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2-04-12 13:03:54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销售合同范文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销售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销售合同范文4篇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_,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_㎡,(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正式参展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会将于年 月 日至月 日在 “永城市东城区建设路尚品国际”举办。甲方为该展会组织承办方,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展览会,双方经友好协商,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本次展览会平面图中展______区展览会期间为乙方租用,收取展位费用共人民币: 。

  2、本次展会的布展时间为年日至 日。甲方安排乙方在

  此规定时间内进馆布展。如超时布展,则乙方应自行向展馆申请加班,费用自理。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

  ①参会工作人员参展证,

  ②本次展览会参展商手册1份

  ③展览会会刊,内页300字公司简介/产品介绍,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公司简介/产品介绍提供给甲方。

  4、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包括展览会各项安排在内的参展商手册,乙方必须遵守参 展商手册中的.各项规定。乙方在布展期内自行布展的时候,甲方有义务配合和协 助乙方进行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支付甲方展台租用费人民币

  乙方应在_____年月 日前将以上款项人民币元整的50%或全款汇入甲方帐户,余款在展会开幕前3日前付清。

  2、乙方不得将此展位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展资格,并按照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3、展馆内特装搭建限高4米,若超高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申请。

  4、乙方只能在其租用的范围内陈列展品、广告物等,不得占用走道等公共部位。

  5、乙方须遵守甲方、展馆或者有关部门对于展会的规定。乙方应对安装和拆除

  展具不当以及由乙方及其展具或展品对场馆设施所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和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在撤馆期间撤走其展品、展具及搭建商的材料,在闭馆期间若将展具、展品、材料等弃置在展馆现场,清除或处理这些东西的费用将由乙方独自承担。

  7、乙方定金或全额参展费用一经支付,若因乙方的原因取消参展,则视为违约,所付费用不予退还。

  三、违约责任:

  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都将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

  1、终止本协议并无须提前通知。

  2、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方违约,则甲方无偿退还乙方交付的全额参展费用,并给付乙方参展费 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4、如乙方违约,则除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外,乙方还须支付甲方参展费合同价的30%作为违约金。

  四、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展会延期或取消,参展公司所交展位费用将按国际惯例办理。

  五、甲方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

  收款帐号:

  开 户 行: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作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xx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 木方、模板材料由甲方所供应,达成以下协议,特定立本合同,以资信信守。

  一、货物内容

  二、运输:

  由甲方负责运输(或托运),运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货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20%。

  3、乙方逾期付款时,应按供货物总额的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20%。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

  需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责条款: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书面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并要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单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份,乙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销售合同】相关文章:

销售合同03-02

销售的合同05-11

广告销售合同08-25

钢材销售合同08-26

仪器销售合同08-27

手机销售合同08-18

长期销售合同08-19

酒销售合同08-19

灯具销售合同08-20

瓷砖销售合同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