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4-12-16 14:13:15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销售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销售合同模板锦集8篇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拥有茶油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条件,乙方在电子商务渠道开拓有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网络销售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 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唯一合法服务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xx年 12 月 31 日为止。合作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二) 合作方式

  1、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企业版淘宝商城店。甲方承诺全力配合,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过20xx年年检的营业执照;

  (2)注册商标;

  (3)生产许可证;

  (4)上海世博会参展手续、合同及授权;

  (5)农业龙头企业资质;

  (6)专利证书;

  (7)高新技术认证、HACCP认证、有机认证等相关资质;

  (8)交给乙方的商标使用授权书。

  2、淘宝商城店建立完毕后,乙方保管该店、支付宝的用户名和密码、支付宝上绑定的银行一般户的账号、密码,同时甲方将电子银行账户开立的所有资料和

  信息、银行方面的完整印鉴移交给乙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

  (1)甲方公司的品牌网络推广;

  (2)网络销售渠道的策划、建设、装修、陈列、上货,甲方须提供产品详细数据包,乙方安排1名全职员工;

  (3)日常管理,乙方安排2名全职员工;

  (4)店铺值守(7天×12小时挂号)、销售,乙方安排8名全职员工;

  (5)网络销售推广,乙方安排4名全职员工;

  (6)确保在三个月的淘宝试用期内,使淘宝商城店顺利通过淘宝测试。

  4、甲方应配合的事项包括:

  (1)在乙方销售人员通知甲方发货(以发货单为准)后,甲方应配备快递发货人员与乙方销售人员进行沟通,并根据发货单备货,按指定的快递或物流公司,按市场价(即2公斤/单,不超过10元的快递费标准)及按时(不超过24小时)发货,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随货同行,发货完毕后将快递单号回传至乙方销售人员。

  (2)参考乙方对于产品包装提出的建议,重新设计制作包装,尤其是纠正其中明显的错误内容;

  (3)在财务部门设置对账人员岗位(可兼职),以便在发货、对账、结算等方面与乙方对应人员对接。

  (三) 收入结算

  1、收入结算:甲方按网络代理价(见附表1)向乙方提供各种产品,乙方在合同期内产生销售并确认不会由于甲方的原因而产生退货的情况下,按网络代理价和甲方进行结算。

  2、结算对象:每日(即“确认发货日”)所产生的累计销售金额。

  3、结算时间:每日(即“确认发货日”)后的第11天(注:淘宝网结账周期为10天),对该日的累计销售金额进行结算。按照日清的原则,每天12:00之前按网络代理价(见附表1)进行收入结算。

  4、结算方式:乙方通过电子银行每天进行结算,其中属于甲方的收入划转到

  甲方提供的账号。

  5、对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双方的对账日,由双方指定人员进行账目核对,如果发生账目问题,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税费处理:在每一笔网店交易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由甲方承担相关税务支出;乙方承担淘宝网的费用提成(5%)。

  (四)成本费用

  成本均由乙方承担,详见附表2。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 在乙方通知甲方发货时,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与服务的详细介绍,价格以及相关资料,并确保产品真实有效。甲方调整产品种类和价格时,承诺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三) 合同期间,甲方除了产品问题、进货、发货等事项,不再参与托管店铺的任何操作。甲方变更官方网站内容,承诺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四)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与产品相关的所有手续合法有效。

  (五)甲方承诺不得在未获乙方允许的情况下与乙方团队成员、合作伙伴等与电子商务相关人员直接联系、分配工作与利益。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必须提供网络销售所需场地、机器设备、人员队伍及其他相关设施,详见下表:

  (二) 乙方承诺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从事有损于甲方无形资产的活动。

  (三) 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仿制,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透露商业机密。

  (四) 乙方承诺对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上。

  (五)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金、资料、帐户做与网络销售无关的事宜。

  (六) 如甲方的产品在托管后一年内出现产品销量过低等影响利润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分析后,如果双方认定是甲方的产品的原因,乙方有权更换托管店铺所销售的产品。

  (七)乙方承诺在互联网上所有活动均以合法方式开展。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

  (八)乙方可以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主体,即接收销售提成的收款方可以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自然人或者法人。

  (九)因促销或者其它原因,价格调整或者其它影响到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承诺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否则仅乙方让出自己的利润。

  (十)乙方认为有销售前途而甲方目前尚未生产的产品,乙方可以委托甲方生产,买断销售。生产成本及经营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获得加工环节利润。

  第四条 违约条款

  (一)除非双方达成终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赔偿,赔偿额为终止合同日之前的三个月累计销售额。

  “单方面终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甲方以各种方式拒绝、延迟、推诿发货,在一周内累计次数超过10次,每次延误时间达到3天以上。

