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1-12-27 09:58:5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锦集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锦集八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

  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因素;防范措施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9年12月就颁布实施了经重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简称“合同范本”),并已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众所周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合同范本必然是用合同条款在签约双方之间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合同风险识别,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谈判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对风险采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审视和防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不同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中规定了三种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见,按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风险:

  (1)在签合同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用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就会使该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更清晰;明确了风险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无费用补偿的风险,进而加以防范,同时还可以使承包人预防因风险范围界定模糊而承担更多其他风险。

  (2)在签合同时,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也应明确并细化,以免日后双方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执。

  (3)承包人根据调研并结合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将风险按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并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相对而言,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可调价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比较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对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而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对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句地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的如下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对待与发包人及其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尽量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而发生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要知道此类教训是很多的。

  3 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承包人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时开工,因为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等调配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的风险和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等。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防范因工期延误带来的风险:

  (1)在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者、供货商等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尽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尤其是应努力避免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作的停工现象。

  (3)当工期延误不可避免时,承包人应收集对已有利的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延误工期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合同中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4 发包人对承包人认可检查权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防范措施: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应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要对国内当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该“约定标准”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约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约定标准不明确就会增大承包人的`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5 工程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且不顺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认为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理的、优化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掌握所提出的设计更改或材料设备换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这个关键程序,否则会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计量。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施工是承包人规避风险的基本原则。

  6 分包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既复杂又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包人来讲,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标报价趋低、分工更专业化,但另一方面,发包人对分包人的资质不了解,担心管理环节增多和责任的分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利;对承包人来讲,也有类似的问题:合理使用分包可以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比如使用机电专业分包,可以弥补土建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期;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这也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的常用策略。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分包也会给总承包人带来风险,比如分包的管理问题:一个工程的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难,引发许多干扰或连锁反应。防范措施: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首先必须在遵守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制订分包合同,比如在机电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机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相关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矛盾给各方带来风险,要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包合同挂钩;分包人也要认真研究总包合同,以利于工程总体质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赔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况通报期限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应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该条款还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费用。防范措施:承包人应清楚类似上述条款的期限规定,防止发包人以超出期限为由,不受理承包人的补偿要求,以减少风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施工,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内容:

  1、吊篮由乙方配置。

  2、吊篮在使用前,乙方必须检查钢丝绳、电动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后再用于施工。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负责购买。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酗酒上架作业。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搭设好各种乙方用电安全设施。同时要求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及施工过程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督促、检查过程施工,并有相应的`安全资料记录。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随时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并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维护甲方的施工形象。

  四、本工程实行三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无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送公用事业管理局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月日 时间: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4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结合执业实践,本博主将常用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法规列举如下,供各位建筑界及相关法律界朋友参考。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利益;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资的项目; 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质等级的; 工企业名义的; 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

  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

  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工程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与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劳务承包内容:

  1.5、辅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确保验收达到优良。每层达不到优良,结算时扣结算总值的1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损失有劳务承包人承担。

  四、标准规范

  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4.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4.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4.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2 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间,作为劳务承包人办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5.6负责与发包人(即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7 负责劳务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8 负责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六、劳务承包人义务

  6.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6.2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6.3负责向项目部提供在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并负责使用、发放和完工后交回。

  6.4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保管、使用、维护。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劳务承包人进行装卸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及时执行(费用另行约定)。

  6.5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7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9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七、劳务承包人的工作职责

  7.1、质量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2、安全

  劳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承包人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发包单位: (甲方)

  法人代表;

  承包单位: (乙方)

  法人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达到双方同意,有甲方在 开发的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而乙方同意承包本项工程,为了双方在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内责、权、利,经双方同意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相关的法律条款之规定,特定立如下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座落位置

  三、工程概况和结构;

  四、承包方式:甲方是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各项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给乙方施工;

  五、乙方承包本工程范围和内容:(按本工程原设计和变更的水电、土建、门窗、消防、内外装饰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土方等项工程在内);

  六、 质量与工期: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

  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有关强制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争取优良工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要求完成, 施工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工程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 元,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20xx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配套解释和有关文件,自行计算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按《信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为准计入合同总价,人工费按20xx年第三季度河南省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66 元/工日计入固定合同总价,此部分材料及人工价差计入税前。

  八、甲方工作:

  1、甲方在乙方进入工地时,保证三通一平;组织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十套

  2。负责办理施工前、后的有关所有手续;

  3、各职能部门和四邻关系协调;

  4、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如期如数付给乙方;

  5、交户结算和决算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办理决算;

  6。派出驻工地代表 同志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办理工科济、技术签证,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按国家的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7。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九、乙方工作:

  1、乙方在承接本工程时,必须按时支付工程保证金 元;开工前10天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及甲方审核批准。

  2、乙方在承包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和安全标准执行,如果乙方达不到者造成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全部负责包括刑事责任在内;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所进的各种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部分确认书,同时必须有甲方监理人员现场取样标准,经信阳市质检站检测报告乙方可使用,如没有者乙方使用在本工程,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一切机械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必须满足本工程所用;另外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也必须达到工程所用

  5、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准乱堆乱放,同时工人绝不准在本施工区内打架闹事和偷盗,如有者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6、工程保证金在乙方基础工程到正负零时甲方如数退给乙方保证金;

  7、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和信安检站的有关标准,如不按标准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8、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必须经甲方及质监部门验收,及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

  9、严格施工遵守操作程序,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0、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套。

  1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十、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确定按本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据实结算(变更工程按工程量多少增加和减结算)隐蔽工程以甲方或监理签字认可的方可进入结算;

  2、经双方确定本工程从基础到二层主体完工,甲方应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60%,主体工程按每二层支付均同1—2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主体工程总款支付到60%,进入内外粉刷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15%,进入水电、门窗和消防安装完毕,甲方支付总款15% ,主体装饰安装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到95%,下余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全部无利息清付给乙方。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同意而定,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文;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工期变动: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变动,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增减。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累计8小时以上;

  3、由于甲方资金和安装工程影响的时间;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生效期间内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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