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4-09-07 08:53:32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销售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销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销售合同集锦六篇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 hnyycg.gov.cn)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销售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进行洽谈,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自家的机器设备,现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合同价款

  本销售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于交货时一次付清。

  二、所有权转移

  甲方于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三、标的

  名称

  规格

  产地

  数量

  单价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2、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3、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五、乙方权利义务

  机器有瑕疵,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能在约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优先,协商不成的再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买卖公墓墓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与使用人的关系: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经批准建设公墓。

  公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墓设置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标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体、格位的统称。标的物的使用权为乙方。

  第四条墓位数量数量:__________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墓位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墓位款项(人民币)

  一、墓位总价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费: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维护费: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 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管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原因,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________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____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__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尊重、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因违约甲方的(墓园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凭本合同、购墓发票(墓位证)领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条(墓位证)由贵阳市民政局统一监制。

  第十一条乙方要求迁移使用人骨灰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费用,乙方迁移骨灰后,即放弃该墓位的使用权,本合同完全终止。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体损毁、骨灰毁失或因自然风化、树脂滴染造成碑体变色、损坏,甲方可采取登报公告或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诉讼: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参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条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批仪器,(详情参见附件附页之清单)一次性交乙方,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附件是齐全,使用功能是正常良好的。各方面符合清单上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交货:

  1、交货日期:乙方支付现金贰万元(RMB)后之1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打包把仪器交乙方。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甲方处。

  三、合同金额

  本次购销合同总金额合计:¥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乙方预付万元现金提货,年月日再支付现金2万元,剩余万元在下个月中旬支付完毕给甲方。

  四、合同的履行:

  甲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回乙方所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五、解决争执方法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之精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由中文书写,正本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5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的人员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履行。

  第一条 商品及合同金额

  第二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一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方法、交货期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①)项执行

  ①乙方免费送货;②乙方代运; ③甲方自提自运。

  第四条 运输及保险:由乙方全权负责直至将货物全部交给甲方.

  第五条 验收方法:

  乙方派专人将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或根据合同办理后:

  1. 甲方派专人按订货合同和装箱清单同乙方人员一同逐项清点验收,清点完毕甲方应在收货单上签字。

  2.货物如有短缺,由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负责补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付款约定:甲方须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

  第七条 培训(免费培训)

  方全部货款,乙方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货给甲方。

  用户培训由乙方负责(全站仪的培训期一般为0.5-1天,软件的培训期一般为1-3天,静态GPS培训期一般为3天,动态GPS培训期一般为5-8天),培训地点一般在用户单位,如用户需要乙方技术人员到工地培训,则乙方予以支持,技术人员的出差费用由我乙方承担。

  第八条 跟踪服务

  乙方将不定期征求用户使用产品的意见,接受用户的批评和建议,随时将产品最新动态及最新资料寄发用户。

  第九条 软件维护与硬件维修

  保修期 (除耗材外)南方公司仪器主机保修两年, 附件中对讲机保修六个月;保修期从货物交付之日起算,三个月之内免费包换新主机;保修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由我乙方承担。

  保修期内 如果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乙方将提供备用仪器供用户使用直至用户的仪器修好为止。(因事故或因用户自行拆卸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和更换范围内)。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单位: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国际货运,提高运输质量,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任务委托乙方承运,乙方为甲方提供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的集装箱专用卡车,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运输时应尽可能 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集装箱拖车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提/还箱的时间和地点,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如:是否需要车辆的转关司机本;是否需要冷藏插头或需要危险品专用车;低矮板车等。

  2、如甲方装/送货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尽可能在乙方未提箱前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而产生乙方车辆放空等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的情承担。

  3、如甲方调车后,乙方车辆到过甲方指定地装卸货地点后,因厂方或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滞留,则乙方按800元/天收取滞留金。如放空返回,则按本次运价的70%收取车辆放空费。

