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6-12 16:40:2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协议书15篇(优选)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安全协议书15篇(优选)

施工安全协议书1

  ______年是“安全生产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加强生产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力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基地与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 年安全责任协议书》,由-----------------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实施。

  一、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

  1.严格员工进出场制度,对进入生产场区的人员要严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入场;

  2.经常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

  3.要求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化工41条禁令》及相关标准、条例,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工作前各级人员要严格检查周围的'生产环境,防止一般事故、重伤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

  5.各车间、班组认真执行班前安全交接、班后安全总结制度,不要走过程,要具有针对性,切合实际,抓好每周的安全活动日与安全检查活动。

  6. 各车间、班组应对自己生产区域内的工作范围做到各种材料、物品堆放整齐、标识齐全。每日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一清,工完料净场地清”,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精品意识。

  7.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习惯性违章作业,确定“三会”,做好各种临边安全防护,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野蛮作业现象的发生,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

  8.各种设备应有操作规程、保养措施,不带病操作,外观整洁,做到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使用。

  9.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上岗证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与生产。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消防交通教育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私自进入生产车间,参与生产或在生产中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追究各各车间、班组及本人的责任。

  二、奖惩

  1.对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阻止事故进一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主动参与事故抢险,降低事故损失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使国家和单位免受损失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协助安全人员积极执行各项安全程序文件、法规,依法惩治事故肇事者和违章者,有显著业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防护技术方面有创新,或对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者并经采纳,将给予奖励。

  4.全体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没有资格上岗者将予以辞退并清退生产现场;

  本责任书公司一份,各车间、班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____年__月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间不因领导变更而发生责任转移。

  三、签字

  份有限公司

  生产基地负责人:_____ 生产部门

  负责人:____________

  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

  安全员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____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六、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G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七)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八)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____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甲方单位(盖章):代表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促进安全治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工程:_________

  其次条施工地址:_________

  第三条安全治理目标:杜绝发生任何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相关资料。

  2、甲方应按要求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头施工前知会乙方。

  3、甲方应根据安全治理规定进展施工。

  4、甲方应当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展施工,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甲方应当准时清理开挖路面和顶管作业产生的泥水、集土以及恢复坑、沟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严禁驾驶乙方所属车辆,动用空压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

  7、发生以下状况,由甲方担当责任:

  (1)各类人身损害事故;

  (2)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因施工造成的市政设施损坏;

  (4)因施工造成的各类经济纠纷;

  第五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应当教育和催促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根据操作规程进展作业。

  2、乙方应当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协作甲方做好施工相关工作,保证施工顺当进展。

  3、乙方人员不得驾驶甲方车辆,不得操作甲方作业机械。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地点:长通信阳分公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4

  甲方: 电务段

  乙方: 项目部

  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xx〕280号)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xx〕540号)文件要求。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xx〕428号)和电信函(20xx)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切实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施工时间、地点(地段)影响范围配合内容

  兰新线红烟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涵洞上、下游顺坡疏通开挖土石方。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段: 涵洞上、下游埋设的信号电缆在开挖路径上。不影响行车,在以上地点施工,如有影响设备管理单位所属设备时,需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如影响电务设备,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

  配合要求: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安排人员,于施工作业开始前40分钟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控。点内施工按批复的计划落实配合工作;点外施工,如影响电务设备,须提前通知电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电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涉及电气化区段的施工,在影响范围中,必须界定影响行车情况、接触网是否停电以及施工中采取的防护措施。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工程期限:

  责任地段:兰新线景峡至思甜间K1215+500-K1222+000。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xx〕5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2.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xx)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做好防护和监护工作。

  4.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xx〕428号)和电信函(20xx)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5.设备管理单位应依据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认真审查,并派出持有局有关业务处核发的《施工安全监督证》的安全监督人员到场进行安全监督。

  乙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xx〕5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2.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xx)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

  4. 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xx〕428号)和电信函(20xx)36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电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5.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本项施工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及施工工艺。

  6.应严格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落实施工作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单位要建立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对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加强日常检查。

  2.联络员、防护员、安全员一律持证上岗。

  3.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无误。

  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下班前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对施工地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5.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局防洪指挥部的部署,制订得力的防洪措施,并在施工中逐项落实。

