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货物买卖合同船运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买卖合同船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物买卖合同船运1
卖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
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货物买卖合同船运2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点:
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买方:
地址:
电话: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同总值:
包装: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唛头:
装运口岸:
目的口岸:
装运期限: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到期。
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备注:
买方:
卖方:
注:经买卖双方以电传或电报谈妥条件,议定合同货物品、数量、交货期及价格等,尔后由卖方书就售货合同,正式签约后作为成交的依据。
【货物买卖合同船运】相关文章:
货物买卖合同08-31
货物买卖合同03-23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05-29
个人货物买卖合同02-13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02-12
货物买卖合同【荐】04-30
货物买卖合同【精】04-19
货物买卖合同【推荐】04-21
【热门】货物买卖合同04-24
【推荐】货物买卖合同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