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3-06-15 16:40:3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____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工程范围:“____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C42、C39、C41、C63、C63a、C64、C53、C54、C72、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工程单价:(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XX公司产的6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铝合金型材:均选用佛山XX公司产的6063-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选用郑州XX厂产的F811硅酮结构胶及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钢件:国产优质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

  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玻璃安装基本完成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3.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

  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____区____社区____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市____区____社区____地

  2、工程地址:____市____区____社区____地

  3、建筑面积: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4、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5、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6、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7、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8、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____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____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9、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实验室装修承包合同范本。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1.4、施工面积: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的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定施工方案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合同范本《实验室装修承包合同范本》。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2、甲、乙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的检查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时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6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付清。

  备注:

  6.2、本工程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

  第7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7.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7.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7.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其它约定

  本工程施工内容以《工程预算单》的内容为准,如施工中有增加项目应在单项施工完成后签定项目增减单,按市场价结算。如报价单中有未施工项目应在工程结算后扣除。本工程以项目单价为准,数量按实结算。工程施工时甲方如对施工成品提出修改,由此产生的延误工时及材料损耗费由甲方承担。

  第10条附则

  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0.2、本合同正本倆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11条附件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4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工程范围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称其承包了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装修及土建工程,并且将装修项目列入结算范围,该项诉求与事实不符,故意扩大了施工范围。20xx年5月11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就承包工程签订了协议合同。该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答辩人以全包的方式承包答辩人所属酒店的拆除以及新址的土建工程。合同明确约定被答辩人的施工范围为土建,并不包括装修装饰工程。被答辩人将部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其承包范围,将装修项目纳入结算书,违背事实。

  被答辩人诉称其承包的实际工程量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其于20xx年11月17日向被告提交了工程图纸、工程量统计、工程结算表、签证单等相关工程结算材料,并称答辩人并未提出异议,与事实不符。事实是,尽管答辩人于20xx年11月17日收到了相关结算资料,但并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未签字的原因是被答辩人结算的资料失实,与实际工程量差距太大,工程量重复计算严重。20xx年被答辩人曾交给答辩人一份结算书,结算数额为120.62358万元,而20xx年11月17日被答辩人提交的第二份结算书结算总额为550.7064万元,差距为430.08282万元。同时,答辩人对工程总造价也进行了核算,核算总造价为59.966665万元。可见,被答辩人提供的结算书严重脱离事实,核算的随意性非常大。

  三、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应当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工程价款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要求答辩人支付其剩余价款346.7064万元。被答辩人诉称该数字是通过结算总价款扣减答辩人已支付的金额而得出的。被答辩人的此种计价方式随意性大,与事实不符。

  (一)被答辩人的该项诉求的计价依据是20xx年11月17日交付给答辩人的结算书。而该份结算书与20xx年被答辩人交付给答辩人的结算书以及答辩人自行核算的.结算书无论从实际项目工程量的核算还是工程总价款的核算都存在巨大差异,虚构成分很大,与事实不符。即被答辩人的该项诉求的计价基础就是不符合事实的,因此其要求的总价款当然也是没有事实基础的。

  (二)20xx年5月11日的协议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答辩人应当支付答辩人80万元,其中50万元即付,30万元暂定用在天天渔港新址楼盘土建当中,最终按照所产生土建发生量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多退少补。该30万元最终应从工程总造价中核减。但是被答辩人并未在工程总造价中核减,与约定不符。

  (三)被答辩人在起诉中所称,截止到答辩人最后一次付款,答辩人共支付被答辩人工程款205万元,与事实不符。截止到答辩人最后一次付款,答辩人共支付被答辩人工程款284.5210万元。

  四、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无故拖延支付工程款与事实不符,要求答辩人支付逾期利息不合法、不合理。

  被答辩人交付给答辩人的两份结算书矛盾丛生,与事实严重不符,同申请人核算的工程总造价差距更大,双方对工程量以及工程总造价无法达成一致。鉴于对被答辩人提供的结算书真实性的怀疑,答辩人才停止支付工程款。因此,答辩人停止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是被答辩人所报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的严重失实,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就工程量以及工程造价总额无法达成一致所致。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无故拖延支付工程款与事实不符。进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逾期利息也不合法、不合理。

