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4-11-13 08:31:04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施工合同范文集锦8篇

施工合同 篇1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英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县世纪冰川灵佛旅游宾馆楼工程

  2、工程地点:兴安县严关镇仙桥村委会乐施堂村。

  3、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26000㎡。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3000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240天。

  2、开工时间: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 00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3%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 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4、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6、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7、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住房结构:______,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 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 工程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可抗力;

  3、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中期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

  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3‰。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 种方式解决:

  ①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一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_计。

  第三条

  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

  第四条

  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一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

  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8.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11.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 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6.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6.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就工程的外墙、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和约:

  一、施工承包范围:

  工程的外墙、屋面(以上)等外涂料分项工程。

  二、施工承包工期:

  1、自20xx年09月26日至20xx年10月15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受罚人民币20xx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三、施工承包价格:

  1、工程单价:每施工平方米包工料22元。(包括材料、施工、运输等)

  2、工程量:工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结算。

  四、施工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2、外墙在涂料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子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3、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三遍,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6、涂料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现象;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不得超过1mm。

  7、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顺序:

  修补——清扫——填补缝隙、局部刮腻子——磨平——施涂封底涂料——施涂主层涂料——滚压——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第三遍罩面涂料。

  8、施涂罩面涂料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等第一罩面涂料干燥后,方可施工。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且无质量问题的1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1.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3.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安全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管理。

  3、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完工后乙方应将建筑垃圾运出屋村外处理,费用乙方自负。

  九、其他

  1、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拖延每天罚款人民币20xx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总工期、质量、安全),发包人并将马上终止合同。

  2、承包人应对本组工人的劳保等所需证件及时办理,费用有承包人自负,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有承包人自负,并不得以次为借口拖延工期。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包括不可抗力。

  4、在保修期限内,承包人不在要求的期限内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承包人并应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口中小学篮球场等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内容:

  1、 围墙:100米

  2、 篮球操场(1个):513.24平方米

  3、 新食堂前水泥地面:248平方米

  4、 台价:113.7平方米

  5、 暗沟:350米.

  6、 明沟:100米

  7、 传达室:17.28平方米

  8、 校门:1个.

  9、 挡土墙:20米,花池围栏:80米

  10、 升旗台:1个

  11、 检查井:6个.

  12、 办公楼与教学楼地面水泥:1098平方米.

  13、 该篮球场、围墙等内容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实地测量为准。墙身高度2100mm,每3500mm为一跨墙。

  5、 乙方在完成篮球场、围墙等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

  20xx年5月10日-20xx年6月20日。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中标价包干合同,其承包价元。(全部费用包干)

  2、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留工程决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两年为准,从20xx年6月1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 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 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2天上门维修,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 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工程质量未达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其价格按总价下浮1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 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 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乙方及教委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甲方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具体以附件施工蓝图为准)。

  四、承包方式:

  五、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施工,必须达到一次交验合格。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质保量,应随时接受甲方或业主、监理的监查,如出现质量不合格要求返工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其相应费用。 质保期 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自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乙方应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好安全防护措施才能施工,万一出现大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结算方式:

  八、付款方式:

  九、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原有的构筑物、公共部分物件、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及居民财务等等,如有损坏乙方须按实赔偿。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必须先提交甲方。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 乙方使用的产品或材料必须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的.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或材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xx元,且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十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与住户的协调工作,在施工场地不得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如有发生上述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三套,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否则,甲方可拒绝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立即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日,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以上的或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自行清场撤离。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工程,拒不整改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赔偿。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按甲方所提供的建设图纸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110元/平方米,总面积约480平方米,总投资伍拾万元(含材料款),最后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四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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