  6.结合部的'安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7.共同确定隐蔽设备的位置及走向、埋深等,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8.工程开工前一天,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由设备管理单位派出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无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场工程不得开工。

  9.信号设备干扰未排除前,不准施工;设备防护未到位前,不准施工;施工料具、施工准备工作未到位前,不准施工。

  10. 涉及电气化区段,必须按照电气化安全卡控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落实。

  11.与施工单位协商,为电务配合部门提供运送配合、监护人员和材料、机具使用的交通工具。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共同责任、权利和义务:

  确保施工安全是施工、设备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有权发放《施工安全通知书》,按照乌铁安(20xx)334号《乌鲁木齐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重点环节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向路局安监室提报考核;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和检查监护人员在配合和监护中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

  2.设备管理单位对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负主要责任;因监督不力发生行车事故的,还要追究设备管理单位及部门的责任,影响安全成绩。

  3.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4.选派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设备单位检查人,持“施工安全监督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5.检查人员应熟悉施工技术图纸,掌握关键内容,检查、落实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权下令停工整顿:

  ①擅自变更施工计划或扩大施工范围时;

  ②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不落实时;

  ③对新工、临时工、民工及关键岗位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时;

  ④对需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时。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2.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达不到资质的严禁施工。

  3.施工期间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4.施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5.施工前须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施工计划提供给设备管理部门及行车组织部门各1份。

  6.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作业,保证施工质量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7.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双证上岗(上岗证、职工技能鉴定合格证)。

  8.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未经电务段许可不得擅自扰动电务设备和影响电务设备安全,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提前与电务段办理手续。

  9.施工安全协议签定后72小时,送达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信号车间。施工开工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电务段调度和相关的信号车间,并向设备管理车间提报施工配合通知单,双方签认后,按照签认要求落实施工和配合工作。

  10.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日收工前将次日的施工内容通报相关的信号及电务配合、安全监护人员,电务配合、安全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禁止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防护工作,确保行车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1.施工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恢复设备,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因需要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取土、采空、堆放物品等或拆移影响行车安全的设备(如各种标志、牌、桩等),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同意签认,并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签定相关的安全责任协议,制定落实确保电务设备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撤除或移设,否则视为严重违章施工。

  13.凡在线路两侧动土施工,必须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确定电缆位置及走向,必要时画图签认。施工前以书面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现场监控,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安全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禁止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14.施工单位项目主管有义务参加设备管理单位组织的每月召开的施工例会,如接到通知后施工单位项目主管没有参加施工例会,设备管理单位有权拒绝配合施工单位施工。

  15.防护人员资质不够或没有持证上岗,严禁施工。

  16.施工时与作业内容和作业范围不符严禁施工。

  17.违反施工安全协议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违反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如因违反本协议,出现安全问题、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施工单位在封闭时间段内未完成施工造成延点者,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同时,双方应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乌铁安〔20xx〕126号)和乌铁安电(20xx)583号关于补充《乌鲁木齐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安全监督和配合费分别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xx〕113号)、《乌鲁木齐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配合费暂行标准》(乌铁计〔20xx〕276号)的规定,由项目管理机构在建设管理费中直接向营业线施工的配合单位支付。

  大型养路机械或设备管理单位自行施工时,无论何种修程,只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不向任何部门或单位支付配合费。

  八、其他:

  1.施工前,施工区段若存在影响施工的甲方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先排干,对影响区段的设备做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施工区段涉及到甲方设备的甲方配合,不涉及甲方设备的甲方不需配合。

  3.施工中涉及信号室内机械室的工作,严格执行乌铁总《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机械室出入管理制度》,进入信号机械室须有电务段调度准入命令,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信号机械室前,必须持有路局批准的施工电报和与电务段签定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在电务值班人员监护下作业。旅客列车自邻站发出、货物列车接近本站预告信号机(自动闭塞区段为进入二接近)和本站准备排列发车进路时,立即停止信号机械室内一切作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信号机械室;严禁在信号机械室内吸烟。