  五、答辩人认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工程范围、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价款进行重新核定,在重新核定的基础上,明确双方债权债务,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答辩人与任忠工程纠纷中,答辩人认为应当对承包范围、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造价、答辩人已支付金额进行重新核定,以达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在重新核定的基础上,双方就承包范围、工程量、工程价款达成合意,进而双方在已支付工程款基础上多退少补,最终解决双方争议。

此致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年别墅公寓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各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自带机械设备、架材、模板等。以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单价¥200.0元/㎡人工机械架材费用。

  第二条、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文件中所注明的建筑主体土建部分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第三条、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第四条、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定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历工期______天。

  第五条、人机费支付办法:

  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基础出土后拨付总人机费的10%;第一层完成后(现浇板浇注完毕)拨付总人机费的50%;屋面和装饰工程完成拨付总人机费的90%;整个工程完成并交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总人机费的100%。

  每次付款,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核对工程量及质量情况后签署意见,审批后拨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人机费。

  (二)协调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的水电供应,协调好施工道路的畅通,达到三通一平,并承担水电及道路三通一平所需的费用。

  (三)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和构件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的取样、送样、配合比单、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槽、基础及主体工程的验收。

  (五)负责协调社会、主管部门及四邻关系。

  二、乙方责任

  (一)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二)必须听从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监理的指挥,配合检查,执行处理意见。

  (三)认真组织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节约措施、主要技术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严格执行措施条款,确保工程质量。

  (四)提供材料使用计划,在各种材料使用前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

  (五)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悬挂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图片。

  乙方负责每天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材料、架材堆放整齐,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灯,场地无积水和生活垃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六)严格安全施工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提供所有所需的施工人员、机械架材及生产工具、支撑模板(包括支模用的铁钉、铁丝、穿线用的钢丝、钢筋绑扎用的扎丝等),脚手架杆、板、扣件等,测量设备及小型用具钢尺、线绳、线坠等,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八)已竣工工程未交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九)乙方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经甲方、监理、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十)因施工不合格造成返工,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十一)人为造成材料半成品损坏的,按照实际价格从拨付人机费内扣除。

  (十二)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下余人机费甲方拒付。

  (十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所用的电料必须合格,接电后把闸刀盖盖好,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工程变更

  单项变更项目人工费在壹千元以内的甲方不付,壹千元以外计入决算。施工现场无任何计时工,停水、停电、图纸变更、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工人的生活费、人工费计机械架材的停滞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人机费拨付完毕之日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7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万元、挡土墙:万元)。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补充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_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月___日

  ____年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8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说明:本合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推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编制而成,作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签订的版本,合同条款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适当调整补充;

  第一部份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拘留所迁建工程

  工程地点:***石鼔镇原知青场

  工程规模及内容:办公楼4层,监房2层,高度16.5米,总建筑面积6849.22平方米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高发改审函【20xx】16号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支持,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35天。

  拟从 20xx 年 12 月 30 日开始施工,至 20xx 年 8 月 21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300-20xx)合格以上。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7 元。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 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公安局会议室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即时 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____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装饰施工地点: 住房结构:室厅厨卫阳台,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二.价格

  清包工总费用: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水电工:______元,木工:_______元,瓦工: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材料搬运费:_______元,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经双方认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内容如有小的变动,双方将不更改工程款,当有大的变更时应在变更前友好协商,按实另计。

  三.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______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或因长时间特殊天气对某些施工项目确有影响的,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__至______天)。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需用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乙方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及时将采购材料供应到现场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如若甲方授权乙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并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发现质量或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常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材料价格双倍补偿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付款内容金额,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____日内预付______钢架;水泥隔层完工后并经甲方验收本项目全部,强弱电路管线铺设到位并经过甲方验收本项目全部,瓷砖铺贴拆口抹平等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后本项目全部,完成木工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本项目全部,完成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也就是安装完成甲方验收通过当天本项目全部,保修尾款。

  七.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凡每一单项施工项目完工后,双方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详见附表)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____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八.垃圾清运处理

  乙方应尽可能将垃圾袋装化,并有责任每日及时清理需处理的垃圾。乙方应把所处理垃圾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工地现场管理和安全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由施工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及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__天后,每逾期______天应按每天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______天应按每天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将房屋外门钥匙归还。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约定

  1.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中间出现任何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维修,但因是包清工形式,乙方无质保金,如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辜推委,甲方有权利通过其他途径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2.对于不能确定的工程量双方应该事先谈好单价,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3._________

