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买卖合同

时间:2022-12-31 18:19:0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煤炭买卖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炭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煤炭买卖合同(15篇)

煤炭买卖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____________煤。

  1.2数量:____________万吨

  第二条交货方式

  2.1到站交货

  2.2发站:____________

  2.3到站:____________

  2.4收货人: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___%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3___%

  收到基挥发份≥___%

  收到基全硫,≤___%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元/吨。

  5.3.2.当低位发热量,≤___,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___%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___%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___。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5.3.2.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2元/兆卡) 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3

  出卖人:_______

  买受人:__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合同执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交(提)货方式:_______

  四、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煤炭单价:_______元。

  六、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a;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a;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10.00%,买受人拒收;

  7、全水分a;

  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a;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

  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__G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__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4

  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 Kcal/kg时:

  低位发热量(Qnet,ar)<57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_基本价格率x2

  奖:低位发热量(Qnet,ar)>59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_基本价格率x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5.1卸船备要通知书(NOR)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 任何时间可以递交NOR,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PWWD(良好天气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5.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5.4卸船时问从递交NOR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5.8 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IQ)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IQ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IQ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3.不可抗力:

  1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违约责任及索赔:

  1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纳 税 号:

煤炭买卖合同5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__g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__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____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ca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ca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___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买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6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友好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煤炭供求居间信息劳务合同。

  1、由乙方安排甲方与丙方签订月供应电煤_______万吨,价格比电厂正常接收价每吨低_______元结算煤炭价格。

  2、乙方促成甲、丙煤炭交易合同签订实施后,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相应的信息劳务服务费用。

  3、费用支付数量以甲、丙双方的实际交易量(吨位)结算信息劳务费用,每吨结算_______元,交易多少吨,提取多少信息劳务费用,劳务费用不含税,税费由甲方代缴。

  4、信息劳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实际交易数量支付乙方信息劳务费用,如果因故意少报交易数量而少支付劳务费用,一经发现后,甲方按少支付费用的10倍进行惩罚性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

  5、在甲方与丙方交易期间,每月每年内只要甲、丙双方有煤炭交易,甲方必须按照每吨_______元的信息劳务费支付给乙方,信息劳务费,直至甲、丙双方的煤炭供需交易结束为止。

  6、甲、丙双方履行煤炭购销合同期间,乙方要认真做好双方的信息沟通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7、每月的'1日和16日甲方为乙方结算支付上(半)月的信息劳务费用,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每迟支付一天支付滞纳金3%,每迟半月支付滞纳金为信息劳务费用总额的50%,每半月累计计算一次支付总额。

  8、信息劳务费用甲方以现金或汇款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间以汇款到账时间计算,汇款账号: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提交煤炭交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有效):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法律公证处盖章:_______

  (加盖私章)_______

  乙方(盖章有效):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加盖私章)_______

  法律公证处盖章:_______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8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到买受人煤场。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方法:

  数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买受人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质量以买受人验收为准(买受人按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质价协议:入场标煤单价(含税)=热值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水分结算价。

  1、煤量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达到0。5万吨及以上,结算标煤单价(含税)为280元/吨;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未达到0。5万吨,每降低1千吨(不足1千吨不扣),结算标煤单价(含税)降低1元/吨。

  说明:供煤量=全部进煤量—扣吨量—拒付量2、煤质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1),满足合同需求热值结算价:实际结算原煤入厂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2)当月加权平均热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间(含4500千卡/千克),进行热值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实际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实际热值÷合同约定热值+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3)单批次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运费。

  3、单批次灰熔点ST≤1130°C,拒付,同时按照该批次的量100元/吨进行罚款,如果引起锅炉结焦停炉事故,将追究赔偿责任。

  4、单批次进厂煤挥发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价索赔3元/吨,不足1%不扣。

  5、单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单批次硫分>2.0%,拒付。

  6、单批次进厂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执行,不足1%不扣。

  7、合同执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结算方式:

  1、一票制结算:煤款由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代开,不得虚开,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实际结算原煤入厂价格和开发票价格按照实际结算入厂煤标煤价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应与电厂热值公布1天后将单批次货款的80%付给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费、资金链利息后全额付清给乙方,如甲方不及时将煤款付给乙方,甲方需承担乙方资金损失,具体损失按照实际煤款的1。5%/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对从空车道行驶、强行插队、影响出入、不听从指挥卸车、阻碍通行等其它不听劝阻的车辆,对该车辆运输的煤炭扣减2吨,并不许该车辆以后进厂。

  3、如经稽查核实,发现有掺杂使假现象:

  (1)运煤车辆的车厢边、角、底、拉筋处采样盲区装有不同煤质;

  (2)卸煤出现明显煤质分层、局部分层;(3)热电厂严禁进入的煤(准东煤),明显掺假;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视情况从重处罚。

