陶瓷砖GB/T4100-1999系列标准。

  三、 包装标准及费用:按甲方出厂的产品包装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指定工地当场验收

  2、运输方式:汽运。

  3、装卸责任及费用:卸货由乙方承担。

  4、交货期限:交货期限二十五日内(款到帐之日起二十五日货到工地)。

  5、交货地点:_上海市沪松公路1610号

  6、接货人: (1)姓名: 丁月进 联系电话: 15000791357

  7、甲方联系人: 寿忠明 联系电话: 13732629116 _

  五、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在运输途中如有货物破损、由甲方承担,自乙方签收后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款到发货。(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全额汇人甲方指定帐号)

  七、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该批产品只用于上述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为,乙方除应将该批产品按市场零售价补齐外,另需承担该批产品零售价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且对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3、乙方已接收的甲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甲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4、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发票按实际发生量开具。

  5、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乙方有保密义务。对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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