  2、甲方以各种方式降低产品质量、降低快递工作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劣质包装、野蛮装卸、故意拖延快递运输时间),在一周内累计次数超过10次。

  3、乙方以各种方式消极怠工,造成网店管理混乱、客服服务水平下降,导致投诉率达到10%。

  4、乙方以各种方式破坏甲方品牌形象,导致在搜索引挚的搜索页面前五页中,对甲方不利的报道达到6条(由于甲方过失引起的不利报道除外)。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控制权发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缺乏原材料等原因终止本合同,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全部履行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利润)。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样品、影印件等均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的,负有赔偿义务,但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销售合同 篇2

  买方(甲方):贵州省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玉屏县新店乡新店村老铺

  代表人:电话:卖方(乙方):玉屏县汇金砂厂

  身份证号码:522223xx97701181256电话:15xxx9xx99

  第一条 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1、机制砂:

  细度模数: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块含量≤1%,含水量≤3%(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碎石:

  细度ц=25~31mm,片状颗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块含量≤0.5%,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瓜米石:

  细度模数:8—12mm,片状颗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块含量≤1%,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4、细砂:

  细度模数:3—6mm,片状颗粒含量≤8%,含泥量≤10%,压碎值≤8%(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第二条 砂石料到场价格

  砂石料从生产现场至工地现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砂石料的定价为:

  1、碎石:33元/方(含运费);

  2、机制砂:31元/方(含运费);

  3、瓜米石:36元/方(含运费);

  4、细砂:38元/方(含运费)。

  第三条交货办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乙方签收后按材料计划组织生产或供应。

  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电话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办理丈量方量签认手续。

  第四条价款结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实际签认单据汇总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价款。

  第五条关于质量和供应保持约定

  1、乙方所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如供应过程中砂石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供应,即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同供应单价随市场的上浮或下跌来作定价;

  第七条违约与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总价款的5%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签订于xx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销售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以乙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国家标准)。产品包装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主料,应负责包装和配送,按照乙方通知进行配送。若乙方因经营而需要增加配送量,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日内配送。

  2、甲方提供的主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若因甲方提供的主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后果;如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乙方并可视情况予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3、甲方每次提供配料至乙方时,乙方验货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4、甲方提供产品仅限于乙方位于(地址为:)门店经营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用于经营或者仿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整。

  5、乙方购买产品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法

  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单原件及产品样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合格。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负有接收义务,该义务不因质量异议而得到减免,乙方应当对接收的产品按照产品的特性和保管要求进行保管。货物风险至产品交付时转移至接收方。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总价按照每次配送的数量及单价确定。

  2、产品货款的结算:

  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的按照以下(1)进行结算。

  (1)乙方在发货前支付预付款,该款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预付款不足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2)货款支付方式:由乙方在提出订货时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根据订货数量和品种发货。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但乙方自行提货或者甲方指定送货人员收款的除外。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证及商业秘密保护

  1、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自行生产的产品系采用甲方专有技术进行的生产,乙方不得对上述产品有以下行为:

  (1)披露、泄露甲方配方;

  (2)对甲方的配方进行任何改变;

  (3)为第三方或帮助第三方模仿甲方技术;

  (4)对甲方的生产技术采取分解、分析等“反向工程”技术手段的行为,或帮助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专有技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双方均不得泄露、披露或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一方违反该保密义务,按双方交易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

  3、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返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乙方中途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接受,经甲方同意退货的,应向甲方偿付货款30%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乙方逾期付款的,按货款的10%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7、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款,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使甲方不能及时送货的,应自行承担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9、乙方应当在其店面内使用甲方产品,不得转让及转卖甲方提供的产品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食品安全

  1、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产品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需将食物样品及产品样品提交至甲方处。

  2、乙方使用产品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甲方食用说明操作。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商誉、经济等损失。

  3、若因产品质量等甲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金,赔偿费,保管费等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转入对方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如若

  天内违约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守约方可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主料、配料款的;

  (3)因乙方经营不当被媒体曝光或被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的;

  (4)乙方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5)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要求的主料供应且持续时间超过15日的;

  (6)因乙方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经营的。

  第十二条通知及送达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文件等,用书面形式送达,各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甲方:乙方: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地址向另一方送达通知,视为对方已收到。

  第十三条其他、

  1、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图书销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一条销售范围:

  1、乙方享有甲方全部合法出版物在_____地区内的发行销售权。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供图书是正式出版物,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

  2、甲方收到乙方要货订单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乙方急需订购图书,甲方应在当天给予答复。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新书的电子书目、宣传资料和其他出版信息。甲方应在新书入库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做好各项发行服务工作。

