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4-10-25 16:39:42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施工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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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北重一中工程的地砖铺贴等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生产,特定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重一中教学楼工程

  工作范围:室内地面和墙面铺贴砖分项工程

  工 期: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

  二、 承包方式和计费标准

  1. 合同价格:

  ⑴单价:

  地面大理石单价: 28元/㎡

  地角线单价:

  窗台板单价:18元/m

  楼梯单价: 40元/㎡

  卫生间墙面砖单价: 32元/㎡

  卫生间地砖单价: 32元/㎡ (卫生间蹲便安装计入铺地平米内)

  ⑵本合同单价包含但如下工作内容:

  楼地面地坪包括清理基层、备料、调制砂浆、拌制半成品,铺设面层、捣固压实、收平加水泥抹光及养护。 楼地面块料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备料、抹结合层、铺贴块料、勾缝,

  清理; 墙面镶贴块料面层包括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打底抹灰、砂浆找平,选料、抹结合层砂浆、贴磁片、擦缝或勾缝、清洁表面,施工操作架的搭设拆除; 上述单价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价,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并应使项目部质监部门和上级检查督促部门满意。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除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工伤保险。(如乙方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三、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1. 乙方根据工程实完成情况向甲方申请借资生活费。

  2. 乙方工程施工10天后上报进度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进度工程款70%,待业主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后质保金付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3. 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个人签名。

  四、 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负责物料、设备的供应及调度,及时进行施工的安全和技术交底。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其他施工作业的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任务、技术要求组织勤奋而有系统的管理班子,配备足够数量及熟练的两班轮换的各专业班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或更换不合适的工人及班组;

  4. 乙方施工工人人员要满足甲方的合理进度安排;

  5. 乙方须自备所需之施工专业机械工具、机具,机具维修保养及易损件更换由乙方自理。

  6. 乙方晚上按需应加班,以配合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进度)安排;

  7. 乙方有义务对交叉施工的其他班组进行配合,为其提供工作面及其他施工之便利条件;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进度、材料、劳动力、文明施工等诸方面的安排,保证工完场清,达到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要求;若乙方拒绝或漠视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可安排工人另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合理用材、节约用材,各种材料的损耗应控制在1.5--2%以内。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控制在2%以下给予奖励。

  10. 乙方工人施工期间患病、因病身亡或残废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 工期、质量及安全生产

  1. 工期为20xx年6月10日之前全面完工(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

  2.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除无偿返工和赔偿材料损失外,甲方也有权予以经济处罚。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对乙方已完成施工量不予结算,以赔偿损失。

  4. 乙方开始任何一个分项施工前须先进行样板施工,若样板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则乙方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6. 乙方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解》详见)

  六、 治安文明管理

  1. 乙方须对其所有工人的治安负完全责任,若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案件,其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肇事者对工地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2. 乙方须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教育,包括宿舍内和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大小便等方面的规定;若有发生,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3. 如因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特别是不得发生员工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补充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属本合同副本,签字生效。

  八、 未尽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甲

  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十、 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牢系带,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 在工地作业时,不准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 在楼层作业时,建筑垃圾等杂物须以塔吊/提升机或人力逐层搬运至地面,不得随意倾倒;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 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家属或小孩带入现场,违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退外,每次 罚款100元。

  6. 工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若拒绝或漠视有关指示,违者每次 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7. 施工作业中,要爱惜现场上的材料及机械等,不得肆意浪费、乱放、乱割、乱 摔等野蛮操作,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

  8. 工人须自觉保护工程中的成品或半成品,若保护不当造成修补或返工者须赔偿 实际发生的损失。

  9.各工种应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设备材料堆放有序,否则,视情况 罚款50-200元。

  10. 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吸烟要将烟蒂熄灭并放入指定地点,不可随处乱 扔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 宿舍内不得从事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工人中午不准饮酒,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复同意的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现决定对这些道路、水利工程进行建设及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组织实施,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柳岗坪村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巴州区梓橦庙乡柳岗坪村施工区

  工程内容:乡村公路1公里,路宽3.5米,疏通水沟0.8公里,房屋及附属设施15户。

  二、工程承包实施范围

  按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和民办公助议事决定的内容实施,即:乡村公路1公里,路宽3.5米,疏通水沟0.8公里,购置安装涵管20米;房屋及附属设施15户。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为起始日,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结算方式

  1、财政资金补助的工程结算单价按设计施工预算单价并扣除村社农民投劳折资费用后进行结算。

  2、结算工程量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经村质量监督小组签字认可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3、工程结算补助总价款不得超过该工程施工预算中建安工程费用。

  4、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根据工程进度,经乡镇农技中心技术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甲方技术负责人)、甲方质量监督小组签字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补助总价款的80%,剩余工程补助价款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经申请,开工时可预拨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情况属实,将取消乙方工程承包合同,且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竣工清场

  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垃圾、临时工程、材料、堆积物清理及场地平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九、违约责任

  超工期罚金(每超一天处罚结算补助总价款的0.5%)。

  十、 不可抗力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指国家规定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并按国家规定或参照类似工程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区以工代赈办公室、财政局、梓橦庙乡政府备案各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徽县江洛镇下寨村上庄合作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XX元整(XX元),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一:XX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致: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双方已签定的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目标:

  (一)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二)满足并不低于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满足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四)总体目标:工程合格率100%;

  二、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将实施先进、科学、可行的组织及管理措施:

  (一)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2系列标准要求;

  (二)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工作技能符合本工程的作业需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三)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机具等性能良好、可靠,能够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四)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设备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参考品牌进行采购;如一些材料、设备没有规定具体的参考品牌,我公司也将选择国内知名品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执行,绝不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更不使用其它工程的剩余材料,未经许可绝不随意进行材料代用。

  (五)项目制定先进、可行、完整、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严格“三按”施工(按规范、按图纸、按施组),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七)无条件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及湖州当地监检机构的质量检查、监督;

  (八)因我方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我方无偿负责整改直至合格。

  XX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XX

  为保证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签订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两年;

  2、防水、防腐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

  4、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5、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服务保修1年。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XX有限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XX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规则与标识;

  二、设立

  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有关设施设备和危险品处都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遇动火作业、限制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办理作业票证;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施工器具及配件,必须取得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八、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防范措施,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对施工项目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保障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对所有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贵司,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三、严格遵守国家与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它事项;

  十四、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司、监理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XX有限公司: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XX以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在实施贵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中,如果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_________(甲方)与建方_________(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12

  (二)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

  (三)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

  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本站合同范文·建材订货合同范本·简单装修合同·工装装修合同·门面店面装修合同·办公室装修合同·室内装修合同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分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开工日期:20xx年8月14日——20xx年9月10日

  2、工程承包范围:水泥罐,皮带走廊及其附属小型钢结构防腐。

  3、工程承包内容:包工包料,采用手动和动力工具清除设备锈蚀,油污和杂质,点补底漆和面漆。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驻施工现场的乙方进行统一管理,给乙方提供住宿。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

  (2)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生活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

  (3)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乙方在施工中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甲方环保体系组织施工,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建筑、生活、粪便、污水等。

  第五条:材料、机具供应。

  所有材料、机具均有乙方提供。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X元一平方,罐体及钢结构以实际平方面固定单价为准,皮带走廊,按空方实算为准。

  2、支付方式:待乙方施工工具、材料、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付工程总价的.30%,待工程完工一半时应再付工程总价的40%,待完工验收后应付剩余工程款2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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