  4.施工中涉及电务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xx)449号《关于防止挖断光电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防止损坏电缆设施的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设备分布复杂、不能准确确认电缆位置的,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应现场探测,沿初步确定位置,由施工单位每隔20米挖横竖探沟(探沟尺寸为横向10米、竖向3米、深度1.5米以内),找出电缆准确位置;新(改)建路基、管线等建筑与既有电缆重叠或交叉时,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现场勘探,研究确定排干扰施工方案后,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防护距离设置并做好防护(排干扰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设备管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电缆准确位置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在电缆位置中心线两侧各1.0米处喷洒白色石灰粉进行明示,特殊地段(如:电缆预留地段、接续地段、上桥涵地段)根据电缆埋设情况相应加宽,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上方拉0.5米高的尼龙警示绳旗警示,并每隔50米设“下有电缆,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施工单位应确保其完整。

  5.电缆位置两侧各3米范围内的施工,必须人工进行作业。当穿越既有电缆、与既有电缆交叉处所的作业更应有明显标记、标志。严禁在电缆径路上插设移动信号牌、钉标桩及在安全保护区、点火烧烤等损伤电缆的作业。大型机械和车辆穿越电缆径路前,必须在电缆径路上覆盖厚度不小于1米、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层并覆盖防护盖板,防止直接碾压电缆径路,损伤电缆。

  6.电缆位置两侧各1米范围内施工时,施工单位须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研究和履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严格使用轻型施工器具作业,严禁擅自进入电缆位置明示区域内施工。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现场指挥人必须到位,进行全过程盯控。同时必须在电务段配合人员现场监控下进行作业。要做到轻挖、慢挖,严禁使用镐及锐利器具刨;光电缆外露后,抹擦干净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发现情况立即上报,严禁拖延瞒报;凡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而发生挖断光电缆事故时,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挖出的光电缆不能及时回填过夜或(穿越电缆径路、桥梁、涵洞、管道、渡槽、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坑、平整路基等设备设施的施工)开挖光电缆不能避开时,使用PVC管(或槽钢对扣)进行防护,PVC管(槽钢)两端至少多出10cm插入坑壁或地面,管内灌细沙,切口使用防水胶带包扎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对地面及深土处不明光电缆,按有用光电缆保护;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方案内容,明确挖断光电缆应急预案,发现挖断光电缆,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同时迅速做好抢修准备工作:找出光电缆断头,开挖接头坑,开挖的接头坑至少保证两个人可以工作,积极配合光电缆抢修人员,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发现责任单位将光电缆断头掩埋,人为延误抢修时间、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施工造成电缆中断、信号事故、信号设备严重损坏,施工单位须及时到电务段缴纳罚款及赔款,并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方准再继续施工。

  7.信号电缆过轨施工,深度必须达到距自然地表面500毫米以上;电缆过轨施工时严禁与既有信号光电缆同一位置穿越,严禁与信号既有光电缆同沟敷设,平行埋设必须距既有信号电缆3m以上。施工电缆与既有信号光电缆间距离(垂直交叉或平行),须在下方进行,并大于500mm以上,必须采用管、槽进行防护。

  8.施工电缆穿越线路离信号机不得少于15米。

  9.信号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前要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沟深确认,要现场确认电缆测试合格后方可埋设。箱盒的安装时应对箱盒内电缆按设计配线。钢轨引接线预先安装固定好,不连钢轨,并将塞钉头用绝缘包裹,避免接触钢轨影响既有轨道电路使用。

  10.涉及电气化区段,必须对全员进行电气化安全知识教育;自接触网设备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所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须按有电对待;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准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接触,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10m以外并对该处进行防护,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处理。作业人员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按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停电后要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要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撤出接地线并办理销令手续;撤出接地线后严禁再次进入作业地点;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m范围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需装设接地线。

  11.涉及电气化区段电务安全规定:作业人员在上信号机前必须确认接地良好,设专人防护,作业时其身体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雷雨天严禁攀登信号机;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轨道电路送受电端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线等器件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的措施后方准作业;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和相邻两轨道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等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严禁断开接向扼流变压器的连接线中任何一侧或两个扼流变压器中心点之连线;在对电气化铁路区段的信号设备作业可能接触牵引回流线、安全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整修电缆时,应确认电缆金属护套接地良好,与继电器箱、盒、架的铁壳连接坚固,同一电缆沟内数条电缆的金属护套应相互焊接良好后,方准开始工作;在轨道电路作业时,当轨道变压器与扼流变压器连结的低压线圈断开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在更换扼流变压器或扼流变压器上的牵引连接线时,当两条钢轨与相邻轨道电路的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尚未连接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在更换扼流变压器箱及引接线、中心连接线时,为保证钢轨牵引回流的畅通,应使用“两横一纵”连接线进行防护;在更换轨道电路相邻两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或原牵引连接线时,当两个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或通牵引电流的单轨条牵引连接线未可靠连接前严禁切断原有连接线。

