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2-02-15 10:00:3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施工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施工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望 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设计文件所描述的全部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泛光照明工程设备材料、软件采购、系统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和保修服务等全部内容。

  1.5 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安全。

  二、合同工期

  2.1 工程日期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2.2 为了保证工期,承包人应提出安装计划,该计划必须服从和配合本工程项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须由发包人认可,并在实施过程中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变化作相应合理调整,承包人无权因此而提出任何附加费用。

  2.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动乱、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致使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施工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及不能按期竣工的,可以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并由承包人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报发包人,发包人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三、质量标准

  3.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2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标,并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此类返工工期不予顺延。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延误工期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若两次返工都未通过审核,则发包人可选择继续让承包人服务或解除合同,并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若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已支付费用,有权向承包人追回已支付费用。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4.1 合同价款:

  4.1.1合同总价 ¥: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4.1.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括工程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软件费、管理费、报建报装费、包装运输、安装损耗、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安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服务、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应的措施费、利润、规费、税金、配合费、泛光照明扩初设计费、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任何市场差价等各项费用,总包配合费由发包人承担)合同方式。本固定总价已包括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风险。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⑴ 设计变更;

  ⑵ 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3%以上;

  ⑶ 工程预算及设计方案中未明确的主材待双方认价后确定,本工程的所有主材认价由承包人报送后,必须由发包人、造价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市场询价并签字确认,才能视为有效认价。

  4.2 支付

  4.2.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即人民币整,¥: 元)。

  4.2.2当所有材料、设备、产品进场并通过验收后10天内,发包人第二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4.2.3当承包人完成灯具安装,经发包人确认后10天内,发包人第三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款(即人民币整,¥: 元)。

  4.2.4当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后10天内,发包人第四次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款(即人民币 整,¥: 元)。

  4.2.5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如本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超过承包人安装完工后6个月的, 发包人应在完工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

  4.2.6剩余结算价5%工程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14天内,在扣除由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发包人将剩余质量保修金一并结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4.2.7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每笔合同价款前,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若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为无效发票,发包人有权处以该笔款项5‰扣款处罚。

  五、材料设备供应

  5.1 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组织供应。

  5.2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进口材料和设备需附报关证明,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和初验,经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方签字确认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未经发包人签署出场通知书的,不得运出场外。

  5.3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货一方承担。

  5.4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5.5 对于发包人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时必须保证按要求的相应厂家、品牌和规格供货。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提前组织采购,及时了解货源情况,每周通报一次进货进度。凡因承包人汇报不及时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重新指定厂家、品牌和规格而对工程的实际进度造成的影响由承包人承担,总承包人负连带责任。

  5.6 对于由承包人自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在订货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和有关生产厂家及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在有必要时可要求对进货厂家实地考察,未经认可的材料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出示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并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按照部颁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对于进口材料,承包人应提供全套清关文件、原产地证明。

  5.7 代用材料:认定厂家、品牌和规格的材料,如这部分材料和设备由于无货源原因而采购失败,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汇报,经市场调查核实后,发包人可以重新指定厂家、品牌和规格。仅主材发生变更的项目,由发包人对变化后的主材进行认价,经双方确认后代换变化前的主材价格;安装费用不予调整。

  六、材料检验

  6.1 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进场时都要进行检查和初验,经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三方签字确认合格的材料、设备方可进场。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2 检验内容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施行。

  6.3 检验费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6.4 随时检查

  发包人和监理人代表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6.5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货一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开工前7天内,组织承包人、设计人及监理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1.2提供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场地及水电驳接点(水电驳接费用及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通道范围现场确定。

  7.1.3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7.1.4负责洽商、变更的审核、确认工作。

  7.2 承包人责任:

  7.2.1承包人承诺并保证:承包人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且对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7.2.2承包人必须与总承包人配合,保证总承包人工程整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服从总包单位合理的整体进度计划,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7.2.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设备保护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应自费负责修复至原始状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2.4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行业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按时保质施工。

  7.2.5所有进场的灯具材料及灯具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验确认后才可用于工程中。

  7.2.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觉服从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7.2.7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安全,承包人应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手续。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1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 (大写) : (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 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订立合同地点:

  年月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地包人: (公章) 址:

  承地包人: (公章)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传 话: 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传 话: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补充协议书和珠海正业包装有限公司厂房施工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珠海正业包装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增加工程

  1.2工程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

  1.3工程内容:厂区室外给排水和消防工程。

  具体内容见附件1

  2.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业主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和相关变更资料的全部工程项目。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3.工期

  3.1双方约定工期必保20xx年2月20日交工投入使用。

  3.2因乙方原因,每推迟一天按1500元/天违约金,并累计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罚。

  4、质量与验收

  4.1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达到现有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2验收:执行厂房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5、安全施工

  5.1要求达到珠海市规定安全文明合格工地标准,不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2安全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6、合同价款与支付

  6.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6.2 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大写):柒拾捌万伍仟玖佰壹拾玖元(人民币),¥:785919.00元。

  6.3 承包方合同价中已包括了业主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存在错项和漏项问题,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4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执行厂房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7.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主材品牌、质量标准以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为准,采购的材料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需检测的材料按规定送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检测费由承包方负责),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可用于工程。当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复检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否则,由承包方承担。

  7.2大宗材料必须由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确定样板后按样板进行采购和验收。

  8.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执行厂房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9.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0.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份数: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11. 增加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公司

  乙方:***施工队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园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乙方承建甲方位于淮口工业园区西一横道与现代大道两个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提供的施工图。

  3、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西一 横道路面做为基准点,墙体为120mm墙。墙身高度不低于1800mm。每3500mm为一跨墙,沿街面做沙浆抹面。

  5、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工期

  20xx年1月18日—20xx年2月28日。注(春节之前完成总工程量的40%)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其承包单价为每米135元。(全部费用包干)

  2、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工程发票)。留工程决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内容后一月内支付(保修期按双方协商时间两年为准,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计算)。

  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个小时之内上门维修,并在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工程质量未达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其价格按总价下浮1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壹份。其中望江村委会作为乙方的担保方与乙方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甲方加盖公章。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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