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2-04-08 15:20:0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合同锦集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合同锦集六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XX市XX区井岗村117号金星、陈莉家私房三楼加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需加盖的住房系合法拥有,且加盖手续合法。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改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三楼上,前面扩建面积38.00平方米,后面整改瓦面35.00平方米,一至三楼的铁楼梯。前房屋最高处3.00米,低处2.60米,后房屋瓦面整理。

  3. 承包方式:以乙方承包施工的方式承包。

  4. 工程总价款(人工费)为四千六百元整。¥:4600.00.

  5.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竣工后现金结算,先付四千三,剩余三百做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并结清。

  第三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工作:

  (1)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3)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5)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 乙方工作:

  (1)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 早上七时前及晚上七时后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3) 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自身施工安全,若因乙方不慎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万元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 ,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 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6、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

  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

  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____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

  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

  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____日按延误工期____日处理。不满____日的按____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XX,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XX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XX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XX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

  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

  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____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

  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邮编:_____

  邮编: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周广田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揽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长沙县开慧镇葛家村竹山组建二层私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32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现浇)、楼面、屋顶、盖瓦、天沟、阳台、露台、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所有墙面粉水泥砂浆、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1、整栋二次房屋建设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216元(包含

  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屋檐计算,各楼层不重叠计算;

  2、建筑总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价格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揽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预付启动资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乙方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六条第3款支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3、水电线路采取预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水电工(强弱电)进行线路预埋,水电工由甲方负责。

  六、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或未明确要求的部分,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门窗洞口平整、光滑,墙壁无空鼓;

  3、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或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或重做的相关费用,乙方拒不履行返工、修改或重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未付款项。

  4、房屋主体自竣工甲方验收合格时起,乙方保质期为壹年,无质量问题的,到期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果房屋出现漏水,沙灰墙体开裂等施工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房屋问题反馈后,应迅速及时的进行处理,如超过5天仍未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另请人处理,工时费及材料费从质保金中扣除。

  七、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监督;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伤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等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甲方实际支付相关赔偿款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1、主体工程工期为五个月,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2、甲方必须在20xx年3月15日(阳历)前建好房屋架空层以保证乙方施工能在此时间顺利进场;

  3、乙方必须在20xx年8月15日(阳历)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4、乙方所需材料,应四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他约定: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进场前即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此款项为乙方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专用款,乙方不得挪做他用;

  2、屋顶骨架制作由甲方负责木材加工,乙方负责搬运及安装;

  3、顶层层面加浆磨光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施工期间伙食甲方只负责提供大米,其余伙食乙方自理;

  5、房屋主体一层到二层砌24厘米厚绵墙,二层及以上砌24厘米厚盒子墙,各楼层之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围箍梁及钢筋混凝土的立柱整体连接。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乙方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停工待料,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所受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揽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返工修理或重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1、甲方:

  2、乙方:

  二、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将喻家坪站至冶炼厂调度楼货运信息通道光缆敷设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数量:敷设喻家坪站至冶炼厂调度楼货运室直埋8芯光缆一条,总长约1400米。

  2、施工要求:

  ①光缆径路基本沿铁路专用线布放,埋深要求一般0.6米,困难地段0.5米,做水泥砖沙防护。

  ②主材光缆、终端盒、辅材由乙方自行采购。

  ③光缆过轨、过涵洞等应采用φ50镀锌钢管防护并用水泥包封,不得外露。

  ④光缆熔接成端由乙方负责完成。

  ⑤直埋线路部分按每100米设立光缆标桩一个。

  ⑥施工中与喻家坪、冶炼厂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3、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要求自协议签字并待甲方与相关部门签定配合协议后开工,20天内完工交付。如遇不可抗拒原因由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①经双方共同核定,本工程总施工费用按叁万捌仟元(¥:38000.00)包干完成。

  ②双方协议签定后,甲方支付贰万元整预付款,余款待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二周内付清。

  三、安全保证: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同径路地下管线的保护,按规定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2、加强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如遇人身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质量保证:

  本工程质量保质期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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