  12. 涉及电气化区段结合部安全规定:电务施工遇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或距回流线不足1m的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和电务部门拆除、移设接有吸上线、接触网地线的扼流变压器或空芯线圈时,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做好准备工作、采取安全措施;在接触网供电的情况下,竖立或撤除信号机机柱、更换信号机构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在配合工务更换钢轨或道岔时,必须首先确认工务安装的牵引回流线作用良好后,方可拆除钢轨或道岔。

  1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设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计划、超范围的施工;施工危及信号设备安全时,电务施工配合、监护人员有权制止施工方施工;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行车事故,施工方负全责;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电务段有权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

  14.施工单位施工前期工作、整修便道、应急救援等都遵循协议相关规定。

  15.电务车间、班组在核对完施工单位各项手续(包括施工方案、安全协议、施工计划、施工影响范围、施工作业配合单等)后,必须做好人员安排、材料的准备及配合施工监控;监督施工方现场确认地下电缆具体位置并做醒目标记;监督施工方现场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施工时损坏地下电缆及其它信号设备。

  16.影响电务正常使用的施工,每站每天尽可能安排一处,若当天电务工区有需配合点内施工2项以上(含2项)的,点外施工不予配合。

  17. 施工中不得损害电缆径路及电务设备,当挖出既有信号电缆时,电缆不得外漏过夜,必须掩埋或采用管、槽对电缆进行防护处理。损害电缆径路时必须原样恢复,所有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8.严格按照乌铁电《乌鲁木齐铁路局电务作业安全防护办法》的防护规定落实。当电务配合其他部门上道作业同一项目少于3人(不含3人)时,由主体作业方负责一体化防护,电务不设专职防护员,由主体作业方按照内部作业人员进行防护,电务配合作业人员听从主体作业方防护人员的指挥;电务配合人员超过3人(含3人)时,应设专职防护员防护。

  19.未尽事宜,增加协议附件进行说明。施工期间双方严格按照“施工协议”进行施工与配合施工作业,严格落实防护职责,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与设备安全。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 20xx年7月31日

  十、说明事项:

  1.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建设管理单位调解,调解无效时,按司法程序办理。

  2.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时,按铁道部、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处理。

  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4.本协议一式 3份,甲方1份,乙方2份,各自保存备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各

  类疾病。乙方所雇佣人员,如因自身身体健康原因在工地造成伤亡,责任有乙方全部负责。

  (三)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四)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五)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给予员工缴纳意外伤害险,如果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超出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赔偿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费用),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的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3、安排的升降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核发的有效证件。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__)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乙方的安装方案。

  4、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基础,应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和合格基础。

  5、甲方有权对升降机操作工监督检查,如有违章,甲方有处罚的权利。

  6、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通知单》的有关条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__)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必须经北京市区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设备。

  3、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检查验收资料,交甲方及时存档,并且每月对施工升降机检查的报审表交甲方安全科。

  4、乙方负责对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

  5、因机械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协议书,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建筑法》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理等,并与乙方签定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绳等生产工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在施工现场及现场外出现任何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附带赔偿的仍有乙方全部负责。

  四、奖罚标准: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能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无事故,视其工作情况,奖50—100元。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及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的罚50元/人次。

  3、在工地内打架斗殴罚款1000—20xx元/人次。

  4、偷盗公共财物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人次,并给予辞退处罚,一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强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元/人次,一次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伙房及生活区卫生,给人卫生要保持整洁。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宿舍卫生,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100元/人次,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者三倍处罚,三次不整改者责令撤离施工现场。

  7、对一切违反工地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并对乙方进行罚款500—1000元。

  8、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本协议书一执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8

  租赁单位:___ (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___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20__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吊篮 台,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吊篮租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安装、维护、拆除。

  三、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和验收工作,吊篮安装合格后经甲方联合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篮在拆除、安装作业时,甲方应给乙方划分作业区并负责现场协调。