  4、运煤重车进厂后不准私自出厂,违者扣押车辆没收所运煤炭。

  5、笨合同量、质、价标准是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实际情况而确定,一旦市场形式发生变化,买受人将随时对合同的量、质、价、标准做进一步的调整,日进煤计划服从燃料管理部调运安排。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1、甲方负责开具煤炭、运费增值税发票,票点为11.5,税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吨3元管理费和资金链利息1.5%,甲方全权负责协调电厂相关一切事宜及与资金链新疆兵团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结算业务。

  3、由于甲方因推迟付款造成乙方总供煤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收款账号:李浩田。此账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体签字人到场当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随意更改账号,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剩余未尽部分由双方口头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煤炭买卖合同9

  甲方(委托方/卖方):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煤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_______元/吨,支付计算总额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_______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货款通知单的当日(或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笔货款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_______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7、本合同中提及的货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甲方已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货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受益人姓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受益金额居间费用共计:RMB 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三、居间内容: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煤;

  商品质量指标:大卡X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_______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四、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

  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

  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买卖合同11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__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____万吨以上(含____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____%货款;年定货量在____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2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买卖合同1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吨,此数量为意向数量,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2品种、质量、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表1煤炭产品质量规格表

  品种名称

  品质规格

  数量

  全水

  灰分

  挥发分

  全硫

  发热量

  1.3供需交易数量根据运输情况,由甲、乙双方按月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4原则上甲、乙双方按各品种的合同数量均衡兑现,没有约定合同数量的煤种,作为合同补充煤种,并同意将补充煤种作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种,计入总兑现率。

  2.煤质奖罚

  2.1精块系列煤质无奖罚。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价格增加元/吨,每降低1/,价格降低元/吨。若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以上,则超过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价格降低元/吨。

  以各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超出范围高限0.01%,价格降低元/吨;每低于范围低限0.01%,价格增加元/吨。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价格降低

  元/吨;15.0%~16.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15.0%,每降低0.1%,价格增加元/吨。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元/吨;5.00%~6.5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5.0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元/吨。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元/吨;0.30%~0.50%,价格不做调整;低于0.3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元/吨。

  如出现大的质量偏差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一票含税到站价,执行市场当期现货挂牌价格。

  3.2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合同价格并重新洽谈合同。调整后的价格以《价格确认函》的方式确认。

  3.3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将《价格确认函》传真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价格确认函》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本批煤炭的结算依据。如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共识,则停止合同的执行。

  4.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方式:到站交货。

  4.3乙方收货人:

  4.4甲方将货物运至双方约定交货地点,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5.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煤炭数量以运票为准,如发生严重亏吨,双方需共同进行现场校验,以双方认可数量为准,乙方应及时准确提供到站相关信息。

  5.2质量验收:

  5.2.1甲方装车检验结果做为结算依据。

  5.2.2乙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量检测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装车后3日内将检验结果传至乙方。

  考虑到单批次化验偏差的偶然性,甲、乙双方以结算周期平均质量进行比对,如热值偏差在±100/以内,则按合同确定的化验方结果正常结算,如偏差超出±100/,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5.2.4乙方如对单批次煤炭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且该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厂后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甲、乙双方或协商解决,或在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6.结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货量进行结算。

  6.2付款方式:双方自行约定.

  6.3煤炭到乙方场地后经双方化验完毕,乙方即根据数量、质量开具结算单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资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结算证明函》

  6.3.2。

  7.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30日内仍未完成全额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8.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9.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其他的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印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系______,经过煤炭重组后产能达到______万吨年。乙方是主要使用煤制品的大型民营集团企业。双方本着互利共赢,携手发展的战略思想签订以下意向:

  一、合作范围

  甲方将向乙方协议采购原煤,具体的原煤指标等以本项目签订的《原煤采购合同》为准。

  二、合作条件与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采购意向书合作范围内所属原煤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详见原煤种类的附表)所列内容。所列原煤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原煤合同。

  1、原煤采购合同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煤规格,按实际招标价格执行。

  2、甲方按照以上原则要求与乙方签订原煤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原煤单价或拒签合同。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品种和规格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原煤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提供的原煤皆为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保证供货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甲方的需要。

  5、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三、原煤采购款支付

  为保障乙方的利益,甲方原煤采购款项专款专用,甲方按乙方共同确认的原煤采购金额直接支付给乙方。原煤采购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甲方根据需求与乙方签订《原煤采购合同》(含原煤规格、数量、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原煤采购合同》供货;

  2、乙方供货后办理《原煤卸货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原煤采购款的支付依据;

  3、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原煤采购合同》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应得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原煤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合同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原煤采购合同》。本意向书未涉及的内容,以原煤采购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满后,原煤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不影响已签订原煤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5

  卖方:_____

  合同编号:_____

  买方:_____

  签定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检验结果为准。

  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煤炭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煤炭买卖合同07-24

煤炭买卖合同07-28

煤炭的买卖合同07-23

公司煤炭买卖合同01-25

煤炭买卖合同(精选15篇)06-18

煤炭买卖合同范本03-18

煤炭买卖合同15篇12-06

煤炭买卖合同15篇08-15

煤炭买卖合同(15篇)08-17