  4、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开展业务讲座或其他宣传推广活动,做好营销服务工作。

  5、甲方应以乙方报订数方式发货为主,也可根据市场情况配发新书。

  6、甲方应与乙方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核对,核实当月实发实收图书的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将订单传真、邮寄(或其它方式)给甲方,订单须乙方确认签名同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如采用形式传递给给甲方,乙方应注明“凭此传真件有效”;若电话报数应将订单原件邮寄给甲方。

  2、订货、添货业务由乙方授权专人负责,该负责人有义务提供甲方委托销售图书的市场销售信息。

  3、乙方在向终端用户销售时,可在甲方发货折扣的基础上浮不低于5个百分点;乙方批销折扣不得低于甲方发货折扣,乙方不得窜货和恶意竞争。

  4、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书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5、乙方应保证甲方图书不低于6个月的销售周期,争取最大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6、一般图书甲方给予乙方3个月的帐期(重点图书另行商定)。乙方应保证按时回款,达到或超额完成甲方规定的回款要求。

  7、乙方不得盗印或销售盗印的.甲方图书,并与甲方联合打击盗版,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

  第四条结算折扣

  1、甲方给予乙方供货折扣为折,教材类图书(中高职教材图书、社会培训教材、教学软件类图书),特殊图书按特殊情况处理。

  第五条发货及验收

  1、发货费用:甲方供货给乙方的发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站点后,正常的转运、存储、提货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发货依据: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以及新书出版情况和当地市场状况采取供应与主发。

  3、发运方式:甲方一般为汽运,也可根据乙方要求而定(在订货单上注明)。

  4、乙方收到货物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反馈货物信息,10日内无回告,我方视为收货无误。

  5、图书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污损,应由运输部门开具证明,以便甲方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同时补发图书或调整帐目。

  第六条退货

  1、乙方在年度内可退回甲方滞销图书,退货率不得超过12%。

  2、若甲方对某种书进行清算,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一个月内将该书余货退回甲方,逾期视为乙方该书已经销售。

  3、退货方式:乙方有权选择退货运输方式,并承担正常的全部退货费用。如甲方指定退货运输方式或调拨图书,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4、退货规定;

  (1)乙方退货须向甲方传真退书目录清单,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退货。

  (2)乙方退货的图书必须完好无损、无污渍,能正常销售。

  (3)甲方收到乙方退货后,对图书进行清点,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退货数量,残损图书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图书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版内容问题,乙方有权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额支付。

  第七条帐款结算

  1、甲乙双方业务负责人每月必须核对往来账目一次(每月日至日,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2、乙方每月月底前向甲方结算一次叁个月前的货款。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明显不能满足经销条件,不具备经销能力,甲方可撤销其经销资格和销售合同、并终止双方责权。甲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乙方,在此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商定。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民事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6、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省前程文化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___年_

  _月__日日期:___年__月__

销售合同 篇6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销售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安徽信权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

  乙方按合同向甲方供应TOTO卫生洁具及配件(陶瓷件颜色:白色)。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2016322.00元(人民币:贰佰零壹万陆仟叁佰贰拾贰元整)结算总价以供货结束实际发生的数量型号为准。

  (2)合同总价包括的费用和内容: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自甲方收货当天起算,质保期内除人为原因外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质保期外免收上门费。

  (4)乙方负责免费送至工地,卡车能达到的地点并落地。卸货由乙方负责。卸货过程中发生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5)质量标准:行业国家标准。

  三、供货期

  (1)产品交货期为签定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数量与批次必须符合工地进程,具体由甲方在发货前五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告知乙方。

  (2)货品免费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卸货由乙方负责。卸货过程中发生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1)发货前三天乙方向甲方传真下一批次日清单。送货当天乙方必须提供货物清单。

  (2)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604896.6元)为预付款,每次货到工地甲方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甲方即时支付给乙方当次货款的.80%。

  (3)总工程改为供货结束后甲方保留合同总金额的5%为尾款。质保期满后付给乙方。

  (4)本合同中使用发票为普通发票。

  五、 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技术说明,产地证明及型号。甲方在合同中指定交货地点当场验收所有的货物,并当场签收货物清单。如有质量或数量异议,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根据合同按时付清货款。如甲方未能根据合同按时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交货期延期及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 仲裁:

  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七、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购买墙纸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购货数量

  二、交货与运输

  在甲方施工现场 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价值

  万仟佰元(¥ 元) 四、付款方式

  实行分批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金额%的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当乙方将货物全部交付甲方后,甲方付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施工结束后5日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货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整。

  五、 施工准备与条件:

  1. 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甲方供铺贴壁纸墙面的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上基膜,或因墙面漏水、渗透等原因对壁纸产生的不良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由甲方给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施工条件。

  六、 施工时间:甲方根据其装修进程,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墙纸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退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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