  4.__________

  5.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0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1

  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工程实行承包施工。甲、乙双方以树立“金洲杯的质量目标及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标”从严从精为管理前提,据此双方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见附补充说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须完成主体砌筑,否则按总人工费的20%处罚。(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质量等级:金洲杯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含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包括墙体中的现浇及预制砼构件。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蓝图标注面积,合计 平方米计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材料的供应,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2、负责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及外界一切关系;

  3、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整改,所出现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追加损失的2~3倍罚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时,其他工序不具备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补偿;并顺延工期;

  5、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原物价的5倍罚款;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据工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3、 严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围提前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用量计划,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审批及采购供应,迟报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需严格按施工要求和有关说明及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交工。(图纸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工期顺延)

  5、 负责现场和班组自检资料和班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熟读建筑图纸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扰民,不随意在居民区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架斗殴及偷盗。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2%。如乙方无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结算人工费。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偿的权利。

  10、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因乙方人员少、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进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队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1、 如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倒扣总人工费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主体阶段:按进度地下室~6、

  7~顶层分两次60%拨付。主体完成验收后付到总人工费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因违章施工或操作失误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补充说明

  1、 施工内容:

  (1) 按照本工程图纸的设计及现行的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预制过梁、预埋件等。(含二次结构)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时回收利用,墙体及时养护,废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按配合比要求进行砂浆的配比。

  (2) 砌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要求。

  (3)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5%。停工超七天,视乙方自动退场并不结算人工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陪偿。

  十三、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费结清后废止。

  3、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可上诉东营区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2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青铜峡市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强化安全施工,杜绝安全隐患,防微杜渐,以信守合同,嬴得信誉为主,经甲方双方充分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则同意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揽和建筑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

  二、甲方及时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的工程结算手续,按规定代征工程结算款的.税费、管理费后及时拨付乙方。

  三、乙方在承揽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时,要强化安全管理,若出现的施工人员伤亡和施工机械损坏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支付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不得以甲方名义拖欠民工工资和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

  五、乙方要保证甲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及时拨到甲方账户,便于甲方代征税费、管理费。不得转移税和少报工程结算资金,违者中止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建设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____

  4、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所示65根桩基础挖掘,挖掘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

  2、承包价格:包干价φ800桩130元/m、φ900桩135元/m、φ1000桩140元/m、φ1100桩145元/m、扩大头按60元m3计算工资,钙质胶结层厚度大于30cm时,按胶结层实际厚度另加25元/m(包

  括机械等费用),图示以外的变更、签证及其它进零星工程以实际竣工计量计取工资。

  四、质量标准: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工期:

  自_____________年10月28日开工,_____________年11月18日竣工,合同有效工期20天,图纸以外及签证增加及不可抗力发生时加行调整时限。

  六、付款方法

  1、工人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陆续借用生活费,但每人每天10元,全部柱基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付款。其中扣除已付生活费。

  2、打桩中途无故停工超过一天,甲方不予验收付款;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工人进驻工地后所有行政管理手续。

  2、开工前一日内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纸一套,并按施工单位放线位置打桩。

  3、图纸发生变更或签证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配合,事后变更所造成的.返工、误工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运土工具全部由打桩队自备。

  乙方责任:

  1、必须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开挖打桩,听从施工单位指挥。

  2、乙方必须依据图纸及设计签证施工,按照《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操作,因乙方操作原因返工、误工,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不顺延工期。

  3、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劳动安全防护措施,作好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违章作业,安全施工,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打桩队全部负责。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方):柳州XX公司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沙XX单XX402号室

  施工内容:按预算内容所列项目施工。

  承包方式:全包(按预算所列包括)合同总工期8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82579.6元(详见预算表)。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XX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XX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确认。

  2.2乙方指派贾X为乙方驻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⑴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⑵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⑶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0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

  支付签订合同当天,甲方支付总款30%,金额为24773.9元;总体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70%,计57805.7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水电。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预算所列项目保修________年(水电两年)。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以下第1中方式解决:

  1.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其他约定无。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施工预算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遵照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签名):

  承包方(盖章):

  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2-3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03-2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03-23

建筑装饰的工程施工合同11-2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06-2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09-0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版01-29

厂房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01-0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推荐】11-1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热】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