  五、甲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设备的安全装置,吊篮安装完毕后不得随便改动,否则,出现的物品丢失和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生命安全绳上,使用人员因违反《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维护、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施工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___自签订之日起至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___ 凡进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没有通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的人员任何人都不能安排工人施工作业,如安排上岗作业,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子,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注:___凡合同内容有改动的,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盖章后才生效,如没盖章的,按原有条文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由甲方(雇主)和乙方(装修工人)共同订立,双方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私人房屋的装修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工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装修要求,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3、乙方应具备相关的`装修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装修工作。

  4、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装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5、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如坠落、触电等。

  7、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关事故调查。

  8、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和材料,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9、甲方和乙方均应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10、甲方和乙方在装修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11、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装修工作完成之日。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协议书10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扬州市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小区具体情况,定制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 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物业公司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知道和监督。

  二、 乙方应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定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 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纪,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施工现场不得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接电线,如有违反,物业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 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清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七、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烟等;在现场施工确须动火时,要持有操作证到物业公司安全协防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九、 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一、 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十二、 乙方因装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须负责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十五、 乙方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11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班组(65型挖掘机)为加强“___________205#、209#、211#、217#楼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书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挖机的施工现场活动。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停机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提供的挖机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二、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三、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乙方配备的挖掘机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水平,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上岗,违规作业、酒后操作,不听从指挥。

  五、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给操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其它机械设备、已成钢筋笼等构件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安全保卫科一份。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代表人:代表人:司机: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12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 ] 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 〕 号)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

  2.作业内容:____无线铁塔维护保养,

  3.线名里程:____临策线

  4.作业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铁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区间影响设备:____无线直放站和G网基站的铁塔、馈线、天线。

  站内影响设备:____无线铁塔、馈线、天线。

  具体施工影响范围以当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____

  1. 施工责任地段:____临策线。具体施工地点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质采购招标书(标书编号:____12-118-5)标注的维保铁塔地点为准。

  2.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____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呼和浩特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3.《铁路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等有关施工安全规章标准。

  4.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______〕______号)。

  5. 铁道部、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的其它规章、标准、文件、纪要、电报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为甲方提供具体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并将每日施工范围、内容开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员。

  2.甲方派技术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和赛汗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____)、集宁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____)、呼和G网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____)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运用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设备运用情况制定施工安全预防措施,确保甲方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否则不准施工。

  3.凡在既有线范围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封锁点”内进行。

  4.甲方监护范围为协议写明的施工内容和线名里程所规定范围。超出协议规定范围作业造成通信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前,乙方与甲方现场管辖通信车间签订《施工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双方配合方式、监管人员、现场负责人、双方联系协调方式、施工范围内设备防护方式等具体事宜。《施工安全协议》经甲、乙方双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与签订的《施工安全监管方案》、《通信设施排干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现场配合监管负责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由相关级别人员担任),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7.乙方明确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8.乙方应严格按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决不允许超计划、范围、内容施工。如施工计划需要变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准变更。

  9.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施工范围内铁塔下方的安全防护范围并拉安全警戒线进行防护,乙方应专门设立防护员,禁止行人铁塔附近通过及在铁塔周围逗留。

  10.每次铁塔施工作业,必须经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征得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乙方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点外施工作业。

  11.乙方施工必须有甲方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防护,甲方监管防护人员未到现场乙方不能进行铁塔施工作业。

  1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登高证件上岗,乙方登高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无线铁塔毗邻接触网及电力高压线带电部分作业最小接近距离不足2米,回流线不足1米时,必须在接触网或高压电力线停电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抛递,必须用绳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点内和封锁点内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现场负责人和甲方施工监护负责人要分别下达施工作业单。施工作业人员和配合施工监护人员都要明确施工及监护的内容、地点、时间和影响范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并提前40分钟到达施工地点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

  16.乙方申请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配合作业时间,同时与现场车间加强沟通确定配合工作量,在作业中预留甲方恢复设备时间,如甲方能力无法配合乙方大量作业时,乙方应调整作业量,以便甲方顺利完成监护配合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施工延时开通责任。