  4、甲方应提供集装箱进出场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文件。

  5、甲方应根据各协议车队的经营规模、运价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来合理分配业务量。乙方作为甲方的协议车队而拥有同等条件下协议车队的载货优先权。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年审合格有效的企业合法登记注册的文件副本(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品准运证、海关本等)和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提供能够执行运输合同的车辆资料(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和每台车所购买的货物保险等正本复印件)。

  2、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不具有留置权、货物所有权及其他任何处分货物的权利。

  3、该合同项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单位的任何个人支付任何形式的暗佣和回扣,否则,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下的运费进行扣减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将丧失之后与甲方或甲方的任何关联方进行合作的资格。乙方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调派符合要求的车辆。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提/还集装箱,并在闸口与集装箱堆场进行集装箱设备检验交接,同时应确保所提集装箱完全适货(对于冷藏箱,制冷机组要运转正常),对不适货原集装箱应及时要求集装箱堆场换箱,如集装箱堆场拒绝换箱或遇到其它有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换箱协调处理。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主拒绝装货、倒箱,码头拒绝接受空箱还场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装货或送货的目的地。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到达,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另作

  安排。如甲乙双方对货物运输时间和赔偿责任另有严格约定的,乙方应按此约定执行,该约定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7、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归还空、重箱的,乙方应按照集装箱经营人的公开标准承担滞箱费。

  8、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电话通知甲方和客户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运费中扣抵款项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具体扣款金额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定,并在下次综合评估时重点考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9、乙方应保证随时、准确地提供车辆营运动态信息,如因乙方的虚报和误报导致客户的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运费中扣抵款项作为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具体扣款金额视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定,并在下次综合评估时重点考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10、乙方应绝对保证甲方集装箱和货物的安全,在运输过程如造成货损、货差或集装箱损坏、灭失,乙方负赔偿责任,并同意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的7天内,将赔偿款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将在乙方的押金或运费中扣除。

  11、乙方损坏集装箱如经甲方同意可按修复处理的,必须在甲方认可的指定地修理。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提取空箱后及时将提单号、集装箱号、铅封号传真通知甲方,并保证正确无误。在装卸车时,乙方驾驶员及跟车人员必须监视装卸作业,确保货物及集装箱的安全可靠,货物运抵港口、码头或者堆场后应及时交甲方签收。

  13、乙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人员泄漏甲方客户名称、地址资料,不得向甲方客户套取运费、价格等。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货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如:送货签收单、重箱的进场设备交接单和装箱单等)按时送给甲方,若不能提供齐全相关的'签收文件,乙方将被视为未按甲方要求按质完成运输而被甲方扣除相应运费。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每月初乙方指定专人向甲方提供拖车运费清单,并指定专人与甲方核对,甲方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核对帐单,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核对帐务,不与乙方指定专人外的任何人结算费用。

  16、乙方确认对甲方直接委托的所有公司集装箱箱体和其它客户或货代间接委托的集装箱箱体完好负全部责任。

  乙方在提箱时应确认箱体完好方可提走,否则视为中途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17、如乙方接计划后,不能按时发车,则按800元/天/车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拖车执行费率以及结算方式

  1、拖车费率以甲乙双方商定的拖车运输费率表执行(如有附页的费率表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燃油费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码头、港口等收取的相关规费大幅度变化而需要对费率作出调整,乙方应书面对此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新费率与甲方结算。

  2、运费双方确认的一票一议的委托优先于合同费率。

  3、甲乙双方就拖车费率每半年调整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行情

  和实际承运的箱量提供优惠费率的调整,具体调整幅度双方友好协商。

  4、在同一地区,如遇进口重箱送货和出口重箱回码头堆场时,运费以双程运费和七折计算。

  5、乙方对与甲方合作的结算拖车费率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人。

  6、因货主原因产生和压车、放空等费用,双方应以客户至上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7、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采取月结方式,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帐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反馈乙方;甲方有收到乙方发票后,在乙方的签收发票日期后的10天内将无疑议的运费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或乙方如需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或条款,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合同。

  5、甲方将随时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都将作为不合格供应商,甲方有权单方做出终止本合作协议的决定,并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在履约过程中中,乙方不得转让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除法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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