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2-01-30 15:59:1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范文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范文7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万元,数量:_________台,总价: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1.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委托服务备忘录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理银行按揭

  2、代办拍牌

  3、代办上牌(含代办保险及代缴各类税费)

  4、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约定如下:

  1、代办理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1 保险费(注明险种):_________元,保险生效时间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购置税: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费用除代办劳务费报酬由双方约定外,按支付凭证向乙方结帐;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车辆交接书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车辆项目(限于该型号车辆配套设置和使用功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

  │(1)外观及漆面 │ │(9)灯光 │ │(17)电动电线 │ │(25)随车饰物│ │

  ├───────┼─┼─────┼─┼───────┼─┼──────┼─┤

  │(2)内饰 │ │(10)反光镜│ │(18)cd │ │(26) │ │

  ├───────┼─┼─────┼─┼───────┼─┼──────┼─┤

  │(3)转向 │ │(11)轮胎及│ │(19)收放机 │ │(27) │ │

  │ │ │ 备胎 │ │ │ │ │ │

  ├───────┼─┼─────┼─┼───────┼─┼──────┼─┤

  │(4)制动 │ │(12)雨刮器│ │(20)点烟器 │ │(28) │ │

  ├───────┼─┼─────┼─┼───────┼─┼──────┼─┤

  │(5)手刹 │ │(13)发动机│ │(21)钥匙及摇控│ │(29) │ │

  │ │ │ │ │ 器 │ │ │ │

  ├───────┼─┼─────┼─┼───────┼─┼──────┼─┤

  │(6)离合器 │ │(14)空调 │ │(22)千斤顶 │ │(30) │ │

  ├───────┼─┼─────┼─┼───────┼─┼──────┼─┤

  │(7)排档 │ │(15)门窗 │ │(23)随车工具 │ │(31) │ │

  ├───────┼─┼─────┼─┼───────┼─┼──────┼─┤

  │(8)仪表盘 │ │(16)电动天│ │(24)警示牌 │ │(32) │ │

  │ │ │ 窗 │ │ │ │ │ │

  └───────┴─┴─────┴─┴───────┴─┴──────┴─┘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3.1 销售发票。

  3.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3.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3.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3.6 移动证。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买卖交易,且不得自行翻印。

  2、签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立合同单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至 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 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附:

  汽车的标示:牌照号码:

  颜 色:

  型 号:

  引擎号码: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xx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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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 │ 选用配置) │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人民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人民币)│ │

  │ 大写 │ │

  ├───────┼────────────────────────────────┤

  │ 备注 │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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