  17.甲方现场监管、巡视人员发现现场施工对既有通信设备有可能造成妨害时,应立即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留存备查。乙方应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如发生乙方未签认、未整改、继续野蛮施工的,甲方监管人员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将《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报通信段调度。

  18.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既有通信设备正常运用。施工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装通信设备或进行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害的作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____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 郑子瑞 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 主管副段长李成祥 任副组长,甲方 安全科科长赵小平、调度科科长石建国、无线通信科科长王承中、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叶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3日之内予以答复(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铁塔设备、设施的核查和铁塔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做成书面记录交乙方。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施工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现场的铁塔维保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由于乙方施工作业造成对既有铁塔设施、通信设备、引线、馈缆的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设备安全的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6.施工完毕后,甲方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三) 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在既有线施工范围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提前3日以《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申请书》【附件9】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内容包括施工地点、里程,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双方签认生效后,甲方指派配合人员进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设备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视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施工作业工具、机具、器材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在站内运送器具必须保证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内的网围栏及其门、锁和路外安全负责。

  9.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铁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13

  一、总则

  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施工的

  目的。

  经(甲方):

  (乙方):

  双方共同研究协议,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现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它作为正式合同文本,与作业队劳动协议具有同样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二、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无重伤以上的任何事故(含重伤)。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争取无事故。

  4、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改善并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程。

  三、甲方责任:

  1、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4、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5、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

  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场前的第二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即期定人整改。

  8、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实施改进措施。

  9、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四、乙方责任:

  1、在队长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2、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逐条向班组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3、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的问题要及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1234

施工安全协议书14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施工期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协议书。

  一、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

  (二)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先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四)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逐级自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

  (五)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

  (六)教育学生不到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更不得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

  (七)学生课间休息或活动,必须在划定区域活动,不到校园禁区地方游戏、玩耍。且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事物,提防拉料车辆以及建筑设施发生故障引发的.事故伤害。

  (八)学生在学校或上学、回家途中,不得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

  (九)在校期间,一定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看清警示标志,远离防护网,远离施工现场。

  (十)涉及集体活动带队路过施工区域附近,队伍要整齐,不大声喧哗,防高空坠物、防路面障碍、防施工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慎重经过。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施工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保卫部门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

  (四)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

  (五)学生上学期间,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学校有权随时检查。

  (六)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

  (七)施工期间,要教育施工人员,要保证学校财物的安全,不能损坏财物及设施。

  (八)施工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九)施工方教育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袒胸露背,要使用文明用语,禁止随地大小便,节约资源等。

  (十)学生、家长、教师对施工方违反以上条列可及时向学校或施工方反映。

  三、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

  (三)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逐打闹,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四)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五)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再路边玩耍,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八)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九)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十)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十一)不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的。

  (十二)靠近施工安全禁区,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造成伤害的。

  (十三)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的。

  (十四)上学、回家途中,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的。

  (十五)不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靠近施工现场造成伤害的。

  (十六)路过施工区域附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慎重经过造成伤害的。

  (十七)午休期间私自来学校施工现场造成伤害的。

  (十八)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来校玩耍造成伤害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__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协议书15

  订立合同建设单位(xx)与勘测单位(xx建筑设计院),根据国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xx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勘测的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委规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x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第二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工程范围

  第五条取费标准按中财委(xx)财经工基价字第号规定收费。签订合同时应预付勘测费总额的30%(一般设计一次按60%),其余部分在勘测成果提出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勘测成果于xx年xx月xx日提出,但由于自然天气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顺延。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填写拟建筑(构)物性质及工程地质勘测要求(本院设计由承担设计室填写)。

  2.清理和整平场地,如因场地有沟以及堆积障碍物等而影响开工时,应付窝工费。开工时应指派一人在场,以便随时联系工作。

  3.负责解决土样包装、水样瓶的运送,早晚和夜间钻机停放现场时负责看管,并解决临时所需的垫板、冬季烘烤钻具的木样等。

  4.负责解决机具运输和工作人员往返现场的交通工具(或承担运输费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窝工,应付窝工费。

  5.测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统联测时,应负责提供资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资。

  第八条勘测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填写预计勘测工作量及勘测用表。

  2.遵循规范按时提出勘测成果,满足设计需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建设单位收执份(其中送XX银行一份),勘测单位份。

  建设单位:xxx(盖章)

  设计单位:xxx(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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